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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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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M

罪和業力的對比

作者:傑瑞米·巴特勒(Jeremy Butler)(https://www.carm.org/jeremy-butler)

 

業力

梵語中「karma(業力)」基本的意思是「做或行」。以最基本的術語講,業力的業報其實就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法則。這種業力的法則意味著一個人的所有想法或行為,無論是好還是壞,都將計算在決定這個人的生命在地球上的下一個輪回如何。因此,具有壞業力的個人可能在很多次的生命輪回當中會轉生為下等賤民甚至或者低等生物畜類。在印度教中,一個人不可能跳出輪回,直到他們重生成為婆羅門或祭祀貴族種姓。這種生死像車輪一樣轉動的情形促使業力報應和輪回轉世交織在一起。所以實際上,人能控制自己的拯救-拯救就是跳出生死輪回轉世,決定於個人所種的善惡業因。1

 

聖經回應

有人可能會說,業力的因果報應其實也是基督教的一部分,因為加拉太書第6章7節:「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雖然聖經經文教導是種什麼得什麼,但是這不能和印度教的業報混為一談。我們必須謹記,加拉太書第6章7說的是個人這一生,而不是來世。業力的因果報應和聖經中所說你將收穫你所播種的果實是不能相提並論的。聖經教導我們會死一次,並且死後將有審判。希伯來書第9章27節:「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我們需要理解罪是什麼。約翰一書第3章4節:「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犯罪。」這告訴我們,罪破壞了神的律法。你怎麼知道你是否犯了罪?你曾說過謊話嗎?你偷過別人的東西嗎?你曾經憎恨過某個人嗎?如果你對以上任何一個問題回答「是」,你就是一個罪人;你是神律法下的罪人。以賽亞書第59章2節:「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罪的後果給所有人帶來死亡。羅馬書第5章12節:「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第6章23節:「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罪與業力的異同

1. 相似之處:

1. 兩者都涉及道德選擇。

2. 兩者都肯定我們的行為與之在我們現在生活中產生的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2. 相異之處

1. 業力(印度教的概念):業力不影響人與婆羅門之間的關係,這一點恰恰是所有事物存在的本質。 無論一個人的業力是好還是壞,不會影響人們是無條件地從婆羅門一元體上延伸而出的這一事實。罪(基督教概念):罪切實影響我們與神的關係,它使我們與神疏遠。絕對的道德聖潔是神的屬性之一,而罪正揭示了我們德性上反對神的權威的態度。

2. 業力的法則,促使道德像自然法則一樣,不容寬恕的可能性;其結果自然是無法逃避業報。而聖經中的神是人格化的,而人可以原諒,所以神可以饒恕我們的罪。何況,神已經通過耶穌基督如此成就了。2

1. Kenneth Shouler, Ph.D. and Susai Anthony, The Everything Hinduism Book, F&W Media, Inc.; Avon, MA; 2009; 58.

2. Dean C. Halverson, The Illustrated Guide to World Religions, Hinduism, Lion Hudson plc., 2003, page 90. 本文提到的異同之處參考這本書。

這篇文章翻譯自Jeremy Butler 的在線文章「Karma and Sin Contrasted」

https://www.carm.org/karma-and-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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