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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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基斯蘭(Chrislam )
神永恆的兒子耶穌
David Abernathy
作者為美國北卡羅萊納州夏洛特改革宗神學院聖經研究碩士;曾在肯雅教授希臘文、希伯來文、釋經學與社會語言學;曾於尼日利亞翻譯工作坊事奉;亦曾 在墨西哥生活、事奉。現居於美國,作釋經學研究。
引言
近十數年,在穆斯林族群中間工作的聖經翻譯宣教士有一種趨勢,就是避免直譯「神的兒子」這個詞彙,因為穆斯林對這個字反感。其實這個詞有重要的神學意涵,對理解神的三位一體特質、並信徒在基督裡作為神兒女的身分至為關鍵。若沒有把「神的兒子」一詞直接譯出,即指耶穌真是神的兒子,就失落了箇中含義;因祂作為神兒子的身分指向其永恆的屬性與位格。本文旨在歷史信經與聖經神學的亮光下,探討「神的兒子」一詞的重要性。
辨明問題所在
據古蘭經,誰若說耶穌是真主的兒子都肯定受咒詛而下火獄,甚至可能導致天地動搖。(古蘭經4:165;5:18;6:101;9:30;17:111;19:35,88-92;23:91)傳統上穆斯林教導說,「真主的兒子」是基督徒的說法,他們相信神與女人交合而生子。在世上某些地區,似乎幾乎不可能說服當地虔誠的穆斯林這個詞另有含義。除非有聖靈在人心裡動工 ,改變他們對這個詞的理解。
一直以來,宣教譯經者都有一個準則,即若某個翻譯讀者看來意思不大,沒有意思,甚或引發誤解,就應該改變譯法;為避免穆斯林誤會,有些譯者用其他字眼代替「神的兒子」,以避免穆斯林對此賦予錯誤的意思。譯者的理由是,「神的兒子」只是個象徵,應該用一個適當的含義相近而非象徵性的詞彙取而代之。因為古蘭經用「麥西哈」(彌賽亞)和「言語」指耶穌,為避免「神的兒子」一詞冒犯讀者,有譯者即以「麥西哈」、「言語」或「主所愛的」取而代之。然而大多數基督徒都知道,「神的兒子」一詞指耶穌的確是神永恆的、自有永有的兒子,一旦改變「神的兒子」為「麥西哈」或「言語」-或任何其它字-就無法表達聖父聖子的永恆關係。
「神的兒子」-象徵式或形而上的含義?
倡導者以其他詞語取代「神的兒子」其理據之一,是這個詞只是象徵,因此可以改變,只要能表達其非象徵含義就行,至於具體含義為何,則視乎上文下理。其邏輯是這樣的,既然耶穌沒有聖母,從字面上講祂就不可能是神的兒子,因此「兒子」一詞必然只是個象徵;也就是說,其子性既非肉身,就只能是象徵式的,再沒有其他可能。
然而若論三位一體位格,除物質或象徵含義之外,還有第三個類別,就是形而上含義。基督的子性是形而上的,而且從其永恆與真實的特性講,子性更是必須的。正如聖依拉略(St. Hilary of Poitiers)說,「祂是獨生、完全、永恆的聖子,由不受生的、完全、永恆之聖父所生。」[358]「神差他的兒子」句,意思是當耶穌奉派的時候,祂已經是神的兒子,即是說,耶穌是那永恆、先存的神的兒子。
教會一直如此理解基督的子性,這遠遠不只象徵。如果「神的兒子」一詞只是象徵,這就完全本源於人類關係-即用人間事物形象神聖關係。這等於說神沒辦法形容自己的存有,惟有借用人類經驗。然而情況並非如此。正如電腦硬盤必須先格式化才能寫入資料,人的經驗與性情其實有著永恆的模式與烙印,以至我們能明白神的性情-我們乃按祂的形象所造。聖父聖子關係即永恆模式,是聖三位一體位格的內在結構,神將這模式放在人類經驗裡,好讓我們能認識祂的某方面。
保羅說:「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以弗所書3:14-15)意思是地上的父性都源於神自己。大多數改革宗信條都確定,聖子乃永恆地由聖父所生,許多古信經亦承認這點。大多數宣教組織、基督教學術機構,或教會宗派,若仍秉持若干教義立場的話,都必然同意神以聖父、聖子、聖靈的身分永遠存在。既然如此,聖父聖子即其關係的一個永恆面向-神是永遠的聖父,耶穌是永遠的聖子。
象徵、原型,與固有的子性
荷蘭神學家巴文克(Herman Bavinck)說,我們說神是聖父,這並非象徵式說法,好像父性只存於人間,「父」只是借來的二手用詞。[359] 巴文克說情況正好相反:「神才是最真實、最完全的父。」[360]祂的父性完全貫徹其永恆本質,地上的父性不過模糊反映。神的父性具永恆特質,意味著基督的子性亦具永恆特質。[361]父性與子性都是原型-即永恆模式,呼應著我們在現世、在自然界所見實際。相比起來,人間的父子關係就遜色了。[362]「父」與「子」,這兩個名詞在聖經裡有獨特含義,以形容兩者關係,就是說,父之稱為父,乃相對於子而言;子之稱為子,亦必然相對於父而言。[363]包衡(Richard Bauckham)論耶穌自我啟示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時,指出:
「父」「子」二詞關涉彼此。父之所以稱為父,乃因耶穌是祂的子;耶穌之稱為子,也唯因祂是聖父的子,兩者的身份唇齒相依。說耶穌與父原為一,是指此獨特的神聖身分構成關係,聖父之所是,全賴聖子之所是,反之亦然。[364]
因為神是首位父,所以惟有祂才是完全的父。巴文克又說,誰若拒絕尊神為父,比不知道神是創造主者更不肖。凱利(Douglas Kelly)相信,使徒信經與尼西亞信經在描述神為創造者之前,皆提到祂為父,[365]這是值得留意的。對神永恆父性之此種理解很普遍,第4世紀時亞他那修就重申此說。[366]
希伯來書就提到原型的概念-地上的會幕只是天上真實會幕的反映(希伯來書9:11,23);祭司王麥基洗德就「好像」神的兒子。作者沒說猶太人的會幕是天上真際之楷模,或麥基洗德是耶穌事工的楷模,情況正好相反。地上的會幕和地上的祭司王麥基洗德,與先存在天上的真際相比起來,展現出某種相似性。
另外亦要留意,父-子-神的兒子概念在新約出現上數百次,次數遠比其他的聖經喻象多。 聖經作者從沒說基督的子性不過象徵,卻認為其子性是實質的、真實而完全的。信徒的子性亦然。約翰一書3:1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於此,「神的兒女」既不必然是象徵,也不必然指肉身關係,還可以指永恆的、形而上的關係,正如耶穌是聖子,是神的兒子。
聖子作為「人成為神的兒女」之原型
許多學者都同意,因基督自然而永恆的子性,使我們皆蒙收納成為神的兒女。神的兒子的使命,是帶其他人與神建立關係,成為祂的兒女。[367]因著耶穌非受造、自然而永恆的子性,才使其他人也可能成為神的兒女。[368]何他道(Larry Hurtado)就說,按保羅所見,神差祂兒子來之目的,是讓我們可蒙收納而成為祂兒女。[369]在羅馬書8:29及加拉太書4:4-6,保羅表明我們之所以蒙收納成為神的兒女,乃藉著那先存的、奉差遣的聖子所作成之工。[370]聖子帶領其他兒女進入救恩,得著兒子身分繼而承受產業,這產業既是聖子的,也是眾兒女的。[371]這裡意思是,聖子耶穌,其「兒子」之身分稱號並非借自別處,卻是「兒子」的原型,並作為仲介,使人有權成為神的兒女。基督徒的兒子身分源自耶穌的子性,[372]其模式在乎順服。[373]耶穌令信徒得以與神建立新關係,使他們也可以喚祂作阿爸父。[374]透過神的兒子,信徒蒙接納為神的兒女,也可以稱耶穌的父為父。[375]史坦尼勞(Dumitru Staniloae)說:
三位一體的彰顯,藉聖子道成肉身、在世活動而發生,這只有一個目的,即使我們得以進入恩典,透過聖靈進入祂與父神之父子關係。[376]
史坦尼勞繼而形容這關係,為永恆的愛與密契。[377]
據克里(J. N. D. Kelly)所說,藉著道成肉身,神的兒子向人類揭示神的心腸。祂乃是為著人類、也站在他們的位置上,成全了神所要求的孝義,好讓人能認識父神,正如子認識祂。[378]布魯士(F. F. Bruce)這樣形容此過程:
聖子與聖父在相互之愛的永恆關係裡一起存在,所有因著信子而與子聯合的人,都納入耶穌與聖父的關係,耶穌的父因此也成為他們的父。[379]
換言之,我們與神聯合「全賴聖父與聖子之親密聯合」。[380]將救恩賜給信徒,是神永恆計畫一部分;藉著完全的聖子-我們的楷模,我們才得以成為祂的兒女。
基督論與三位一體論教義之歷史發展-信經、三位一體,與聖子
在馬太福音卷末,耶穌吩咐門徒大使命時用了不定過去式命令語氣(aorist imperative)-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接著用兩個現在式分詞、也是命令語氣,以描述「使人作門徒」的活動-施洗,凡耶穌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施洗必須奉父、子、聖靈的名(單數),這是唯一一處經文,由三位一體裡其中一個位格,提及三位一體的各個位格,因此經文成為三位一體論常用條款。使徒行傳也有類似的施洗條款,說法有點不同,但這可能是路加為行文簡便才改寫,又或者當時三位一體論條款並沒有一定標準;後者的機會較大。
《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是教會指引手冊,約於第一世紀末、第二世紀初寫成,其中施洗條款與馬太福音28:19一致-「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今天西方(羅馬天主教和新教)與東方(東正教、科普特教會、馬龍派教會、羅馬天主教會等)依然沿用。換言之,這三位一體條款幾乎讓普世教會使用。
據拉丁傳統,馬太福音28:19的施洗條款後來納入使徒信經,亦納入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381]早期施洗條款發展成信經內容,這實在理所當然。預備領洗者乃是通過教理問答,宣認信仰才受洗加入教會的。[382]在第三世紀初,希玻里(Hippolytus)曾提到一種三段式宣信的洗禮問答,分別認信三位一體神的三個位格。[338]克里(J. N. D. Kelly)留意到,馬太福音28:19所提奉三位一體之名施洗的做法,是「建構施洗問答、施洗信經的楷模」。[384]
信經不僅讓我們知道早期教會如何理解三位一體,也反映出初代信徒如何理解基督。使徒信經的前身-古老的羅馬信經-就清楚說明,基督是神的兒子,是獨生子,是先存的子。[385]而信經的核心,在乎馬太福音28:19載基督給使徒的命令。在「聖父、聖子、聖靈」一句,我們聽到整個基督教福音-父神藉著子在歷史上彰顯自己,子既神亦人,並藉著祂的靈正不斷在跟隨者生命裡運行,這正是「基督教的獨特性」。[386]
聖道、聖子,與馬賽路
後使徒時期首三世紀,許多教父常用「道」(logos)這個字,這當然與其希臘哲學傳統有關,但他們亦續用「神的兒子」或「聖子」等詞,這可見於殉道者游斯提(Justin Martyr)的《護教》(Apology),革利免的《致丟格那妥書》(Epistle to Diognetus)第九章,雅典納哥拉的《陳情表》(Athenagorus,Plea)第十、二十四章,伊納爵的《以弗所書》(Ignatius,Letter to the Ephesians)20章、《坡里甲之殉道》(The Martyrdom of Polycarp)14章,愛任紐的《駁異端》(Irenaeas,Against Heresies)第三章等。他們雖可隨意稱基督為「道」,卻從未遺忘祂之永恆聖子身分。然而此永恆子性一旦被刪除,正如安吉拉的馬賽路(Marcellus of Ancyra)所作的,就出現問題了。
馬賽路生於神學爭議甚烈的第四世紀,當時因亞流派學說鬧得沸沸揚揚。馬賽路是當時德高望重、深具影響力的神學家,尼西亞信經簽署者之一,然而他從未倡導此信條;他反而教導說,在道成肉身以前,耶穌以「道」、而非以「聖子」身分存在,論者指這不過是古老形態論(modalism)異端[387]之變種。此說雖非馬賽路的原意,但他的教導無疑為亞流派爭議火上加油,結果於351年在第一色緬信經(First Sirmian Creed)內被列為26絕罰(anathemas)之一,381年君士坦丁堡會議,馬賽路更被判為異端。一年後,教宗達瑪森(Pope Damascus)召開會議,宣布君士坦丁堡會議24絕罰之一為:「若有人否定聖父永恆,聖子永恆,聖靈永恆,即為異端。」[388]
馬賽路的錯謬在於,以為永恆的「道」在道成肉身以前並非神的兒子,因此,基督並非位格的、道成肉身前的聖子;[389]這樣的話,神犧牲祂兒子的意義就大大削減了。[390]馬賽亞認為,道從前以話語的形式存在,卻並非位格存有。得留意的是,馬賽路並非純粹的形態論者或嗣子論者(adoptionism),[391]起碼並非學說的原創者,但無論如何,君士坦丁堡會議的結論-即沒有聖子的三位一體論在觀念與神學上行不通-這裁決是正確的。
公元451年的迦克墩會議提到基督在一個位格內具備兩種性質,這是討論三位一體論與基督論最後一個主要會議了。會上重新定義教理,雖這些年來上述異端不時捲土重來,然而迦克墩信條一再肯定基督是神,是道,又如之前幾次會議所肯定的-基督是聖子,是獨生的(monogenes),在萬古以前為父所生;可見此信條與尼西亞信經並多數東方信經相一致。迦克墩會議並沒有更改教會對永恆子性的看法,更確立之。
聖經神學裡的「神的兒子」-基督聖子身分的四種意義
霍志恆(Geerhardus Vos)指出,「神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