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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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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 Ernest Hahn
古蘭經中希奇古怪的離婚與再婚法
一對已經離婚的夫婦,若想調解並且再婚,這樣的事雖然是稀有的,但確實會發生。
古蘭經給與離婚的夫婦一條奇怪的再婚法,離婚的夫婦若解決兩人之間的差別後是可以再婚的,但條件是這婦人必須先和另一個男人結婚,並且有過性關係,以後被這第二任丈夫遺棄休掉,才能夠再次的嫁回給先前的第一任丈夫。
另一方面,聖經不只不會禁止離婚的夫婦調解好使彼此恢復婚姻關係,它還直接允許和鼓勵要這麼作,不會加插一段婚姻和離婚。
古蘭經
古蘭經2︰230:
「如果他休了她,那末,她以後不可以做他的妻子,直到她嫁給其他的男人。如果後夫又休了她,那末,她再嫁前夫,對於他們倆是毫無罪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