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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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blical Missiology
對《普世宣教運動面面觀,第四版教科書》傾向局內人運動的文章的回應:第四部份
Donald McKeon,2014年8月14日
四之四
第一部分
引言
20世紀文化人類學與本色化之背景
Charles Kraft的文化觀:〈文化、世界觀與本色化〉(“Culture, Worldview and Contextualization”)
第二部分
從Phil Parshall於1980出版之著作《穆斯林佈道新路徑》(New Paths in Muslim Evangelism)看他對局內人運動之警告:〈過猶不及?〉(“Going Too Far?”)
第三部分
John Travis回應Parshall之文章:〈所有穆斯林跟隨耶穌就必須離開「伊斯蘭」?〉(“Must all Muslims Leave ‘Islam’ to Follow Jesus?”)
Ralph Winter回應Parshall〈過猶不及?〉
Rebecca Lewis:〈局內人運動-保持身分與保留社群〉(“Insider Movements: Retaining Identity and Preserving Community”)
小結
第四部分
Lewis提出,讓「先存社群」變成「教會」,讓C5信徒維持原有社會-宗教身分
Harley Talman:〈成為與持守-反思身分問題〉(“Become Like, Remain Like: The Identity Question Revisited”)
結語,最後幾點想法
九 Lewis提出,讓「先存社群」變成「教會」,讓C5信徒維持原有社會-宗教身分[1]
評論過Rebecca Lewis極力提倡的國度圈神學,筆者再探討她所提,讓耶穌跟隨者(C5信徒)留在原有社會宗教群體、繼續上清真寺的理據。Lewis指,局內人運動有兩個基本動態:
持續社群:福音在既有群體或社會網絡扎根,因此不需要發明或引進新的社群架構。信徒不會從各別的社會網絡前來聚集,組成「教會」,而是留在原有社群,在該處境內成為「教會」之主要表達。
保留身分:信徒保留原有社會-宗教群體成員身分,同時在耶穌基督的主權及聖經權威下生活。(頁673)[2]
Lewis 認為植堂是不必要的,在「群體為本的社會裡」這是擾民的抽離過程,因為「…受影響家庭常覺得新組織『搶走他們的家人』」(頁673)她認為這種「聚合型教 會模式」只在講求個人主義的西方社會才行得通(頁673)。筆者的疑問是,新約教會也採取同樣模式,聚合不同種族、階層信徒,大家抽離猶太會堂,甚至受逼 迫、是被趕離會堂的;若這種方式真有不妥,為何使徒行傳卻以此為平常事?若新信徒應保留既有社會宗教文化身分,保羅為何對哥林多教會說,「信與不信不能同 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14-7:1)?保羅不主張信徒群體孤立自己,留意他訓誨哥林多人「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時,他是指教內的人(稱為弟兄的),並 非指基督徒群體以外者,不然的話,他說,「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哥林多前書5:9-13)[3]局內人倡導者的理據明顯有問題,因為使徒與新約其他 作者從不鼓勵新基督徒繼續上異教廟去敬拜神![4][5]
http://biblia.com/bible/esv/pp.%20673-74
一,與傳統植堂模式比較,這種方法「讓福音在固有群體內更自然扎根」(「植入」局內群體),她並說,「且不用新成立的教會努力經營『一家人』的氣氛」。
評 論:此說並不太在意建立神的屬靈家庭 -本土的「基督身體」-得靠聖靈的超自然工作(參以弗所書2:19-22;3:14-15)。人接受福音,若是在乎血 緣關係,神的靈又怎樣動工呢?我不是要唱高調講屬靈,但新約聖經裡有許多事例告訴我們,不少「宿敵」(尤其猶太人與外邦人)所以能復和,在基督裡合而為 一,全靠十字架大能、並聖靈作工(保羅在以弗所書2:11-22有詳細討論)。
二,「有說固有社群得贖,乃應驗了神對亞伯拉罕之應許,他所有後裔、全家都會蒙福。」(創世記12:3;28:14)
評 論:保羅對創世記12:1-3這樣解釋:「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 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拉太書3:7-9)[6]保羅談的,並非「固有社 群」,重點卻在乎神的福氣已彰顯在耶穌基督的福音裡,令萬族都可以憑信心領受-就是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家鄉、應許從他後裔建立新國度的時候,亞伯拉罕聽命 所展現的那種信心(參羅馬書4章以另一方式提及這點)。[7]福音具普世性,因為神愛、也施恩予萬民,無論他們來自何種社會組織,因為「神愛世人」(約翰 福音3:16)。
若能全家歸信基督,固妙不可言;但在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裡,這往往是例外。事實上,耶穌不止一次說,家庭將會因祂的福音分 裂;人聽聞福音,要非委身基督的愛,以祂為主與救主,就是拒絕祂。[8]雖然耶穌多次強調作門徒要付代價(包括與家庭割離),局內人倡導者對此卻隻字不 提。[9]
三,Lewis認為使徒行傳有家庭歸主、構成「關係核心」的例子(頁674)。
評論:新約裡的「關係核心」並非基 於肉身血緣,卻在乎成員都有基督復活的生命(歌羅西書1:27;3:1-4等)。另參約翰福音17章所載、耶穌作大祭司式的祈禱,祂一再強調信祂的人將與 祂、與父成為一(特別17:20-26)。神從萬國呼召人出來,成為基督的身體,[10]這才完全應驗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參加拉太書3:13-14; 以弗所書3:4-6)-以基督的血立新約,正如我們在主餐裡所記念的。
四,最後,Lewis說,「情感關係早就有了,惟有委身耶穌基督是新的」(頁674)。
評 論:我認為這種說法貶低主耶穌救贖之工。祂藉著祂的工作,使屬靈上死了的人復活,一起組成基督的身體,包括普世(哥林多前書12:12-13)與本土(哥 林多前書12:27)兩方面。這不在乎兩個人或多人其血緣、或自然關係本來有多親密,他們一旦在基督裡得著新生命,加入祂所救贖的群體內,彼此關係在素質 上就有別從前(參彼得前書2:9-10)。[11]
Lewis 正像Travis,認為耶穌跟隨者應「維持原有社會-宗教身分」,不必「藉著 基督教才能進入神的家」。[12]她也舉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約翰福音4章)、並耶路撒冷會議(使徒行傳15章)為例,指新約時代外邦基督徒(包括血 統不純的撒瑪利亞人)也不必脫離原有「宗教」。我們來看看這兩個事例。
約翰福音4:1-42:Lewis說,耶穌給她活水(永恆生命),撒 瑪利亞婦人最初拒絕,因為她不想上聖殿、或改當猶太人。但後來婦人卻向鄉人傳道,令不少人相信耶穌「真是救世主」(4:42),Lewis說:「…這些新 信徒很可能留在撒瑪利亞社群裡,保持既有身分。」(頁674)歷史上,撒瑪利亞人本來就信彌賽亞(他們稱為「塔合伯」[Taheb],摩西後那位大先知) 要來。[13]撒瑪利亞婦人與鄉民現在既相信拉比耶穌是彌賽亞,請祂多留兩天作教導;若說他們後來仍保留原有宗教,實在令人懷疑。更可能的是,在那兩天教 導裡,耶穌顯明自己就是全本舊約聖經裡所應許的彌賽亞,不限於摩西五經所指的那位大先知。
D. A. Carson [14] 談到撒瑪利亞人有否改變宗教的問題(最少是那個鄉的撒瑪利亞人)時指出:第一,對於摩西所說、耶和華的所在地(會幕),他們原本看法有別於猶太人,因為撒 瑪利亞人不承認(五經以外)其餘希伯來聖經;而他們認為耶和華的居處在基利心山,不在耶路撒冷。婦人特別向耶穌提起兩種不同看法,或者本來想挑啟辯論的 (約翰福音4:20),然而耶穌簡單一句就化解爭端,道出神新約的本質,而祂-彌賽亞-降臨, 是要將這約帶給世上所有人。敬拜父神的新地點、新方式是「以 心以靈」,因為「神是個靈」(約翰福音4:24;另參以弗所書2:17-22)。[15]
第二,當婦人回到自己的城裡告訴鄉人時,耶穌教導 門徒,講播種與收割(指在撒瑪利亞作的工。猶太人視撒瑪利亞人為不潔,通常避之則吉)。繼後兩者耶穌在那裡所做的工,是播種,不僅如約翰福音4章所載馬上 就有收成,大概使徒行傳8章載腓力的收成,也因這次播下道種。[16]再者,耶穌吩咐大使命,應許賜下聖靈能力(使徒行傳1:8)時,重提祂在敘加說過的 話-福音不單為猶太人而設,乃是為所有人-包括猶大人的宿敵!
第三,Carson指出耶穌對婦人所說,「你們[指所有撒瑪利亞人]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翰福音4:22)
耶 穌不是說,撒瑪利亞人的神觀令人完全不知道祂,也不是說他們敬拜自己所不相信的神,好像誠意欠奉似的。祂的意思是,他們其實不認識所敬拜對象,撒瑪利亞人 仍然身處神啟示之流以外,所以就算敬拜,也不是按著真知識,且無法由衷敬拜。相對地,耶穌說,猶太人的敬拜無論多麼錯誤,最少他們認識自己所敬拜對象,乃 是身處神為拯救所啟示之流以內。猶大人認識自己所敬拜的,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