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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榮光
戀童癖先知?歐洲人權法院維持判決,稱先知穆罕默德是戀童癖為罪
2018年10月30日
馬榮光
一名女子稱先知穆罕默德為戀童癖,歐洲人權法院裁定「侮辱宗教」是刑事犯罪,並維持對她的定罪。
雖然S女士關於先知穆罕默德6歲妻子阿伊莎的立論,是來自伊斯蘭歷史上準確的資料來源以及當時生活的其他人的引述,但是使用「戀童癖」這個「標籤」是要點-現在全球的新聞頻道都討論這個問題!教士們隱瞞了穆罕默德的行為,現在被公開了,讓所有人震驚!
S女士因蔑視宗教教義被維也納下級法院定罪,並被命令支付480歐元的罰款和法律費用。她對此判決提出上訴,奧地利首都的上訴法院以及該國最高法院駁回了她的案件。
據報導,這名來自維也納的47歲女子在討論穆罕默德和6歲女孩阿伊莎的婚姻問題時,發表了這個褻瀆性的言論。
阿伊莎是先知的13個妻子之一,在伊斯蘭是一個重要人物,但當他們結婚時她只有6歲,當她只有9歲時就圓房了。
據報導,在一個研討會上,S女士說:「一個56歲的男人和一個六歲的孩子?如果不是戀童癖,我們還怎麼稱呼這事呢?」
《婦女權利與兒童國際人權公約》稱:各國應該「結束允許18歲以下童婚的做法」;因此英國若允許16歲的兒童結婚是違反了這個承諾。保守黨議員凱文·福斯特(Kevin Foster)(托貝,Torbay)說,修改這個年齡界定的法案引起了一些問題,他告訴國會議員:「我接受提出的觀點,很顯然,有一個重點,即你不能在16歲或17歲就結婚而不需要征得任何同意。」如果女性只是沒有發言權、沒有權利的「資產」-像當今許多國家的習俗那樣-那麼年齡並不重要。
S女士還說穆罕默德「喜歡和孩子一起做這件事」。這可以從伊斯蘭學者的記載得到確定,他在衆多妻子中更偏愛阿伊莎,這時不時引起其他妻子們的爭議,她們希望得到他給予每個妻子同等的照顧和時間。
2011年2月,維也納地區刑事法院判她侮辱宗教罪,昨天歐洲人權法院維持了他們的決定。
恐懼影響著歐盟的法官?
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裁定,這名女子在法律上侮辱了先知穆罕默德。在許多國家,比如在巴基斯坦的阿西亞·比比(Asia Bibi)案件,「暴徒」或「刺客」會對這些可憐的法官怎麼樣?因此,對伊斯蘭的恐懼是實在的問題。這是一個真正的恐懼症,有勇氣的國家和人民需要保護法官和處理激進分子。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非常了解像TLP(Tahreek el-Labbaik)這樣的激進穆斯林組織,即使該法院希望維護真理,鼓勵仁慈和正義,但是激進分子卻要求懲罰印度教徒和基督徒。在2011年,前旁遮普州州長薩爾曼·塔西爾(Salman Taseer)-一個支持阿西亞·比比的穆斯林-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槍殺。刺殺他的激進份子蒙塔茲·卡德里(Muntaz Qadri)在法庭判他犯有謀殺罪後於2016年被處死。塔西爾因為一個「仁慈的真主」的使命而為比比獻出自己的生命。基督徒少數派的部長沙赫巴茲·巴哈蒂(Shahbaz Bhatti)也因為敢去看望她並關心她的案件而被殺。
S女士辯稱她的言論自由權受到侵犯,但歐洲人權法院裁定,下級法院沒有侵犯《歐洲人權公約》第10條所規定的這一權利。
她還辯稱,她「對伊斯蘭的批評是在客觀、熱烈討論的框架下發生的,這有助於公眾辯論」,並且她無意誹謗先知。她所陳述的是古老的、有歷史根據的伊斯蘭的記載!
參見:
穆罕默德、阿伊莎、伊斯蘭和童養媳(www.ysljdj.org/topic19/tc-19-14-n.html)
伊朗最高領袖聲稱與9歲女孩和嬰兒進行性接觸沒問題(www.ysljdj.org/topic19/tc-19-481a.html)
賦權婦女?排山倒海的伊斯蘭虛偽宣傳!(www.ysljdj.org/topic19/tc-19-334b.html)
關於伊斯蘭教法的「完人」穆罕默德之品性的引文(www.ysljdj.org/topic19/tc-19-530.html)
歐洲人權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
「本法院特別認定,國內法院全面評估了申訴人的陳述的更廣泛背景,並仔細權衡了她的言論自由權和其他人的宗教感情受保護的權利,有合法目的維護奧地利的宗教和平。
我們認為,這些有非議的言論超出了客觀辯論的允許範圍,是對伊斯蘭先知的謾罵攻擊,這可能激起偏見,威脅宗教和平,因此國內法院提出相關和充分的理由。」
結論:
伊斯蘭認為,他們的先知是他們所有人在一定程度上都必須遵循的榜樣,因此,「文化衝突」是那些追隨古蘭經的穆斯林,和那些認為伊斯蘭有一個有童養媳的先知就是錯誤的人之間的衝突!
我曾經問過的各個穆斯林:「你是否允許你的女兒在6歲或9歲時結婚?」每一個的反應都是「永遠不可!」一位伊瑪目學者兼阿拉伯語老師被問到這個問題時,他清晰的陳述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
我們決不能按我們的先知所做的任何事…他在許多方面都是個例外的,在他在阿伊莎的臂彎裡彌留之際,以他最後一口氣廢棄了他所曾聲稱的一切:
「啊,真主,饒恕我,憐憫我,讓我和至高的朋友/伙伴同在。」(布哈里聖訓8:76:516,517)
根據布哈里聖訓的註腳,這位至高的伙伴可能是「天使們和先知們」。但只有一個是接近被稱為「至高的朋友/伙伴」。「在所有人中,無論是在今世還是後世,我最親近麥爾彥的兒子爾撒(耶穌)」(布哈里聖訓4:55:652)。「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在今世和後世都是有面子的,是真主所親近的。」(古蘭經3:45)爾撒是Rasullah(真主的使者)和Kalimatullah(真主永恆的言語),今天永遠活著。因此穆罕默德向真主呼求要與之同在的至高的朋友/伙伴是麥爾彥(馬利亞)之子爾撒(耶穌)!
每個穆斯林提起穆罕默德時都被規定要為他祈禱「祈主福安之」,但你將在哪裡度過你的永恆?
耶穌是神永恆的話語,在歷史上曾一次成為無罪的肉身,因此他可以永遠為所有人承擔罪的重擔,為所有人代求!
『真主對爾撒說:「我必定要使你壽終,要把你擢升到我那裏,要為你滌清不信道者的誣衊,要使信仰你的人,在不信仰你的人之上,直到復活日。』(古蘭經3:55)
今天就接受耶穌救贖而有的和平,以免太遲。
「我在出生日、死亡日、復活日,都享受和平。」(古蘭經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