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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門徒訓練
跨文化門徒訓練
聖經關於作門徒的教導
從福音書中,我們看到耶穌與門徒們同住,與他們親密相處,公開和私下教導他們,與他們分享對失喪之人的憐憫,幫助他們理解作門徒,給他們傳福音的實踐機會,回答他們的疑問,並糾正他們的錯誤。
祂呼召所有跟隨祂的人過門徒的生活(馬太福音16:24-25),並要愛神和鄰舍(馬太福音22:37-40)(作為祂的「大誡命」)。
祂在「大使命」中差遣門徒,要他們重複祂所教導的,使萬民作門徒(即「學習者」,指那些學作門徒後又去使他人作門徒的人),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
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是透明且個人的。他對提摩太的教導體現了耶穌跨代刻意培育門徒的視覺:提摩太應成為門徒訓練者的門徒訓練者(提摩太後書2:2)。每位基督徒都應如此。
作門徒是什麼
對於基督徒(不分平信徒與教牧人員),作門徒是一個作為基督的門徒,在信仰與行為上,(在基督徒群體中)終身學習並實踐的過程,其習慣、態度和思想都逐漸被改變,以變得更像基督。
作門徒的具體方式
3.1 門徒在信仰上的成長
門徒必須:
承認自己的罪,通過接受耶穌十字架的贖罪而歸向神,信靠祂赦免罪 惡並賜予永生,
接受洗禮以公開認同基督,
培養與三位一體神的親密團契,並持續在順服中成長,
養成定期禱告的習慣,並研讀/默想/背誦聖經(使徒行傳17:11;詩篇119:11, 15),將聖經應用(雅各書1:25)於生活各領域,如家庭、工作、婚姻等,
逐步學習基督教教義、敬拜、生活和道德價值觀的聖經基礎,以及活出信仰的技能,
致力於大誡命和大使命(傳福音和建造基督徒)在服侍神和人的事上。
他可能隨著信仰和成熟度的增長,進入另一個作門徒的階段(例如,從門徒到既是門徒訓練者又是門徒)。
3.2 門徒訓練者的角色
門徒訓練者作為教練/導師/教師的角色,是通過長期、緊密的關懷關係(包括增加信任的過程),有意幫助門徒(在必要時投入大量個人時間,最好在門徒信主後立即開始)在信仰與品格上靈性成長,具體包括:
引導他(個體或在群體)研讀聖經,教授聖經真理,並解釋如何在生活中應用,
介紹他給其他接納他進入屬靈家庭/團契的基督徒,
通過教導和生活榜樣,以愛和關懷挑戰他,活出以聖經為基礎的門徒生活(包括屬靈操練、傳福音以及在「自然」日常生活中),為他禱告並與他一起禱告,並全面關注他,包括「非屬靈」的事務,
在衝突和困難或令人沮喪的時期,以聖經為依據為他提供輔導,
在注意到他的罪惡行為時糾正他。
隨著門徒在信仰和成熟度上的成長,門徒訓練者幫助他成為門徒的門徒訓練者。
跨文化門徒訓練的性質
4.1 關鍵問題
當一位從對基督教活動持否定態度、有時伴隨政府限制、且其文化背景以口頭傳統、群體主義和榮譽-恥辱體系為特徵的宗教背景(如穆斯林、印度教徒或佛教徒)皈依的新基督徒,而門徒訓練者是他唯一認識或有關係的基督徒時,門徒訓練就需要具有跨 文化特性。
這位新基督徒作為門徒在信仰上成長的關鍵問題包括:
孤立和孤獨,
前信仰和實踐的殘留影響,可能伴隨屬靈捆綁/堅固營壘,
來自家庭和社區的壓力,甚至迫害(例如,對於穆斯林背景者,背教的懲罰可能是死刑),
原有身份與新基督徒身份之間的張力,
缺乏教會和聖經資源
門徒訓練者的挑戰還包括難以理解當地語言和文化,以及若其為外國人,可能在某個階段要離開。這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其傳福音的職業平台。
4.2 跨文化門徒訓練者的角色
跨文化門徒訓練者應:
將可信的職業方式與門徒訓練相結合,
採用適當的本色化方式,例如口頭闡述聖經真理,以及遵循當地飲食和著裝習俗,
用榮譽與恥辱的概念闡釋聖經中關於罪與救贖的教義,
適當地利用互聯網和媒體資源來彌合語 言障礙,
努力掌握門徒的母語,
傾聽他的困難,
幫助/鼓勵他:
認識他在基督裡的新身份,以及作為全球多元文化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如果可能的話,加入一個健康的(家庭)教會/團契,與其他信徒一起,感受到歸屬感,
信靠神,並在禱告/敬拜中經歷神,無論是個人還是在群體中,
分辨聖經與其先前信仰中的謬誤,棄絕錯誤信仰,宣告屬靈自由,讓聖經真理轉化/戰勝先前屬靈捆綁/堅固營壘,避免宗教混合,
認識到耶穌藉著神的大能打破邪惡勢力與邪靈的權勢,
克服對迫害的恐懼,並委身以信心為基督受迫害,視此為一種特權,
欣賞聖經對性/婚姻的教導(如有基督徒家庭的榜樣則更佳),並建立一個與非基督徒分離的忠心的基督教家庭。
門徒訓練者應從門徒中挑選並準備他們,以便在自己離開後繼續他的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