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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正典
公元367年,亞他那修(Athanasius)在他的第39封節期書信中列出了現在新約的這27卷書的書目。
但所有的書已是很早寫成了。
由於書信和福音書是寫給某一特定的社團/教會的,以致它們是分開的,因此要把它們收集統一到一個封面下是一個歷史的過程。大部份經卷很早就被接納,只有7部書卷在一些地區有「爭議」(anti-legomena =「被爭議」)了一段時間。
正典1 = 存在 - 它們是「正典」(標準、規則、規範)因為它們在被寫時(公元49-70年或者猶大書寫於公元80年,約翰的作品寫於公元95-99年)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
正典2 = 證實和收集到一個封面下 - 教會認可並證實它們,然後把它們集中到一個「封面」或「目錄」之下(公元367年及之後)。教會既沒有創造正典也沒有對正典妄加決定,而只是去確定、見證、證實和肯定已經存在的東西,然後把所有的都收集到一個封面下。
提摩太後書3:16-17也適用於新約 - 在15節經文中保羅說到的是舊約,但在16節經文中他把它擴大到「所有的聖經」﹔如果提摩太後書是保羅的最後一封信,那他所有的信和彼得的書信都包括在這裡。彼得說他非常勤勉地激發信徒提醒自己,使他們在真道上堅固,這樣的話在他死後,他們就會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彼得後書1:12-21,3:1「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3:16 - 保羅的書信)。他親眼的見證和舊約的預言變得更加確切,因為它們被寫了下來。這就是彼得所要強調的。他沒有說:「請聽教會那活的聲音,就是將會取代我的位置的主教,即是最後成為所謂「教皇」、並多年之後被宣佈為確實可靠的。」不,他說他們有聖經,先知沒有主動地提出他的預言,而是聖靈一直帶著他們,他們在他死後要細心地留意寫下的話(彼得後書1:12-21)。
所以,對於一些正在經歷開始於公元64年尼祿時起的迫害(以人作火把、獅子洞穴、和人獸格鬥)的教會,彼得前書、希伯來書(公元68年)和啟示錄就是特定寫給他們的,以鼓勵信徒忍受迫害堅持信仰。彼得後書就是剛好在公元68年彼得被處死之前寫成的。彼得證實了保羅所有的書信(彼得後書3:16)。
所以,如果猶大書寫於公元80年(「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而且約翰福音、約翰1-3書和啟示錄寫於公元70年之前,那所有的新約經卷應該都是在那個時候之前寫成的,因此它們就是正典,因為它們是神所默示的。
教會承認那已經存在的。把它們一起集中到一個「封面」或「目錄」下是教會的任務,以確定在時間和空間的歷史上甚麼東西是已經在那裡的。
馬可福音 公元49年馬太福音 公元50-55年路加福音 公元60年使徒行傳 公元61年加拉太書 公元49-50年帖撒羅尼迦前書和後書 公元49-52年羅馬書 公元55年哥林多前書 公元57-58年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利比書、腓利門書 公元60-61年提摩太前書 公元64年提多書 公元65年提摩太後書 公元67年 等等約翰福音 - 大概公元69-70年或公元95年?
關於這題目的一些好的參考書籍:
James White, Scripture Alone. Bethany, 2004The Canon of Scripture, FF Bruce. IVP, 1988R. C. Sproul, Scripture Alone,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2005Don Kistler, Editor, Sola Scriptura: The Protestant position on the Bible, Soli Deo Gloria Publications, 1995David King and William Webster. Holy Scripture: The Ground and Pillar of Our Faith. (3卷) Christian Resources, 2001(從早期教父的大量引述,顯明他們相信「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雖然與路德和加爾文所表達的不完全一樣。)Kieth Matthison, The Shape of Sola Scriptura. Canon Press, 2001
Hermeneutics, Authority, and Canon, Don Carson所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