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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能使我脫罪擔?

2023年1月11日
悔改是沒有意義的—除非我們願意承認我們的處境:我們是需要憐憫的罪人。

布拉德•格雷(Brad Gray)(https://www.1517.org/contributors/brad-gray)
也許只有詩篇23篇可以與之媲美,詩 篇51篇歷來都是整本聖經中最容易辨認的詩篇之一。我認為,考慮到該詩篇的寫作環境,這一點令人驚訝。即便不是全部,至少大多數聖經都包括首碼,「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或者類似的話。這樣的前言注釋並非默示而來,所以它們不一定具備權威性。但是,即使如此,關於這首詩篇及其道德敗壞的淫行背景幾乎不存在任何爭議。聖經為我們記錄的是大衛王被先知拿單徹底羞辱後的痛心之言。你可回想到,這次會面緊跟著大衛對拔示巴和她丈夫烏利亞犯下應受譴責的惡劣行為之後。
神域之下,至暗時日
撒母耳記下11章和12章的事件構成了聖經正典中最令人不安的文本內容之一,以讓人心痛的細節將我們帶入以色列歷史上最黑暗和最痛苦的事件之一。簡而言之,大衛王雖身在其位,卻品行不端,德不配位。當他的手下在戰場上浴血奮戰,他卻留在耶路撒冷心不在焉,並屈服於誘惑,奪取不屬於他的東西(撒母耳記下11:1—4)。他要求把拔示巴帶到他的寢宮,在那裡他逼她就範。但是結果,她懷孕了,這立即促使大衛開始掩蓋他的罪行。
大衛嘗試的每一個計謀都失敗了,結果是他雖然驚慌失措,但卻仍費盡心機地,決定把拔示巴的丈夫安置在那種幾乎必死無疑的戰場情況下(撒母耳記下11:14—17)。這個策略成功了,使國王鬆了一口氣, 進而導致大衛娶了拔示巴為妻(撒母耳記下11:26—27)。之後,王國裡的生活就這樣繼續下去了。也許,有一些閒言碎語開始在整個皇宮裡流傳,關於國王的新妻子為他生兒子的速度有多快。但這些傳言很快就被駁斥或解釋為無聊八卦。而當生活繼續向前時,大衛的靈卻停滯不前。當他試圖壓制所有不斷湧現在表面的罪疚感時,他是在與自己交戰。在另一首與這一場景有關的詩篇中,大衛回憶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篇32:3—4)
這時,耶和華派先知拿單去會見大衛,他隨即轉述了一個最具啟發性的比喻: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記下12:1—7)
大衛應該把他對正義的渴求在自己身上付諸實踐。他是那個應該受到遊街示眾嚴厲懲罰的人。他搶走了不屬於他的東西,盡管他已經被賜予了一切(撒母耳記下12:7—12)。就這樣,藉著拿單發出警告,耶和華的話語完全勝過了也徹底打敗了大衛。
很難理解大衛的感覺有多沮喪,但我們在詩篇51篇中可以窺見,他被迫與自己的罪面面相覷。那麼,這首詩篇相當於大衛發自肺腑的悔改禱告。通過這些話,以色列這個慚愧蒙羞的國王把他最黑暗的罪孽和最深的不安全感暴露出來。他沒有任何保留,因為他所有的邪惡在耶和華的聖潔之光下被毫無遮掩地暴露出來。畢竟,在那洞察一切的主面前,隱藏任何東西又有什麼益處呢?(撒母耳記上16:7)因此,大衛急切地求告,祈求那唯一能使事情破鏡重圓的主將一切回歸正常。相應地,他的悔改禱告看起來和聽起來像什麼呢?
罪之坦承,何其羞愧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大衛悲痛欲絕,「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篇51:3)這裡,他承認了自己所做的事情。可以肯定的是,他沒有必要「被提醒」。並不是說他好像忘記過他親手犯下殘酷惡行。但拿單的先知式責備有效地讓他感到無地自容。「你就是那人!」這句話發出最後的裁決之音。隨著這些話,大衛勉強的彌補行動宣佈告終。戲份結束了。不再有偽裝,不再有面具,不再有裝腔作勢。他是個罪人。這一點是無法回避的。從他在母親腹中 受孕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個罪人。(「看哪,」)他坦承,「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通過這種坦承,他並沒有試圖為自己的行為「開脫」。相反,他認識到自己的處境身陷囹圄。
悔改是沒有意義的—除非我們願意承認我們的處境:我們是需要憐憫的罪人。
大衛的整個生命都與罪交織在一起。他公然違反了神和人的律法,這意味著從每一個可見的標準來看,他都應該被定罪。悔改的一部分是承認那個不可回避的結論,也就是你有一個你無法補救的問題。任何一個完成匿名戒酒會(Alcoholics Anonymous)旅程的人,都不得不首先承認自己是個酗酒的人,之後才可能成功脫癮。事實上,這就是「聲名狼藉」的十二個步驟(twelve steps)中的第一個步驟。「我們承認我們對酒精無能為力—我們的生活已經變得無法控制。」同樣,直到我們承認我們是罪人,而且靠我們自己,我們的罪是完全無法控制的,否則我們根本無從得救。悔改是沒有意義的—除非我們願意承認我們的處境:我們是需要憐憫的罪人。
聖約翰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神的話語應許—我甚至敢說,神的話語保證—人將從罪中得到潔淨和赦免。但其前提是你和我首先要承認我們有需要被潔淨和赦免的罪。我們在多大程度上淡化我們的罪,就會在同等程度上削弱神的赦免恩典的力量。「如果 你錯誤認識自己的罪,你也會錯誤認識恩典,」史蒂芬•保爾森(Steven Paulson)(https://www.amazon.com/Sinner-Saint-Devotional-Days-Psalms/dp/1945978759)(86)寫道。亞歷山大•麥克拉倫(Alexander Maclaren)斷言(https://www.amazon.com/Expositions-Holy-Scriptures-17-Set/dp/0801059674),「對我們的罪的悔改認知是通向認知到基督的義成為我們的義的得勝的第一步」(6:1.326)。這就是聖靈的作為,他將我們的罪孽和過犯不斷帶到我們眼前,耕耘我們靈魂土壤,預備我們好讓天父在我們身上做修復的憐憫工作。
罪之深淵,何其恐懼
不過,大衛不僅承認自己的罪行—而且(還)明確指出他最終冒犯了誰。「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他哀歎道,「以致你責備我的時 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51:4)這些坦白和坦承的話與國王在先知講述故事之後所吐露的內容相吻合(撒母耳記下12:13)。而且,某種程度上,當我們聽到這種罪惡行徑是「惟獨得罪了神」,可能會覺得很奇怪。那拔示巴呢?烏利亞呢?他們不是真正的受害者嗎?他們的正義如何伸張?當大衛用這些話求告時,他並非想尋求避免任何形式的「地上的和解」,好像對這些當事人的賠償是無關緊要的。大衛在強行將不屬於他的東西據為己有的過程中,使拔示巴和烏利亞都成為受害者,這是清楚明顯的。但問題在於,在他這樣做的時候,他也模仿了很久以前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的做法。
也許我們沒有想到這一點,但每次我們犯罪時,我們都在重複「伊甸園中的謊言」。
當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吃了果子,他們的罪不僅僅是一次「錯誤的選擇」。他們的罪是「屬天的叛亂」(heavenly insurr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