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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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 Shamoun
聖經曾提及它是神啟示話語嗎?
Sam Shamoun
提摩太後書3:16-17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當基督徒引這段經文證明聖經教導說,這是神的話語,穆斯林往往會反駁指,這是保羅的話,他說的時候並非指新約,而是指舊約聖經。又說提摩太後書3:15 所提到的聖經,是提摩太從小就明白的,所以不應指新約,因為提摩太小時還沒有福音書或保羅書信。
穆斯林的理據是,使徒保羅說提摩太從小明白的聖經不可能指新約,這說法是錯的。以下我們會證明,保羅所談到的,是提摩太從小到大(直到保羅寫信的時候)認識的所有經卷,包括保羅給他的書信,可見保羅將自己的書信包括在內,那也是神藉聖靈感動而寫的。
再者,這段經文並非談及聖經如何定為經卷,卻討論聖經的源頭與目的。保羅的重點是,聖經都從神而來,以成完祂的目的,為要裝備聖徒。因此,這乃是指每一卷從神而來的書,而不僅指舊約經文。
保羅更提出證據論證此觀點,舉例說,他在提摩太前書裡寫道: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提摩太前書5:18)
保羅在此同時引述申命記25:4及路加福音10:7!
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 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路加福音10:7)
保羅不僅稱路加福音為經文,甚至將之與摩西的啟示相提並論,視為有同等權威!
從兩段經文的希臘原文可見,保羅的確引述了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10:7:... axios gar ho ergates tou misthou autou。
提摩太前書5:18:... axios ho ergates tou misthou autou。
兩節經文幾乎完全相同,除了保羅刪掉gar(因為)一字。那麼,為何保羅引述路加福音,不引述馬太或馬可福音呢?因為他寫信給提摩太時,路加在他身邊。
獨有路加在我這裡。你來的時候,要把馬可帶來,因為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摩太後書4:11;另參歌羅西書4:10;腓利門書24)
可見保羅以所以引述路加福音而非其他的福音,乃因當時路加會給他提供了關於歷史上耶穌生平的手稿。
這樣的事,說「奇妙」還不足以形容。路加不僅並非使徒,他甚至不是以色列人,但復活主耶穌的使徒卻稱這位外邦弟兄的著作為經卷,使之與摩西律法相提並論!
此外,保羅給提摩太的信裡並沒提及他引述哪卷經書,因為他知道提摩太一看就明白,知道誰是作者。可見當保羅寫信給提摩太的時候,路加福音已廣為傳閱,在保羅牧養的基督徒群體間已有認受性!
這帶出我們的下一點。在他的書信裡,保羅曾幾次提到神感動他講道、寫作: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哥林多前書2:13)
你們既然尋求基督在我裡面說話的憑據,我必不寬容。因為,基督在你們身上不是軟弱的,在你們裡面是有大能的。…所以,我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把這話寫給你們,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地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哥林多後書13:3,10)
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替你們祈禱。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祕。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以弗所書3:1-5)
為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撒羅尼迦前書2:13)
事實上,保羅不僅令信徒公開讀他的信,更奉為守則:
你們念了這書信,便交給老底嘉的教會,叫他們也念;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歌羅西書4:16)
我指著主囑咐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