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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拐團伙「與伊斯蘭的關聯性高於種族因素」
誘拐團伙「與伊斯蘭的關聯性高於種族因素」
2025年11月12日
馬克·杜里博士在基督教關懷組織發布的最新詳盡報告( https://christianconcern.com/wp-content/uploads/2018/10/CC-Resource-Report-Grooming-Gangs-Mark-Durie-2511112.pdf )中指出,伊斯蘭與英國誘拐團伙犯罪活動的關聯性,高於種族因素。
杜里博士的報告深入探討伊斯蘭神學與法律對英國誘拐幫派現象的潛在影響。該現象中,主要由穆斯林男性組成的有組織幫派對未成年少女實施恐嚇、控制、強暴、酷刑及性剝削,受害者多為白人非穆斯林。受害者與施暴者人數皆達數千之多。
關於性誘拐團伙的評論時常聚焦於種族因素,卻迴避宗教作為潛在驅動因素的討論。所謂「亞洲裔」的種族標籤既過於寬泛又過於狹隘,實則模糊了虐待行為的真實模式。事實上,伊斯蘭宗教與性誘拐犯罪的關聯性強於種族因素:表面證據顯示多數案件的施虐者皆為穆斯林。
馬克·杜里博士現任墨爾本神學院亞瑟·傑弗瑞伊斯蘭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身兼神學家、作家及聖公會牧師。其著作涵蓋語言學、伊斯蘭、基督徒與穆斯林的關係、宣教及宗教自由等領域,代表作包括《第三種選擇》、《被擄的得釋放》及《古蘭經與其聖經的映照》。

伊斯蘭法律與神學的八大面向
本報告指出伊斯蘭法律與神學中八項特質,被認為助長並促成性誘拐團伙的犯罪行為。報告強調宗教驅動力可能激發某些行為,而這些行為嚴格來說是宗教的教導所禁止的。
八大因素如下:
穆斯林優越於非穆斯林的教義
效忠與背棄的教義,亦稱「為真主之愛與恨」
男性凌駕女性的優越與支配地位
男性強制隔離女性的教義
強制婚姻的宗教實踐,以及缺乏法定同意年齡的概念
對危險女性性向的認知威脅
聖戰法中性奴隸制度的實踐
伊斯蘭法律中對被征服非穆斯林群體的丁民(齊米)制度與待遇
報告最終提出以下建議:
不應因擔憂助長伊斯蘭恐懼症而阻礙對性誘拐團伙的宗教文化的透明調查。
應嚴格記錄施暴者與受害者的宗教身份。
警方應接受培訓,以審訊性誘拐團伙嫌疑人的宗教信仰。
警方亦應接受培訓,以調查受害者證詞中的宗教層面。
國家應立法禁止未登記的伊斯蘭教法婚姻。
必須考量施虐者家屬在助長虐待行為中的角色。
應呼籲伊斯蘭宗教領袖譴責性誘拐團伙的活動,以及助長此類活動的特定宗教觀念。
政治人物應避免就伊斯蘭對人類性關係的教導發表輕率且無知的言論。
必須公開承認存在拒絕接受性誘拐團伙的宗教文化核心要素的穆斯林。
英國強制婚姻專責小組應刪除官網聲明中「伊斯蘭不存在強制婚姻的宗教依據」之論述。
應為受誘拐團伙鎖定的弱勢白人工人階級社區提供意識培訓。(錫克教徒社區現有相關計劃可作為範本。)
「任何調查都必須誠實公開地審視宗教動機」
基督教關懷組織行政總裁安德 莉亞·威廉斯表示:
「性誘拐犯罪團伙能肆虐數十年,源於當權者過度顧慮政治正確。
若我們真心汲取教訓並打擊這些團伙,就必須公開討論伊斯蘭教義與文化對其的影響。僅稱其為『亞洲』性誘拐犯罪團伙,甚至『巴基斯坦性誘拐犯罪團伙』,根本不足以應對問題。
本報告揭示伊斯蘭神學如何被用作誘拐團伙施虐的辯護依據。公眾應能就此展開討論而不被指控為伊斯蘭恐懼症。
現政府既拒絕就誘拐團伙問題展開全國性公開調查,亦拒絕承認其與伊斯蘭的任何關聯。我們需要由法官主持的全面國家級調查,並將這份 關於伊斯蘭關聯的重要報告結論納入考量。
任何調查都必須誠實公開地審視誘拐團伙施虐行為背後的宗教動機與論據。
政府絕不能採納任何可能阻礙公開討論誘拐團伙宗教層面的『伊斯蘭恐懼症』官方定義。
政界與媒體迴避探討誘拐團伙的宗教面向,導致倖存者聲音長期未獲正視。此刻正是終結此困境的契機。
期盼本報告能廣為政界人士、媒體評論員及所有參與誘拐團伙調查者所閱讀。」
敬請鎖定11月24日晚間9時(英國夏令時間)與馬克·杜里(Mark Durie)的直播對談:
( https://youtu.be/_DdrAaDvCQ8 )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Grooming gangs ‘more associated with Islam than ethnicity’」
https://christianconcern.com/news/grooming-gangs-more-associated-with-islam-than-ethni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