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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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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shua Arnold

聖經不能為反猶太主義辯護



聖經不能為反猶太主義辯護



約書亞·阿諾德(Joshua Arnold)(https://washingtonstand.com/writers/joshua-arnold)

2024年5月3日

 

家庭研究理事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政府事務高級主管奎納·岡薩雷斯(Quena Gonzalez)說,一項法案(H.R. 6090)(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8th-congress/house-bill/6090/text)要求教育部採用國際大屠殺紀念聯盟(International Holocaust Remembrance Alliance, IHRA)對反猶太主義的定義,這「不必要地引發了人們對」其對福音信息影響的擔憂。他告訴《華盛頓立場》(Washington Stand),IHRA的定義(https://holocaustremembrance.com/resources/working-definition-antisemitism)包括「當代的例子」,其中包括「使用...猶太人殺害耶穌的說法...來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

 

但「沒有一個符合聖經的基督徒僅僅因為以色列人或現代以色列是猶太人,就把他們說成是殺害了耶穌,」岡薩雷斯回應道。「基督徒早就譴責過這種說法,可以追溯到最早幾個世紀的教父們,今天的基督徒不必擔心這項法案會牽連到福音的宣揚。」

 

新約明確指出,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神面前都是被定罪的罪人,只有通過信仰耶穌基督才能得救。同一位神「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傳 17:25-26)然而,猶太人和外邦人都違背了神的律法,所以「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之下」,保羅說(羅馬書 3:9)。「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 3:21-24)現在,「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3:28)

 

至於是誰殺害了耶穌,聖經最全面的答案認為猶太人和外邦人負有同樣的責任-盡管最終責任在於神。正如使徒們禱告的那樣,「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裏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使徒行傳4:27-28)為了應驗預言(使徒行傳4:25-26,詩篇2:1-2),神精心安排了環境,讓全人類的代表-猶太人和外邦人、人民和他們的領袖-都參與了耶穌的死亡,沒有任何一個群體有理由誇耀另一個群體。

 

神至高無上的參與並不能抹殺人類的責任,但它確實增加了耶穌之死的意義。耶穌以這種方式死去,是為了成為全世界的救主。岡薩雷斯說:「福音就是,我的罪害死了耶穌。福音(字面意思是『好消息』)是父神派祂的兒子為我的罪而死,是神殺死了耶穌。」事實上,耶穌曾三次說過,祂為祂的子民獻出了自己的生命(約翰福音10:11、15、17)。

 

遺憾的是,有些人-甚至是歷史上的一些基督徒-斷章取義,試圖為反猶太主義辯護。在最早有記載的基督教佈道中,耶穌在耶路撒冷去世幾個月後,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猶太人向耶路撒冷的聽眾正確地宣佈,他們在造成耶穌死亡的過程中扮演了角色:

 

-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 2:23,36)

-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你們卻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釋放他,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他。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裏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 3:13-15)

-                 「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使徒行傳 4:10)

-                 「哪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使徒行傳 7:52)

 

這一指控只適用於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在耶路撒冷的那些人。當猶太使徒保羅向生活在現代土耳其的猶太人傳道時,他並沒有指責他們殺害了耶穌,而是指責「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們的官長,因為不認識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讀眾先知的書,就把基督定了死罪,正應了先知的預言;雖然查不出他有當死的罪來,還是求彼拉多殺他;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裏。」(使徒行傳 13:27-29)。他警告這些猶太人不要效仿那些不相信彌賽亞的人。

 

這些經文都沒有寬恕反猶太主義。在每一個例子中,猶太傳道人的目的都是讓聽眾認識到自己的罪,從而轉向彌賽亞並悔改。因此:

 

-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使徒行傳 2:38-39)。

-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神既興起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裏來,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使徒行傳 3:19-20,26)

-                 彼得在被審問在一個瘸腿的人所行的善事(他因耶穌的大能得以行走跳躍)之後宣稱:「治民的官府和長老啊,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癒,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9-12)。

-                 當一些人(包括信主前的保羅)因司提反宣講耶穌的福音而用石頭打死司提反時,他禱告說:「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使徒行傳 7:60)

 

如果神要因猶太人殺害耶穌而對他們進行審判,那麼祂為什麼要向他們提供救贖、醫治、寬恕和福氣呢?那些將這些經文扭曲為反猶太主義理由的人,妄想施加比神-萬物的審判者-更大的審判。

 

事實上,這些經文甚至顯示了神在耶穌之死背後的主宰:

 

-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 2:23,36)。

-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你們卻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釋放他,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他。...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裏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但神曾藉眾先知的口,預言基督將要受害,就這樣應驗了。」(使徒行傳 3:13、15、18)

-                 「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使徒行傳4:10-11,轉述自詩篇118:22)。

-                 「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使徒行傳 7:56)

-                 因此有預言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以賽亞書 53:10)

 

此外,那些濫用聖經經文為反猶主義辯護的人必須忽視新約中對猶太人的多次正面提及。保羅對他們的不信表示了「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羅馬書 9:2)。猶太人不僅接受了「神的聖言」(羅馬書 3:2),而且「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馬書 9:4-5)

 

保羅進一步證明,神一直在猶太民族中保留著相信神的餘民(羅馬書 11:1-5)。他承認,「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但這只是「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馬書 11:25-26,29)保羅所關心的-也是神所關心的-是讓猶太人相信主耶穌基督,以彰顯神的憐恤(羅馬書 11:32)。任何對猶太民族施加懲罰或歧視的人都與神不符。

 

總而言之:耶穌按照神永恆的計畫甘願捨棄自己的生命,猶太人和外邦人,領袖和百姓,都是他死亡的同謀。聖經並沒有讓猶太人對耶穌的死負特別的責任,也沒有讓他們因同謀而受到特別的詛咒。它當然不會牽連現代以色列國和現代以色列人,因為他們當時並不在場,就像它不會牽連現代外邦人一樣,因為他們當時並不在場。但它確實為猶太人相信耶穌帶來了未來的希望。

 

家庭研究委員會負責政策和政府事務的副總裁特拉維斯·韋伯(Travis Weber)在 「華盛頓觀察」節目中堅持認為(https://rumble.com/v4swwgt-travis-weber-provides-legal-analysis-of-the-antisemitism-awareness-act.html),IHRA對反猶太主義的定義「並沒有將福音定為犯罪」。他補充說,即使在一個引起混淆的例子中,反猶太主義「也必須與以色列國聯繫在一起」,而這並不是信仰聖經的基督徒所做的事情。家庭研究委員會主席托尼·珀金斯(Tony Perkins)說:「因此,對於傳講福音的聖經教會來說,這不是一個問題。」

 

約書亞·阿諾德(Joshua Arnold)是《華盛頓立場》的資深撰稿人。

 

這篇文章翻譯自Joshua Arnold的在線文章「The Bible Does Not Justify Anti-Semitism」

https://washingtonstand.com/commentary/the-bible-does-not-justify-antisemit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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