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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gh Fitzgerald

穆斯林男性虐待女性親屬的根源可追溯至古蘭經

穆斯林男性虐待女性親屬的根源可追溯至古蘭經

2024年9月30日

Hugh Fitzgerald( https://jihadwatch.org/author/laszlo )

 

當今全球91%的名譽殺害案件由穆斯林所為。那些因行為「有損家族名譽」的女性,其父親、兄弟或兒子可能遭受嚴厲懲處甚至被殺害,以恢復家族蒙受的恥辱。穆斯林男性常對女性親屬實施絕對控制,或試圖如此。多年前,賽義德姊妹—阿米娜與莎拉—因與非穆斯林男孩交往,遭父親亞西爾在德州殺害。有些父親殺害女兒的原因包括:拒絕佩戴頭巾、提出離婚、以不當眼神注視男孩。在某些穆斯林國家,犯下此類「榮譽殺戮」的父親僅獲輕判,有時甚至完全免於監禁。

 

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 https://hindi.news18.com/news/uttar-pradesh/bahraich-father-brutally-murder-teen-daughter-who-run-away-from-home-twice-in-bahraich-dismembers-her-body-police-got-shocked-to-know-reason-8651135.html#google_vignette ) 在北方邦巴赫賴奇地區,一起以「榮譽」之名犯下的兇案曝光:一位名為納伊姆的男子殘忍殺害了17歲的女兒庫什布,據報導( https://www.aajtak.in/uttar-pradesh/story/upset-over-love-affair-father-kills-daughter-and-cuts-her-dead-body-into-pieces-bahraich-uttar-pradesh-lclar-2028628-2024-09-02 ),察覺到她的戀情,納伊姆多次試圖說服庫什布斷絕與男友的關係,但她拒絕服從。該罪行發生於9月2日。

 

警方接獲村民通報後趕抵現場,逮捕了嫌犯納伊姆。他們收集屍體殘骸送交驗屍,並在案發現場尋獲凶器。本案發生於莫蒂普爾警局轄區內的拉克什曼普爾·馬特希村。受害者與同村一名青年有戀愛關係,此前已兩度私奔。納伊姆曾先後向莫蒂普爾及南帕拉警局對女兒的戀人提出控告,當局在調查期間甚至將該青年收押入獄。

 

命運多舛的清晨,納伊姆目睹女兒與男友交談,因而暴怒並在住所外將她殺害。行凶後他持續坐在女兒屍體旁。鑑於案情敏感,高級警官亦親赴現場勘查,並錄取死者母親的陳述。案發時她正身處娘家。

 

據警方表示,此事正進行徹底調查,後續將採取適當行動。警區主管希拉·拉爾·卡瑙吉亞補充說明,該名少女曾多次與男友私奔,而該名男孩隸屬曼格塔社群。兩間警局亦已針對該男子立案。納伊姆另有三位女兒,他聲稱這段戀情對其他孩子造成負面影響,更表示全家因這段關係在村中遭受羞辱,迫使他採取極端手段。

 

庫什布堅持公開與男友交往,甚至兩度「私奔」—盡管兩次都返回—在父親眼中是不可饒恕的罪過。這不僅令他顏面盡失—因其權威遭到藐視—更讓庫什布的三位姊妹因姊妹的放蕩行徑蒙受巨大羞辱。

 

穆斯林男性虐待女性親屬的根源可追溯至古蘭經的記載:「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真主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隱微的。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應該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末,你們不要再想法欺負她們。真主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古蘭經4:34)正如羅伯特·斯賓塞所指出的:「由遜尼派伊斯蘭最權威機構阿茲哈爾大學認證為可靠指南的伊斯蘭法典載明:『凡蓄意殺害他人且無正當理由者,必須予以報復。』 然而『不適用報復原則』者為『父母(或其父母)殺害子女或孫輩者』(《朝覲者指南》o1.1-2)。換言之,伊斯蘭教法下殺害子女者不承擔法律刑責。」

 

榮譽殺人將持續發生—每年約有5,000至10,000起—除非且直到穆斯林政府開始嚴懲殺害女性親屬的男性親屬,並能進一步說服部分伊斯蘭教士主張「榮譽殺人」是對古蘭經經文的「誤讀」。

 

這篇文章翻譯自Hugh Fitzgerald的在線文章「The Source of Muslim Male Mistreatment of Female Relatives Can Be Found in the Qur’an

https://jihadwatch.org/2024/09/the-source-of-muslim-male-mistreatment-of-female-relatives-can-be-found-in-the-qu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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