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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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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chard Shumack

古蘭經數字奇跡的論證

古蘭經數字奇跡的論證

Richard Shumack


近年來,一些穆斯林聲稱古蘭經中包含各種構成其神聖起源證據的數位規律。這些規律涉及詞語用法、章節與字母之間的對應關係以及奇偶節經文的排列規律。以下是一些例子:


  • 「日子」(day)這個詞在古蘭經中出現了365次。

  • 古蘭經第57章有29節經文;57×29=1653;1+2+3…+57=1653。

  • 古蘭經的經文總數為6236;古蘭經偶數章的經文數加上章節為6236


通常,那些論證這類規律現象是奇跡的穆斯林護教士會引用美籍埃及裔生物化學家拉沙德·哈利法(Rashad Khalifa)或近期的埃迪普·尤克塞爾(Edip Yuksel)的研究成果。他們的論證如下:


  1. 古蘭經中存在數字規律。

  2. 這些規律呈現出複雜的設計特徵,排除了它們偶然形成的可能性。

  3. 這些規律過於複雜,不可能是人類作者刻意設計的。

  4. 因此,古蘭經是(啟示)經典。


必須認識到,對於普羅大眾而言,古蘭經中存在如此多的數字規律,乍一看似乎確實令人稱奇。正因如此,這種論證對廣大穆斯林來說在直覺上具有極強的吸引力。然而對這種論證的支持者而言,很可惜的是,仔細審視之後就會發現,這種論證漏洞百出,導致此類說法難以令人信服。下文將逐一剖析各項假設,揭示其問題所在。


對假設(1)的回應:這些數位規律中有很多是錯誤的或無意義的。


關於這種論證,首當其衝的破綻就是,其中許多所謂的規律只需稍加核實,就能證明是錯誤的。以下是其中一個關於這種最常見說法的明顯例子:

說法:ywm(日子)在古蘭經中以單數形式出現了365次。


然而: a) 首先,「ywm」僅以單數形式出現287次(總共405次)【根據Qur'an Gateway網站】;

b) 其次,這287次中的許多次並不表示一個24小時的時間段(例如審判日)。

這並非是錯誤認定某種規律的個別案例。比拉爾·菲力浦斯(Bilal Philips)博士已詳盡記錄了哈利法和尤克塞爾作品中一系列錯誤、選擇性、偽造和不一致的計數。(Philips, A.A.B., The Qur’an’s Numerical Miracle, 1987)


當然,排除掉各種虛假規律並不意味著所有宣稱的規律都不存在-肯定有一些是存在的-況且,無論如何未來仍有可能發現更多尚未被察覺的規律。然而,任何真正的規律都面臨著一個更棘手的問題,(就像聖經一樣)章節和經文編號嚴格地說並非古蘭經的原生內容:它們都完全是很久之後人為添加的產物。不僅如此,這些編號在伊斯蘭內部也存在爭議。對於「應該使用哪套章節和經文編號」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權威的答案。更嚴重的是,學術界現在普遍達成共識,最早的古蘭經文本幾乎每一章都包含單詞和字母的變體。這種情況使得我們無法確定古蘭經中字母、單詞、經文或章節的任何計數。這些不確定性導致了兩個結果:a) 一是戳穿了穆斯林常說的「章節和經文明顯是古蘭經固有組成部分」的說法,b) 二是使得任何依賴於章節和經文數字的規律都不可靠。


對假設(2)的回應:在任何長文本中,許多數位規律偶然出現。


撇開錯誤的說法不談,古蘭經現存文本中確實存在各種數位規律。但這並非什麼稀奇事。恰恰相反,統計學家早已看透這一點,這類規律在任何足夠長的文本中都會自然出現。新南威爾士大學(University of NSW)統計學榮譽教授哈索弗爾(A. M. Hasofer)解釋說:


「長久以來,人們早就發現了一個事實,在基於隨機模型的前提下,看似極大概率不會出現的數字規律,在所有篇幅足夠長的文學作品中都能被找到…電腦搜索為這一領域開闢了新的維度。…形形色色的傳教士總能輕而易舉地找出符合自己意圖的規律,然後大肆濫用。」( https://users.cecs.anu.edu.au/%7Ebdm/dilugim/opinions/hasofer.html )


這裡需要認識到的相關重點是,在書面文本中找到各種各樣的數位規律,簡直是易如反掌。舉個例子:

查理斯·卡爾弗(Charles Culver)分析了愛德格·愛倫·坡(Edgar Allen Poe)經典詩作《烏鴉》(The Raven)的第一句:從前一個陰鬱的子夜,我獨自沉思,慵懶疲竭(Once upon a midnight dreary, while I pondered, weak and weary)。


庫爾弗照搬同樣用於阿拉伯語、希臘語和希伯來語的字母定值方法,在套用到英文字母上時就有了「重大發現」,僅僅這一行文字就能得出以下結論:


  • 這句話共有7×7個英文字母。

  • 第一個單詞和最後一個單詞的數值總和為202×7,其中首字母貢獻的貢獻值為80×7。

  • 以輔音開頭的單詞中,輔音字母的數量之和為537×7。

  • 以輔音結尾的單詞中,輔音字母的數量之和為485×7,其中,奇數長度的單詞構成了192×7,偶數長度的單詞構成了293×7。

  • 第2、4、6、8、10個單詞中的輔音字母之和為177×7。

  • 共有7個單詞以輔音結尾。

  • 在偶數長度的單詞中,輔音字母的數量為3×7。

  • 細看第1、3、5、7、9、11個單詞:

共有3×7個字母。

每個單詞中偶數(2、4、6…)字母的總數為138×7。

每個單詞的最後一個字母加起來是205×7。

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和尾字母之和為51×7×7。

  • 細看動詞「沉思」(pondered):

第一個字母的值為10×7。

母音字母的總值為10×7。


https://users.cecs.anu.edu.au/~bdm/dilugim/poe.html )

這個例子很有啟發性。僅僅這樣一個只有11個單詞的句子,我們就「發現」了13個巧合。想像一下,如果我們用更廣泛的數字範圍來審視整本書,我們會發現多少這樣的巧合!


簡而言之,專業分析表明,使用一系列不同的計數法則進行系統性搜索,尋找一系列不同的規律,得出這類正面結果是板上釘釘的事。穆斯林護教士所描述的那種數字規律或許看似非同尋常,但實際上卻非常普通,這壓根兒就不是什麼奇跡。


對假設(3)的回應:這類規律很容易找到,因此該論證是為了特定目的或情況而臨時安排的。


假設(3)認為,要解釋這種數字規律,唯一解釋是其背後需要存在這樣一位設計者。然而,對假設(2)的回應表明,這種解釋是不必要的。既然數位規律是長篇文本中易於識別的自然特徵,就沒有必要假設存在一位設計者來解釋它們。我們既沒有理由求助於神來尋求解釋,也沒有理由去探究古蘭經的作者、編纂者們或章節和經文注釋者們是否刻意在古蘭經文本中加入了數位規律。


說到解釋,請注意,這個論證根本無法如實「解釋」任何事情。由於規律在任何文本中-包括古蘭經-都如此普遍,穆斯林護教士需要做的只是嘗試足夠多的規律和數位組合,就能果不其然地得出一組令人驚歎的規律。當然,問題在於,選擇哪些規律和數位的唯一標準就是規律和數位恰恰出現在它們本身的文本中!換句話說,這個論證是臨時拼湊的。


這種臨時性的論證(強行解釋)根深蒂固。所尋找的此類規律是臨時選擇的-為什麼偏愛某種規律而認為它比其他規律更有說服力?在這些規律中尋找的數位組合也是臨時選擇的-為什麼選擇7和19(穆斯林護教士經常做這樣的事),而不是8和37?給字元賦予數值也是臨時的-字母和它對應的數位之間顯然既不存在本質關聯,也不存在客觀的方法來給任何字元賦予數值。


唯一的選擇標準似乎就是這種方法能產出想要的結果。這是最不可取的選擇偏見(倖存者偏差)。既然該論證沒有任何先驗性準繩以及選擇規律和數位的客觀標準作為依據,它根本無法解釋任何事情。


對假設(4)的回應:這類規律根本不符合解讀經文的任何實質性標準。


為了便於論證,我們假設可以找到各種數字規律來規避目前為止所提及的批評。也就是說,想像一下,真的能在古蘭經中發現既真實存在又確實有非凡意義的規律。然而,我們仍然無法清晰看到,結論(4)是如何有效地從假設(1)-(3)推導出來的。問題癥結在於,該論證沒有向我們說明,數字規律憑什麼可以作為判斷一段文本是否屬於經典的標準。


我們可以合理地提出這樣的問題:如果經文的編號不是古蘭經的一部分,那麼它們與古蘭經內容之間所謂的本質關聯是什麼?數學規律與哪些宗教真理相關?


由此引出另一些問題,如果這些規律如此具有說服力,那麼為什麼穆罕默德、經文的編纂者、早期穆斯林神學家以及古蘭經本身都沒有提及它們呢?


總之,這種說法毫無意義,即便有意義,也算不上令人印象深刻,更談不上奇跡。


這種做法的吸引力何在?直覺上,這類規律似乎極其不可能發生。只可惜,對穆斯林護教士來說卻是「俯拾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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