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文章

65

193

​作者

CARM

以賽亞書53章預言耶穌會是彌賽亞嗎?

馬特—斯里克(Matt Slick)(https://carm.org/author/matt/)

2010年5月4日

 

歷史以及文學的背景

耶和華的僕人

如果不在一個更大的背景中討論,就理解不了以賽亞書這一章耶和華的僕人的概念。這是以賽亞書中「僕人之歌」的第四篇(以賽亞書42:1—6;49:1—3;50:4—9;52:13;53:12)1。有趣的是,這些僕人的章節似乎都是建立在彼此的基礎上的。首先,以賽亞書42:1—6描述了僕人的使命。布倫金索普(Blenkinsopp)在以賽亞書42:1—4中說:「這裏的說話者是耶和華,耶和華指定了一個人作他的僕人以及其揀選之人,賜給他聖靈,使他能實現其使命,將公義和律法傳給列國。」2

第二,以賽亞書49:1—13指出這個使命伴隨著艱難。一些人認為這一段指的是將以色列作為一個整體來說,另一些人則認為是指先知(https://carm.org/dictionary/prophet/)本人。在以賽亞書第49章的評論中,布倫金索普指出:「但問題是,說話者的所指派的使命包括讓以色列人回歸到他們的神(https://carm.org/questions/god/)面前,這個使命必須歸於以色列內部個人或集體,而不是以色列自己。因此,這段話似乎已經延伸到讓先知和以色列之間的某種認同,同時仍然描述先知自己對以色列的使命感。」3

 

第三,以賽亞書50:4—9展現了僕人臨近死亡之時所受的苦,但沒有說明遭受苦難的原因。最後,以賽亞書52:13—53:12展現了僕人的受苦以致於死。

 

直接的背景

這段預言實際上始於以賽亞書第52章的後半部分(13—15節),可以作為第53章的概述。這三節經文描述了他得到的高舉(13),蒙受的羞辱(14),以及他對世人震驚性的影響(15)。這大致對應於第53章(雖然順序不同),描述了他有諷刺意味的出現(1—2),他蒙受羞辱和遭受苦難(3—10a),以及得到的高舉(10b—12)。全段文字是這樣寫的:

「看哪,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或作行事通達〕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
14 許多人因祂〔原文作你〕驚奇,祂的面貌比別人憔悴,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
15 這樣,祂必洗淨〔或作鼓動〕許多國民。君王要向祂閉口,因所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的,他們要明白。
53:1 我們所傳的,〔或作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2 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幹地,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羡慕祂。
3 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
4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5 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7 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祂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9 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10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或作祂獻本身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
11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12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52:13—53:12

 

請真正的僕人站起來好嗎?

這段經文有許多重要的方面。首先,第1節描述了耶和華的臂膀。這在以賽亞書的其他地方也有相似之處,在以賽亞書還有其他地方提到臂膀是神的掌權的意思(以賽亞書40:10);外邦人要倚靠膀臂(以賽亞書51:5);臂膀必救贖(以賽亞書51:9),臂膀必施行拯救(以賽亞書52:10)。4

第二,1—3節表明這個僕人是作為一個普通人到來。從他的外表或地位來看,在任何意義上他都不吸引人也沒有讓人驚歎之處。第三,第4—6節和第8節描述了僕人成為(罪的)替代所受的苦。這個人為以色列人的罪受苦,「但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5)又說、「他為我百姓的過犯受責罰。」(8)弗魯希滕鮑姆(Fruchtenbaum)評論這段經文中的代詞,「這裏代詞代指是必須包括以賽亞和猶太人在內的人;他們不能指外邦人。此外,發生在這個人身上的任何事情都不可能適用於以色列國。以賽亞顯然是在說一個人。這個國家只包含在代詞中。」5

第四,文中指出僕人沒有開口。弗魯奇滕鮑姆指出:「這並不適用於以色列。以色列在苦難中沒有一件事是沉默的;很多書記載描述她的苦難,並指責那些那些肇事者。」6第五,第8—9節指出僕人死了。文中使用了「被剪除」這個詞,這表明僕人是被依法處決的。布倫金索普注意到在第9節的引用「很自然地表明他是被處死的。」7第六,僕人死了,但最後卻被顯明為義。他還活著,能夠看到他的後裔。如果彌賽亞已經死了,他怎樣才能延長他的日子,看到他的後裔呢?某種形式的復活是唯一可能的方式。8

 

僕人的身份

這一段經文提及彌賽亞的原因有很多。首先,這篇文章提到了一個個體的人。所有提述都是單數的。在評論第8節時,弗魯奇滕鮑姆指出,「這個人,他是彌賽亞,與『我的子民』,即以色列人截然不同。」9埃爾韋爾(Elwell)指出,「雖然以賽亞確實沒有明確地將彌賽亞的頭銜與耶和華的僕人聯繫起來,但將這兩個角色確定為同一個人是合理的。」10兩者都是唯一的受膏者(以賽亞書61:1),給外邦人帶來光明。(以賽亞書55:4;同見49:6);同樣,第一次出現的時候都是卑微(以賽亞書7:14—15;11:1,同見42:353:1)他們都有大衛的「分支(後裔)」的頭銜(以賽亞書11:1—4)。他們都蒙羞辱也得到高舉。(49:7;52:13—15)。在舊約中,「我的子民」總是指以色列。然而,彌賽亞將因以色列的罪而被殺。11

其次,雖然不是所有提到主的僕人的內容都說的是彌賽亞,但這並不意味著沒有提到彌賽亞。僕人這個詞在以賽亞書中用於不同的個人,包括先知自己(以賽亞書20:3),以利亞敬(以賽亞書20:20),大衛(以賽亞書37:35),以色列(以賽亞書41:8—10;43:10;44:1—2,21;45:4;48:20),和一個不知名的人(以賽亞書42:1—3;52:13—53:12),是其中一些章節。以賽亞書54:17甚至描述了許多主的僕人,這可能是指眾先知。雖然以賽亞書中的一些提到僕人的內容被認定為是以色列或以賽亞,但對於以賽亞書第53章最好的解釋就其為指彌賽亞。

第三,我們必須承認,很難把「他必見他的後裔」(10)和耶穌聯繫起來,因為他沒有孩子。然而,我們可以把後裔這個詞用在更形象的意義上。布倫金索普把這段話解釋為適用於一個先知團體,他用比喻來解釋說:「…末後的應允,他將看到他的後裔就是他的做工的果效,最後,就是說他會繼續(永遠)活在投身於他永恆信息的且追隨他的先知中。」如果布倫金索普可以把這個應用到先知群體中,就人是神的孩子的意義而言,為什麼不能把這個適用到耶穌身上(參見約翰福音1:12)?

第四,傳統猶太人的解釋是,這段話指的是彌賽亞。早期基督教時期的猶太學者顯然認為這段話是彌賽亞的。他們將以賽亞書42:1解釋為「看哪,我的僕人彌賽亞」,以賽亞書53章解釋為「看哪,我的僕人彌賽亞必興旺」。13弗魯奇騰鮑姆指出:「所有古代猶太著作—《密西拿》(Mishnah)、《吉馬拉》(Gemara)、《塔木德》(Talmud)、《米德拉西姆》(Midrashim)和許多其他著作—都認為這部分經文與彌賽亞角色有關。」14公元1050年左右的拉什(Rashi)第一次提出這指的是以色列。然而,拉什的觀點引發了激烈的辯論,大拉比邁蒙尼德(Maimonides)強烈反對拉什的說法。

依據以賽亞書53章,古代拉比創造了兩個彌賽亞的概念,化解了垂死的彌賽亞和在位的彌賽亞之間的衝突。弗魯奇騰鮑姆總結了這個觀點,「他們教導說第一個彌賽亞,就是被他們稱為『約瑟的兒子彌賽亞』,在埃及受苦的彌賽亞,會來到人世間受苦並死去,便實現僕人的章節預言的內容,其中一段他們列在了以賽亞書53章。」15然而,他們在彌賽亞的預言中承認了死亡和復活。

第五,以賽亞書53:10說到,「當將他的靈魂獻為贖罪祭」。在律法中,祭物必須是完美的、沒有瑕疵的,祭物也是同樣的詞。路易斯·戈德堡(Louis Goldberg)評論說:「在這一點上,如果我們的猶太朋友堅持說以賽亞書53章指的是這個國家(民族),我們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你能說以色列在各方面都是完美無缺的嗎?」…通常我們的猶太朋友會說不。16 J. A. 莫德(J. A. Motyer)同樣認同僕人不可能是以色列的結論,在這一章的一系列文字中,我們因此了解到僕人不可能是國家。17

 

作為護教論點的評論

在以賽亞書第53章中,很難在短短幾頁的篇幅內對所有的詮釋學問題做出公正的解釋,因為針對這15節經文已經有很多卷(解釋)。然而,這段文字給出了耶穌是彌賽亞的強有力的證據。首先,傳統的猶太解釋毫無問題地教導這段話指的是彌賽亞。第二,由於上述原因,在以賽亞書第53章中很容易證明以色列人不是主的僕人。第三,很難統一所有主僕人的章節(我沒有這樣做),因為其中一些指的是以色列或先知以賽亞。然而,因僕人替(罪)者的本性,他隨後的被證實無罪,並且缺乏其他解釋,將以賽亞書53節解釋為耶穌是有意義的。18因此,以賽亞書第53章為耶穌作為彌賽亞的提供了的大量強有力的證據,在這樣的討論中,我們當然應該使用。

 

參考文獻

1 Joseph Blenkinsopp, A History of Prophecy in Israel,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6, 101.

2 , 6 , 11 ibid

3 ibid., 191.

4 Arnold G. Fruchtenbaum, Messianic Christology: A Study of Old Testament Prophecy Concerning the First Coming of the Messiah, Tustin, CA: Ariel Ministries, 1998, p. 55.

5 , 9 ibid., 56.

7 , 12 Blenkinsopp, 193.

8 Fruchtenbaum, 57.

10 Elwell, Walter A. “Messiah.” In Tyndale Bible Dictionary. Ed. Philip W. Comfort, 882-86. Wheato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1, p. 884.

13 Elwell, 883.

14 Fruchtenbaum, 54.

15 ibid, 57.

16 Louis Goldberg, Our Jewish Friends, Neptune, NJ: Loizeaux Brothers, 1983, p. 126.

17 Motyer, J. A. “Messiah,” in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 electronic edition, eds. D. R. W. Wood and I. Howard Marshall, Downers G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96, p. 747.

18 鑒於上述論點,我們不得不對Pheme Perkins持相反觀點,他在《哈珀的聖經字典,(第一版,保羅J. Achtemeier三藩市:Harper & Row,1985),第629頁說到,彌賽亞,「神受苦的僕人」(以賽亞書52:13—53:12)為基督徒樹立了耶穌蒙呼召來受苦的形象。然而,「僕人」不是「神的受膏者」。僅僅因為經文中沒有體現彌賽亞與僕人的聯繫,並不意味著這不是指彌賽亞。

 

這篇文章翻譯自Matt Slick的在線文章「Does Isaiah 53 predict that Jesus would be the Messiah?」

https://carm.org/evidence-and-answers/does-isaiah-53-predict-that-jesus-would-be-the-messiah-servant/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