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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rnie Power
古蘭經與聖訓的多維度關係
古蘭經與聖訓的多維度關係
Bernie Power

1.古蘭經經文證實明定,聖訓稍後廢除
阿納斯(Anas)傳述,薩利姆部落七十位殉道者之事:「真主向其使者降示了一段關於遇難者的古蘭經經文,即死於比爾毛納(birMa’una)的穆斯林…古蘭經經文說:『告知我們的民眾,我們已覲見養主,他對我們滿意,我們亦對他心悅誠服。』…我們一直誦讀這段古蘭經經文,直至後來它被廢除。」(布哈里聖訓5:421,另見5:416、417及4:57)
其他類似理念,雖然表述略有差異,亦見於古蘭經5:119;9:100及98:8。

2.古蘭經經文晦澀不明,聖訓斷為廢除
(1)古蘭經2:184載明這種可選項,賑濟貧民可替代齋戒之責。
難以齋戒者,當納罰贖,即以一餐飯,施給一個貧民。(古蘭經2:184)
(2)然而古蘭經2:185未提及此做法。
賴買丹月中,開始降示古蘭經…故在此月中,你們應當齋戒;害病或旅行的人,當依所缺的日數補齋。(古蘭經2:185)
納菲爾傳述:伊本·歐麥爾在念「給窮人們施濟就是罰贖」這段古蘭經經文時說:這段古蘭經經文是被廢除【廢止】了。(布哈里聖訓3:170;6:33)

3.古蘭經經文不受歡迎,聖訓宣佈廢止
「你們的心事,無論加以表白,或 加以隱諱,真主都要依它而清算你們。」(古蘭經2:284)
伊本·阿巴斯說:「此節古蘭經經文降示之際,真主使者的聖門弟子們備受煎熬,為此憂心忡忡。他們說:『使者啊!我們知曉自身言行難逃懲罰,然而內心所思所念,非我們所能掌控。』」
(經注: http://www.qtafsir.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11 )
麥爾旺傳自一位聖門弟子(傳述者認為這位聖門弟子就是伊本•歐麥爾),他說:「『你們的心事,無論加以表白,或加以隱諱,…』的古蘭經經文被後面接著下降的古蘭經經文廢除了。」(布哈里聖訓6:69、6:68)
「真主不使任何人承擔其力所不及之事。行善者獲其善報,作惡者受其惡罰。」(古蘭經2:286)
4.古蘭經經文明確宣示,聖訓亦可廢止
「凡是我所廢除的,或使人忘記的啟示,我必以更好的或同樣的啟示代替它…」(古蘭經2:106)
古蘭經經文 | 廢止古蘭經經文 | 主題 | 聖訓 | |
1 | 古蘭經2:234 | 古蘭經2:240 | 寡婦再婚前贍養期:4個月→1年 | 布哈里聖訓6:53、54、60 |
2 | 古蘭經2:240 | 古蘭經4:12 | 寡婦繼承丈夫遺產份額:全部→半數 | 布哈里聖訓6:55 |
3 | 古蘭經2:240 | 古蘭經65:4 | 懷孕寡婦待婚期:1年→分娩為止 | 布哈里聖訓6:4532/4909 |
4 | 古蘭經8:65 | 古蘭經8:66 | 聖戰:作戰時敵兵相對穆斯林比例要求—10:1→2:1 | 布哈里聖訓6:175、176 |
5 | 古蘭經25:68 | 古蘭經4:93 | 禁止殺害其他信士:正當理由→絕對禁止 | 布哈里聖訓6:285 |
6 | 古蘭經2:143 | 古蘭經2:144、149 | 朝覲方向變更:耶路撒冷→麥加 | 布哈里聖訓6:13、19、21;9:358 |
為何古蘭經中會有相互矛盾(即廢止與被廢止)古蘭經經文?
伊本•祖拜爾傳述:他說:「…『這段天經節文已被後面的古蘭經經文廢止了,你為什麼還要記錄下來呢?』他回答道:『我的侄子呀!對於古蘭經經文中的任何一個字,我絕沒有權力從它原來的位置上改變之。』」(布哈里聖訓6:53)
5.古蘭經經文先前遺失,聖訓後來復原
歐麥爾就任哈里發後曾說:「安拉以真理派遣了穆罕默德,並向他啟示了神聖的經典。在安拉的啟示當中,有關於石刑的節文。我們的確朗誦了、理解了,並且記住了這節節文。安拉的使者的確曾實施過石刑,我們在他之後也這樣做過。我擔心在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有人將會說:『以安拉發誓!我們在安拉的經典中找不到石刑的節文。』因此他們就偏離正道,省略安拉曾啟示的責任之一。石刑的懲罰應實施於任何已婚犯姦淫者,如果 證據確鑿,或者當事人對犯姦淫之罪供認不諱。」(布哈里聖訓8:817、816)
哺乳可致婚姻無效
「古蘭經曾降示,十次明確哺乳可使婚姻歸於無效,後此節被廢止,代之以五次哺乳。而真主的使者(願主福安之)去世的時候,該古蘭經經文仍存於古蘭經之中,為穆斯林所誦讀。」(穆斯林聖訓8:3421)
【如今的古蘭經中,既無原本的(十次哺乳)古蘭經經文,亦無被廢止後的(五次哺乳)古蘭經經文】

6.古蘭經經文未錄降示,聖訓留存記錄
歐麥爾曾指責使者的妻子們外出處理洗漱方便之事,那時神聖靈啟示【臨到穆罕默德】。當啟示結束後,使者說:「信士婦女們啊!真主已准許你們外出處理自身所需。」(布哈里聖訓7:164)
此節古蘭經經文未載入如今的古蘭經。
參見古蘭經33:51—穆罕默德變更與妻子們的夜間同居順序。古蘭經33:53—穆罕默德的賓客不宜久留。
神聖聖訓從古蘭經中被省略

在「先知聖訓」(hadith nabawi)中,先知以自身權威發言;而在「神聖聖訓」(hadith qudsi)中,真主借先知之口傳諭。有數量龐大的聖訓都屬於前者,而屬於後者的僅有數百段。目前最完備的彙編為埃及伊斯蘭事務高級理事會古蘭經與聖訓委員會(Committee of the Qur’an and Hadith of the Higher Council for Islamic Affairs)於1978年編纂的《神聖聖訓集》(al-Ahadith al-Qudsiyyah),收錄「四百段神聖聖訓,含各類(變體)異文」。
Ezzeddin Ibrahim and Denys Johnson-Davies Forty Hadith Qudsi (Beirut: The Holy Koran Publishing House, 1980), 16
關於神聖聖訓的差異
賽義德·謝里夫·居爾加尼(al-Sayyid al-Sharif al-Jurjani)(伊斯蘭曆816年去世)在其詞典《術語彙編》(At-Tarifat)中說:「神聖聖訓,其真意源自萬能的真主,其言語源自真主的使者(願主福安之)。它是萬能的真主通過降示或夢境傳達給先知,再由他(願主福安之)以自身言辭轉述的信息。」
然而,英國解經家蒂姆·漢布林(Tim Humble)則持不同觀點。
【觀看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Ua7kopNvrg ,視頻(接近末尾)約2小時3分鐘處,「聖訓學實用導論」—蒂姆·漢布林)
7.古蘭經經文有悖聖行,聖訓可廢古蘭經經文
「淫婦和姦夫,你們應當各打一百鞭。你們不要為憐憫他倆而減免真主的刑罰,如果你們確信真主和末日。叫一夥信士,監視他倆的受刑。」(古蘭經24:2)

艾斯萊姆部族的一個人來見主的使者,並說他犯了姦淫,而且給出了不利於自己的四個見證,主的使者就下令對那個人執行石刑 ,而那個人是一個已婚的人。(布哈里聖訓8:805)
學者評述
某版古蘭經注釋稱【1】,關於通姦罪懲罰的古蘭經經文(古蘭經24:2規定鞭刑)已被聖行記載的石刑廢止(布哈里聖訓8:805)。伯頓在評述經注者塔巴里(alTabari)的觀點時說:「在他看來,此情形下的聖行無疑取代了古蘭經的規定。」【2】
【1】Muhammad Tagi-ud-Din al-Hilali and Muhammad Muhsin Khan Translation of the meanings of the Noble Qur’an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Madinah, K.S.A.: King Fahd Complex for the Printing of the Holy Qur’an, 1424 A.H.) pp.108, 466
【2】John Burton The Collection of the Qur’ai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 106

8.古蘭經經文被判廢止,聖訓復其效力
「析產的時候,如有親戚、孤兒、貧民在場,你們當以一部分遺產周濟他們,並對他們說溫和的言語。」(古蘭經4:8)
部分早期穆斯林聲稱此節古蘭經經文已被廢止。
伊本·阿巴斯說:「…這節天經是屬明確而有效的古蘭經經文,並非是被主廢止的古蘭經經文。」(布哈里聖訓6:100)

9.古蘭經經文和先知聖行,聖訓皆可廢止


「信道的自由女,和曾受天經的自由女,對於你們都是合法的。」(古蘭經5:5)
穆罕默德曾娶猶太女子薩菲婭(Safia),或許還娶了基督徒女子麥爾彥(Mariam)。
「每當有人問及伊本·歐麥爾能否娶基督徒或猶太女子為妻時,他總會答道:『真主已禁止信士娶以物配主的婦女(古蘭經2:221)。而在以物配主之事上,我不知還有比女子稱爾撒為其主更嚴重的,須知耶穌不過是真主的奴僕之一。』」(布哈里聖訓7:209)
10.後期降示古蘭經經文,可廢前期聖訓
據古蘭經9:80的降示,穆罕默德曾在多神論者的墓前禱告,從而為全體穆斯林立下先例(布哈里聖訓6:192),但是此後另有降示被賜下,禁止此做法(古蘭經9:84,布哈里聖訓2:359有略述)。
伊斯蘭形成初期,穆罕默德的妻子們獲准前往清真寺參加禮拜(布哈里聖訓1:824;2:22、23),直至「先知的妻子們啊…你們應當安居於家中」(古蘭經33:33)這節古蘭經經文降示。
阿伊莎(Aisha)稱,此舉源於穆罕默德發現猶太婦女不得進入猶太會堂。(布哈里聖訓1:828)

11.前期降示古蘭經經文,可廢後期聖訓
「先知時代,有明確證實的聖行規定,當征服不願歸順降服的部落,戰利品應予以分配。歐麥爾卻禁止將此做法推廣至被征服的伊拉克和埃及地區,依據是古蘭經中關於公正的普遍禁令(古蘭經59:10)…此禁令不准許為了阿拉伯人的短期利益,而忽視這些地區的民眾及後代。」
(M Yahya Birt “The Message of Fazlur Rahman”)
http://www.freerepublic.com/focus/fr/531762/posts
另一種觀點
哈里發歐麥爾認為,將被征服的耕地分配給達成佔領功績的穆斯林,勢必導致財富集中於他們自己手中,而由被征服土地的原住民繳納的貢金(Kharaj,「土地稅」),從長遠來看,將更有利於伊斯蘭國家的普通公民。需注意的是,那些生活在由於國家被征服而加入伊斯蘭國的地區的穆斯林土地所有者,僅需繳納天課(Zakat)(農產品稅率為5%—10%),其稅率遠低於貢金。
(阿卜杜勒-拉赫曼·優素福·艾哈邁德(Abdel-Rahman Yousri Ahmad),埃及亞歷山大大學經濟學與伊斯蘭經濟學教授(1968—至今))
http://slideplayer.com/slide/4668222/
12.聖訓可以互廢,後訓取代前訓
關於(性行為後的清洗)淨身事宜的聖訓(布哈里聖訓1:291),後被另一段聖訓(布哈里聖訓1:180)廢止。

使者讓人去叫一位輔士,過了一會兒,那位輔士來了,他的頭髮還濕淋淋的。使者說:「我們催促你了吧!」
那位輔士說:「是的。」使者說:「如果你性生活中過於匆忙而未射精的話,洗小淨即可。」(此命令後來被廢除,即此人需沐浴)(布哈里聖訓1:180)
使者坐著禮拜,跟著禮拜的人則站著,使者就示意他們也坐下來禮拜。當他禮完拜後說道:「指定伊瑪目的目的是讓大家跟隨他,他鞠躬時,你們跟著鞠躬;他抬頭時,你們也抬頭;他坐著禮拜時,你們也跟著坐著禮拜。」
又,布哈里說:「這段聖訓被代替了,因為使者在他生命的後期一直坐著領拜,而人們則在他身後站著禮拜。」(布哈里聖訓7:562)

阿伊莎傳述:她說:「在前伊斯蘭時期,阿舒拉是古萊氏人齋戒的一天,先知也經常在這一天進行齋戒。當使者遷移到麥地那後,他不僅自己封齋,而且還令大家封這一天的齋。後來,當齋月成為定命後,阿舒拉日的齋戒大家可封可不封。」(布哈里聖訓5:172)
阿舒拉日齋戒的受賞
有人問及先知阿舒拉日齋戒的受賞,先知答:「它可滌清前一年的罪孽。」(穆斯林聖訓3:116(齋戒篇))
古蘭經與聖訓的關係類型 | 布哈里聖訓出處 | |
1 | 古蘭經經文證實明定,聖訓稍後廢除 | 5:421;5:416、417 |
2 | 古蘭經經文晦澀不明,聖訓斷為廢除 | 3:170;6:33 |
3 | 古蘭經經文不受歡迎,聖訓宣佈廢止 | 6:69;6:68 |
4 | 古蘭經經文明確宣示,聖訓亦可廢止 | 6:53、5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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