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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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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WARD D. ANDREWS

但以理書不可能是事後寫作的




但以理書寫於公元前6世紀,其中包括了諸多預言,比如彌賽亞【救世主】出現的時間,估計是公元26年,他在公元30年被釘十字架。這卷書很快被列入猶太正典,證明了它的可靠性。這些預言性的斷言確定了這卷書不可能是在事件發生後寫成的。這進一步強調了這卷書背後有神的默示(divine inspiration),並且否決了但以理書只不過反映了歷史事件的想法。

但以理書包含了具體的預言,證明了這卷書不可能是在這些預言實現之後寫的。首先,但以理書包含了詳細的地緣政治情景,如果是在事件發生後寫成的,就會削弱其作為神的默示文獻的地位。(意味著)但以理(Daniel)作為先知的名聲將會是沒有事實根據的,而這卷書也只不過是對歷史的反映,是對預言性預言的欺詐性模仿。第二,但以理書被猶太正典迅速接受,證明了它的可靠性,證明了它是在公元前6世紀寫成的。如果但以理書是在事件發生後寫成的,那麼它被正典接受的過程就會被仔細審查和推遲,這與我們在歷史上看到的情況恰恰相反。因此,在事件發生後寫下但以理書會破壞它的神聖權威,也不會將它分類到先知類的經文聖典。

 

預言彌賽亞出現的時間

但以理書9:24-27是預言彌賽亞出現時間的基石預言。天使加百列(Gabriel)對但以理說,「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作『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者』或作『所』)。」所說的「七十個七【年】」或490年會從一個特定的(具體的)起點開始,即頒佈恢復和重建耶路撒冷的法令的時候。

 

計算彌賽亞出現的年份

重建耶路撒冷的法令是在亞達薛西(Artaxerxes)王第七年,即公元前458年頒佈的。根據但以理書9:25,從這個法令開始,一直到「受膏者」(anointed one)的出現,會是「七個七【年】和六十二個七【年】」,總共69個「七【年】」或483年。通過簡單的算術,我們可以得出時間為公元前458年一直到公元26年,也就是耶穌受洗並開始宣講天國福音(傳道)的那一年,那時他被認為是彌賽亞(救世主)或受膏者。

 

耶穌地上傳道的時間長度以及結論

但以理書9:26-27的預言表明,六十九個七【年】之後,「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這表示,在第七十個七年,在那期間彌賽亞將被「剪除」,這發生在公元30年,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也就是他開始傳道事工的三年半之後。這一事件確實「止住罪過」並且「贖盡罪孽」,以最深刻的方式實現了這一預言。

 

耶和華專門與猶太人打交道及這段時期的終結

「七十個七【年】」或490年也概述了耶和華專門與猶太人打交道的一段時期。這段時間跨度開始於公元前458年重建耶路撒冷的法令,結束於公元36年外邦人哥尼流(Cornelius)的皈依【基督福音】,這記載在使徒行傳第10章中。這標誌著耶和華的恩惠向非猶太人開放的時刻,結束了神專門與猶太民族打交道的時期。

 

結論 

總之,但以理書提供了一個令人信服的預言,準確地預言了彌賽亞出現的時間,他的福音傳道,以及他獻祭的死亡。這些應驗的預言肯定了早前但以理書的寫作,它是神的默示,以及它作為可靠經文的所屬類別。這些事實也認可了具體的時間線,在此期間耶和華專門只和猶太民族互動,加強了預言的可信度。所有這些盤根錯節的複雜細節都毫無疑問地證實了但以理書不可能是在它所預言的事件發生之後才寫成的,這進一步證明了聖經是神的默示,駁斥了現代的懷疑態度。

 

作者簡介

愛德華·D·安德魯斯(Edward D. Andrews)(刑事司法學碩士、宗教學學士、聖經研究碩士和神學碩士)是基督教出版社(Christian Publishing House)的首席執行官兼總裁。他撰寫了超過220本著作。此外,安德魯斯還是美國更新標準版(Updated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UASV)(聖經)的首席譯者。

 

這篇文章翻譯自EDWARD D. ANDREWS的在線文章「Impossibility of Post-Event Composition for the Book of Daniel」

https://uasvbible.org/2023/11/01/impossibility-of-post-event-composition-for-the-book-of-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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