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238
1
作者
Bruce
穆斯林和基督徒在關於人的信仰有什麼不同呢?
Bruce
2013年1月18日
(一個比較基督教 和伊斯蘭教之間的神學差異的社會影響的系列的第三篇)

在我的上一篇文章「穆斯林和基督徒所相信的神有什麽不同呢?」(http://www.ai-deutschland.de/chinese/topic19/tc-19-235.html),我比較穆斯林和基督徒對認主獨一(tawhid)和三位一體的信仰。我提到認主獨一不僅意味著有一個真主,而且也意味著在受造物當中沒有什麽可以與真主有關聯,真主也不可以將自己與受造物當中任何東西有關聯。這意味著,對穆斯林的真主而言,神在耶穌基督裏面道成肉身在形而上學是不可能的。這也意味著,人類沒有神的形像。
由於基督徒的神是三位一體的,有永恆的關係上的道德屬性如誠信和愛,當神將這些屬性賦予他的受造物的一部分時,那部分的受造物就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但穆斯林的真主,作為一個沒有永恆的關係上的屬性的獨特個體,不能將道德屬性作為自己的本性的部分賦予任何受造物。

在基督徒的人類學裏,人類的道德屬性參與在神的無窮和永恆的本質上。這讓所有人的生命同樣地神聖和寶貴。神是無窮 的,所以在人類裏面的神的形像也是無窮的。相比在人類裏面的無窮的神的形象,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如性別、種族、地位、智慧、殘疾、或宗教關係)相對渺小。相比於無窮大,任何別的不也是無窮大的東西都會變成零。因此,在神面前,所有的人都不僅相同,而且也是無窮地重要,因為他們參與在無窮大裏面。如果人類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那麼反對種族、膚色、宗教、殘疾、或性別歧視的法律,是合理地和客觀地植根於神的永恆本性的,而不是隨意植根於受造物如何被創造的。

但在穆斯林的人類學裏,人裏面沒有任何什麽是可以像真主的。因此,人類的道德屬性不能像真主的任何屬性。因此,人類的價值和道德屬性可以是受造物的任意的部份,而不是真主和永恆的內在部分。人的本質沒有任何部分是莊嚴神聖的,或是以某種方式與超越肉身的和社會的差異的無窮大連接起來。伊斯蘭教導說,真主創造了享有同等的尊嚴的人類,而他們超過其他的受造物(古蘭經17:70)。然而,在伊斯蘭教法律上性別的和宗教信仰的差異是顯著的。一個男人的證詞比一個女人的有更重的分量(http://www.islamic-sharia.org/general/on-the-testimony-of-women-2.html),在穆斯林法律下非穆斯林的地位比不上穆斯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