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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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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 Shamoun

穆罕默德與摩西律法

Sam Shamoun

寫這篇文章,是要回應穆斯林論者Jalal Abualrub的聲稱,本文是我們回應他論爭的其中一部分。由於一般人對這個題目感興趣,我們特別抽出論爭這部分供大家參考。

古蘭經自稱具合法性的理由之一,是它「印證了較早的經文(摩西五經與福音書)」。沿此論據,穆斯林繼而稱伊斯蘭具合法性,指伊斯蘭教法與較早經文的指示-特別摩西律法-相似,聲稱古蘭經與伊斯蘭教法繼承了摩西律法或五經。

因此,本文會集中比較摩西律法與穆罕默德教導,看看穆斯林和古蘭經的說法是否屬實。

神的話

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是割禮,嬰兒出生第八天要行割禮: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創世記17:10-14,23)

第八天,要給嬰兒行割禮。(利未記12:3)

穆罕默德

整本古蘭經都沒有明文規定穆斯林要行割禮,更沒說要第八天行。關於嬰兒何時行割禮,伊斯蘭傳統有不同說法。有趣的是,同樣這些的伊斯蘭文獻亦鼓勵女孩受割禮,這是很殘忍、不人道的做法。穆斯林既稱伊斯蘭等同亞伯拉罕的宗教,但古蘭經竟然沒有吩咐穆斯林遵守亞伯拉罕所領受的律例,第八天給男孩子行割禮;既然他們稱穆罕默德是亞伯拉罕兒子以實瑪利子孫,這說法實在需要澄清。

關於割禮其他討論,詳見http://www.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Meherally/circumcision.htm。

神的話

耶和華禁止以色列人吃駱駝肉: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利未記11:1-4)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鹿、羚羊、麃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申命記14:3-7)

摩西五經也禁止吃好幾種水產,尤其無鱗無翅的。(利未記11:9-12;申命記14:9-10)

穆罕默德

古蘭經容許穆斯林吃祭牲駱駝,但這是摩西明令禁止的:

他創造了供載運的和供食用的牲畜。你們可以吃真主所賜你們的給養,你們不要追隨惡魔的步伐,他確是你們明顯的仇敵。他創造了八隻牲畜:兩隻綿羊、兩隻山羊,你說:「真主只以兩隻公的為禁物呢?還是只以兩隻母的為禁物呢?還是只以兩隻母的所孕育的為禁物呢?你們依真知灼見而告訴我吧,如果你們是誠實人。」兩隻駱駝和兩隻黃牛。你說:「真主只以兩隻公的為禁物呢?還是只以兩隻母的為禁物呢?還是只以兩隻母的所孕育的為禁物呢?難道真主以此囑咐你們的時候,你們會作見證嗎?假借真主的名義而造謠,以致無知地使人迷誤的人,有誰比他還不義呢?真主必定不引導不義的民眾。」你說:「在我所受的啟示裡,我不能發現任何人所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豬肉-因為它們確是不潔的-或是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凡為勢所迫非出自願,且不過份的人,(雖吃禁物,毫無罪過),因為你的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我只禁戒猶太徒吃一切有爪的禽獸,又禁戒他們吃牛羊的脂油,惟牛羊脊上或腸上或骨間的脂油除外。這是我因為他們的不義而加於他們的懲罰,我確是誠實的。如果他們否認你,你就說:「你們的主,是有廣大的慈恩的;但無人能替犯罪的民眾抵抗他的刑罰。」(古蘭經6:142-147)
我為你們以駱駝為真主的標誌,牠們對於你們有許多用處;牠們排列成行的時候,你們應當為屠宰牠們而紀念真主之名;當牠們側臥在地上的時候,乞可以吃牠們的肉,並應當用來款待知足的貧民和乞討的貧民。我為們們這樣制服牠們,以便你們感謝。(古蘭經22:36)
聖訓又說:
艾奈斯‧本‧馬立克(Anas bin Malik)說:
安拉的使者在麥地那做四晌禮,我們和他在一起;在都爾‧烏來法(Dhul-Hulaifa)做二哺禮,並在那兒過夜,黎明起行,至阿百達(Al-Baida'),他讚美尊榮安拉,唸大讚詞(即「讚美安拉」,「讚主清高」與「安拉尊大」)。然後他與部從同唸遵命詞,打算做大朝和小朝。我們抵達(麥加)後,他吩咐我們入受戒舉意(Ihram)(當時我們小朝畢,他只吩咐沒攜哈迪〔祭牲〕的人入受戒舉意),至朝聖月8日,即恩澤日(Tarwiya),他們才為大朝入受戒舉意。先知用許多駱駝獻祭,站著親手宰駱駝。安拉使者在麥地那的時候,奉安拉之名獻了兩隻有角山羊為祭,一隻黑羊一隻白羊。(《布哈里聖訓》第2冊,卷26:623)
阿里說:
先知派我監督宰駱駝獻祭,令我分肉,又分駱駝毛皮和蓋駱駝的布料。阿里又說:「先知吩咐我監督宰駱駝獻祭,不要把肉給屠夫作工錢。」(《布哈里聖訓》第2冊,卷26:774)
再者,伊斯蘭傳統指所有水產都可吃!
海裡的動物和食物,對於你們是合法的,可以供你們和旅行者享受。你們在受戒期間,或在禁地境內,不要獵取飛禽走獸,你們當敬畏真主-你們將被集合在他那裡的主。(古蘭經5:96)
他制服海洋,以便你們漁取其中的鮮肉,做你們的食品;或採取其中的珠寶,做你們的裝飾。你看船舶在其中破浪而行,以便你們尋求他的恩惠,以便你們感謝。(古蘭經16:14)
伊瑪目‧馬立克載:
Yahya告訴我,馬立克(Malik)說,Safwan ibn Sulaym說,Azraq族的Said ibn Salama說,Abd ad-Dar族的al-Mughira ibn Abi Burda說,他聽Abu Hurayra說,曾有人來找安拉使者,願安拉賜福他,賜他平安,他們說:「安拉的使者啊!我們乘船來,淡水帶的不多,用淡水潔淨的話就不夠喝了,可以用海水潔淨嗎?」安拉先知,願安拉賜福他,賜他平安,答道:「海水是純淨的,其中已死的物是可吃的。」(馬立克的《Muwatta聖訓》卷2,2.3.12)
Yahya告訴我,馬立克說,Nafi說,Abdar-Rahman ibn Abi Hurayra問Abdullah ibn Umar可否吃海產,他禁止他吃。後來Abdullah回來,查考古蘭經文,裡面說:「海裡的動物和食物,於你們都是合法的。」Nafi又說:「Abdullah ibn Umar派我去告訴Abdar-Rahman Ibn Abi Hurayra說,吃海產無害。」(馬立克的《Muwatta聖訓》卷25,25.3.9)
Yahya告訴我說,馬立克說,Abu'z-Zinad說,Abu Salama ibn Abd ar-Rahman說,有人從阿扎爾(al-Jar)來見Marwan ibn al-Hakam,問可否吃海產。他說:「吃也無妨。」Marwan又說:「你們可以去請教Zayd ibn Thabit與Abu Hurayra,回來再告訴我。」他們去了,兩人都說:「吃也無妨。」那些人回來告訴Marwan,他說:「我都說了。」
馬立克說,可以吃術士捕的魚,因為安拉使者,願安拉賜福他,賜他平安,說:「海水是純淨的,其中已死的物是可吃的。
馬立克說:「吃已死的海產,於捕獲的人無害。」(馬立克的《Muwatta聖訓》卷25,25.3.12)
有趣的是,好幾個傳統指,穆罕默德在世時,曾有猶太人反對他吃某些肉,如駱駝肉,並說那些肉早在摩西以前就禁止了。如Ibn Abbas對古蘭經3:93的注釋(Tanwir al-Miqbas min Tafsir Ibn 'Abbas):
(以色列族可以吃的食物)穆罕默德與他的百姓可以吃的食物,雅各的兒子、以色列人也可吃,(除了其中好些食物)葉爾孤白(雅各)早在摩西領受五經之前就已發誓不吃,葉爾孤白禁止自己吃駱駝肉和奶。這節經文啟示後,先知問猶太人:「葉爾孤白禁止自己吃甚麼?」他們說:「禁令不是他頒佈的,今天我們禁戒的食物,像駱駝肉之類,所有先知-從阿丹到穆薩-早已禁止了。惟有你說這些可以吃。」後來安拉命穆罕默德對他們說:「翻查五經,讀出來吧,看看有沒有他們所說的禁戒(若你們是誠實話)。但他們找不到經文,他們就是說謊的,因為五經沒印證他們所說的。」(http://www.altafsir.com/Tafasir.asp?tMadhNo=0&tTafsirNo=73&tSoraNo=3&tAyahNo=93&tDisplay=yes&UserProfile=0;標楷體為本文所強調)

在同一本著作裡,Al-Jalalayn也說:

猶太人對先知說:「你聲稱遵從亞伯拉罕的信仰,但亞伯拉罕不吃駱駝肉,也不喝駱駝奶。」曾有以下啟示:以色列人甚麼都可吃,惟有以色列,即葉爾孤白,禁止自己吃駱駝,他曾患坐體神經痛('irq al-nas'),就發誓說,如果痊愈就永不吃駱駝,所以他不吃。這事發生在啟示五經之前,亞伯拉罕之後,那時候並不如猶太人般說,不可以吃駱駝的。先知對他們說:「現在查考五經,誦讀經文,就知道你們說的對不對,知道你們是否誠實。」他們無言以對,也沒有把五經帶來。至高的真主說…(Tafsir Al-Jalalaynhttp://www.altafsir.com/Tafasir.asp?tMadhNo=0&tTafsirNo=74&tSoraNo=3&tAyahNo=93&tDisplay=yes&UserProfile=0;標楷體為本文所強調)

神的話

神吩咐以色列人守安息日: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20:8-1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所以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這日做工的,必從民中剪除。 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做工的,必要把他治死。』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埃及記31:12-17)

從上述經文可見,神說守安息日是摩西之約的標記,一如割禮是亞伯拉罕之約的標誌。(參創世記17:9-14)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命記5:12-15;另參以賽亞書56:1-8,58:13-14)

守安息日非常重要,故意違犯者得處死:

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民數記15:30-36)

古蘭經也提到犯安息日是很嚴重的:

你們確已認識你們中有些人,在安息日超越法度,故我對他們說:「你們變成卑賤的猿猴吧。」(古蘭經2:65;另參4:47;7:163-64)

為與他們締約,我曾把山高聳在他們的上面,我曾對他們說:「你們應當鞠躬而入城門。」我又對他們說:「你們在安息日不要超過法度。」我曾與他們締結一個嚴重的盟約。(古蘭經4:154)

穆罕默德

穆斯林常常指基督徒沒有持守摩西律法,如不可吃豬肉等,他們的前設是,伊斯蘭教法是與摩西律法一致的。由這指控,就引申出這個問題:伊斯蘭可有規定守耶和華的安息日?穆斯林違犯安息日的話要受罰嗎?答案是:不會。

事實上,穆罕默德為了貶低猶太人,故意以週五取代安息日:

Abu Huraira說:

我聽過安拉的使者說:「我們(穆斯林)是末後的(來的最晚),但在復活日會成為最先的,雖然列國比我們更早領受經書。他們都曾受命要在這天(週五)慶祝,他們卻不同意。於是安拉指引我們守週五,使其他人在我們之後:猶太人(的聖日)在我們第二日(即週六),基督教徒在我們的後天(即週日)。」(《布哈里聖訓》第2冊,卷13:1,另見13:21)

Abu Huraira說:

先知說:「我們是最後的(最晚來的),在復活日將成為最前的,雖然萬族比我們早領受經書,我們比他們晚領受經書。但他們不認同這天(即週五),所以命令猶太人守第二天(即週六),基督教徒守第三天(即週日)。穆斯林最少得在七天裡的這天(即週五)洗頭洗澡。(《布哈里聖訓》第4冊,卷26:693)

可見穆罕默德不僅違犯安息日,更定意另選一天,以表示超越猶太人-他們乃是根據神的命令守安息日。穆罕默德故意違反神給摩西關於守安息的命令,因此得伏在神的審判下。

穆罕默德指安息日是為那些為之而爭論的人定的,這實屬無中生有:

安息日是那些為之而爭論的人所應當遵守的定制。復活日,你的主必判決他們所爭論的是非。(古蘭經16:124)

Ibn Kathir寫道:

安息日是給猶太人的命令:

無可否認,安拉給每個民族都定下一天,以敬拜祂。祂為烏瑪定了週五,因為這是第六天,安拉在這天完全了創造,並聚集祂眾僕人,完全祂的賜福。據說安拉也曾藉著他的先知穆薩為以色列民設立這天,他們卻擅自改為週六,認為創造主在週五完全了創造,在週六沒有創造。安拉在討拉特(五經)為他們定立安息日,命他們遵守。直到祂派遣穆罕默德,才命他們遵從他,從那時起,應許與約才生效。所以安拉說:
安息日是為那些為之而爭論的人設立的。
Mujahid說:「他們守安息日(週六),忽略週五。」因此他們一直守週六,直至安拉派遣麥爾彥的兒子爾撒來。據說他吩咐他們改為守週日,他也沒有廢除討拉特的律例,除了其中幾樣,他自己就繼續守安息日,直至被接(升天)。後來,君士坦丁時代的基督教徒才將聖日改為週日,好與猶太人分別出來,他們也不再向圓頂(即耶路撒冷)禱告,轉而面朝東方禱告。安拉都知道。據兩段聖訓說,Abu Hurayrah曾聽見安拉使者說…
我們是末後的,在復活日卻要成為最先的,雖然他們比我們更早領受經書。安拉為他們設立這天,他們卻輕忽了。安拉引導我們守這天,使他們比我們更遲守日,猶太人在週五後一天,基督徒在後兩天。
《布哈里聖訓》記載這版本。據說Abu Hurayrah與Hudhayfah說,安拉的使者曾說:
安拉讓那些先於我們的人輕忽週五,所以猶太人守週六,基督徒守週日。所以安拉帶領我們守週五。現在有週五、週六、週日,但到復活日他們要跟從我們。我們是世上最後的,在復活日卻要成為最先的,在所有創造中,我們將會最先受審判。

前面說過,舊約經文說,安息日是神透過摩西立約的標記,因為神自己也在安息日安息了,祂的子民也要守這日。

神的話

人若離婚,前妻再嫁之後,神禁止人再娶前妻: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申命記24:1-4)

有話說:人若休妻,妻離他而去,作了別人的妻,前夫豈能再收回她來?若收回她來,那地豈不是大大玷污了嗎?但你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向淨光的高處舉目觀看,你在何處沒有淫行呢?你坐在道旁等候,好像阿拉伯人在曠野埋伏一樣,並且你的淫行邪惡玷污了全地。(耶利米書3:1-2)

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違反摩西吩咐,容許離婚後已經改嫁的人再嫁前夫!

休妻是兩次,此後應當以善意挽留(她們),或以優禮解放(她們)。你們已經給過她們的財產,絲毫不得取回,除非夫妻兩人恐怕不能遵守真主的法度。如果你們恐怕他們倆不能遵守真主的法度,那末,她以財產贖身,對於他們倆是毫無罪過的。這是真主的法度,你們不要違犯它。誰違犯真主的法度,誰是不義的人。如果他休了她,那末,她以後不可以做他的妻子,直到她嫁給其他的男人。如果後夫又休了她,那末,她再嫁前夫,對於他們倆是毫無罪過的,如果他們倆猜想自己能遵守真主的法度,這是真主的法度,他為有知識的民眾而闡明它。(古蘭經2:229-230)

耶和華看為恥、祂所憎惡的,穆罕默德的安拉竟然容許!

神的話

神的話禁止人觸摸經期的婦女,連她坐過的東西都不可摸:

「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女人在污穢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淨。凡摸她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凡摸她所坐甚麼物件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所躺的床也為不潔淨。(利未記15:19-24)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利未記19:10)

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利未記20:18)

穆罕默德

關於不可接觸經期的婦女,古蘭經看法似乎與希伯來經書一致:

他們問你月經的(律例),你說:「月經是有害的,故在經期中你們應當離開妻子,不要與她們交接,直到她們清潔。當她們洗淨的時候,你們可以在真主所命你們的部位與她們交接。」真主的確喜愛悔罪的人,的確喜愛潔淨的人。(古蘭經2:222)

據說穆罕默德甚至曾說,婦女月經是撒旦工作!

Adi ibn Thabit的祖父說:

安拉使者(願他平安)曾說:打噴嚏、打瞌睡、禱告時打呵欠,還有月經、嘔吐、流鼻血,都是從撒旦(的工作)來的。這是提爾米基(Tirmidhi)說的。(《提爾米基聖訓》315,ALIM CD-ROM版本)

另一方面,聖訓卻記載穆罕默德不僅違犯神的真實話語-聖經教訓,更違犯了他的古蘭經,因他曾在妻子月經時親近她們:
阿伊莎說:
從前大淨時,先知和我常常在同一個浴盆裡洗澡。如果來月經,他會叫我穿上半腰裙子,他會撫弄我。坐靜(Itikaf)的時候,就算我來月經了,他也會把頭靠近我,讓我替他洗頭。(《布哈里聖訓》第1冊,卷6:298)
'Abdur-Rahman bin Al-Aswad說:
阿伊莎(據他父親之權柄)曾說:「我們來月經的時候,如果先知想愛撫我們,他會叫我們穿上半腰裙,然後愛撫。」阿伊莎又說:「你們當中沒有誰能像先知那樣控制性慾。」(《布哈里聖訓》第1冊,卷6:299,另參6:300)
Ibn Kathir注釋說:

禁止在經期時與婦女性交

伊瑪目Ahmad記載Anas曾說,猶太人避開經期的婦女,不和她們一起吃飯,甚至不在房子與她們混在一起。跟隨者就此請教先知,這時候安拉啟示說:
他們問你關於婦女月經的事,你要說:「這裡面有死亡(Adha),所以婦女經期時不要親近,直至她們潔淨了,才可性交。
安拉的使者說:「你們做甚麼也可以,除了性交。
猶太人聽見先知這樣說,他們就說:「這個人怎麼了?我們的習俗他不跟隨,還公然反抗。」然後,Usayd bin Hudayr與Abbad bin Bishr進前來說:「安拉的先知啊!猶太人這樣那樣說,那麼我們應否(在她們經期時)與婦人性交呢?」安拉的先知變了臉色,跟隨者以為他生氣,就走了。後來有人送奶給先知當禮物,他分給他們一些,跟隨者才知道先知並沒有生氣。穆斯林聖訓也記載,安拉說:「因此,婦女月經時不要親近她們。」
這是指避免接觸性器官。先知說:「你們想做甚麼都可以,除了性交。」
所以大部分學者都說,(妻子月經時)可以愛撫她,卻不可性交。Abu Dawud說,Ikrimah曾聽見先知一位妻子說,她來月經時,如果先知想愛撫她,會先用東西遮蓋她的私處。
Abu Ja`far bin Jarir說,Masruq去向阿伊莎請安,阿伊莎也問他的安。Masruq說:「有一件事我想請教你,又不好意思說。」她說:「我是你的母親,你是我兒子。」他說:「妻子來月經時,男人怎麼與她享魚水之歡呢?」她答:「做甚麼都可以,只要不碰她的私處就好。」這也是Ibn `Abbas、Mujahid、Al-Hasan與`Ikrimah的看法。
妻子來月經時,丈夫可以和她一起吃飯睡覺。阿伊莎說:「從前我來月經時,安拉的使者會叫我替他洗頭,也會枕著我的大腿讀古蘭經。」據聖訓說阿伊莎曾說:「我來月經時,吃飯時我咬了一口肉,把剩下的遞給先知,他會在我咬過的地方咬下去,也會用我喝過的杯。」
有兩段聖訓記載,Maymunah bint Al-Harith Al-Hilaliyah曾說:「先知妻子來月經時,如果他想愛撫她們,會叫她們穿上半腰裙子。」這引述自布哈里聖訓。阿伊莎也曾這樣說。此外,據伊瑪目Ahmad、Abu Dawud、At-Tirmidhi與Ibn Majah說,`Abdullah bin Sa`d Al-Ansari曾問安拉的使者:「妻子來月經時我可以親近她嗎?」他說:「可以碰半腰裙遮蓋以上的地方。」於此,安拉說:
待妻子乾淨了,才可以性交。
他這樣解釋:
婦女月經時不可性交。
安拉禁止人在婦女月經時跟她性交,除此以外,做甚麼都可以。(http://tafsir.com/default.asp?sid=2&tid=5883

穆罕默德在妻子經期時愛撫她們,這開了先例,使穆斯林違犯神給摩西的律法,裡面說明不可觸摸經期的婦人。再一次,穆罕默德受摩西律法審判。我們注意到,穆罕默德妻妾成群,無論任何時候總會有妻子是乾淨的,就算他一時情不自禁,也會有最少一位妻子可以跟他親近,他其實不必在妻子來月經時愛撫她們的。

神的話

聖經禁止強姦俘虜,律法說,人若想娶俘虜,就應該正式結婚: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申命記21:10-14)

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容許強姦、販賣女性俘虜,就算已婚女俘虜的丈夫仍在,他也容許部下強姦她:

(他又嚴禁你們娶)有丈夫的婦女,但你們管轄的婦女(俘虜)除外;真主以此為你們的定制。除此以外,一切婦女,對於你們是合法的,你們可以借自己的財產而謀與婦女結合,但你們應當是貞節的,不可是淫蕩的。既與你們成婚的婦女,你們應當把已決定的聘儀交給她們。既決定聘儀之後,你們雙方同意的事,對於你們是毫無罪過的。真主確是全知的,確是至睿的。(古蘭經4:24)

上述經文顯示,穆罕默德容許穆斯林與已婚婦人犯姦淫,只要是俘虜就可以。

伊斯蘭傳統也坦承:

Abu Sirma對Abu Sa'id al Khudri(願安拉與他同在):「Abu Sa'id啊,你可聽過安拉的使者(願他平安)提及不完全性交(al-'azl)?」他說:「聽過。」又說:「一次我們與安拉使者(願他平安)出征攻打穆塔里克族(Bi'l-Mustaliq),俘虜了幾個漂亮阿拉伯女人,大家都想要,因為我們與妻子分開許久了;但同時我們又想要她們的贖金,於是打算與她們進行不完全性交(即在射精前抽出男性生殖器官,以免懷孕)。這時候我們想到,安拉使者跟我們在一起啊,何不請教他?我們去問安拉使者(願他平安),他說:「你們不一定要這樣做,因為注定要出生的靈魂,到復活日還是要出生的。」(《穆斯林聖訓》卷8:3371)
Abu Said al-Khudri曾說,安拉的使者(願他平安)在胡南因之役(battle of Hunain)派一支軍隊襲奧他斯(Awtas),兩兵相接,一場激戰之後,穆罕默德勝,虜來不少戰俘。安拉使者(願他平安)好幾個跟隨者不願意在戰俘面前淫虐他們的妻子,儘管他們都是不信道者。這時候,至高者安拉降示了古蘭經文:「(他又嚴禁你們娶)有丈夫的婦女,但你們管轄的婦女除外;真主以此為你們的定制。」就是說,在外停留駐軍,可以淫虐虜來的婦女。(《阿布‧達伍德的順納》卷11,第2冊:2150)
關於這方面詳細討論,請參〈犯姦淫吧!犯姦淫吧!-論穆罕默德與女俘虜〉(Adultery: Do it! Do it! Do it! http://www.muhammadanism.org/Hadith/Topics/Adultery.htm)。

神的話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蹧蹋嗎?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申命記20:19-20

無論任何情況下,神都禁止以色列人毀壞結果子的樹。

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卻決定違犯摩西吩咐,當這可令他勝過敵軍時:

無論你們砍伐海棗樹,或任其依然存在,都是真主所允許的,他准許伐樹,原為凌辱放蕩者。(古蘭經59:5)

據穆斯林文獻,之所以領受這節經文,是因為穆罕默德在征服猶太部落-納迪爾族後,砍伐了他們的棗樹。在這個部落投降前,穆罕默德駐軍等候了15天,期間下令砍樹,猶太人見狀即向他大喊:

穆罕默德,你曾禁止人隨意砍伐,說那是有罪的。現在你為甚麼砍伐、燒毀我們的棗樹呢?(Alfred Guillaume, The Life of Muhammad(Ibn Ishaq's Sirat Rasulullah的翻譯),[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arachi; tenth impression 1995]437頁)

對穆罕默德的行動,John Gilchrist總結得好:

穆罕默德這樣做的原因,與古蘭經2章提及的納卡拉特襲(Nakhlah raid)情況相同。雖然律法禁止砍樹,但只要是為對付穆罕默德的敵人,就變得合法了,因為給頑抗敵人「一點壓力」是可以的。這就像拳擊手一時未能擊敗對手,突然攻擊對方下半身,給他「一點壓力」一樣。這與摩西律法多麼不一樣,那是無論環境如何都得遵守的道德律例;負負,是不能得正的。(Gilchrist, Muhammad the Religion of Islam, Muhammad: His Life, Personality and Ministry, 1. An outline of Muhammad's Life, C. The Conflict with the Jewshttp://www.answering-islam.org/Gilchrist/Vol1/1c.html)

關於舊約和新約聖經所載律法與伊斯蘭關係的其他文章,請參: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Muhammad and the Mosai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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