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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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 Ernest Hahn
耶穌之劍與穆罕默德之劍—古蘭經8:12與路加福音22:36之比較研究
耶穌之劍與穆罕默德之劍—古蘭經8:12與路加福音22:36之比較研究
James M. Arlandson(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contact.htm )
全球網路上的穆斯林辯護者常引用路加福音22:36,其中耶穌說,若門徒沒有劍,就該賣掉外袍去買一把劍。既然耶穌認可使用劍,基督徒又何必對伊斯蘭中的聖戰與劍提出抱怨呢?
穆斯林辯護者的論點完全站不住腳,因為他們將路加福音中的經文斷章取義。事實上,他們意在將注意力從穆罕默德生平及古蘭經中的暴力行為上轉移開來,並誤導地指向耶穌的一生—耶穌的一生中根本不包含任何肢體暴力;祂也從未吩咐門徒參與暴力。
另一方面,古蘭經8:12直接涉及實質性的戰爭—這只是古蘭經中眾多談論戰鬥與殺戮經文之一。
為了理解這兩部聖典中兩節經文的差異,我們採用一種特定的經文詮釋方法(對文本的詳細分析)。
首先,這兩節經文引自權威譯本,有時甚至參考數種譯本,以更完整地理解某個詞彙或句子的含義。
其次,我們會檢視每節經文的歷史背景,避免孤立解讀,從而得出更清晰的涵義。
第三步,我們會引用或概述文學語境—即我們所探討的這兩節經文周圍的經文—以釐清其意涵。
在分析古蘭經8:12時,第二與第三步驟至關重要,這能避免穆斯林辯護者面對經文中固有的暴力時,慣常採取那種「脫離上下文」的反射性辯護。此外,這些辯護者同樣會將路加福音22:36脫離上下文解讀,但此舉卻導致各種混淆。上下文決定並闡明任何經文的涵義。
第四,為了詮釋古蘭經8:12與路加福音22:36,我們將分析經文中的關鍵要素或更廣泛的文學脈絡。
最後,我們將能對比早期伊斯蘭與早期基督教,從而看出這兩大宗教在暴力議題上的根本差異。
選取古蘭經8:12作為路加福音22:36的對照經文,是因為這兩節經文本身或其更廣泛的歷史與文學脈絡中,皆提及「劍」與「天使」。然而,正如我們將看到的,一旦我們在上下文中理解這兩節經文,便會發現它們彼此截然相反。
古蘭經8:12
我們釋經方法的第一步,是引用來自權威譯本的經文。MAS阿卜杜勒·哈利姆(古蘭經,牛津大學出版社,2004年)將古蘭經8:12譯為:
古蘭經8:12你的[穆罕默德的]主向天使們啟示道:「我與你們同在:賜予信士們堅定;我將使不信者心中充滿恐懼。砍斷他們的頸項,斬斷他們的指尖。」
我們經文詮釋方法的第二步,是考察古蘭經8:12的歷史背景。沒有學者會質疑古蘭經8章的歷史背景—這章經文是在穆斯林於白德爾水井(位於麥地那以西約七十至八十英里(130公里)處,麥地那是穆罕默德自622年起的新居城)出乎意料地擊敗人數遠多於己的麥加軍隊後,才被啟示的。發生於公元624年3月的白德爾戰役中,約320名穆斯林對抗約1000名麥加人;後者當時正向北行軍,以保護其從敘利亞南返、滿載貨物的龐大商隊。截擊並擄獲這支商隊,將會緩解麥地那這個新興穆斯林社群的財政壓力;此外,這也會削弱兩年前曾徹底拒絕穆罕默德的麥加人。然而,麥加人聽聞穆罕默德計劃襲擊他們的商隊,於是集結兵力向北進軍。出人意料的是,穆罕默德贏得了這場戰役,奪取了貨物並返回麥地那,他深信是真主拯救了這個弱小的穆斯林社群(古蘭經8:26、30、72)。
部分穆斯林就戰利品的分配方式產生爭執(古蘭經8:1),但真主告訴他的先知:他本人、近親、孤兒及其他有需要者可獲得百分之二十(古蘭經8:41);其餘百分之八十則應分配給所有參與戰鬥的人。此時,他在麥地那的經濟狀況與社會地位皆大幅提升。正是在這個時期,他下令暗殺部分敵人(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dead_poets.htm )。
因此,古蘭經8章全章都展現了現實生活中一場歷史性軍事勝利的喜悅,而穆罕默德正藉此強調這場勝利,正如我們現在從文學語境—即古蘭經8:12周邊的經文—所見。
我們經文詮釋方法的第三步,是探究古蘭經8:12的文學語境,在此即古蘭經8:5—14。這些經文顯示穆罕默德沉醉於勝利之中,並預言所有不信者將遭遇與戰敗的麥加人相同的命運。例如,在古蘭經8:7—8中,他承認穆斯林們原本只想要那群手無寸鐵的人(商隊),但安拉不僅賜予他們這群人,還賜予了那支軍隊,藉此證明「真理確為真理,謬誤確為謬誤」(古蘭經8:8)。這顯示穆罕默德將軍事力量與真理(或伊斯蘭)的傳播聯繫在一起—這始終是一種值得商榷的關聯。接著,在古蘭經8:9中,安拉向穆罕默德承諾將派遣「一千位天使接連而至」作為增援。這讓穆罕默 德對勝利充滿了希望。最後,古蘭經8:13—14指出,任何反對真主及其使者的人,都將遭受與麥加人相同的懲罰:「『這就是你們應得的!嚐嚐這個吧!』—而火獄之苦正等待著不信道者」(古蘭經8:14)。這是古蘭經中標準的推論:地獄是為失敗者預備的。
由此可見,歷史與文學脈絡揭示:安拉以天使協助穆罕默德;他的軍事勝利證明了伊斯蘭的真理與多神教的虛妄;而不信者將下地獄。顯然,穆罕默德的勝利使他贏得了麥地那居民的尊重,甚至令他們心生畏懼。
我們經文詮釋過程的第四步,是分析並闡釋古蘭經8:12中的關鍵要素,這些要素揭示了三項血腥的真相。首先,動詞「擊打」(三字母詞根為D-r-b)出現了兩次:「擊打他們的頸項以上」和「擊打他們的指尖」。有些譯本的範圍超出了指尖,譯為:「手指和腳趾」(希拉利與汗);「他們身體的每個關節」(毛杜迪);「每個毛孔和尖端」(扎弗魯拉·汗);以及「每個關節」(艾哈邁德·阿里)。盡管毛杜迪的譯文可能最貼近經文的原意,但其目的在於使敵人喪失戰鬥能力,使其無法再次作戰。其次,擊打「頸部以上」看似位置不當,但尤素福·阿里在對該經文的簡短註解中指出,劍應擊打「頸部、面部或頭部」,這將「徹底擊斃敵人」。因此,我 們不應過於字面地解讀介詞「以上」,除非穆罕默德所指的是頭部或臉部。無論如何,敵人終將死亡。
第三點,也是最後一點,真主派遣穆斯林天使為穆斯林人類而戰,或與穆斯林人類並肩作戰。其目的是讓不信者心中充滿「恐懼」。這些天使究竟是實際參戰,還是僅在穆斯林身旁提供協助?
S.阿卜杜勒·阿拉·毛杜迪認為,穆斯林天使僅是協助穆斯林:
[天使]並非被直接派去參與戰鬥和殺戮,而是可能被用來協助穆斯林,使他們的劍擊更為有力且有效。但真正的知識在於真主。(《古蘭經的涵義》,第2卷,第133—134頁)
這最後一句是委婉地表示他其實並不知曉,但傾向於相信穆斯林天使並未實際擊打麥加人。不過,穆斯林天使確實確保了劍擊「有力且有效」。
另一方面,埃及激進分子暨現代聖戰運動教父賽義德·庫特布則表示,穆斯林天使確實擊打了不信道者,但他並不知曉具體細節。
真主還命令他們砍向不信道者的頸項,並砍斷他們的指尖。於是他們照做了,但以我們所不知的方式進行。(《古蘭經的蔭庇下》,第7卷,第85頁)
因此,這兩位傑出的現代註釋家持相反觀點,故未能就此問題定論。第一代穆斯林又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比毛杜迪和庫特布更重要的是那些親眼目睹白德爾戰役,或聽聞第一手證詞的最早穆斯林。布哈里(公元810—870年)彙集了最可靠的傳述,並將其編纂於他的聖訓(古蘭經以外的穆罕默德言行錄)之中。
曾參與該戰役的戰士之一里法阿傳述:吉布利里(加百列)來到先知面前,問道:「你如何看待你們當中參與白德爾戰役的戰士們?」先知回答:「他們是穆斯林中最優秀的」,或類似的說法。對此,吉布利里(加百列)說:「參與白德爾之戰的天使們也是如此。」(5:3992)
然而,這則傳述並未說明天使們究竟是如何參與的。他們是擊打敵人的頸部還是指尖呢?
接著,布哈里引述了穆罕默德的表親伊本·阿巴斯(Ibn Abbas)的這則傳述,他被視為極具可信度的聖訓來源:
伊本·阿巴斯傳述:先知在白德爾之戰當天說:「這是吉布利里(加百列),他正牽著自己的馬頭,並已全副武裝準備作戰。」(5:3995)。
但這則傳述並未說明天使們是如何參與的,因此毛杜迪的這句話恰好 呼應了這種不確定性:「但真正的知識在於真主。」
盡管這些觀點尚無定論,但為與福音書形成對比,仍在此簡要引用並加以討論。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時,手下有超過十二營的天使,即超過七萬二千名,但他並未呼召他們對不信者發動聖戰(馬太福音26:53)。相反地,他走向十字架並經歷肉身的死亡,為要贖清全世界的罪。
總結我們對古蘭經8:12的詮釋,這節經文是眾多出現在實體戰爭與流血衝突語境中的經文之一。穆罕默德被應許將獲得穆斯林天使的幫助,這些天使會將恐懼放在麥加人的心中。但從穆斯林的文獻和註釋中,無法明確得知究竟是這些天使,還是穆斯林親手砍斷了頸部以上部位並斬斷手指。從歷史和現實來看,這些行為都是由穆斯林所為。但即使我們違背事實,假設天使親手屠殺或協助穆斯林屠殺罪人和多神教徒,正如我們將看到的,古蘭經8:12也與路加福音22:36截然相反。歷史證明,耶穌從未對罪人或不信者發動聖戰—他甚至從未揮過劍—而且他正是為那些被安拉的聖戰士所殺的多神教徒而死。
在結束本部分之前,若讀者希望查閱該古蘭經經文的多種譯本,請前往此處( http://quranbrowser.com/ )並輸入經文參考編號,例如:8:12。輸入更廣泛的上下文(8:1-14)來查閱也頗有意思。讀者應謹記這章的歷史背景,如此這些經文便會合乎情理。
路加福音22:36
這引領我們來到路加福音22:36,我們將採用相同的四個釋經步驟,並以對比早期伊斯蘭與早期基督教作為第五個也是最後一個步驟。
第一步是使用權威的譯本。《新修訂標準譯本》(NRSV)是由國際學者團隊所譯,在整個英語世界廣受推崇。
路加福音22:36:[耶穌]對他們說:「但現在,有錢囊的要帶上,有行囊的也要帶上;沒有刀的,要賣掉外衣去買一把。」
釋經法的第二步,是考察路加福音22:36的歷史背景。三年來,耶穌一直避免以公開、凱旋的方式進入耶路撒冷,因為祂明白,一旦以這種方式踏入這座聖城,祂就將完成祂的使命—以看似普通罪犯的方式死去,正如先知以賽亞在數百年前所預言的那樣(以賽亞書53:12)。祂必須在耶路撒冷城外完成祂的工作。然而此刻,耶穌終於在祂預言過的被捕、受審與釘十字架發生前的幾天,進入了這座城。宗教領袖們正暗中監視祂(路加福音20:20),並向祂提出陷阱式問題,企圖以此誣陷祂。這些虛偽的問題,雖然在祂進入城中之前也曾出現過,但在這段緊湊而緊張的日子裡,提問的頻率卻日益增加。但他以令人欽佩的方式回答,避開了他們的陷阱。盡管局勢緊張,耶穌每天仍在聖殿中教導,人群聚集在他周圍,以致當權者因懼怕百姓而不敢逮捕他。猶大自願出賣他,聲稱會在沒有人群在場時向當權者報告(路加福音22:1—6)。
隨著逾越節臨近,耶穌囑咐幾位門徒預備「最後的晚餐」。祂舉起餅和酒,象徵祂的身體與血—這是在新約中為世人的罪而破碎並傾流的(路加福音22:7—20)。然而,在用餐期間,猶大悄悄溜出去尋找當權者,因為他知道耶穌有習慣前往橄欖山禱告(路加福音21:37),而當晚也不會例外。
此時,我們接續探討路加福音22:36的文學脈絡,這是我們釋經方法中的第三步。祂正在被出賣的那晚享用晚餐。必須完整引用該段上下文(路加福音22:35—38):
35[耶穌]問他們[十一位使徒]:「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行囊、鞋,你們缺少什麼嗎?」他們說:「沒有,什麼都不缺。」36祂對他們說:「但現在,有錢囊的要帶上,有行囊的也要帶上;沒有刀的,要賣掉外衣去買一把。37因為我告訴你們,這經文必須在我身上應驗:『他被列在罪犯之中』;確實,關於我的記載正在應驗。」38他們[門徒]說:「主啊,看哪,這裡有兩把刀。」「夠了,」他回答道。
這個文學脈絡揭示了四個真理。第一,此時只有十一位使徒在場,因為猶大已悄悄離開去出賣耶穌。第二,耶穌將祂抵達耶路撒冷之前的服事,與在耶路撒冷那幾天充滿緊張的時光形成對比—當時間諜和當權者本身都在設法陷害祂。但這種緊張氛圍是否有助於理解祂為何吩咐門徒出去買刀?答案將在下文闡明。第三,祂說自己將被逮捕並作為罪犯受審,正如以賽亞書53:12的預言所預示的。這與刀有何關聯?罪犯會隨身攜帶刀嗎?這一點也將在下文解釋。最後,「夠了」這句話既可以是陳述句(如本處所譯),也可以是命令句:「夠了!」也就是說:「收起你們的刀吧!你們太過字面地理解我的話了!」但無論如何翻譯,耶穌心中顯然蘊含著比實體刀劍更深層的意涵。那究竟是什麼呢?
這個最後的問題引領我們來到解經方法的第四步。對這節經文的詮釋,可以採取字面解讀(耶穌意在用刀劍戰鬥),也可以採取非字面解讀(耶穌藉著實體的刀劍來傳達更深層的含義)。最確切且最清晰的解讀方向是非字面解讀,但首先我們要分析為何字面解讀無法適用於路加福音22:34—38,以及耶穌被捕的客西馬尼園(路加福音22:39—53)。
基於路加福音22:38「兩把刀就夠了」的記載,第一種方向—即字面解讀—有四個理由不足以成立。
首先,顯而易見的問題是:兩把劍究竟足以應付什麼?在路加福音22:35—36中,耶穌於耶路撒冷的最後晚餐上告訴門徒,他們應當拿上錢囊和行囊隨身攜帶。難道祂是要他們買一把劍來保衛自己的財物嗎?這便是關於劍的「自衛」或「保衛財產」解釋。若僅將路加福音22:35—36脫離上下文來看,乍看之下,這種解釋似乎頗具說服力。然而,反過來說,這十一位使徒當時究竟有多少錢?我們無從得知,但數目恐怕不多。即便金額頗為可觀,耶穌及其新運動(新約社會學家如此稱之)也已收到部分追隨者的善意奉獻,路加甚至點名提及幾位女性支持者(路加福音8:4)。然而,耶穌當時並未覺得有必要用刀劍來保護這些錢財。難道在耶路撒冷的最後幾天,緊張氣氛不比他在耶路撒冷以外的三年更為緊繃嗎?雖然這股緊張確實濃縮在短短幾天內,但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之前,就經常必須回應對手們充滿敵意的提問,因此他那三年的時光絕非始終平靜;盡管如此,他仍未用刀劍來保護錢財。這便讓我們回到了最後的晚餐中,彼得向耶穌展示的劍的數量。兩把劍真的足以保護耶穌現在吩咐門徒隨身攜帶的錢袋和行囊中的財物嗎?不,顯然這兩把武器具有非字面上的意義,因為「自衛」的解釋與整體語境並不吻合。
其次,倘若「自衛」的說法無法解釋門徒財物的問題,那麼在當晚客西馬尼園耶穌被捕時,這種解釋又是否成立呢?兩把劍是否足以在肢體搏鬥中抵抗逮捕?事實絕非如此,因為在耶穌被捕時,有一位門徒(根據約翰福音18:10,是彼得)拔出劍來,砍下了大祭司僕人(根據約翰福 音18:10,是馬勒古)的一隻耳朵。耶穌嚴厲地吩咐彼得收起刀來:「夠了!」隨後祂醫治了那位僕人,使他的耳朵復原(路加福音22:49—51)。反抗逮捕絕不可能是這兩把刀的用途。
第三,這兩把刀是否足以發動武裝叛亂,以政治和軍事手段反抗當權者,並強行推行新的耶穌運動?當當權者正要逮捕耶穌時,祂在路加福音22:52中譴責了這種目的:「難道我是帶領叛亂,以致你們帶著刀劍棍棒來嗎?」(新國際版)。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祂隨即被捕並被帶走(路加福音22:54)。既然這種字面解釋行不通,耶穌的本意是教導比僅憑兩把實體刀劍進行肉體搏鬥更深層的意義。
第四點,也是最後一點:在復活後的兩、三十年內(甚至更久),我們沒有任何紀錄顯示門徒曾揮舞過劍。舉例來說,保羅曾派遣他的同工提多,帶著一筆龐大的捐獻前往哥林多,目的是向哥林多基督徒籌集更多款項(哥林多後書8—9章)。之後,他與一些「弟兄」須將這筆款項運送至正處於困境中的耶路撒冷教會。在這筆款項長途跋涉的整個過程中,根本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提多和那些「弟兄」曾以刀劍來保護這筆款項。而這一點也適用於在地中海世界流通的其他基督徒奉獻。此外,在路加所撰寫的使徒行傳中,雖然描述了保羅及其同伴遭到當地當權者和某些宗教反對者的毆打、投石及逮捕,但他從未以劍自衛或進行報復。他正效法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榜樣。暴力在早期教會的生活中毫無地位。門徒們從未被預期會揮舞寶劍,彷彿真神會呼召他們像一支軍隊那樣出征,去殺害異教徒,或強迫猶太人皈依、處死他們,或若不皈依便徵收特別稅(古蘭經9:1—5,29)。
因此,在路加福音22:36的整體語境中,對「兩把劍」的字面解釋是行不通的。與字面解釋相反,以下三種非字面解釋在語境中運作順暢,使所有拼圖碎片都能完美契合。
首先,如前所述,耶穌在抵達耶路撒冷之前,便提醒門徒祂為他們的使命(路加福音9:3;10:1—17)。他們需要錢袋、行囊或多一雙涼鞋嗎?不需要,因為當時人們較為友善,而且他所面臨的對抗是分散在三年時間裡的。然而,此刻他身在耶路撒冷,正承受著宗教領袖們密集的敵意—他們企圖用自陷於罪的言辭來設局陷害他。此外,當當權者不在場時,他們便會派遣間諜。因此,氣氛十分緊繃,而那兩把劍—僅此而已—象徵著這份緊繃。耶穌的使命已轉變為面臨明確的危險,門徒們必須留意。然而,正如我們剛才在字面解釋中所見,祂絕非要門徒使用這些劍,因為祂即將在客西馬尼園吩咐彼得收起他的劍。但「劍象徵緊張」的詮釋,與路加福音22:36的上下文完美契合。
其次,兩把劍象徵意義中最明確的目的,顯見於路加福音22:36—37,當時耶穌在談及劍的語境下,援引以賽亞的預言(以賽亞書53:12),提到祂將被列在悖逆者之中。祂注定要像罪犯一樣遭到不實的逮捕、像罪犯一樣遭受不實的審判,甚至像罪犯一樣被錯誤地釘在十字架上。畢竟,祂是被釘在兩名強盜之間的十字架上,這進一步應驗了以賽亞的預言(路加福音23:32;39—43)。罪犯通常會攜帶什麼?武器,而要與他們同列,耶穌也必須擁有武器。這就是祂說僅需兩把劍就足夠的原因—為了以象徵性的方式應驗這預言。
只要對新約原文—第一世紀的希臘文—有基本了解,就能釐清這種解釋。希臘文單字gar(即上文路加福音22:37的第一個詞)意為因為,其功能與意義在於解釋前一句。以下是英文的例子:「我帶了把雨傘,因為下雨了。」因此,因為這個詞解釋了我為何帶雨傘:因為下雨了。這種用法在新約希臘文中也屢見不鮮。在路加福音22:36中,耶穌吩咐門徒去買一把刀:「沒有刀的,就去買一把。」為什麼?耶穌在下一句中解釋道:「因為我告訴你們,這經文 必須在我身上應驗」(路加福音22:37)。在官方與法律權威之外使用刀劍,屬於犯罪行為。因此,耶穌想要如以賽亞所預言的那樣,與普通罪犯同受苦難,僅需兩把刀劍便已足夠。然而,當耶穌被捕之時,祂不會允許門徒使用刀劍,因為祂本質上並非罪犯;若使用刀劍,便意味著祂會成為罪犯;此外,祂注定要死,正如祂自己所預言的那樣(路加福音18:31—33)。因此,他立刻制止了彼得對劍的濫用:「夠了!」(路加福音22:51)。彼得或任何耶穌的追隨者,都不可使用劍來殘害或殺害罪人、不信者,或任何其他人。
除了以賽亞的預言和耶路撒冷緊張的氛圍之外,還有第三種也是最後一種象徵性的詮釋。耶穌經常運用實體事物(如種子、燈、葡萄園、錢幣、迷失的羊等)來教導非物質的普世真理,本段經文中的兩把刀亦是如此。雖然路加福音22:36並非一個比喻,但耶穌正要藉著這兩把實體的刀,教導門徒在祂復活後,當他們走上大路傳揚福音時,不該如何行事。當耶穌被捕時,他們不需要劍;即使日後遭受迫害,他們也不需要劍。因此,這些實體的劍所傳達的,正是基於耶穌在被捕時於園中囑咐彼得「收起你的刀」所揭示的、非物質且普世適用的真理:不應使用暴力來傳播真神的道。後世的傳統也支持這種詮釋,指出除了約翰之外,所有原初使徒都是直接因遭受迫害而殉道(約翰雖因年老自然死亡,但曾因信仰被囚禁於拔摩島),然而他們當中沒有人曾動用刀劍,甚至試圖以武力來擺脫那些如火般的試煉。顯然,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 榜樣給他們留下了深刻印象。重申一次,這就是耶穌在園中對彼得說「夠了!」時所傳達的信息。也就是說:「永遠不要再用劍了!」
如前所述,教會的早期歷史在更廣闊的語境中,支持路加福音22:36中「劍」所蘊含的這種象徵意義。在使徒行傳中—該書記載了復活後教會的部分歷史—門徒們從未揮舞過劍。當他們僅憑和平的宣講,將神國度的信息傳遍更廣闊的地中海世界時,血腥的戰爭被排除在外。
總而言之,這三種象徵性詮釋在路加福音22:36的歷史與文學語境中皆能相互呼應。耶穌說兩把刀就夠了,但顯然這對在客西馬尼園或任何其他地方進行實體搏鬥而言並不足夠。然而,它們足以完成三項象徵性的意義。首先,它們體現了耶穌在耶路撒冷最後幾天的緊繃氛圍。其次,它們呼應了耶穌應驗以賽亞的預言—祂將被列在罪犯之中。僅僅兩把刀便能完美地詮釋這預言的畫面,因為罪犯通常會隨身攜帶武器。第三,當彼得揮動其中一把劍砍下馬勒古的耳朵時,這兩把劍已足以讓耶穌責備他。因此,耶穌將它們作為實例教導門徒:他們應當效法祂的榜樣,不可使用劍—即使在耶穌生命中最危急的時刻—即祂在園中被捕之時,他們也絕不可揮動劍,企圖藉著聖戰來建立神的國度。
彼得將耶穌的話語字面解讀,但這是錯誤的,因此耶穌責備了他。所以,我們應當避免對路加福音22:36中「刀劍」一詞做出同樣錯誤的字面解讀,以免遭受同樣的責備。
路加福音中這種象徵性的刀劍用法,與穆罕默德在古蘭經8:12以及其他許多經文中所展現的實際用劍行為,形成了徹底的對立。
早期伊斯蘭與早期基督教
偶爾我會收到穆斯林寄來的電子郵件,指出身為「基督教」國家的美國也使用刀劍,那麼我憑什麼談論這個話題?首先,我們應撇開將美國定義為基督教國家所帶來的複雜性。相反地,我們應注意到,這種比較跨越了1,400年與2,000年的歷史。將某種宗教的創始人及其聖典,與另一種宗教的創始人及其聖典進行比較,總是更為恰當。應該對比的是耶穌與穆罕默德,而非穆罕默德與美國政府。
這兩種宗教之間的對比,涉及兩個主題:天使,以及穆罕默德逝世後的第一代追隨者,與耶穌逝世及復活後的第一代追隨者。
之所以選擇古蘭經8:12作為路加福音22:36的對照經文,是因為背後涉及的「劍」以及「天使」這兩大要素。古蘭經8:12指出,穆斯林的天使曾協助穆斯林進行血腥的聖戰。那麼,在路加福音中,當耶穌事工即將結束之際,天使又該如何定位呢?
路加福音22:42—44記載,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痛苦至極,因祂即將將全世界的罪孽擔在肩上,遂有天使降臨服事祂。祂的禱告如此懇切,以致汗如血點滴落在地(路加福音22:44)。
此外,在馬太福音對客西馬尼園事件的記載中,當彼得砍下大祭司僕人的耳朵後,耶穌責備了彼得:
馬太福音26:52「把你的刀收回去,」耶穌對他說:「因為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以為我不能求我父,祂立刻會為我差遣十二營以上的天使嗎?」(新國際版)
這兩節經文與路加的記載相符,並補充了一些細節。耶穌譴責為了成就神的旨意而訴諸暴力—至少是彼得所想像的那種神的旨意。接著,耶穌說祂手下有超過七萬二千名真正的天使。這意味著祂甘願捨命,為全世界的罪而死。耶穌藉此表明,天使將服事崇高的目的。他們不會參與在任何自稱的人類使者所領導的血腥戰役中,屠殺罪人或不信者(古蘭經3:144)。
相較之下,古蘭經8:12卻記載,穆斯林的天使要麼揮劍擊打人們,要麼協助穆斯林在戰爭中屠殺他人—這是在基督降臨向我們展示更美好道路六百年之後的事。在伊斯蘭神學中,穆斯林的天使在戰爭中可能屠殺不信者,盡管關於他們在白德爾戰役中所扮演角色的資料尚無定論。反觀基督教神學,真正的天使會幫助那些將得著救恩的不信者(希伯來書1:14);他們並非注定要為阿拉伯那位自封的人類使者參與聖戰(古蘭經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