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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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 Shamoun
以羅欣是否為神的多位格提供證據呢?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contact.html)
以羅欣(Elohim)是在希伯來文聖經裏面最常用於神的字,比任何其他字更多,除了Tetragrammaton或神的名字-在希伯來文以字母yod he waw he表示,即是YHWH(通常被譯為耶和華)-之外。在舊約著作中以羅欣出現約2570次:
「在聖經中,這個詞作為一般意義上的神出現約2570次。然而,正如Pope所表示的,在聖經中很難檢測到’el、’eloah以及以羅欣的形式在使用上有任何差異(Marvin H. Pope,El in Ugaritic Texts,第10頁)。」(舊約神學單詞本(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編輯 [穆迪出版社,芝加哥1980年],第1卷,第44頁)
它是複數形式,有一個複數男性的後綴im。
在本系列文章中,我們會試圖證明,受默示的作者們採用這個字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被啟示知道神是一個多位格的存在。我們會確定聖經作者都清楚地知道,耶和華不是一個單一位格的神。相反,資料會顯示,神所默示的代言人知道並且講到,在獨一真神裏面有多於一個永恆的位格。
我們會證明,以羅欣有時會作為一個集約的複數,表示耶和華(我們可以說,只是耶和華)擁有神的豐富,在他所有的屬性和特點上是完美的和無限的。
換句話說,我們的目標是要證明,以羅欣這字指出神的無限的和不可理解的本質,以及他的多位格的本性。如下面的福音派來源所解釋的:
「…這個詞,通常被視為’eloah的複數,在聖經中代表真神的字中比’el或’eloah更加頻繁出現。在使用於神之時,複數的結尾通常被描述為一個威 嚴的複數,並不是有意作為一個真正的複數。這由此可以看到,以羅欣始終與單數的動詞形式,與單數的形容詞和代詞一併使用」(舊約神學單詞本(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第1卷,第44頁)。
而且:
「以羅欣是一個複數形式,在希伯來文聖經裏面使用超過二千五百次。這是對神的一般用語,也可以被用來應用在假神,以及士師和國王上。以羅欣在我們的翻譯裏面通常譯為『神』…以羅欣是複數的…希伯來文作家並沒有把以羅欣作為一個真正的複數,是從這個事實可以看得出:他們一貫用單數的動詞形式、形容詞和代詞與這字使用在一起。
「威廉·奧爾布賴特指出,在迦南人的世界有趨勢採用複數形式用於迦南人的神明,正如對Astarte使用Ashtarot這稱號。這是為了強調『神明的表現的整體』,或誇大他們的其中一位神,稱他為『神的整體』。雖然這樣的文化背景可能透露了一些關於複數的使用,但是一個更好的理由在聖經本身。以羅欣這字可以講到一個威嚴的神的合一,也允許在三位一體裏面有多個神性位格(以賽亞書48:16;馬太福音28:19)。儘管我們承認『威嚴的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