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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論

預定論


神在恩典中的旨意,指向祂最終要全然拯救的人。


「預定」(predestine)一詞作為動詞,且以神為主語,在新約中出現了六次(使徒行傳 4:28;羅馬書 8:29,30;哥林多前書 2:7;以弗所書 1:5,11)。這個英文詞源自拉丁文praedestino,在《武加大譯本》中用以翻譯希臘文proorizo,其本質意為「預先決定」。其他詞彙亦傳達類似概念:決定、揀選、預知。


主要經文


在羅馬書8章與以弗所書1章中,保羅都強烈闡明神恩典在救贖中的優先性。「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馬書 8:29)父神決定要將祂所預知的人塑造成基督的形像。祂預定他們完全成聖。為了闡明這預定如何契合於神的整體救贖計劃,保羅隨後列出了一種「恩典的鏈條」:「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第30節)在這條鏈條的每個環節中,神是行動者,而人是行動的對象。神預知的是人本身,而非關於這些人的某種特質—例如他們將會信主;祂預知的正是這些人本身。祂所預知的人,就是祂所預定的人,也是祂所呼召的人,更是祂所稱義的人,以及祂所榮耀的人。這條鏈條在任何環節上都沒有斷裂。換言之,起初被預定的人,絕無可能最終未能得著榮耀。在這一點上,保羅與耶穌完全一致;耶穌在約翰福音6:37—40中明確指出,凡父所賜給祂的人(預定),都必信靠祂,並最終在末日被復活(榮耀)。沒有會未能得著完全的救恩。


在以弗所書1:3—6、11中,保羅再次探討了預定論。在此他提出幾點論述,從經文中不難看出。他在此處將「預定」與「揀選」(eklegomai)這兩個詞彙交替使用,視為同義詞。首先,在第4節中,他指出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了「我們」(信徒)。其次,保羅說這揀選是「在祂裡面」(基督)。第三,這揀選的目標是「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第四,祂是「因愛我們」預定我們(第4—5節)。第五,這預定是為了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第六,這預定是「按著祂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第5節)。第七,這使我們稱讚「使他榮耀的恩典」(第6節)。在第11節中,使徒再次強調了他在前幾節中提出的一兩點:「我們也在他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在此,保羅將信徒的預定與他們被收養為兒女(因而得著產業)聯繫起來,並再次指出,這揀選是照著神自己的旨意所作的,祂凡事都照著祂自己的旨意運行。這些強有力的陳述表明,神是恩典之神,而人在這世上唯一的盼望,就是神將這恩典賜給他。


最後兩處經文使用了proorizo一詞。在哥林多前書2:7中,保羅告訴讀者,神「預定」了祂隱藏的智慧之奧秘。這奧秘就是神藉著基督在救恩中的旨意,這救恩是基於神的恩典,賜給猶太人和外邦人,且唯獨藉著信心領受(參見哥林多前書2:1;4:7; 羅馬書 11:25;16:25;以弗所書 1:9;3:3,4,9;6:19—20;歌羅西書 1:25,27;2:2;4:3)。在此,保羅告訴我們,神已預定基督及其贖罪之工為得救的唯一盼望。在使徒行傳4:27—28中,耶路撒冷教會禱告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裏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這些信徒肯定,神使用惡人來執行祂的救贖計劃,因為他們釘死耶穌,正是將神預定的計劃付諸實行。


聖經的讀者不應對其中所呈現的、真正主權且大能的神感到驚訝。祂的計劃必將成就(詩篇 33:10—11;約伯記 9:12;但以理書 4:35)。祂掌管整個歷史,以致連微小的細節都是祂工作的組成部分(箴言 21:1;16:1、9、33)。沒有任何事物能阻止祂預言的應驗(以賽亞書 14:24—27;44:24—45;箴言 19:21)。


神學考量


從神學角度來看,這項教導對某些基督徒構成了一項挑戰。除了這些強調神恩典優先性的經文之外,還有許多經文肯定了悔改與信心的重要性(羅馬書 10:9—14;使徒行傳 2:38),以及罪人需要「來到」基督面前(啟示錄 22:17)。雖然「預定論」的概念看似與個人回應福音呼召的責任相衝突,但兩者必須是相容的,因為聖經中那些受感而寫的教師們同時強調這兩者。保羅可以說基督徒是被神預定的,但在接下來的幾頁中卻敦促道:「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 10:9—13)。那位寫下我們是按著神旨意所預定的人,在幾句之後又指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 2:8)對耶穌和保羅而言,這兩項觀念是相輔相成的,而非相互矛盾(參約翰福音 10:25—30)。


人們曾試圖以各種方式「調和」神在預定中的主權與人的回應。有人聲稱,神是根據祂對誰將來會信福音的預知,來預定信徒的。問題在於,沒有任何經文教導這一點。羅馬書8:29 並未說:「祂預先知道誰會信,就預定這些人得救。」如前所述,「預知」一詞指的是神所預知的人,而非關於這些人的某種特質(即他們終有一天會信)。此外,以弗所書1:11 明確指出,預定並非基於神在那些人身上所看見的某些特質。換言之,它並非基於預見的行為、預見的信心、預見的堅忍,或任何其他因素。經文指出預定是基於神的旨意,盡管並未具體說明這究竟意味著什麼。在另一極端,有人主張神起初是計劃拯救某些人,然後為彰顯祂的榮耀而棄絕其他人,繼而著手創造世界以使這計劃得以實現。這兩種針對邏輯難題的「解決方案」有共同之處—它們都是哲學性的解決方案,並非基於對經文的嚴謹研究。


在這個議題上,堅守聖經及其教導至關重要。聖經關於預定論如此闡明:神出於愛,在世界被造之前就預定某些人藉著基督被收養為兒女,使這些人得以成為聖潔、無可指摘,效法基督的形像,好叫他們能因祂的恩典讚美祂,並出於感恩的心事奉祂。祂這樣行,並非基於祂在他們身上所看見的任何特質,而是照著祂自己的旨意—這旨意是人智慧所不能測度的—好叫有許多人能在祂的永恆國度中(羅馬書 8:29—30;以弗所書 1:3—6,11)。神藉著基督在各各他預定的工作,規劃了這救贖;父神早在創世以前就定意要將祂釘在十字架上。雖然讓基督受死是祂的旨意,但那些殺害祂的人是出於自己自由且邪惡的意圖,並非受神所迫,因此他們在神面前須為自己的罪行負責(使徒行傳 4:28;2:22—23;啟示錄 13:8)。我們也知道,那位預定萬事的神,同時也差遣祂的工人進入收割的田地,以在宣教事工中成就祂的旨意。教會絕無任何理由在傳福音上懈怠,因為若無人向他們傳道,罪人就永不得救。教會的任務是為真理作見證,並相信主必開啟不信者的心(使徒行傳 16:14),正如外邦人聽見保羅和巴拿巴的講道時,「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使徒行傳 13:48)


雖然今日的基督徒或許無法完全理解這一切是如何運作的,但他們可以肯定這是真理,而且他們必定要順服神對事工的呼召。


查德·布蘭德,〈預定論〉,收錄於《霍爾曼圖解聖經辭典》,查爾斯·德雷珀等人編(田納西州納什維爾:霍爾曼聖經出版社,2003年),第1323—1325頁。


這篇文章翻譯自Chad Brand的文章「PREDEST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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