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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為伊斯蘭恐懼症制定官方定義
反對為伊斯蘭恐懼症制定官方定義
由前保守黨議員多米尼克·格里夫(Dominic Grieve)主持的政府工作小組,正著手制定「反穆斯林仇恨/伊斯蘭恐懼症」的定義。該小組於2025年2月由政府成立,預計將在六個月內提交建議,且議會對此無發言權。該小組已結束初步公眾諮詢,若按原定時程推進,將於未來數週內秘密提出建議。此後政府計劃將定義推廣至各公共機構,要求其納入言論規範,使任何違反新定義者皆將受到懲處。

政府辯稱此舉有必要,因為自2023年10月7日以色列南部遭受恐怖襲擊以來,反穆斯林仇恨情緒激增。我們駁斥此論點。英國現有法律已能保障民眾免受宗教仇恨侵害,同時亦有法律保護所有信仰群體免遭歧視。保障穆斯林權益之道在於嚴格執行既有法規,而非透過後門引入穆斯林的褻瀆法。為特定宗教群體設立特殊保護,將違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此舉將賦予穆斯林有了其他信仰者不具備的特權地位,恐加劇社群緊張。正如穆斯林組織Tel Mama創辦人菲亞茲·穆加爾(Fiyaz Mughal)所言:「任何標記特定群體的定義都將引發重大社會分裂。」
官方定義亦將對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部分推動者聲稱,揭露巴基斯坦裔穆斯林男性在性誘拐團伙中比例過高的現象是「伊斯蘭恐懼症」。凱西(Casey)女男爵在其關於性誘拐團伙醜聞的官方報告中確實指出,很少人敢於舉報、官員遲遲不作為的原因之一,正是害怕被貼上「伊斯蘭恐懼症」標籤。工黨議員莎拉·錢皮恩(Sarah Champion)作為少數敢於發聲的議員,竟被伊斯蘭人權委員會提名「年度伊斯蘭恐懼症人物」。
英國擁有悠久的宗教寬容傳統。調查顯示,此地九成民眾能與不同宗教信仰者和睦相處—比例高於歐洲任何地區。這是值得英國引以為傲的傳統,不應因將某種信仰凌駕於其他信仰之上而危及這份傳統。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Oppose an official definition of Islamophobia」
https://freespeechunion.org/oppose-an-official-definition-of-islamophob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