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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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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een Elass

穆罕默德和耶穌—同族精神?

2021年1月20日

馬迪•艾拉斯(Mateen Elass)(https://mateenelass.wordpress.com/author/mateenelass/)

 

在大多數情況下,團結合一是值得追求的理想選擇。人們普遍重視家庭和睦;公司珍惜員工的願景和目標的統一性;人民大眾團結一致,國家會興旺繁榮。在可能的情況下,團結總是優於分裂和反對。

但是有時候,為了達成團結合一而付出的代價並不值得。當涉及到關於真理和事實的事情上,尤其如此。如果意識形態的對手為了獲得脆弱的、務實的同盟而犧牲了一些基本原則的真理,那麼他們的努力最終將像空中樓閣一樣傾塌。在關於終極真理的事情上,決不允許對與之相反的理念妥協。人們不會試圖將油與水,善與惡,光明與黑暗,無辜與罪惡混為一談。在宗教界,這個原則尤其適用於那些試圖統一彼此根本背道而馳的世界觀的人。我們稱這樣的傻瓜為調和論者(syncretists),他們試圖在各種獨特的宗教中找到最低限度的共同特徵,然後將其著重強調為所談論宗教的最重要的教義或者信念。而現實生活中,我們所討論的每種宗教的正統修行者都拒絕這些調和論者的努力,他們提出反對的理由是,由於將他們的信仰歸納到與另一種信仰體系的最低限度的相同特徵上,每種宗教的獨特信仰就被無視了,甚至被抹殺了。剩下的東西也不是兩個宗教的其一了,而是一種寡淡無味的思想集合,充斥著矯揉造作,毫無生氣,蒼白無趣,乏善可陳的道德說教。

雖然如此,在每一個時代都有容易受騙的愚人,他們漠視宗教的核心真理主張,專注於膚淺的表面功夫,試圖把宗教統一起來。至於基督教和伊斯蘭,最近(開始於20世紀80年代)的一個被稱為「基斯蘭」(Chrislam)的運動,已經變得聲名狼藉,因為它試圖將兩種宗教融合成一種乏味的混合體而招致惡名。由於未能準確反映出兩種宗教,它一直受到嚴厲抨擊。

近年來,一位冒牌學者,宣稱耶穌和穆罕默德是「具備同族精神的兄弟」,還有「古蘭經和新約在許多方面都驚人地相似」,以及同樣作為一神論者,基督徒和穆斯林「…具備更多的共同點,遠超過我們的分歧」,這使這位冒牌學者出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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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格•康思德恩(Craig Considine)提出的這些陳腐歸納概括太過離譜,很難相信這些結論可能出自一名嚴謹的學者。人們可以輕浮地說,福音書和《伊索寓言》(Aesop’s Fables)在多方面驚人地相似,或者說,耶穌和成吉思汗是具備同族精神的兄弟,甚或說「同為相信政府的人…和擁護民主的人具備更多的共同點,遠超過我們的分歧。」

康思德恩是萊斯大學(Rice University)社會學講師,所以,或許我們應該放他一馬,畢竟他敢於冒險,大膽談論超越了他所選學科範疇的東西,以致於讓自己出洋相。不幸的是,他標榜自己是基督教和伊斯蘭歷史和神學方面的專家,因此,他以魯莽的自信口吻發表這些違反常規的觀點,從而感染了那些天真的聽眾。康思德恩的努力可以概括為以犧牲真理為代價追求合一。

讓我尤其憂心的是,他聲稱耶穌和穆罕默德之間有著有同族般精神的兄弟情誼。我特別感到關切的是,他聲稱耶穌和穆罕默德有同種精神的兄弟情誼。從小接受羅馬天主教的薰陶,康思德恩在採訪中聲稱,他認為自己是一名基督徒,但「…大的神學主張不那麼重要,而耶穌留下的(道德)榜樣則更重要(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fvDCDgrAMs)。」他進一步的講話也是閃爍其詞,他承認「…在許多方面都不盡然一定是個傳統意義上的主流基督徒」。這是什麼意思?康思德恩自稱自己在許多方面是一個「單純的天主教徒」,甚至是一個「不好的天主教徒」,因為他對教會的某些「規則」持異議態度,因此「大概被永久性地從教會開除」。他聲稱,人們不需要相信三位一體就可以成為基督徒,以此推論,對基督徒來說耶穌並不總是「被認為是神聖的」。同樣,康思德恩認為穆罕默德是一個真正的先知,盡管古蘭經否認耶穌的神性,以及他被釘十字架\他的贖罪和復活。此外,他接受古蘭經所說的耶穌預言了穆罕默德到來的說法,將這個阿拉伯領袖等同於保惠師(Paraclete),耶穌在他最後的告別講話中對他的門徒講到了這位保惠師(約翰福音14—16)。

然而,由於他口沫橫飛地大談穆罕默德與耶穌深刻的密切關係,康思德恩被大多數穆斯林學者當作是一個可以利用的蠢貨,他的發言會促進說伊斯蘭和基督教是同本同源的信仰這個便於虛假偽造的說法,在關於伊斯蘭的真實教導和動機方面,可以讓毫無戒心的西方人繼續蒙在鼓裡。

康思德恩慣常地忽略這兩種傳統對耶穌和穆罕默德有截然不同描繪的大量宗教文獻。在接下來的幾周裡,我將重點強調其中的一些分歧,今天我將首先對比耶穌和穆罕默德被要求審判帶到他們面前的行淫的女人時,各自是如何處理的。

在聖經約翰福音8:1—11的記載中,有一個行淫的婦人被抓到,猶太領袖把她帶到耶穌那裡,他們希望借此機會抓到耶穌的把柄,讓祂進退維谷,猶太領袖迫使祂要麼按照摩西律法宣判這個女人死刑(從而讓耶穌顯得狠心無情),要麼命令將這個女人釋放(這樣,祂自己就違背了神的律法,留下了破口,被控告是一個放浪的人)。耶穌讓人們注意到,所有那些尋求「暴民正義」的人的道德脆弱不堪,避免了這種非此即彼的二元選擇。「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經文告訴我們,那些人一個接一個,從最年長的開始,扔下石頭就離開了。很快,就只剩下耶穌和那被控告的女人。耶穌問她,「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阿,沒有。」耶穌繼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在耶穌傳道的較早時期,祂曾在「登山寶訓」(馬太福音5—7)的教導中申明,祂對(摩西)律法有著更高的權柄。「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在其中一些情況下,耶穌是在挑戰猶太人的傳統,但在另一些情況下,祂是在針對特定的舊約律法。這些教導的結果是,耶穌解釋律法時,就好像祂是律法的制定者,把律法的真正意義詮釋出來,而不是祂那個時代的錯誤解釋。在祂遇到那個行淫婦人的故事中,耶穌展示了在神聖的仁慈憐憫面前,律法正義也黯然失色。這與約翰福音所揭示的完全一致:「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3:17)

在伊斯蘭的傳統中,我們發現一個女人的故事,她來到穆罕默德面前,承認自己犯了通姦罪(穆斯林聖訓17: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