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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41

15

​作者

Bernie Power

聖訓的問題

聖訓的問題

1.收集真實與可靠方面的外部問題

聖訓是如何被收集和編纂而成的,以及它們是否真實地傳達了穆罕默德的言論。


2.內容與一致性方面的內部問題

·聖訓的具體內容是什麼,以及這些內容是否「合乎情理」、是否與已知歷史相符、是否存在矛盾之處。


聖訓的翻譯


有時會使用聖訓評注而非聖訓文本本身

例如:「當麥爾彥之子(即爾撒)降臨在你們中間時,那時他將依據古蘭經的律法而非引支勒(福音書)的律法來審判眾人,你們將會是何種狀態呢?」(布哈里聖訓4:658)

其中有一個括弧內的注釋:「(聖訓詳解第 8 卷,第659頁)」


真正的文本


阿拉伯語原文內容如下:كيف أتقم إذا نزل ابن مريم فيكم وأمكنكم مُنكم؟

斜體部分寫的是「wa imaamakum minkum」,即「你們的伊瑪目 [是] 出自 / 來自你們之中」。羅布森將其譯為「你們的伊瑪目是你們中的一員」。

括弧內的注釋表明,該內容出自聖訓詳解,這是伊本·哈賈爾·阿斯卡爾尼(Ibn Hajar al-Asqalani)(卒於伊斯蘭曆 852 年)所著的一部關於布哈里聖訓的注釋。阿斯卡爾尼還對布哈里聖訓進行了逐行的解讀。

·阿布·達赫爾· 哈拉維(Abu Dharr al-Harawi)(卒於 434/1042—1043 年),在其言論「你們的伊瑪目出自你們之中」中寫道:「這意味著他依據古蘭經而非福音書進行裁決。」

·這段內容被置於英文文本中,而非真實的阿拉伯原文中。


什葉派穆斯林稱這是遜尼派的陰謀,目的是刪除與其伊瑪目(屬靈領袖)相關的表述。

·哈提卜・塔布里茲(al-Khatib al-Tabrizi),《聖訓明燈》(Mishkat al-Masabih)(共兩卷)(拉合爾:穆罕默德·阿什拉夫,1964 年。兩卷本)(Lahore: Shaikh Muhammad Ashraf),由詹姆斯·羅布森(James Robson)翻譯,第二卷,第 1159 頁。


·一個什葉派網站稱,這種錯誤翻譯是遜尼派「對文本的篡改」,目的是避開這段聖訓的真實含義,這段經文指的是馬赫迪伊瑪目,即第十二代伊瑪目和先知的繼任者。穆赫辛・汗(Muhsin Khan) 1971 年版的譯文遵循了羅布森對這段聖訓經文的翻譯,但後來一個未注明日期的版本則改變了措辭。 http://al-islam.org/tahrif/your%20imam/index.htm


這一陰謀論得到了塔巴里言論的支持,他評論說道:「穆阿維亞一世下令禁止所有有利於阿里的家族的聖訓。」(引自阿爾弗雷德·紀堯姆(Alfred Guillaume)所著《伊斯蘭的傳統:聖訓文獻研究導論》(貝魯特:卡亞茨出版社,1966 年,第 47 頁。)


陰謀論無法解釋諸多對阿里予以讚揚的聖訓內容


賽赫勒的傳述:海白爾之役,阿里因患眼疾落在了使者的後面,他自語道:「我怎麼竟然落在了使者的後面呢?」於是,他出來趕往使者那兒。臨戰前夜,使者說:「明天我要把軍旗授予某人,安拉將藉其手使戰爭大獲全勝。」大家在晚上睡覺時都在揣測著使者究竟會把旗授予何人的事情。早上,他們都到使者那兒了,希望自己就是那被授予軍旗的人。

可是使者則問他們道:「阿里何在?」他們回答說:「他患有眼疾。」使者說:「差人把他給我叫來。」當阿里到來時,使者就在他的眼裏吐了一口並為之做了祈禱,阿里的眼疾好了,像是從未得過眼疾似的。使者就把軍旗授予阿里。(布哈里聖訓 5:304,309)

多個世紀以來,伊斯蘭學者們早已察覺到聖訓存在的內在問題


伊本·薩拉赫(Ibn al-Salah)(卒於伊斯蘭曆 643 年 / 公元 1245 年)曾言:「一則有缺陷的聖訓,表面看似可靠,但經深入考究便會發現其中存在瑕疵之處。」

奧斯曼·本·阿卜杜勒·拉赫曼·迪馬什基·伊本·薩拉赫(Uthman b. Abd al-Rahman al-Dimashqi Ibn al-Salah)所著《聖訓學》(該書通常亦被稱作《緒論》,由塔巴赫校訂,阿勒頗出版,伊斯蘭曆 1350 年),第116頁。資料來源: https://www.islamic-awareness.org/hadith/ulum/aape.html#J61 


·數位著名聖訓學家,如伊本・馬迪尼(Ibn al-Madini)(卒於伊斯蘭曆 234 年)、哈拉拉勒(al-Khallal)(卒於伊斯蘭曆 311 年)以及達拉庫特尼(al-Daraqutni)(卒於伊斯蘭曆 385 年),都曾編纂相關著作對此進行論述。

·伊本·阿比·哈蒂姆·拉齊(Ibn Abi Hatim al-Razi)(卒於伊斯蘭曆 326 年 / 公元 938 年)在其著作《瑕疵之書》中,列舉了 2840 則涉及各類主題的有缺陷聖訓案例。

例如,許多蘇菲派聖訓由哈桑·巴士里(Hasan al-Basri)(卒於伊斯蘭曆110年/公元728年)傳述,他聲稱這些聖訓是聽自阿里(卒於伊斯蘭曆40年/公元661年)。

·然而伊本·哈賈爾·阿斯卡蘭尼(Ibn Hajar al-Asqalani)(卒於公元1449年)指出,聖訓學派的諸位伊瑪目們一致認為,哈桑·巴士里從阿里口中聽聞過任何關於聖訓的隻言片語。 https://www.islamic-awareness.org/hadith/ulum/aape.html#J62


聖訓中的矛盾


穆罕默德·伊本·哈桑·圖西(Muhammad ibn Hassan alTusi)(卒於伊斯蘭曆459年/公元1067年)是什葉派最負盛名的學者。

他著有《對於諸聖訓傳述中分歧之處的闡釋》(Al-Istibsar fima ukhtuliffihi min al-akhbar)。

他致力於調和其在5511條聖訓中發現的矛盾之處。

聖門弟子的知識疏漏


蓋斯的傳述:我曾聽艾布·麥斯歐德敘述道:「使者說:『太陽和月亮不會因某人的去世而蝕,它們只是主的所有跡象中的兩個跡象。你們如果看到蝕象,當起身向主禮拜。』」(布哈里聖訓 2:156,另見 2:172)

·有人被告知,他拒絕食用在祭祀後儲存的肉已經過時了,因為「一項新的裁決在你不在場時已經給出。」(布哈里聖訓7:475)。

·哈里發歐麥爾承認自己對穆罕默德的某項命令一無所知,說道:「先知的這項傳統(聖訓)我一直不知曉。市場上的事務讓我忙碌不已。」(布哈里聖訓集 3:277,9:451)


因學識淵博而備受爭議


阿布·胡萊賴解釋道,自己放棄工作只為聆聽穆罕默德的聖訓(布哈里聖訓1118、3:263,540)。

阿伊莎曾對他說:「阿布·胡萊賴,你竟在傳述那些你從未親耳聽過的聖訓。」他回應道:「聖母啊,我所做的不過是搜集聖訓罷了,而你卻終日忙於梳妝打扮、對鏡自憐。」

(引自阿斯卡拉尼所著《人物考釋》 第 17 卷 第 440 頁,轉引自法蒂瑪·梅米西發表於查爾斯·庫茲曼所編《自由伊斯蘭源流選集》中的文章《伊斯蘭中的女性權利》,紐約:牛津大學出版社,1998 年,第 121 頁) (Fatma Memissi, Charles Kurzman, Women's Rights Islam)


·摩洛哥學者法蒂瑪·梅爾尼西曾批評阿布·胡萊賴,指責他持有反女性立場,還稱他傳述了一些穆罕默德發表的反女性言論,而這些言論並無其他人能夠加以佐證。

·然而,多達 5300 則聖訓的傳述源頭均為阿布·胡萊賴,且這些聖訓被大多數學者奉為權威。

·法蒂瑪·梅爾尼西《伊斯蘭中的女性權利》(查爾斯·庫爾茲曼編《自由伊斯蘭:聖訓集》(紐約:牛津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112—126頁)


先知的同伴們沒有聽從


臨終前,穆罕默德請求獲得書寫材料:「以便我寫些東西,你們從此不再迷途。」

在場眾人發生爭執。歐麥爾說:「先知已病入膏肓,我們手中已有真主的經典,這便足矣。」

但先知的同伴們對此意見相左,現場頓時喧鬧起來。見狀,先知對他們說:「你們都退下吧(別來打擾我)。你們不該在我面前爭吵。」(布哈里聖訓1:114,另見5:716)。

這是獲得真知灼見乃至天啟的最後機會,終究錯失了。伊本·阿拔斯稱此事為「天大的憾事,深重的災難」。

眾人質疑:「他哪裡不舒服?難道是神志不清?」(布哈里聖訓4:393)


但這位垂死的穆罕默德仍堅持


「隨後他命令他們履行三項使命。」

他說道:「將異教徒逐出阿拉伯半島;當敬重諸國使團並予以饋贈,就如你們曾見我這般相待他們。」

(據賽義德·本·朱拜爾所述,副敘述者稱伊本·阿巴斯對第三項命令保持沉默,或是曾言:「我記不清了。」)(布哈里聖訓5:716)。

盡管先知已懷著強烈的決心囑託後事,其追隨者卻要麼置之不理,要麼未能將他的話,這或許是他最後的訓示—傳承下去。


他們為何不肯聽從?


·當阿巴斯提議詢問即將離世的先知應由誰繼任時,阿里明確回應道:

「以真主起誓,倘若我們向真主的使者求取哈里發之位,而他拒絕了我們,那麼此後世人便絕不會再將這一位置給予我們。以真主起誓,我絕不會向真主的使者開口求取此物。」(布哈里聖訓 5:728及8:282)

·些許的不確定性,會為潛在的繼任者留出周旋的餘地,待他們的領袖最終離世後再行謀劃。


不可靠的聖訓


學者們承認,即便是收錄於權威典籍中的部分聖訓,也可能並不可靠。請收聽喬納森·布朗(Jonathan Brown)一段視頻中就不可靠聖訓發表的評論。他指出,若同一則聖訓存在多個細節有出入的傳述版本,研究者就需要對每一個版本的傳述世系(即傳述鏈條)展開考究,以此判斷某一特定傳述版本是否可靠。不言而喻,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令人驚訝的是,大多數穆斯林却對此漠不關心,反而將此事交由專家處理。這項研究工作不僅規模浩大,而且極為複雜,這些因素都讓人們對開展此類研究望而卻步。


偽聖訓


·「學者的墨水,比烈士的鮮血更為神聖。」據哈提卜·巴格達迪(Al-Khatib al-Baghdadi)記載,這句話出自哈桑·巴士里(al-Hasan al-Basri)(公元 642—728 年)所說的一句話。他出生於穆罕默德逝世十年之後。

·「我們已從較小的聖戰(即對外的武力鬥爭)回歸到更大的聖戰(即與自身靈魂中的邪惡作鬥爭)。」

·瓦利德·阿里(Waleed Aly)承認:「這句著名的『大聖戰』傳述,其歷史真實性極具爭議。它並未收錄於任何一部最具權威性的先知傳述典籍之中,且很可能是在安薩里(卒於公元 1111 年)所處時代前夕,才首次在禁欲主義教派中出現。」

·引自《吾輩同類:傲慢如何割裂伊斯蘭世界與西方》(People Like Us: How arrogance is dividing Islam and the West)(悉尼:皮卡多出版社,2007 年),第 153 頁


也許穆罕默德說過這話


真主的使者曾將一封信交給一人,命他送往巴林總督處。(此人依令行事)巴林總督隨即將信呈給霍斯勞,霍斯勞讀完信後,便將其撕得粉碎。(傳述人伊本・謝哈卜稱,他認為伊本·穆賽伊布曾說,真主的使者曾為他們祈禱(詛咒道):「願真主將他們撕成碎片,令他們盡數離散。」)(布哈里聖訓 1:64)

時間存疑的傳述


蘇韋德的傳述:我見到了伍拜伊·本·凱爾布,他告訴我說:「我曾撿到一個錢袋,裏面盛有一百個金幣。我就去向使者說了此事。使者說:『你公佈招領一年。』我就公佈了一年,但沒有一個人來認領。我又就此事去找使者,使者說:『你再公佈招領一年。』我就又去公佈了一年,但仍然沒有人來認領。我就此事第三次來找使者,使者說:『把錢袋及其系口的繩子保存好,數一數裏面有多少錢。如果失主來了,你就還給他;如果失主不來,那你自己用吧。』後來,始終沒有人來認領,我就用了。賽萊邁說:『我在麥加碰到了蘇韋德,他說:我記不起伍拜伊是公佈了三年,還是只公佈了一年了。』」(布哈里聖訓 第 3 卷, 608)


數量存疑的傳述


先知曾准許人們以現貨椰棗,換取「阿賴耶」(Araya)品種的待收椰棗,交易時需對後者進行估量,估量的數量應低於五歐蘇格(約合 180 千克),或恰好為五歐蘇格。(傳述人達烏德並不確定確切的合規數量)(布哈里聖訓3:568)

事情真的是這樣發生的嗎?


·先知除了祈雨禱祝外,從不抬手禱告;而在伊斯提斯嘎(祈雨,Istisqa)時,他會將雙手高高舉起,甚至他白色的腋下都會被看到。

(注:或許阿納斯未曾見過先知在其他禱祝時抬手,但另有傳述記載,先知在非祈雨的禱祝中也會抬手。參見聖訓第 807、808 條,另見第 5 卷第 612 條聖訓。)


意見分歧


穆賈希德的傳述:

我和歐爾沃到清真寺裏去了,我們見伊本·歐麥爾坐在阿伊莎的房子外面,有人則在清真寺裏禮上午拜。我們關於禮上午拜請教了他,他回答說:「這是異端!」我們又問他道:「使者一生完成過幾次副朝?」他回答說:「一共是四次,其中的一次是在七月份完成的。」當時,我們不願反駁他的這種說法。當我們聽到信士之母阿伊莎在房間刷牙時,歐爾沃就她問道:「信士之母啊!你聽到阿卜杜拉剛才的話嗎?他剛才說:『使者一生共朝了四次副朝,其中的一次是在七月份完成的。』」阿伊莎回答道:「願安拉憐憫他,(他定是忘了),雖然使者每次完成副朝時他也一起去,可使者從未在七月份做過副朝。」(布哈里聖訓 5:555)


結論


聖訓彙編典籍暴露出一系列外部與內部問題。

·部分譯本的內容或許源自聖訓注疏,而非阿拉伯語原文。

·穆斯林學者自早期起,便已指出聖訓中存在的矛盾之處。

·相關問題包括:聖門弟子的知識疏漏、個人之間的爭議、偽託聖訓的出現、傳述內容的誤聽失真,以及所傳述的時間與數量存在訛誤或存疑。


聖訓存在的問題(續)


布哈里聖訓中記載的近百則存疑聖訓


·傳述相關的姓名已被遺忘(例如:布哈里聖訓 1:34)

·收錄了不同版本的傳述內容(布哈里聖訓 3358)

·記載為粗略轉述,且附帶說明:「或先知曾說過類似這樣的話」(布哈里聖訓 2544)

·有表述對整則傳述的可信度提出質疑,例如:「但這則傳述並無可靠的傳述鏈條佐證」(布哈里聖訓 3779)

一則聖訓被記錄在冊,同時附帶說明其後續…


被誤聽的聖訓1


(相關記載時間約為1344—1392 年):

「有人告知阿伊莎,阿布・胡萊賴聲稱真主的使者曾說:『三件事物會帶來厄運:庭院、女人和馬匹。』阿伊莎回應道:『阿布·胡萊賴的功課學得實在太差了。他當時走進我們家中時,先知的話才說了一半,他只聽到了後半句。先知真正所說的是:‘願真主駁斥猶太人;他們稱三件事物會帶來厄運:庭院、女人和馬匹。』」

引自法蒂瑪·梅米西《伊斯蘭中的女性權利》,收錄於查爾斯·庫茲曼(Charles Kurzman)所編《自由伊斯蘭源流選集》(Liberal Islam: A Sourcebook),紐約:牛津大學出版社,1998 年,112—126,第 123 頁。


被誤聽的聖訓2


罕扎萊·本·蓋斯的傳述:拉菲爾·本·赫蒂季說:「我的兩位叔叔告訴我,在使者時代,聖門弟子們通常出租土地,並且劃定河岸上莊稼的產量或者是總產量的一部分歸他們所有。使者禁止了這種做法。」我問拉菲爾:「可以用金、銀出租土地嗎?」拉菲爾答道:「無妨。」萊斯說:「好像這是被禁止的。那些具有洞察力的人,如果根據合法和非法的條例考察一下的話,他們不會許可它,因為其中充滿了危險。」此內容引自南加州大學—穆斯林學生協會網站文章《聖訓的分類:基於聖訓傳述鏈條或文本中存在的隱性瑕疵》(THE CLASSIFICATION OF HADITH:According to a hidden defect found in the isnad or text of a hadith)。

祖赫里也傳述道:「拉菲爾錯了。」(布哈里聖訓 5349)


聖訓的增補內容


伊本·歐麥爾曾傳述,先知穆罕默德有言:穆斯林若豢養狗隻,除牧羊犬與獵犬外,皆會招致善功受損(布哈里聖訓 3516)。而阿布·胡萊賴在傳述這則聖訓時,卻額外添加了「歐·栽爾因」一語(除了牧羊犬與獵犬,「或護田犬」,au zar‘in)的表述(布哈里聖訓3515)。

這一細節促使伊本·歐麥爾指出「阿布·胡萊賴自己名下是有耕地的啊」。

引自阿爾弗雷德·紀堯姆所著《伊斯蘭聖訓:聖訓文獻研究導論》(Alfred Guillaume)(The Traditions of Isla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Hadith Literature),貝魯特:哈亞茨出版社,1966 年,第 78 頁。


坦誠的杜撰內容


據艾布·胡萊賴傳述:「先知說:『最上乘的施捨,是在自身富足時給予的;施予之手勝過索取之手;你們應當首先供養自己的眷屬。』妻子會說:『你應當給我食物,否則就休棄我。』奴隸會說:『給我食物,你可享用我的服務。』兒子會說:『給我食物吧;你要把我留給誰呢?』

眾人問道:『艾布·胡萊賴啊!你這是從真主的使者那裏聽來的嗎?』

他答道:『不,這是我自己的話。』」

 (布哈里聖訓 7:268)


重要資訊的丟失


阿卜杜拉·本·阿慕爾的傳述:使者說:「有四十件善事—其中最為上乘者就數送一隻母山羊作為『麥尼哈±了—如果有人希望得到安拉的回賜,信實安拉的許約,而辦成了其中一件,則他會因此得進安拉賞賜的天園。」

罕桑說:「我們試圖數出『麥尼哈』之外的其他善行,例如回答他人『賽倆目』、回答他人的噴嚏、扔掉路中的障礙物,等等,但我們連十五件還沒有數到。」(布哈里聖訓 3:800)

時代錯置案例1


1.朝拜一座彼時尚未建成的清真寺


艾布·宰爾的傳述:我問使者道:「主的使者啊!在地球上,哪座清真寺建造最早?」使者道:「禁寺。」我問道:「其次呢?」使者說:「遠寺。」我又問:「它們之間相差多少年?」使者說:「四十年。」他接著說道:「無論你在哪裡,只要禮拜的時間到了,你就在當地禮拜,因這裏面有很多恩惠(因為這是最好的)。」(布哈里聖訓 4585)

·據傳,麥加聖寺是由易卜拉欣與伊斯瑪儀於約公元前 2000 年建造而成。而遠寺最初只是一座小型禮拜殿,由哈里發歐麥爾(公元 634—644 年在位)主持修建;隨後,阿卜杜勒·馬利克哈里發(公元 685—705 年在位)對其進行了重建與擴建,最終由他的兒子瓦利德於公元 705 年宣告竣工。如此一來,兩座清真寺的建造時間間隔實則超過了 2600 年。

2.誦讀彼時不存在的阿拉伯語聖經


·阿伊莎的傳述:使者回到了赫蒂季的身邊,驚懼萬分。赫蒂季遂將使者帶至她叔父的兒子瓦拉格·本·腦凡力那兒。瓦拉格彼時信仰的是基督教,並用阿拉伯文頌念新約。瓦拉格說:「我的侄兒啊!你看見了什麼?」使者便敘述了事情發生的經過。瓦拉格對他道:「這是主降給摩西的教義,但願在你傳教之日我仍年青力壯,我定會鼎力援助你的。」(布哈里聖訓 4:605)

·「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基督教聖經的任何章節,曾被翻譯成古萊氏族的方言,或是我們能從伊斯蘭史前銘文裏見到的那些阿拉伯方言。」[1]

·最早的阿拉伯語聖經譯本,成書時間要晚於伊斯蘭誕生一個多世紀。[2]

·另有文獻記載,聖經直到公元837年才被譯成阿拉伯語。[3]


[1] 大衛·馬戈利奧特(David Margoliouth),《穆罕默德》(倫敦:布萊基父子出版社,1939年),第19頁。里克·布朗(Rick Brown)《真主是誰?》,收錄於《國際前沿傳教雜誌》2006年夏季刊第23卷第2期,第79—86頁,第80頁亦持相同觀點。

[2] 哈維·斯塔爾(Harvie Stahl)(主編),《西奈阿拉伯語抄本 151》,全2卷(魯汶:皮珀斯出版社,1985年)。

[3] 基思·斯沃特利(Keith Swartley)《導論》,收錄於基思·斯沃特利(主編)《認識伊斯蘭世界》(喬治亞州韋恩斯伯勒:真實媒體出版社,2004年),第10頁。


錯誤資訊


公元632年(伊斯蘭曆11年),拜占庭皇帝希拉克略(Heraclius)收到了穆罕默德的來信,信中邀請他歸信伊斯蘭。希拉克略隨即召見了彼時正在敘利亞遊歷的穆罕默德族人阿布·蘇富揚,並向他發問:「那些歸信了他所傳宗教的人裏,可有誰心生不滿、繼而背棄這一宗教的?」阿布·蘇富揚給出了否定的答復。(布哈里聖訓 1:6、另見 1:48;4:191;6:75)。

然而,最早歸信伊斯蘭的信徒之一、曾遠赴阿比西尼亞避難的歐拜杜拉·本·賈什·阿薩德(Ubayd-Allah ibn Jahsh al-Asad),早在至少 12 年前就已背棄伊斯蘭、重新皈依基督教—而此人正是阿布·蘇富揚的女婿。

  1. 伊本·易司哈格,第 527 頁。


移動的山脈(克服重重障礙)


據稱,亞伯拉罕的侍女妻子夏甲,曾在麥加附近的薩法與麥爾臥兩山之間奔走(布哈里聖訓 4:584)

·然而,聖經將這一事件放在「別是巴曠野」(創世記 21:14),此地位於麥加以北 1400 多千米處的以色列境內。

被歪曲的典故


·據傳,大衛王能趕在為自己的戰馬備好鞍轡的這段時間裏,誦讀完整部《詩篇》(布哈里聖訓 6:237)。這要麼意味著他擁有快得驚人的閱讀速度,畢竟詩篇是聖經中篇幅最長的典籍之一;要麼就只能說明,給他備鞍的人動作實在太慢了。

·所羅門王憑藉智慧斷案、找出爭奪嬰兒的真正母親的典故(列王紀上 3:16—28),也遭到了篡改。

·聖訓中稱,另一名嬰兒被狼叼走,且大衛王最初作出的判決,是偏向那位並非生母的婦人的(布哈里聖訓 8:760)。


所謂的聖訓文本判定高標準(MATN)


穆斯塔法・西巴伊(Mustafa al-Siba'i)(卒於 1964 年)稱,早期聖訓輯錄者曾採用十五項判定標準,用以區分真實記載與偽造內容。「一則聖訓必須滿足以下要求:不得與基本理性原則、普適的智慧與道德準則、直接觀察所得的事實,或是基礎醫學原理相衝突;不得包含荒誕無稽的表述,亦不得與古蘭經這類更具權威性的典籍教義相悖;其內容應當與先知在世時期的歷史背景相符;對於那些本應廣為人知的事件,若僅有單一證人加以傳述,則這類記載應當予以摒棄。最後,聖訓不得鼓動惡行、違背理性,也不應因無關緊要的行為就許諾豐厚回賜或施加嚴厲懲罰。」穆斯塔法·西巴伊(Al-Siba'i),《聖行》,第 250、251 頁,轉引自穆赫辛·哈雷達(Mohsen Haredy)《聖訓文本考證:再思考》(Hadith Textual Criticism: A Reconsideration)。


西巴伊提出的判定標準並未被應用於聖訓的甄別工作中

西巴伊判定標準與聖訓內容的矛盾對照譯文


·不得違背基本理性原則→撒旦會往人的耳朵裏撒尿,還會大聲放屁。

·不得違背普適的智慧與道德準則→有一個人加入一群猴子的行列,用石頭砸一隻犯了通姦罪的母猴[難道猴子也要遵守伊斯蘭教法嗎?]。

·不得違背直接觀察所得的事實→太陽每晚都會停駐在真主的寶座之下。

·不得違背基礎醫學原理→將駱駝尿液當作藥物飲用、不把飲品中的蒼蠅撈出、把唾液喂入新生兒口中[唾液會傳播疾病]。

·不得包含荒誕表述,亦不得與古蘭經等更權威典籍的教義相悖→古蘭經規定通姦罪需處以鞭刑,而聖訓卻要求判處石刑。

應當與先知在世時期的歷史背景相符→穆罕默德提及的遠寺,在其生前根本尚未建成。

·對於本應廣為人知的事件,若僅有單一證人傳述則應予以摒棄→絕大多數聖訓均只有一名傳述者,在每一代傳述人中擁有多重佐證的聖訓寥寥無幾。

·不得鼓動惡行→真主早已註定了每個男人必然要犯下的通姦次數。

不應因無關緊要的行為就許諾豐厚回賜→一名妓女因給狗喂水而升入天堂。

·不應因無關緊要的行為就施加嚴厲懲罰→一名婦女因未餵養自家的貓而被打入地獄。


一個非常大的主張—喬納森·布朗教授


盡管聖訓彙編中存在著諸多顯而易見的問題,穆斯林學者依舊為聖訓提出了大量毫無依據的激進論斷。不妨聽聽喬納森·布朗教授在這段視頻片段中的說法:他聲稱,內在一致性是聖訓的核心特徵之一。


「伊斯蘭的聖訓傳統,是人類思想史中最偉大的成就之一。無論是從其涵蓋的廣度、研究的深度、體系的複雜性,還是內容的內在一致性來看,這都堪稱一項非凡的建樹,也是穆斯林群體理應深感自豪的文化瑰寶…」


穆罕默德言行錄科學:深奧繁複…還是並非如此?


遺憾的是,喬納森·布朗的表現恰恰說明,他對「一致性」的定義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在一次演講中,他聲稱聖訓學並非一門艱深難懂的學問,事實上,它是一套非常貼合常識的傳統體系。

「這門學問其實沒那麼難。事實上,聖訓學是一門非常貼合常識的學問,是一套極具常識性的傳統體系。」—(視頻)00:25 處。


然而,在同一場演講的僅 13 分鐘後,他就自相矛盾了。他稱聖訓學是一門晦澀且繁複的學問。遺憾的是,聖訓學絕不可能同時兼具「不難」與「複雜深奧」這兩種屬性,它本就不是普通人能輕鬆理解和掌握的知識領域。

「聖訓學是一門極為複雜的學問,因為想要判斷一則內容是否非先知所言,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視頻)13:00處


關於傳承方式的質疑


有一種說法稱,聖訓僅通過口頭方式傳承,即依靠口述者來傳遞穆罕默德的言行。

然而,有證據表明,聖訓同樣存在書面傳承的形式

存疑的表述


「有一次,穆罕默德對眾人訓示道:『真主從麥加阻止了殺戮的降臨。』(轉述者無法確定,先知所說的究竟是『大象』還是『殺戮』—因為在阿拉伯語中,這兩個詞的寫法極為相似。)」(布哈里聖訓 1:112)


大象

殺戮

證明聖訓的傳承方式是文字,而不是口頭傳承


·人們很容易混淆讀音相近的辭彙,比如英文裏的 kettle(水壺)與 settle(定居)、feel(感覺)與 seal(密封)。

·如果辭彙的讀音差異明顯,人們就不太容易在口語中混淆它們。例如,口語裏很少會有人把 kettle(水壺)和 feel(感覺)弄混。

·穆罕默德的聽眾其實不太可能混淆 qatal(意為「殺戮」)與 fiil(意為「大象」)這兩個詞,因為它們的讀音差異十分顯著。


術語含義模糊


艾奈斯·本·馬立克的傳述:麥地那的輔士中,艾布·泰勒哈擁有的椰棗園最多,而他最喜歡的椰棗園則是清真寺對面的拜魯哈椰棗園,主的使者經常進去喝園中甘甜的水。艾奈斯說:當「你們絕不能獲得全善,直到分捨自己所愛的事物」這段古蘭經節文下降後,艾布·泰勒哈就向使者說:「安拉的使者啊!安拉確已說了『你們絕不能獲得全善,直到你們分捨自己所愛的事物』的話。對我來說,我最喜愛的財產就是拜魯哈椰棗園,我已把它作為安拉的濟品,我希望把它儲存到安拉那裏,並希望以此得全善。

先知說:『好的!這是一份能帶來裨益的(亦或是易腐壞的產業)。』」(伊本・麥斯萊麥無法確定先知所用的準確辭彙,究竟是「能帶來裨益的」,還是「易腐壞的」。)(布哈里聖訓4:30)


易腐爛的

有益的

未加標記的文字傳承證明


·若文字的外形差異明顯,人們在書寫時便不易混淆。例如,書寫形式下的 rubber(橡膠)與 foil(箔片)很少會被弄混。

·而外形相近的文字,在書寫時則容易出現混淆。例如 rubber(橡膠)與 flubber(彈性橡皮泥)、toil(辛勞)與 foil(箔片)。

·阿拉伯語讀者會混淆表示「易腐壞的」的 raavih 與表示「能帶來益處的」的 raabih,因為去掉點符後,這兩個詞的寫法完全一致。

·同理,意為「殺戮」的 qatal 與意為「大象」的 fiil,在去掉點符後,寫法也毫無二致。

倘若這些言論是以無點符的書面文本形式流傳的,那麼這類辭彙混淆的現象便合情合理了。


總結


聖訓暴露出一系列外部與內部問題

·這些問題包括:相關資訊被傳述者遺忘、細節佚失、記載未經證實、對話內容誤聽、術語含義模糊、存在虛假資訊、地理描述有誤以及出現時代錯置的內容。

·有一位穆斯林學者稱,聖訓學這門學問「並非艱深晦澀」,但同時又兼具「複雜性與棘手性」。

·有證據表明,聖訓在傳播過程中存在書面傳述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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