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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wad Jabal

耶穌能為我們成為贖罪祭嗎?

-耶路撒冷圓頂岩寺的重要性

Dawud Jabal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dawud/contact.html)

每看見耶路撒冷聖殿山與金色圓頂岩寺的照片,就會想起古人曾在那裡獻祭數十萬次,從二千多年前亞伯拉罕時代,直至所羅門王在那裡興建美麗殿宇後皆如此,那是萬國禱告的殿。(列王記上8:41-43)以色列人一直在聖殿獻祭,直至公元前587年巴比倫人毀第一聖殿,後來獻祭恢復,至公元70年羅馬人毀第二聖殿,並大肆破壞耶路撒冷城,獻祭才止息。

有人說彌賽亞耶穌不可能成為我們的贖罪祭,因為沒有人能替別人的罪死。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摩西五經第五卷書-申命記24:16)

然而這律法,真的是論代贖的祭而言嗎?其實不然。

人常引這條律例,企圖推翻耶穌最重要的工作;其實這觀點,是把贖罪祭,與若干犯罪處死的條例混淆了。

有人認為,耶穌不可能為任何人的罪作贖罪祭,但其實希伯來聖經舊約律法裡相關條例,是指犯法懲處而言-父或子都只會為自己所犯的罪受罰-並非指獻給神的贖罪祭。而向神獻祭,是為與祂和好。

論獻祭的律法仔細說明,各種祭禮是為了向神贖罪。相關條例見於聖經不同篇章,如摩西五經第三卷-利未記-1至5章。

耶路撒冷的聖殿山(或稱聖所,Haram ash-Sharif)教我們認識獻祭的事。今天世界各地許多伊斯蘭家庭、公司和清真寺都掛著聖殿山上圓頂岩寺的照片或圖畫,卻未必人人記得,耶路撒冷聖殿區域之所以在公元前966年至公元70年存在,是為了獻祭贖罪,那是讓以色列人獻祭的地方,也讓其他人前來敬拜。

聖殿山,可謂是明白贖罪祭的門檻。希伯來聖經(舊約利未記17:11-16)清楚教導,必須獻贖罪祭,新約聖經(希伯來書9:22)也這樣說。

新約聖經提到,耶穌已成就一次過的獻祭。祂甘願獻上在世的短暫生命,然後從死裡復活。

我們每個人都應接受耶穌所獻的祭,正如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接受真主所賜的羊羔,作為替代的犧牲,令兒子的肉身性命得以保存。(創世記22:13-14)肯定我們沒有人比亞伯拉罕更大,就更要像他一樣謙卑,接受替代的犧牲。

獻祭

我們來認真認識獻祭。

這是真主賜給人的大禮,容許人獻上潔淨的動物,以表感謝之情,並求真主赦宥。真主是獨一的,所獻的祭必須為真主所接納,才算有效。舉例說,真主曾說豬和駱駝都不潔,不能當祭物,也不可以吃。(申命記14:7-8)獻上動物祭,就是說,有真主的受造物要捨命。聖經說:「生命是在血中。」(利未記17:11-14)

獻上為祭的生命,必須是無罪的。潔淨的動物代表沒有犯罪,即無罪的生命。每個成年人總犯過罪,除了耶穌。

按真主賜給以色列人的獻祭律例,並沒有殺人獻祭這回事,相反,這是謀殺!連還沒有犯過罪的小孩或嬰兒也不可以當祭品獻上,因為這等於謀殺。真主說,謀殺是可憎的罪。(申命記12:31)

獻祭要算為有效,必須符合幾個條件。

第一,真主是最重要的條件。真主若不存在,又或者,假如祂並非至慈的、赦宥的真主,獻祭就毫無意義了。此外,祂也已經啟示人為何、並如何獻祭。

第二,獻祭的人要知道真主是他的創造者,他想與這位創造主和好,所以獻上合適的祭,真主才會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