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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M
我們可以相信新約聖經是合乎史實的一份文獻嗎?
馬特.司里克(Matt Slick)(https://carm.org/matt-slick)
許多人並不相信聖經是合乎史實的一份可靠文獻。但是聖經的文獻的確是十分值得信賴且合乎史實的。只消將聖經與其他古代文獻詳列出對照表,就能看出聖經的獨樹一幟,因為它存在為數龐大的古抄本,且深具可信度。請仔細看看下列對照表:1
著作日期 | 原版 | 最早複本 | 原版及複本之間大約的時間跨度 | 版本數量 | 版本精準度 |
盧克萊修Lucretius | 死於公元前55或53年 | 1100年 | 2 | ---- | |
普林尼Pliny | 公元61-113年 | 公元850年 | 750年 | 7 | ---- |
柏拉圖Plato | 公元前427-347年 | 公元900年 | 1200年 | 7 | ---- |
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 | 公元前4世紀 | 公元1100年 | 800年 | 8 | ---- |
希羅多德Herodotus | 公元前480-425 年 | 公元900年 | 1300年 | 8 | ---- |
蘇維托尼亞斯Suetonius | 公元75-160年 | 公元950年 | 800年 | 8 | ---- |
修昔底德Thucydides | 公元前460-400年 | 公元900年 | 1300年 | 8 | ---- |
歐里庇得斯Euripides | 公元前480-406年 | 公元1100年 | 1500年 | 9 | ---- |
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 | 公元前450-385年 | 公元900年 | 1200年 | 10 | ---- |
凱撒Caesar | 公元前100-44年 | 公元900年 | 1000年 | 10 | ---- |
李維Livy | 公元前59年-公元17年 | ---- | ??? | 20 | ---- |
塔西佗Tacitus | 大約公元100年 | 公元1100年 | 1000年 | 20 | ---- |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 公元前384-322年 | 公元1100年 | 1400年 | 49 | ---- |
索福克勒斯Sophocles | 公元前496-406年 | 公元1000年 | 1400年 | 193 | ---- |
荷馬(伊利亞特)Homer (Iliad) | 公元前900年 | 公元前400年 | 500年 | 643 | 95% |
新約 | 公元1世紀(公元50-100年) | 公元2世紀(公元130及以後) | 少於100年 | 5600 | 99.5% |
你理當很明顯地可以看出,聖經文獻(尤其是新約文獻)在數量上遠超過其他古代文獻,其距離原初的著作日期也更為接近,經文的可靠性也更高。
聖經是一本歷史書
直接說聖經就是一本記載歷史的書籍其實也不為過-的確是這樣。聖經以不同程度的手法描述了地點、人物以及事件的細節。基本上,它是屬神的子民歷經數千年歷史以來的記錄。隨意翻開聖經任何一頁來閱覽,差不多一定能找到某個地名或人名。多數的上述名稱都可以從考古學中得到驗證。雖然考古學無法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話語,卻能夠證明其中提及的某些事件或是地點是真還是假。然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次的考古學發現能以證明聖經與事實不符。
盡管如此,過去有許多人認為,聖經當中有無數謬誤之處,好比路加福音的作者記載呂撒聶(Lysanias)曾大約於公元27年之時作過亞比利尼(Abiline)「分封的王」(譯註:古羅馬將行省分為四部份,tetrarch是指分派其管轄其中一部分的小王之稱謂)(路加福音3:1)。多年來,學者皆以這處「錯誤資訊」來證明作者路加所言非實,因為眾所皆知,當時的那位呂撒聶其實是大約早在50年前高昔斯(Chalcis)(譯註:希臘東南部一座古城)的統治者。但是,考古學家後來找到一處銘文,其上刻有一位在靠近大馬士革的亞比利尼作過「分封的王」的呂撒 聶的文字,其年代正好與路加寫作同時期。原來當時有兩個人同名都叫做呂撒聶,路加記錄的的確是準確無誤的事實。
此外,耶利哥的城牆殘跡也被找到,正如聖經所言。有許多評論家曾懷疑歷史上是否曾有拿撒勒這個地方;然而,考古學家的確在該撒利亞挖出建於第一世紀的會堂銘文,上面刻著相關的文獻。考古發現已經證實大希律及其子希律.安提帕的真實性。使徒彼得的老家已經在迦百農出土。考古學家也找到手骨與腳骨被刺穿的骨骸,足以證明歷史上的確曾施行過十字架的刑罰。大祭司該亞法的骨頭也被找到,放在骨灰罐中(譯註:ossuary,古代用以儲放骨頭的罐子)。
當然,另外還有一大堆考古發現,能夠證實聖經記載的準確性,例如伯賽大、伯大尼、該撒利亞腓立比、迦百農、居比路、加拉太、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哥林多、以弗所、羅馬等等。相關資料請參考:Archaeological Evidence verifying biblical events and places(證實聖經事件和地點的考古證據)(https://carm.org/apologetics/evidence-and-answers/archaeological-evidence-verifying-biblical-cities)
1. 「考古學家找到刻有本丟‧彼拉多的銘文,他被稱為『猶大的巡撫』。」2
路加福音3:1:「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
2. 「革老丟(Claudius)皇帝的諭令在德爾菲Delphi(希臘)出土,其中曾提及迦流是在公元51年作過亞該亞的方伯,如此便找到保羅去哥林多傳福音的事的關聯性(使徒行傳18:12)。」3
使徒行傳18:12:「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拉他到公堂。」
3. 有一份出土文獻曾提及捐款者以拉都,很可能就是羅馬書16:23節中所提城內管銀庫的那一位。4
羅馬書16:23:「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會的該猶問你們安。城內管銀庫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問你們安。」
4. 如使徒行傳19:28-41所記載,亞底米神殿的部分遺址已經在以弗所出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