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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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學辯論
向穆斯林解釋基督的獨一位格
導論
穆斯林在他們護教學上的立場對基督教的攻擊,無論是古蘭經的還是現代伊斯蘭論證法的,他們都沒有對基督教神人合一的教義 – 耶穌(爾撒) 同時 是神(真主)又是人,且是一個位格 – 做任何詳細的考查,這是穆斯林最大的一個失敗之處。我們可以看到,古蘭經從來沒有探討過這個問題。在現代的伊斯蘭辯論家當中,他們似乎對這個主題的研究有一定的膽怯心理。例如, Baagil 在與一個基督徒的所謂的對話當中,他展示後者說耶穌(爾撒)「 … 既是神又是人」,而這位穆斯林回應者僅僅將自己的話局限於修辭性地詢問耶穌(爾撒)是否真的聲稱過這點 1 ? Ahmed Deedat 出版過一本名為「 the God that never was 」的小冊子 , 書中主要檢查有關 耶穌(爾撒) 人性方面的經文,就定論說「神(真主)」行使了人的身體功能 2 。然而, Deedat 不可能不知道基督教歷史以來的立場是基督 既 是神(真主) 又 是人。
當然,神人合一的教義是一種超自然的矛盾論 – 耶穌(爾撒) 同時是有限的又是無限的,等等。不過,神(真主)與人類的交往不能受人類思維模式的局限。人類是有限的,易犯罪和犯錯。有限的思想測量不了神(真主)的奧秘。歸根結底,神(真主)只能藉著祂自己自我啟示才能被認知。唯有無限才能表明無限。然而,這無限又必須按照有限的方式來表達出來,因為它是向有限的啟示。因此,因為單是啟示的需要,道成肉身就成為必然的行為了 – 神(真主) 與祂神的本性一並 取了人的本性,以有限的方式來表達祂的無限。所以,耶穌(爾撒)通過祂的聖潔、祂的愛、祂的能力、和祂的啟示性行為來啟示祂的神性。因為這個原因,耶穌(爾撒)是神(真主)至高的啟示 – 祂表明了父(約翰福音 1 : 18 ),只要看到了祂的人就看到了父。祂是神(真主),也是神的 道 (真主的 話 )。祂是最終極性的啟示(希伯來書 1 : 1 至 2 )。遇到 祂就等於遇到了神(真主)本身,所以也領受到確實可靠的啟示。
伊斯蘭也同意基督教所認為只能藉著神(真主)本身的啟示來完全認知祂,因為人類有限的推理不可能領會得了神性的無限性。人類天性易犯錯誤,總是按他們所能夠理解的範圍來構想神(真主),以他們所熟悉的東西來聯想神(真主)的特徵。這就是說,人們總是設法尋找類比的推理。類比對神(真主)來講有它的局限性,正好是因為祂是無限的,而且是無與倫比的 , 因為神(真主)是唯一的 – 伊斯蘭和聖經一個共同的信仰原則。很明顯,神人合一的概念在自然界沒有與之一致的類似之物。
伊斯蘭和基督教之間的另一個共同點就是相信神(真主)的不可知性。這是神性的唯一性和超然性、同時也是人類局限性的結果。人類所有想撇開啟示來理解祂的企圖都是不充份的,也註定是失敗的。伯克富( Berkhof )指出,下列是新教改革者的教導:
對加爾文( Calvin )來說,神性的深處是不能被了解透。他說:「祂的本質是不可知的,因此祂的神性避開了人類所有的理解。」改革者們並不否認人類可以從祂的創造物那裡洞察祂本性的某些東西,但主張說,人類只能透過特殊的啟示,在聖靈的亮光下才能獲得對祂真正的知識 3 。
這是穆斯林一定認同的立場。例如,有位穆斯林作者如下這樣評述神(真主)的不可知性: 「要完全認識真主是超越了人的能力的。人是有限的而安拉是無限的 … 受造之物不可能理解造物主,」他們(人類)用他們的知識不能認識祂(安拉)(古蘭經 20 : 110 )。伊斯蘭教導說人類只能按照祂如何提到自己來提祂。沒有一點餘地可以對祂有新的想法,或者可以以一個適合我們的方式來思考祂。 4 」 優素福阿里( Yusuf Ali )對 112 章也作出同樣的註解:
安拉的本性在這裡用我們所能理解的寥寥數語顯示給我們。
安拉的品質在其他的許多地方都描述過,例如古蘭經 59 : 22 至 24 ; 62 : 1 和 2 : 255 。我們這裡特別要強調在設法理解安拉的時候應避免掉入不同時代的人類和民族曾掉進過的陷阱。我們必須指出的第一點就是祂的本性是如此超常的,遠遠超越了我們有限的觀念,我們能認知祂的最好方法就是了解祂是位人格,「祂」,不僅僅是個哲學的抽象概念。祂親近我們,眷顧我們,我們因祂而存在。第二,祂是獨一的真主,是唯一配得敬拜的真主,我們所能想到的所有其他事物或生靈都是祂的創造之物, 決不能與祂相比。第三,祂是永恆的,無始無終的,絕對的,不受時間或空間或環境的限制,祂就是真實。第四,我們不得認為祂有兒子或父親,因為這是將動物的品質輸入了我們對祂的概念裡面。第五,祂不像任何我們所認識或所能想像的人或物:祂的品質和本性是唯一的。
伊斯蘭和基督教之間的分歧產生在我們考慮神(真主)自我啟示的 身份 上。伊斯蘭聲稱它是古蘭經;基督教堅持說它是在聖經裡發現的、而且終極地在作為神的道(真主的話)的耶穌基督裡顯明的。因此,穆斯林對兩性合一的教義不可因為它是似非而是和不符合他們的人類推理思想而反對,正是因為有限的人類推理不能夠理解神(真主)的本質,不能夠完全明白神人合一論。偉大的普林斯頓神學家賀智( A. A. Hodge )觀察到道成肉身的本質不容許考慮是否有充份的類比或可理解性:
神肉身化的位格是獨一無二的。他的出生是前所未有的,他的存在沒有類似的東西可以比擬。他不能被解釋為一個種類,也不能通過舉例闡明 … 這唯一的品性,因為它不可比擬,所以也超出了所有的理解範圍。人類引以自豪的聰明才智總是喜歡消除所有神秘之物,並使整個存在領域屈服於理性解釋的亮光。這樣的企圖通常是以最滑稽的失敗而告終。即使在物質世界裡,萬物歸於神秘( omnia exeunt in myserium )也是不變的真理。如果我們不能解釋非物質的靈魂是如何附著於一個人有組織的肉體裡面,那我們發現,所有對互相依存在基督位格上的永恆的道和人性靈魂與肉體之間密切關係的解釋的企圖都是慘敗而告終,這有甚麼可驚訝的呢? 5
這篇文章將試圖向穆斯林解釋神人合一的教義,闡明耶穌(爾撒)如何 同時 既是神(真主)又是人。文中還將研究古蘭經對這個主題的說法,並探討一下古蘭經中基督論的含義,既從它所否認的方面來看,也從它所呈現的基督教教義方面來講。
A. 聖經觀點
1. 兩個本性
雖然這裡不是大談特談基督的人性或神性的地方,但簡短地總攬一下關於這兩個教義的一些事實還是有必要的。
(a) 基督的人性
今天,這個教義很少會遭到質疑,儘管以往有時也會有人懷疑它。我們首先應該注意到耶穌的 受孕 是超自然的,但同 時祂的出生又是和正常的人類一樣(馬太福音 1 : 25 ; 路加福音 2 : 7 ,加拉太書 4 : 4 )。而且,祂經歷了正常人的發育過程 – 路加福音 2 : 40 至 52 ; 希伯來書 5 : 8 。祂在智慧中「成長」。祂彌賽亞的意識在十二歲的時候開始顯露,在浸洗後得到完全 – 路加福音 3 : 22 。
耶穌說祂自己是個人,約翰福音 8 : 40 ,其他人也是如此說 – 使徒行傳 2 : 22 ; 哥林多前書 15 : 21 。祂有肉體和靈魂 – 馬太福音 26 : 26 , 38 ; 路加福音 24 : 39 。祂有人的需要和苦楚 – 馬太福音 4 : 2 ; 8 : 24 :飢餓 – 馬太福音 21 : 18 ;口渴 – 馬太福音 11 : 19 ;疲勞 – 約翰福音 4 : 6 。祂經歷了真正的痛苦 – 馬可福音 14 : 33 至 36 。而且,祂真正懂得愛的感情 – 約翰福音 1 : 5 ,悲痛,馬太福音 26 : 37 ,和憤怒,馬可福音 3 : 5 。為了成為亞當的原型,「命運的擔當者」,羅馬書 5 : 17 以下,祂必須是真正的人。
作為一個真正完全的人,祂敬拜天上的父 – 路加福音 4 : 16 ,禱告 – 3 : 21 ; 6 : 12 。作為一個 人 祂的知識有限 – 馬可福音 6 : 38 ,路加福音 2 : 46 ,馬可福音 13 : 32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祂是無罪的 – 希伯來書 4 : 15 – 約翰福音 8 : 46 ; 哥林多後書 5 : 21 ; 希伯來書 9 : 14 ; 彼得前書 2 : 22 ; 約翰一書 3 : 5 。祂 抵制 了誘惑。祂不是一個超人,而是一個充滿聖靈的真正的人;祂的神蹟是在聖靈的能力下而行的。
(b) 基督的神性
這點在約翰福音 1 : 1 中有明確的教導 – 「道就是神」。希臘學者一致反對耶和華見證人 新世界譯本 中對它的曲解。 Michael Bremmer 的文章「 耶穌基督之神性 」就守望 台 異端方面探究了 Walter Martin 的那本權威著作、和他們對這經文的曲解,這曲解是已經開始被穆斯林護教者利用的一種對經文的錯譯 6 。道就是神。在這點上,約翰福音 1 : 1 的語法是有指令價值的,因為它將定謂語放在了動詞前面,而沒有用定冠詞(「 柯域定律, Colwell's rule 」 ):
' En arxh ' hn ' o logo s , kai ' o logo s ' hn pro s ton qeon, kai qeo s ' hn ' o logo s .
它不但聲稱耶穌(道)就是神,而且表明神位不僅被耶穌一人佔領,也就是說耶穌不是 單獨的 神,相反,神位裡面除聖子之外還有其他的位格。耶穌被稱為「主」 – kurios – 猶太人利用這個來表示「耶和華 YHWH 」,我們發現羅馬書 10 : 9 也用了這個詞 – 「口裡認耶穌為主」。約翰福音 8 : 58 說祂聲稱了神的個人名字,「我 是(耶和華)」。參見歌羅西書 1 : 15 ; 2 : 9 ;腓力比書 2 : 6 至 11 ;帖撒羅尼迦後書 1 : 12 ;希伯來書 1 : 8 至 10 ;約翰一書 5 : 20 。約翰福音 5 : 22 至 23 中,耶穌說所有人當尊敬祂如同尊敬父一樣,既然我們給神的尊敬是敬拜,那耶穌必定是神。從約翰福音 5 : 18 至 19 中可明顯看出,猶太人承認耶穌是在自稱為神。
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牧羊人 – 詩篇 23 : 1 ;耶穌是神牧人 – 約翰福音 10 : 11 至 16 。其他講到基督神性的經文包括約翰福音 20 : 28 – 「我的主,我的神」;使徒行傳 20 : 28 – 「 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約翰福音 1 : 18 可能肯定基督的神性 –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希臘文更明確地表明了這點, yeon ' oudeiv ' ewraken pwpote monogenhv yeov ' o ' wn ' eiv ton kolpon tou patrov ' ekeinov ' exhghsato 。
羅馬書 9 : 5 說耶穌是在「萬有之上」 – 在悲痛的上下文不會出現榮耀頌,榮耀頌通常不會在一段的中間。榮耀頌通常指的是前一句裡提到的某個人 – 羅馬書 1 : 25 ; 11 : 26 :哥林多後書 11 : 31 ;加拉太書 1 : 5 ;提摩太後書 4 : 18 。一個單獨的榮耀頌裡每次用到「 ' euloghto v 」( 稱頌的 blessed )一詞的時候,這個詞總是放在一句的開頭,例如哥林多後書 1 : 3 ;以弗所書 1 : 1 ;彼得前書 1 : 3 。按照現在的情況,「萬有之上的神」與「按照肉體的」相平衡。基督是萬有之上的神。
羅馬書 14 : 10 提到了神的審判臺,哥林多後書 5 : 10 將它歸於基督。提多書 2 : 13 說到了「至大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正如彼得後書 1 : 1 說的那樣。如果神和耶穌是有分別的,那正常情況應該在「救主」前面加定冠詞才對,但這裡沒有定冠詞,所以這些經文肯定了基督的神性。啟示錄 1 : 17 , 18 ; 2 : 8 ; 22 : 12 , 13 , 16 都說耶穌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後的 – 以賽亞書 41 : 4 ; 44 : 6 ; 48 : 12 中對神的描述也是這樣的。
2. 「本性」與「位格」的定義
希臘詞語 hypostasis ' upostasiv 本來的意思是「實質」,所以希伯來書 11 : 1 使用了它。早期教會有關基督論的爭議通常集中在語義學上的爭論,而不是具體問題的爭論。經常是因為某個詞在一個地方(例如安提阿)是某種意思,而同時它在另一個地方(例如亞歷山大)又是另一種意思,這樣產生了問題。不過,最終接受的方案是 hypostasis 相當於「位格」的意思,因此說在一個神聖本質 – ousia ' ousia – 裡有三個 hypostases ( 位格 )。也許最好的定義就是「一個獨立個體至所以存在的本質」。所以,它相當於「位格」的意思。
被翻譯成「本性」的希臘詞語是 fusiv phusis (參看哥林多前書 11 : 14 ;雅各書 3 : 7 )。這被理解成本質(本性、本體)是最好不過了。伯克富( Berkhof )給出了一段有幫助性的理解以便更好地定義它:
「本性」一詞表示一樣事物所有基本特徵的總括,就是事物的本來面目。本性是某樣事物共有的一種實質,具有這種實體所有的基本特徵。「位格」一詞表示賦予了理性的一個完整實體,因此,是一個對它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主體。位格不是本性中基本和主要的部分,而宛如是本性的最終趨向。位格是附帶了其他東西 – 也就是獨立的實體、單獨的個體 – 的本性。現在道( Logos )取了人的本性,這本性不是被人格化了,它不是自我本身存在的。 7
3. 「獨一位格」的含義
a) 不是嗣子說
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格 不是 以一種超凡方式賦予了一個特別的人。拿撒勒的耶穌和聖子是完全等同的。而且,永恆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 約翰福音 1 : 14 。
b) 不是二重位格論
如上面所示的那樣,在這位中保身上,沒有兩個本體 – 即「位格」,只有兩重本性。伯克富( Berkhof )指出,在中保的內在生命裡,「我」和「你」沒有區別,沒有我們在神的三位一體裡發現的那樣區別,在神的三位一體裡一個位格可以稱呼另一個位格 … 耶穌在指祂自己的時候從來沒使用過複數形式。 8
c) 不是幻影說 / 非個己
基督的人性是實實在在的,所以幻影說是站不住腳的;作為一個真正的人,耶穌必須擁有人的一切天性,祂有人類思想、靈魂、感官、需要、意願和所有符合一個正常人的內在與外在生命的其他方面。因此,基督的人性可以說成是沒有成為位格的「個體」 – 即它不具有獨立的存在。後面我們將進一步探討。
d) 不是 蛻變 論
我們沒有被教導 蛻變 論,說聖子借 蛻變 成了一個人,就像傳奇故事或仙女神話中描寫的人變成動物或 反過來 動物變成人那樣,相反,神 性的完整性一直被保留下來。神子沒有終止祂的神性,而是取了另一種本性(即人性)與祂的神性並存。約翰穆里( John Murray )在敘述約翰福音 1 : 14 時說:「 … 免得我們用變形或蛻變的觀念來解釋道成肉身,約翰迫不急待地要告訴我們,看著成肉身的主道時,他們看見了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 1 : 14 ) … 他繼續將具完整特徵的獨生子視為「 父懷裡的獨生子( 18 節)」。 9
4. 道成肉身者的本性和兩性合一
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格,同時仍然是神,卻取了人的 本性 與祂神的本性並存。這意味著祂是顯現在摩西和約書亞面前的那一位,也是創造宇宙的那一位。神性是永恆的不會消失的,道的神性沒有改變。祂仍然是造物主和萬物的主宰。所以呈現給我們面前的耶穌就是同一點上被簽上神的標記,使徒行傳 20 : 28 ;哥林多前書 2 : 8 ;歌羅西書 1 : 13 , 14 ,同時,又被簽上了人的標記 – 約翰福音 3 : 13 ; 6 : 62 ;羅馬書 9 : 5 。伯克富( Berkhof )對這個複雜的問題清楚地闡述了福音派的立場:
永恆不變的道,中保耶穌只有一個位格。道為基督的性格提供了基礎 … 同樣地,基督的人性並沒有構成一個人格。道沒有取用人格,所以我們不該認為中保有兩個位格,祂只是取了人的性情 … 同時,說基督的人性是非個人的也是不對的。只是在本質裡面,這種性格沒有自己獨立的存在,這才是事實。然而嚴格說起來,基督的人性時時刻刻具有個人屬性。道取了這種本性融入了祂自己個人的存在當中。人性在道的位格中有其存在。這是 in-personal (個己之中)而不是 impersonal (非個己)。正因為如此,我們沒有理由說基督的人性是不完全的。祂的人性沒有缺少屬於該本性的任何基本品質,它也是有個體的,也就是說在神兒子的位格裡有個體的存在性。 10
A. A. Hodge 也有類似的描述,他強調所出現的事實是三位一體中永恆的第二位格取了另一種 本性 ,而不是採納了另一個種 位格 ,同時保留了祂的神性:
再次看到:聖經教導我們說這種令人驚異的性格不是集中於祂的人性裡面,也不是說當聖靈將這兩種本性一齊帶進童貞女馬利亞子宮裡的時候,藉著聖靈的大能將它們複合在一起。它不是將人性添加進神性裡而做成的複合體。三位一體是永恆的不變的。並不是一個新的位格取代了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也不是三位一體裡增加了第四位格,而是基督的位格就是一個永恆的道,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格,祂藉著聖靈的能力,透過童貞女的子宮,取了人的本性(不是一 個人格,而是人的種子,人的根源)與祂自己位格合一。這位格是永恆的神聖的。人性被帶入了進去。性格的中心點總是在永恆個別的道或神的兒子裡面。 11
為反駁所有嗣子學說的立場,這個立場必須強調一下 – 就是永恆神的兒子取了一個獨立的 人 的樣式。祂不僅僅是取了人的 肉身 ,而且還取了完全的人的性情 – 約翰福音 1 : 14 就是這個意思。我們通常說的是基督的人性是 在 個己 之中 ,而不是 非 個己 – 即祂的人性沒有獨立的本體。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祂的人性不具自由的意志或意識,注意到這點是很重要的。這種觀點被稱為 獨立個己 ( Enhypostasia );另一觀點稱為 非個己 ( Anhypostasia ) – 認為基督的人性是不具獨立個己的 – 祂取了「人」的樣式,而不是變成了一個人。現代一位非常有才幹的神學家布魯斯米爾恩( Bruce Milne )這樣解釋這些術語:
在六世紀討論個己中心身 份 – 即耶穌基督的自我意識的「我」 – 時,這個術語就被里昂特( Leontius )提出來了。如果這個自我意識的「我」是神的道,那取的人性就缺少了人的自我意識。這看起來像亞波里那教徒( Apollinarian )否認基督的真正人性、因此基督也就不適合做我們的救主的論調一樣危險。相反的學說認為基督有完全的人的自我意識,是獨立的,與道( Logos )並存,這種學說威脅到道成肉身的完整性,道成肉身是先存的神的兒子藉此變成人的一種行為,這學說也等於說在神格之外興起了另一個獨立的位格,也就是說,拿撒勒的耶穌不是永恆的神的兒子,既不能顯明神,也不能把神的啟示帶給我們。
里昂特否定地提出,人性的自我意識的「我」沒有自身的存在地位,它只是存在於跟道合一的位格裡面(希臘文的 an = 沒有,所以 anhypostasia 表示沒有位格)。
他肯定的是,這種人性的自我意識的「我」只 在 (希臘文的 en )神性的「我」當中才存在才真實(即 enhypostasia )。這就允許完全人性的同時保留聖經上的觀點 – 神人本質的自我實現是藉著永恆神的兒子和神的道,祂全然地表明了神並帶給人類神聖的救贖。 12
A. N. S. Lane 在論述 迦克墩信經( Chalcedonian Definition )如何應對涅斯多留教派( Nestorianism )和一性論教派( Monophysitism )的挑戰時,簡要地描述了其中的差別:「基督的人性不是僅僅 沒有位格 ( anhypostasic ),而是寄託於道裡的位格( enhypostasic ) – 也就是說,基督人性的位格就是神 – 道的位格。」 13
5. 屬性的互通
這一點上產生的一個明顯問題就是「基督的位格合一對祂有別的兩本性有甚麼影響呢?」歐里歐特( Stuart Olyott )的著作《 馬利亞之子,神之子 》對這個疑問提供了非常有幫助性的回答,並且展示了這兩本性的關係,書中討論了兩性合一對彼此產生的作用:
祂的神性,作為一種神聖的本性,當然是永恆的,不可變的,也不能增加的,所以本質上沒有變化。整個不變的神聖本質作為永恆的道繼續存在,但現在祂的位格裡包容了一種完全的人性,兩者統一在一個位格裡。這人性成了祂旨意的工具。這樣一來,雖然神性本身沒有發生變化,但神性相對於受造物的關係發生了變化。永恆神的兒子現在是「神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 1 : 23 ),神「在肉身顯現」(提摩太前書 3 : 16 )。當然,基督的神性仍然不會受難和死亡,是不存在無知的,不受軟弱和誘惑的影響。不是神性取了肉身,而是作為位格的神的兒子化成了肉身。祂可以是無知的軟弱的,也可以受苦並死亡。這是因為祂取了可以有這些事情發生的另一種本性,而不是因為祂的神性發生了任何的改變 …
基督的人性 … 不能脫離祂而有任何的存在形式,所以它從最初時就是尊貴的 … 它的尊貴沒有阻止它成為純粹的和本質未變的人性。它沒有因神人合一而被神性化,而仍然是純粹的獨立的人性 … 不僅如此,而且祂的人性被包含在祂所當得的敬拜裏。我們敬拜祂的理由是因為祂是永恆神的兒子,具有神的屬性。但我們敬拜的對象不是抽象的神聖品質,而是神聖的位格。這個位格有兩重本性。我們在這一個人面前彎腰鞠躬,不是因為他作為人而被敬拜,而是因為這個特殊的人是顯現在肉身的神。祂是我們心甘情願拜倒在祂腳下的神人。 14
A. A. Hodge 對耶穌獨一位格的兩性做了重要的評述,強調我們面對的不是一個混雜的個體,而是獨一的個體,個體中的本性保留了它們的完整性,而這本性是可以歸於一個位格的:
針對四福音書中以傳記體的形式展現的那獨一的現象,聖經聲稱 – ( a )「祂是神」。我們自然會說,如果祂是神,祂就不可能是人;如果祂是無限的,祂就不可能是有限的。但針對同一歷史主題聖經繼續聲稱,「祂是人」。那我們再自然會說,如果這種現象是祂既是神又是人,那祂事實上必定有兩個位格,但只有一個位格顯現了出來。然而,聖經再次打消了我們這種想法,在每一個可能的方面,聖經使祂展現給我們的都是一個位格。祂的神性從不是祂人性的客體,祂的人性也不是祂的神性的客體。祂的神性不愛祂的人性,沒有對祂的人性說話,也沒有差派祂的人性,而是神性和人性兩者作為一個位格裡共同的元素,兩種本性所有的屬性和所有的工作都是指向一個位格。同一個「我」在世人有榮光之前具有了與父一樣的榮光,並為祂的羊群捨下了自己的生命。有時題目取自於祂位格的神性這邊的簡單命題裡,謂語卻只有祂人性的一面,正如說這句話那樣,「 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因為祂的神性,同一位格被稱為神,同時該肯定的是祂為祂的教會流出了祂的人血。而且:在地上當祂站在祂使徒中間時,祂說:「人子是在天上的。」因為祂的人性,同一位格被稱為人子,這表明人性無處不在 – 也就是說,同時在天上 又在地下 – 與祂的神性一樣。這當然表示的是絕對單一的位格,同時包含神的屬性和人的屬性。 15
必須指出的至關重要的一點是,一種本性跟另一種本性之間沒有任何的交通,本性只與位格相交通。歐里歐特( Olyott )在這個主題上的處理對我們看待這個問題非常有幫助:
我們必須清楚的一點是,基督人性和神性的性質就是祂這個位格本身的性質。基督位格可以說是全能的,全知的,無所不在的,等等。祂也可以稱為是個多受痛苦的人,是個知識和能力有限、易受人的需要和不幸擺佈的人。但我們必須小心提防這樣的思想:認為任何屬於祂神性的東西可以被傳遞或轉移到祂的人性裡面,或反之亦然。基督有人的軟弱,雖然神性不可能有人的軟弱。基督有份於神格本質的完全,雖然人性不可能有份於神格本質的完全。這是因為祂是一個神人的位格。我們不必假設兩種本性是否有任何的變化,雖然我們說它們的合一並不是讓它們互不相干。 16
基督教系統神學通過運用以下幾點原理,已經在歷史上解釋了兩大本性與獨一位格的關係:
a) 屬性相通論( Communicatio Idiomatum )
兩種本性的屬性現在都歸於了基督位格。所以耶穌既是有限的又是無限的,既是全能的又是能力受限的,等等。所以耶穌在聲稱祂的先在性和神性的時候,會使祂的聽眾震驚(和憤怒) – 例如約翰福音 8 : 58 ,還可參見羅馬書 9 : 5 ;希伯來書 1 : 3 。
b) 靈恩相通論( Communicatio Charismatum )
成聖的恩惠 ( Gratia habitualis ) – 作為人的基督被聖靈充滿 ( 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 – 約翰福音 3 : 34 )。祂像這樣地生活和行使職事 – 一個滿有信心的人,被賦予聖靈的恩惠。許多神學家說到一種聯合的恩惠 ( gratia unionis ) – 「神的恩典和榮耀在神聖的道( Logos )裡合一」。 A. A. Hodge 說「只因為祂神性的屬性,神人 … 該以祂的完整位格作為被敬拜的對象。」 17
c) 工作相通論( Communicatio Operantium )
這不可分的獨一位格總是聯合祂所有的行為來作工。祂的工作是神性人性聯合的。這兩種本性通力合作,平行作工 – 確實是合為一個力量在工作,在它的本身實現( energeia )範圍裡合作。兩本性之間沒有衝突。
我們以偉大的系統神學家 T. C. Hammond 的一段話來結束這一主題的討論:
… 兩大本性聯合的同時,它們各自的獨立屬性並沒有內在混合,也沒有被改變,所以並沒有產生第三種類型的既不是神性也不是人性的本體 … 屬性之間並不會從一個轉移到另一個,比如人的性格轉移到神性裡面,我們主的神性也沒有減少至人性的局限性 … 這種聯合不是一種住在裡面的內在融合,不像神的靈住在基督徒裡那樣,而是一種聯合而結果是一個合一的個體,思想和行為都是作為一個個體來實踐。雖然每種本性都保留了其各自的屬性,但它們也不是簡單地被湊合到一塊,仿彿兩性合一就是一個朝兩個不同方向擺動的鈴鐺。它們之間有真正的和諧。 18
6. 虛己論( Kenotic Theories )
腓立比書 2 : 6 以下的經文,特別是第 7 節,說基督「倒空」了自己。 這包含了甚麼意思呢?祂倒空了自己代表甚麼呢?這些問題引起很多學者的興趣,特別是路德派教徒( Lutherans ):
(a) 托馬修斯( Thomasius )、 德理慈( Delitzsch )、和 克羅斯比( Crosby )
這些學者將神絕對的屬性和必要的屬性區別開來,例如絕對的能力、聖潔、愛和真理;和相關的屬性 – 全能、無所不在、和全知。但後者被擱置一邊了 – 理由是這樣做是對人性是必要的。
(b) 葛斯( Gess )和畢茲( Beecher )
他們認為道( Logos )將自己神的屬性暫時剝奪了 – 也就是說當祂在地上逗留的這段時間,停止了萬有的神性的功能,倒空了永遠的意識。去神化了的道( Logos )取了人的靈魂。
(c) 愛布拉德( Ebrard )
跟葛斯觀點有點類似,愛布拉德認為道成肉身的 道( Logos ) 在基督裡取了人的靈魂。祂的生命中心是人,但祂 也持續運用三位一體生命中祂神性的特質。
(d) 馬敦森( Martensen )和高爾( Gore )
他們認為,耶穌在 祂裡面有兩個不相互交通的生命中心;祂繼續著三位一體的功能,還是作為創世主 / 主宰者;但一位沒有潛力的 道( Logos ) 對神的功能毫無所知。
批評
i) 虛己論是建立在對腓立比書 2 : 7 的誤解之上的 – ' ekenwsen ekenosen , aorist of kenoo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最好的解釋應該是「自己看為無關緊要」;其他經文也用到了這個動詞,羅馬書 4 : 14 ,哥林多前書 1 : 17 ; 9 : 15 ,哥林多後書 9 : 3 ,這些經文都闡明了它的意思是「無關緊要」,「默默無聞」或「普普通通」。
ii) 對腓立比書第 2 章進行適當的解經分析就可以看出,寫這一章節的目的不是如何闡明道成肉身的道理或基督的神性,而是保羅對信徒們的勸戒,要他們像基督一樣有謙卑的心,參看第 5 節,這明顯暗示創世記 3 : 5 所提的人的原罪,亞當想「 強奪 」與神同等的位置,尋求高於他自身的地位,所以非但不要成為神的僕人,他還要與祂平等,而不是依靠神而存在,他想具有自我存在的本領。耶穌本身有神的權柄,祂是天使崇拜的對象,具有屬天的榮耀;然而,祂為了成為一個僕人,自願放棄這種地位,非但沒有犯罪,祂還完全地降服;非但沒有抓住生命,祂還遭受不光彩的死刑。在此,祂是信徒們 完美的楷模。
iii) 神是永恆不變的,所以對祂來說剝奪祂神性屬性是不可能的。因此,耶穌 沒有 放棄祂的神性屬性。我們在 使徒行傳 中發現門徒也行了許多如耶穌一樣的神蹟,但耶穌不同於他們,祂接受別人的敬拜;所以說,即使祂降卑了,祂仍然還是神;這就是神道成肉身的奧妙。
7. 神人合一的必要性
神為甚麼有必要取納人性呢?基督擁有兩性有甚麼必要呢?第一,因為那盟約要求這樣做,所以它是必要的。那約向先祖們的應許是:「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將住在他們中間」 – 創世記 17 : 7 至 8 ,「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出埃及記 29 : 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利未記 26 : 12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哥林多後書 6 : 16 ,「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啟示錄 21 : 3 ,「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
最後,因為約的應許要實現,那神就必須住在祂子民的中間。在舊約中,這約典型的彰顯就是那帳幕( the Tabernacle )和後來的聖殿( the Temple ),後者本質上是前者具體的固定的顯現。帳幕 / 聖殿是神居住的地方,也是神向人類啟示祂自己的地方,這是人獻祭、神人調和交通的地方,是敬拜神的地方。約翰福音 1 : 14 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表示「住」的希臘語用的是「 eskenosen ' eskhnwsen 」一詞,其實際的意思就是「居於帳幕中( tabernacled )」。所以,這是從早期時代神居住地的進一步發展,神不再是藉著祂的名住在地上用人的手造的某些殿宇裡面,而是藉著道成肉身而實實在在地住在了地上。因此,作為肉身的永恆的道進入了人間,在我們當中搭起了帳幕。基督來到世間是特定要通過十字架來救贖人類,祂的死就是立新約的方式,路加福音 22 : 20 。
第二,如我們前面說過的那樣,只有神自己才能在根本上啟示神。其他任何方式都有它的局限性,因為唯有神是無限的,其他一切都是有限的。因此,神終極的自我啟示只能產生於祂 本體的 自我揭示。然而,對人類來說,不可能活著看到神的榮光,像神啟示給摩西那樣,出埃及記 33 : 20 ,「 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在某些方面方面,神的自我啟示必須掩藏起來,道成肉身就適應了這點。在這種意義上看來,耶穌就是神給人類的終極啟示 – 約翰福音 1 : 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希伯來書 1 : 1 至 2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 … 」,如歐里歐特( Olyott )說的那樣:
是因為祂的神性使祂成為一位完全的先知。其他先知所能做的不過是反射祂的光耀,或者傳遞他們從祂那裡領受的東西。所有他們的知識都是二手的。但主耶穌基督就是神自己。祂道成肉身就要讓人眼看見人耳聽到神差派來的那一位就是神的人。我們得到了神完全的啟示,完全適合我們的人性。但如果差派來的那一位不具有這兩個彼此有別的本性,那我們就不會有這樣的先知,就不會有這樣的啟示。 19
為著救贖的目的,救屬主同時是神又是人也成為必要了。只有一個無罪的完美的人才能呈現救贖所必需的完全主動和被動的服從,又因為我們每一個人一生下來就有原罪,所以神蹟的出現就成為了必要 – 神納取人性。伯克富( Berkhof )寫道:
基督取了人性是很有必要的,不但要有人的魂與體,而且也要有人的弱點,而且也要有跌倒的可能,希伯來書 2 : 7 , 18 。同時,他也必須是無罪的,因為一個有罪而被定罪的人,絕不能為其他的罪人贖罪,希伯來書 7 : 26 。 20
事實上就是在贖罪這一點上,基督同時要有神性和人性的必要性也變得最明顯了。兩本性對於因罪而平息神的憤怒、和因人類的背叛而付出神來報應的代價都是必不可少的。再次引用伯克富的一段話:
在神的救贖計劃裡面,中保作為不折不扣的神是絕對必要的,鑒於以下幾個目的:( 1 )讓祂能夠帶來無限價值的挽回祭和對神律法的完全順從;( 2 )使祂 成為贖罪祭獻上,才能承受神的忿怒 , 以便讓其他人脫離律法的咒詛;( 3 )這樣祂就能夠將祂 救贖的果子臨到 那些信祂的眾人。生命敗壞的人類沒法為罪承當懲罰,也沒法完全順服神。他可以忍受神的憤怒,要不是神的救贖恩典的話,他必須永遠活在神的憤怒中,但他擔當不了它,不能打開一條逃避之路,詩篇 49 : 7 至 10 , 130 : 3 … 因為人犯了罪,所以懲罰理應由人來擔當。況且,懲罰包括肉體和靈魂上的折磨,這就只有人才能擔當,約翰福音 12 : 27 ;使徒行傳 3 : 18 ;希伯來書 2 : 14 ; 9 : 22 。 21
同樣地,歐里歐特( Olyott )也寫到了兩本性在基督救贖工作中的作用:
基督的人性對於祂能夠代表我們恪守神的律法、代我們而死、在天上作我們的代表祭司和憐慈的代求人是很有必要的。同時,只有至高尊嚴的神格才能保證祂的順從有足夠的功德為罪人求情,並且祂有限的死是有無限價值的,所以能足夠滿足神的公義。如果祂不具有這兩個截然不同的本性,那我們就不會有我們所需要的這麼一位祭司了。 22
道成肉身和神人合一也在某種程度上啟示了神的大愛,這是伊斯蘭所信的真主所做不到的。基督的兩個本性意味著我們有一位了解我們最深層的痛苦、絕望、飢餓、孤獨、和恐懼(在展望十字架的時候 – 客西馬尼)的主。祂知道朋友拋棄你、同伴背叛你的滋味。人類經受的每一種可以想像的痛苦、誘惑和恐懼,我們的神 – 人耶穌都體驗過:希伯來書 2 : 17 , 18 ,「 所以 祂 凡事該與 祂 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祂 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希伯來書 4 : 15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祂 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 祂 沒有犯罪。」再次引用伯克富的話:
惟有這樣一位有真實人性的中保,親自體驗了人類的苦難,並勝過了各種試探,方能體恤人類的痛苦患難、以及人類所遭遇的試探,希伯來書 2 : 17 至 18 , 4 : 15 至 5 : 2 ,祂 作那些跟隨祂的人之完美的榜樣, 馬太福音 11 : 29 ;馬可福音 10 : 39 ;約翰福音 13 : 13 , 15 ;腓立比書 2 : 5 , 8 ;希伯來書 12 : 2 , 4 ;彼得前書 2 : 21 。 23
正是在這一方面,使得聖經中的神與伊斯蘭中的真主之間的對比變得如此顯眼。聖經中的神期望祂的崇拜者為祂受苦受難,但祂藉著耶穌基督自己就已經這樣做了。神要求我們在服從甚至死亡方面要做的一切,祂自己已替我們做了。祂沒有要求我們做甚麼祂沒有自己已經完成的。這有別於伊斯蘭中的真主。伊斯蘭的真主可能為祂的殉教者提供絲綢、果實和處女的奢侈回報,但祂對他們所要求的,祂從沒有自己這樣做過。在伊斯蘭裡,真主期望人為祂而死;在聖經裡,神在耶穌的位格裡為人類而死。而且,我們知道,也在耶穌 – 道成肉身的神 – 身上看到,神的愛不僅像伊斯蘭的真主那樣澆淋那些愛祂的人,而且澆灌那些恨祂的人 – 基督也為祂的仇敵而死,羅馬書 5 : 8 ,「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因為神人合一,我們有了一位 從親身經歷上 – 而不僅是 從主觀經驗上 – 體恤人的心理和情感的神 – 祂親臨其中。這與伊斯蘭的真主區別多麼大。
可能部分是因為伊斯蘭這方面的缺乏,所以產生對 聖行 的觀念和對穆罕默德過份的愛戴。伊斯蘭裡的真主是如此超然,讓人類遙不可及,所以沒能夠啟示出祂的愛,沒有甚麼東西可以激發人以真愛回應。沒有甚麼東西表明祂熟悉人類的恐懼和情感。所以在伊斯蘭中就引進對穆罕默德的效法。然而,對於真正取了人性的神來說,這是一種很差勁的替代品。這就是為甚麼約翰福音 3 : 16 會變得如此有啟示性的原因 –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 」 – 祂差祂為我們死,這是人類情感的終極焦點。祂戰勝了死亡,所以現在我們有一個實實在在的人作我們的代表,我們有一個坐在恩典王位上的 人 。這是伊斯蘭無法媲美的。
8. 基督論的誤區
a) 亞波里拿留主義( Apollinarianism )
亞波里拿留( Apollinarius )是(敘利亞)老底嘉( Laodicea )的主教。亞波里拿留自認為他的基督論為亞 歷 山大學派「道 – 肉身」傳統的繼承 – 即拒絕承認或不太重視神人具有人的心智或靈魂。特別地,他還視他的基督論為教父們教義的繼續,教父們在 268 年譴責 撒摩撒他的保羅( Paul of Samosata )所倡導的動力神格唯一論( dynamic Monarchianism ),這種學說將永恆的道與耶穌基督區別開來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