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文章
1382
1
作者
基督的議會
基督的議會
耶穌基督應許差遣聖靈來引導教會「進入一切的真理」(約翰福音16:13)。根據東正教(Orthodox)的說法,這一應許在大公會議上得到了最完整的實現。
在大公會議(ecumenical,源自希臘語,意為「全世界」)上,來自整個教會的主教和神職人員聚集在一起,制定兩種類型的規則。教規(Canons)處理行政事務,這可以由以後的會議加以修改。而教義的表述(Horoi)則不能隨意修改;它們永久地表達了正統東正教的教義。
幾個世紀以來,東正教領袖們聚集在數十次大公會議上討論教義和實踐。但東正教認為,真正的大公會議只有七次。以下是每次大公會議通過的主要神學教義和一些教規範例。
1.尼西亞(325年,Nicea)
318位主教
反對阿里烏斯的教導,肯定耶穌基督是完全神聖的。
頒佈了第一版的尼西亞信經。
通過了85條教規:羅馬是基督教世界的第一個教區;對受迫害而否認信仰的基督徒應施加各種限制;祈禱應站著進行。
2.君士坦丁堡(381年,Constantinople)
150位主教
肯定了聖靈的神性,從而形成了神聖三位一體的教義:聖父、聖子和聖靈三位(hypostases)一體的神。
完成尼西亞信經(又稱《尼西亞諾-康斯坦丁諾波利特(Niceno-Constantinopolitan)信經》)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