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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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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ger Dixon

神為「父」的神學重要性

神為「父」的神學重要性

 

神為父的神學,對於了解聖經的全貌以及耶穌作為神永恆的兒子這關係,都至關重要。在早期的聖經歷史中,神對以色列顯明他自己是他們天上的父。「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申命記14:1)對信徒來說,耶穌降臨地上之後,天父的角色變得更加清晰。「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然而,在今日基督教當中,在各宗派的看法,以及供非基督徒閱讀的聖經譯本當中,神為父的神學正在改變。本論文的目的是(1)指出神論有所改變的幾個例子(2)展示出無論在舊約或新約神學都強調神為父,這個神學陳述相當重要,所以基督徒們都必須持守。

 

神為「父」的神學的改變

 

在過去50年以來,我們看見在教會宗派以及聖經譯本的神為父的聖經神學有令人驚訝的改變。雖然這兩者之間的連結還不甚清楚,但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也可以證實它們都受到影響。

 

  • 在2011年7月,聯合基督教會(The United Church of Christ)正式禁止使用「神為父」(父神,God the Father)一詞,目的是要在教義立場上留有更多空間,能允許三位一體的各種不同表達。該教會的網站列出的原版「信仰告白」裡面還有「父神(Father)」這個詞彙,但是經過摩斯(Robert V. Moss)改寫之後,包括榮耀頌與其他信仰告白都已經刪除神為父這個用詞。

  • 有一部分的原因,也許是受到現代文化講求中性語言的潮流影響。例如:在流傳已久的〈使徒信經〉中,後來便在修訂版中把「父」一詞,改用「創造者」加以取代,因為「父」一詞明顯指出特定性別。而聯合衛理公會(United Methodist Church)於2018年在明尼蘇達州舉辦的年會之敬拜程序中,修訂版〈使徒信經〉便受到採用。聯合衛理公會在明尼蘇達州舉辦的年會將具有歷史價值的〈使徒信經〉做了修訂,以至於未來在敬拜程序中,不再提到神為「父」。

  • 美國教會的改變導致聖經翻譯也跟著改變。這些改變有一部分肇因於麥拉倫(Brian McLaren) 以及其他人所發起的「新興教會」(「emerging church」)運動的影響。新教義強調更敏銳於慕道友的心態,以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給那些意見與傳統聖經教義不同的人。

  • 正如若干教會將若干具有歷史性的認信文與禱告文的神學詞語,改變成不同版本,同樣的,也有一個模式同時發生改變。聖經譯者也開始改變聖經翻譯的用詞,來取悅非基督徒的信仰群體。好比威克理夫翻譯會、前線差會、歸主協會、導航會、青年使命團...等許多宣教組織,在近幾十年當中,也推廣要將非中立性別語言的標記從文件中刪除,例如父與子等。而這麼做,便削弱了神為父的角色。

 

似乎很明顯的是,有許多教會與宣教組織對於聖經的若干語言以及聖靈的工作失去了信心。更奇怪的是,似乎有許多聖經翻譯者已經無法像使徒保羅一樣的說出這番話:「...把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曲解神的道,只將真理顯揚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推薦給各人的良心。」(哥林多後書4:2)

 

聖經翻譯的改變

 

而若干教會在神學立場上有所改變的同時,聖經翻譯也同時發生改變。我舉下列五個例子說明,神為父的神學在「穆斯林用語翻譯組織(MIT)」當中的改變。1

 

1.「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9)

《基督福音真諦》(The True Meaning of the Gospel of Christ)(2008年出版)阿拉伯文聖經譯本,把這節翻譯成:

...奉神、他的彌賽亞以及他的聖靈的名用水潔淨他們。

 

2.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的」(以弗所書3:14—15)

在阿拉伯文版聖經譯文中,這出現在《基督的使徒勇敢無畏的宣告(The Bold Proclamation of the Apostles of Christ)》(2016年出版)一書,書的涵蓋範圍是從聖經羅馬書直到啟示錄。這本書其實跟《基督福音真諦》是同一套書籍,後者涵蓋的範圍則是從馬太福音至使徒行傳。在bible.com以及YouVersion app上面,該書則放在《基督福音真諦》的內容當中。2

當我默想所有這些偉大、屬神的事情之際,我在神—滿有仁慈的(merciful)捍衛者—面前(屈膝)敬拜,祂在肉眼看不到的(或是靈界)會眾的每個人以及在人當中,創造出了忠心。

「在這段譯文當中,放進了『神』與『仁慈』等詞彙,就是譯者嘗試把聖經經文『伊斯蘭化』的例子。在希臘文經文當中,完全沒有出現過這兩個詞彙。而在古蘭經以及其他伊斯蘭著作中,卻很常見『仁慈』這個形容詞跟『神(真主)』放在一起。請注意『家』這個詞沒有翻譯出來。當你修改了父跟子這兩個詞彙,整段聖經的信息都改掉了。」

 

3. 「所以,你們要這樣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馬太福音6:9)

波斯語新約譯本/俾路支語譯本(巴基斯坦南部與伊朗)(2001年出版)中的馬太福音6:9內容如下:

喔,我們的生命維繫者(parvardigaar),你坐在寶座上,願你的聖名受到尊崇。

《基督福音真諦》(2008年出版)則如此翻譯:

當你們禱告的時候,用接下來的方式禱告,說:「喔,我們的捍衛者,你的寶座大於諸天,願你被高舉之名得著頌讚。

 

4. 「一切都是我父交給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知道父。」(馬太福音11:27)

《基督福音真諦》修訂版(2017年出版)阿拉伯文譯本是這樣寫的:

他接著說(願他的平安臨到我們):永恆者我的父神,祂把掌管萬物的權柄交託給我了,除了祂以外,沒有人知道關於我的真理,除了我和我想啟示真理的對象的人以外,也沒有人知道關於永恆者父神的真理。我就是那該受尊崇者的屬靈之子。

在這段譯文當中,放進了『神』與『永恆者』等詞彙,就是譯者嘗試把聖經經文伊斯蘭化的例子。在希臘文經文當中,完全沒有出現過這兩個詞彙。而在古蘭經以及其他伊斯蘭著作中,卻很常見『永恆者』這個名詞跟『真主』放在一起。

 

5.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馬太福音6:9)

前線差會(2011年出版)土耳其文聖經譯本如下:

「所以你們應該這樣禱告:至高無上的保護者(或按伊斯蘭詞彙翻譯成捍衛者)啊,你的名是神聖無極的。」3

 

我之所以拒絕將聖經裡面的親屬相關語言取代成別的語言,有一個充分理由就是,這種改革會影響神為父的聖經神學觀。我理解聖經當中神為父以及耶穌是子的聖經神學,對世界上許多其他宗教的人是很陌生的。但是相信聖經的信徒們不應該為了適應那些宗教而去修正聖經翻譯。當新的所謂「穆斯林用語翻譯(MIT)」用其他詞彙取代「父」一詞時,他們是將依靠聖經而成立的信仰裡一個必要成分給改變了。神為父的神學是在聖經紀錄當中很清楚地顯明出來的事情。

 

舊約聖經中的「父神」

 

神是「父」這個概念在舊約並不如新約得到廣泛發展。雖說舊約中還很少直接使用神是「父」這個用語,但有多處舊約經文卻清楚地指出這個事實。神為父的神學,在聖經教導裡面是非常強而有力的部分。下列是跟神為父的神學有關的主要幾節舊約經文。

 

  • 「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出埃及記4:22)

  •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申命記14:1)

  • 「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他豈不是你的父,創造了你嗎?他造了你,堅立你。」(申命記32:6)

  •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寫給大衛,提到所羅門)(撒母耳記下7:14)

  •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我必不使我的慈愛離開他,像離開在你以前的那位一樣。」(寫給大衛,提到所羅門)(歷代志上17:13)

  • 「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他要作我的子,我要作他的父。我必堅定他國度的王位,使他治理以色列,直到永遠。」(歷代志上22:10)

  • 「耶和華對我說:『你兒子所羅門必建造我的殿和院宇,因為我揀選他作我的子,我也必作他的父。』」(歷代志上28:6)

  • 「神在他的聖所『作孤兒的父,作寡婦的伸冤者。』」(詩篇68:5)

  • 「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以賽亞書1:2)

  • 「亞伯拉罕雖然不承認我們,以色列也不承認我們,你卻是我們的父。」(以賽亞書63:16)

  • 「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賽亞書64:8)

  • 「我說,我多麼樂意把你列在兒女之中,賜給你美地,就是萬國中最美的產業。我說,你會以『我父啊』稱呼我,不再轉離而跟從我。」(耶利米書3:19)

  • 「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何西阿書1:10)

  • 「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何西阿書11:1)

  • 「我們豈不都有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神創造了我們嗎?」(瑪拉基書2:10)

 

在舊約裡面,雖然神為父這一概念清楚地指出神跟人類親密的關係,但它並非意指人用以生養兒子或孩子是透過性關係的這類意涵。其實提及父親跟兒子或孩子的用詞,雖是用來表示與神的關係,卻明顯地在表示人類跟神之間一種奧秘的或超越性的經驗,在這個真實的世界中,這種經驗是真實發生的。耶穌正是以神為父這個概念為基礎,啟示他自己是神的兒子。也就是說,這個兒子與父親的關係並非肉身的,而是在真實世界裡面存在的超自然實存。

 

耶穌提到神是我們的父

 

福音書裡顯示耶穌提到神是他的父差不多有70次,而提到祂是我們的父則差不多有25次。其中比較特別的是,耶穌教導他的門徒要向父神禱告。「所以,你們要這樣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6:9)

 

四本福音書中多處提到耶穌強調神為父的實存與屬性,但是約翰福音列出最多處相關經文—至少有100處。只有9章、19章、21章的經文缺乏對父神(Father)這個詞語的直接引述。但是例如5章、6章、8章、10章、14章、15章、16章與17章這幾處,主要內容都是關於父神的教導。而因為約翰福音是差不多在公元85年寫成的,我們認為一般而言,這本福音書應該可以反映當時教會的教導。

 

新約作者確認神是「我們的父」

 

請大家注意,當所有新約作者提到神為父,是用來澄清福音的信息。藉著指出獨一真神不只是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也是我們的父神,新約作者明確指出他們想要描繪的那位神是哪一位神。除了約翰三書之外,其他每一卷新約書信都在開頭前幾節經文就提到神為父這個詞語。接下來是引用自和合本中譯經文:

 

  • 使徒行傳1:4「要等候父的應許」

  • 羅馬書1:7下半「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 哥林多前書1:3「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

  • 哥林多後書1:2「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

  • 加拉太書1:1「耶穌基督與(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的)父神」

  • 加拉太書1:3「(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 以弗所書1:2「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

  • 腓立比書1:2「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

  • 歌羅西書1:2「(從)我們的父神」

  • 帖撒羅尼迦前書1:1「父神和主耶穌基督」

  • 帖撒羅尼迦後書1:1「我們的父神與主耶穌基督」

  • 提摩太前書1:2「(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

  • 提摩太後書1:2「(從)父神和我們的主基督耶穌」

  • 提多書1:4從)父神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

  • 腓利門書1:3「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

  • 希伯來書1:5「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

  • 雅各書1:17「從...父」

  • 雅各書1:27「在神-我們的父」

  • 彼得前書1:3「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

  • 彼得後書1:17「從父神...」

  • 約翰一書1:2「原與父同在」

  • 約翰二書1:3「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

  • 約翰三書 無

  • 猶大書1「在父神裡」

  • 啟示錄1:6「他父神」

 

最後的話語

 

亞美尼亞籍聖師良(Ghevond)教宗的歷史裡有一段記載,關於拜占庭李奧大帝三世(Flavian Leo III)(公元685—741年)寫給歐麥爾二世(Umar II)的書信,內容是這樣寫的。「李奧大帝三世、耶穌基督的僕人,以及他所管轄的子民的統治者,寫信給歐麥爾二世,薩拉森(Saracens)的領袖。」這封書信大約是寫於第八或九世紀,篇幅頗長的信中提及了聖經的信仰,辯論了基督教信仰的至高優越性,以及聖經的整全性。令人感到驚嘆的,李奧大帝對歐麥爾陳述的重點之一,就是歐麥爾把福音書中耶穌提到父神這個詞語的段落做了修改。

 

「至於你,在我引用的所有經文段落中,一提到『父』二字,你就將之改用『主』或是『神』來取代,你以為這樣做就可以把你的立場合法化。」李奧大帝接著稱呼這樣的做法為「很可恥的做法」。4

 

修改聖經字詞的傾向,在初代教會早已層出不窮,並非新事;而這種不誠實的作法,在當時就已經受到挑戰。我們全都該反對「穆斯林用語翻譯)」的最主要原因是,他們抹滅了讓人信仰父神的機會。難道我們應當把神為父這個概念拿掉,只為了取悅那些不認識神為父、相信其他宗教的人嗎?這樣做是在否認聖經。這是來自惡者的欺騙。這是對神為父的拒絕。這是拒絕神所宣稱的自己—讓神變成說謊者。這也阻礙了信徒的屬靈成長,因為這使他們無法了解並且知道父神的愛。願教會挺身而起,終止某些聖經譯者做的這種修改。

 

作者

 

羅傑.迪克森(Roger Dixon)直接或間接參與在跨文化教會職堂領域的服事已將近五十年。他與妻子及三個孩子在印尼爪哇島西部原住民族巽他族穆斯林當中工作並居住了30年之久。羅傑是德魯大學(Drew University)道學碩士、富勒神學院世界宣教學院(Fuller School of World Mission)神學碩士、拜歐拉跨文化研究學院(Biola School of Intercultural Studies)博士。他於1963年在衛理公會按牧。

 

註釋:

 

1. 這些內容摘自由亞當·西姆諾維茨(Adam Simnowitz)撰寫的未出版論文中,針對專門為穆斯林的「翻譯」的範例(2018年5月修訂)。

2. 參考書目斜體字為作者所加。

3. 感謝亞當·西姆諾維茨(Adam Simnowitz)允許使用上述材料。

4. 《早期基督徒與穆斯林對話:來自前三個伊斯蘭世紀(The Early Christian-Muslim Dialogue: A Collection of Documents from the First Three Islamic Centuries)(公元632—900年)的文件集:翻譯與註解》,第85頁。由N.A. Newman編輯。由跨學科聖經研究所(Interdisciplinary Biblical Research Institute)出版,地址: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哈特菲爾德(Hatfield)郵政信箱423號,郵遞區號 19440—0423。

 

這篇文章翻譯自Roger Dixon的在線文章「The Theological Importance of the Term "Father" for God」

https://www.academia.edu/118113392/The_Theological_Importance_of_the_Term_Father_for_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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