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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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 Shamoun
伊斯蘭是否誤解了基督教?(3)
一個基督徒對巴薩姆·扎瓦蒂與詹姆士·懷特博士之辯論的回應 第三部分
山姆·沙蒙(Sam Shamoun)
(http://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contact.html)
我們繼續分析(http://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rebuttals/zawadi/white_debate2_add.html)巴薩姆·扎瓦蒂與詹姆士·懷特博士的辯論中所討論的有關古蘭經嚴重誤解和誤傳基督教信仰的觀點。
神是耶穌嗎?神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嗎?學者們不得不說的話
在這一部分中我要舉出大量的引證以說明,古蘭經對於基督教中有關神首的核心教義的表述是錯誤的,它不可能源於全知的神,神必然可以正確表達基督徒的信仰。
再看古蘭經如何表述基督徒的信仰:
妄 言「真主就是麥爾彥(馬利亞)之子麥西哈(彌賽亞)」的人,確已不信道了。你說:「如果真主欲毀滅麥西哈和他的母親麥爾彥,以及大地上的一切人,那末, 誰 能干涉真主-絲毫呢?」天地萬物的國權,只是真主的,他創造他所欲創造的。真主對於萬事是全能的。古蘭經 5:17 馬堅
妄言「真主就是 麥 爾彥(馬利亞)之子麥西哈(彌賽亞)」的人,確已不信道了。麥西哈曾說:「以色列的後裔啊!你們當崇拜真主-我的主,和你們的主。誰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 誰入樂園,他的歸宿是火獄。不義的人,絕沒有任何援助者。」妄言真主確是三位中的第三位的人,確已不信道了。除獨一的主宰外,絕無應受崇拜的。如果他們不 停止妄言,那末,他們中不信道的人,必遭痛苦的刑罰。古蘭經5:72-73
一言以蔽之,沒有一個有見識的基督徒會聲稱神(真主)是彌賽亞(麥西哈)或神是三位中的第三位,從而暗示有三位神。以下的學者解釋了為什麼「神(真主)是彌賽亞(麥西哈)」這個觀點並不能正確表達基督徒的真正信仰:
第 三,為了區分位格與本質,我們必須牢記「是(is)」這個字有兩種用法-表示等同或述謂。馬克·吐溫(Mark Twain)是塞姆·朗赫恩·克列門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的筆名,一個一天抽26根雪茄的人,也是湯姆·索亞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的作者。馬克·吐溫不具備的特點克列門斯也不具備。換句話,當我們說,「塞姆·朗赫恩·克列門斯是馬克·吐溫,」我們可以很輕易地把名字對 調:「馬克·吐溫是塞姆·朗赫恩·克列門斯。」上面的兩個句子都是表示等同,即:馬克·吐溫=塞姆·朗赫恩·克列門斯(反 之亦然)。同一個人的多個名字是 完全可互換的,因此是等同的。
當討論三位一體時,「耶穌是神」並不等於「神是耶穌。」和馬克·吐溫的例子不同,「耶穌」並不能完全解釋此 處 提到「神」這個詞的意思。耶穌和神並不完全等同。根據聖經,聖父和聖靈就像耶穌一樣被稱為神。「耶穌是神」的表述中,我們用「是」來描述或述謂,而不是用 來表示等同:耶穌是神,他具備另外兩個位格所共有的屬性;因此並不是單單只有一個位格能夠被稱為神。(保羅·科潘(Paul Copan)「三位一體是一個邏輯錯誤嗎?神既有三個位格又是獨一的」,應對批評基督教者:回應新無神論者及其他反對者,主編:保羅·科潘 & 威廉.萊恩.柯萊格(William Lane Craig) [B&H 出版集團,2009年],第三部分。基督教教義的一致性,第212 頁;粗體表示強調)
另一位權威人士寫道:
「…第二種方式是通過觀察來認定,『耶穌是神』是一個不可逆的命題。雖然耶穌是神, 但不能說神就是耶穌。還有其他的詞可以正確地用作『神』的謂語。耶穌的這個位格並不能完全代表神(Deity)的範疇。」(哈里斯(Harris),耶穌 是神:新約聖經中指代耶穌的「神(Theos)」的用法[貝克書屋,急流城,平裝版,1998年] 第十三章。結論:「神(Theos)」-一個基督性的稱謂,「耶穌是神」-神學性的英文表達方式,第297頁;粗體表示強調)
另外:
「要 意識到,聖子的神性與聖父的神性一樣當然不是抹滅聖子與聖父之間位格的差異。耶穌是totus deus(全然的神,主格,譯者注)而不是totum dei(屬神的全部,為totus deus的屬格/所有格,表示從屬關係,譯者注)。他百分之百是神,但不是神的所有。此處數值的統一是在本質上的,而不是在位格上的。雖然耶穌完全具備神 的本質,且在其位格上具有神性,但他並沒有成為體現神性的所有形式。運用約翰福音開篇的區別,道(logos,邏各斯,即神的話語或旨意,譯者注)就是神 (theos)(約翰福音1:1c),但,神不是道(對比約翰福音1:1b)。」(引文出處同上。「神(Theos)」之基督性用法的重要意義,2.「神 (Theos)」是一個明確肯定基督神性的稱謂,第293頁;粗體表示強調)
最後:
「另外的兩位神一再被說是耶穌和馬利 亞。對馬利亞的崇拜已經成為羅馬天主教信仰和衣索比亞教會的主要教義,在歷史上更是特別尊她為聖母。然而,他們的濫用和混亂似乎加劇了古蘭經中的混淆!無 論馬利亞得到何等的崇拜或尊榮,例如被尊為天國之后,卻沒有一個基督教會曾對三位一體有過困惑,或把它當作古蘭經所描述的。」(引文出處同上)
哈里斯在別處如此說:
因此,我們可以說新約教導耶穌是「 神」嗎?沒錯,新約提供了若干要我們時刻銘記的前提。
首 先,要說「耶穌是神」符合新約思想,但新約的經文中卻不只這樣說。最接近的經文是「道就是神」(約翰福音1:1),「那獨生子就是神」(約翰福音 1:18,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作「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譯者注),還有「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羅馬書9:5)。所以我們一定要記 得,「耶穌是神」這個神學命題是從新約的證據中得來的一個推論-一個必然且正確的推論,卻是一個推論。
第二,如果我們沒保留地說「耶穌是神」,我們就可能無法公正看待關於耶穌的所有真理-他是道成肉身,他是人,儘管現在他以一個榮耀的形式存在,但在天堂裡他保留著他的人性。耶穌不僅僅是「人」也不單單是「神」,而是神-人。
第 三,鑒於God(神)這個詞在英語中的用法,「耶穌是神」這個簡單的結論可能容易被曲解。在常見英語的用法中,God(神)是一個專有名詞,用來指代一個 特定的人/位格,不是普通名詞,用來指代一類事物。對我們來說,God(神)是猶太-基督教一神論的傳統意義上的神,或是耶穌和基督徒的父-神,或是三位 一體的神首。所以當我們在英語中表達「耶穌是神(Jesus is God)」這個等式時,就有可能暗示「耶穌(Jesus)」和「神(God)」這兩個詞可以互換的,就是說兩者在數值上等同。然而,耶穌是神,卻不能說神 是耶穌。還有其他的詞-聖父和聖靈-可以正確地用作神 (God)的謂語。耶穌百分之百是神,不用成為屬神的所有形式。耶穌並不能完全代表神(Deity) 的範疇。那麼,當我們說「耶穌是神(Jesus is God)」時,必須承認我們在神(God)這個詞上附加了一種意義-即,「本質上的神」或「就本質而言的神」-而非英語的主流意義。(哈里斯,關於耶穌的 三個關鍵性問題 [貝克書屋;急流城,1994年],第101-102頁;粗體表示強調)
此外,穆斯林們(比如扎瓦蒂)相信,古蘭經從頭 到 尾提到的真主與基督徒稱為聖父的神是同一位,盡管他們反對以此特定的稱謂來稱呼他們的真主,因為古蘭經一再強調真主不是任何人的父,他也不會讓任何人作自 己兒女(參看古蘭經2:116;5:18;6:101;9:30;19:88-93;21:26;39:4;72:3)。
在基督教神學中 聖 父是三位一體的第一位格,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格,這表明古蘭經又一次在關於基督教信仰的表述上失誤了,同時為扎瓦蒂提出了另一個問題。當默里·哈里斯 談到新約很少把「神」這個名詞用在耶穌身上的原因時,他注意到無論是在基督教的經典還是三位一體神學中,鑒於「神」作為與聖父有關的專有名稱,首先被用於 聖父:
「但你們可能會問,為什麼在新約中這種用法的例子那麼少呢?如果耶穌真是神,為什麼不常常稱他為『神』呢?在新約中畢竟有一千三百多次用到希臘文的『神(theos)』。」有幾個理由可以解釋這種看似吊詭的用法。
「第 一,在新約全書中,『神(theos)』一詞的使用通常是指聖父。我們常常發現『父神(God the Father)』的表達,暗示著神就是聖父。此外,三位一體的表述中『神』一直指代聖父,從未指過聖子或聖靈。例如,哥林多後書13:14寫道,『願主耶 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更重要的是,在許多新約書信的問候語中『神』被與『主耶穌基督』區分開來。所以,保羅書信常常 以『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為開頭。以上的結論是,在新約中『神(theos)』這個詞的單數形式幾乎已成為一個專有名稱,專門 指代三位一體的聖父...」(哈里斯,第99頁;粗體和大寫表示強調)
因此,古蘭經在涉及基督教神學的方面無論從哪一個可能的角度都是錯誤!
說「神是耶穌或彌賽亞」不正確,事實上這種言論並不是近代才有的見解,因為基督徒早在穆罕默德出生之前就已經反對這一提法,穆斯林作者尼爾·羅賓遜(Neal Robinson)記錄在他的書中,此書提及古代聶斯托里派基督徒的引述,如此寫道:
「… 可追溯到大約公元前550年的文字記載,包括一個關於三位一體的討論,原話是『彌賽亞是神但神不是彌賽亞』。古蘭經僅僅引用了後半句。謝鐸爾(C. Schedl),穆罕默德和耶穌(維也納:赫爾德,1978年),531頁。」(尼爾·魯賓遜(Neal Robinson),伊斯蘭和基督教中的基督[紐約州立大學出版社,奧爾巴尼 1991年]第197頁;粗體和大寫表示強調)
而以下是另一處記錄,記載伊斯蘭早幾個世紀,特別是公元十世紀後半葉,基督徒對古蘭經嚴重歪曲他們信仰的反應:
阿 卜杜勒·賈巴爾(‘Abd al-Jabbar)尤其關注那個時代的基督徒不承認的古蘭經的經文,例如古蘭經以為基督徒認為麥西哈(彌賽亞)是真主(神)(古蘭經5:72),或認為 真主(神)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格(古蘭經5:73),或甚至認麥爾彥(馬利亞)為真主(古蘭經5:116)。阿卜杜勒·賈巴爾認為,穆罕默德以這些話來形 容基督徒沒有錯:(基督教起源評論,英語-阿拉伯語對照讀本,由蓋伯瑞爾·塞德·雷諾德(Gabriel Said Reynolds)& 薩米爾·哈利勒·薩米爾(Samir Khalil Samir)聯合編注、翻譯 [楊百翰大學出版社,美國猶他州普羅沃,2010年]第46頁;粗體和大寫表示強調)
還有:
「因此 [穆罕默德] 曾提及他們的觀點-麥西哈(基督,彌賽亞)是真主,『真主是三位中的第三位』。這些都是他們的基本教導,卻沒有清楚地表達。相反,他們極力反對這些基本教 導的本質,所以,那些致力於教導的重要作家和作者們幾乎沒有對此做出總結。你們會發現,如果向辯論者和辯手提問對於麥西哈(基督)的觀點,他們會說,『和 穆斯林的觀點一樣,我們的觀點是-基督是神的靈(或譯作「精神」,譯者注)以及他的道(或譯作「話」,譯者 注)。我們認為,「神只有一位。」』…
「大 多數情況下,你們會遇到其中一些人,他們說:『我們並沒有說神是基督。我們不認為「神是三位中的第三位。」凡聲稱我們這樣說的都錯了,是說謊。』要知道, 穆罕默德對此的立場...是從至大至尊的真主而來,這是他的啟示之一。」(引文出處同上,第2-3頁;粗體表示強調)
最後:
「現 在有人可能會說:『在我有生之年,顯然聽到基督徒說,麥爾彥(馬利亞)的兒子爾撒(耶穌)既不是先知也不是真主的使者,或一個正直的僕人,相反,他是一個 神,是主,是造物主和供應者,他們說真主是三位的第三位,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然而你們的主人在你們的經典中說,『你曾對眾人說過這句話「你們當捨真主而 以我和我母親為主宰」嗎﹖』基督徒說:「這是騙人的。因為雖然我們說[麥西哈(基督)]是神,卻沒有說過他的母親是神。」』」(引文出處同前,第 80-81頁;粗體表示強調)
事實是學者和護教者長期以來一直承認,在涉及基督教歷史信仰方面,古蘭經是錯誤的:
「古蘭經的 許多段落中穆罕默德指責基督徒是多神教徒,因為他們堅持三位一體的教義...和主耶穌的神性。很明顯,穆罕默德錯誤地理解了基督徒所持有的三位一體的教 義,他把神、耶穌和童貞女馬利亞混淆為三神論。」(F. A. 克萊因,伊斯蘭教(1906年)[克辛格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第52頁;粗體表示強調)
「我們不需要深入研究這些爭議的歷史和意 義,只需要弄清楚在穆罕默德興起的時代他們對此的態度便可。我們對在公元四世紀的三位一體爭議中的這個聯繫並無興趣。當爭議持續時很痛苦,並且這些爭議是 逼迫的靈在教會內的第一次顯現,並且最終造成了劫難。三位一體教義早在伊斯蘭崛起以前就被定下,而這一爭議已轉到其他主題上。穆罕默德肯定誤解了這一教 義,認為它是三神論...」(理查·貝爾(Richard Bell),基督教環境下伊斯蘭的起源(http://www.muhammadanism.org/bell/origin/p006.htm)[弗蘭克卡斯出版社,英國倫敦。1968年],第7頁;粗體表示強調)
4. 反對:真主(神)不可能是「麥爾彥(馬利亞)的兒子麥西哈(基督)」,因為如果這樣,真主(神)就是需要食物和住所的被造物,而不是掌管天地、沒有任何需要的創造者。
回 應:基督徒通常不會說神就是基督;我所知,沒有任何著名的傳統神學家如此說。相反,基督徒會說「基督是神」(或 者,用新約的經文說,「神在基督裡」[參見 哥林多後書5:19]或永恆的「道成肉身」[約翰福音1:14])。兩種說法-神是基督和基督是神-看起來有些相似,但實際上非常不同。基督徒相信基督是 完全的人,並因此需要食物和住所,同時,他是完全的神,因此他具備與神一樣的本質。(米洛斯拉夫·沃爾夫(Miroslav Volf),安拉:一個基督徒的回應[HarperOne出版社,2011年],第三部分:關鍵主題:三位一體和愛,第7章。獨一真神和神聖的三位一體, 第134頁;粗體表示強調)
對三位一體的誤解
古蘭經包含很多關於基督徒信仰及實踐的謬誤。其中最重要的之一是古蘭經歪曲基督教義中的三位一體。
穆罕默德誤以為基督徒敬拜三位神:聖父、聖母(馬利亞)和聖子(耶穌)(古蘭經5:73-75,116)。25
正如理查·貝爾(Richard Bell)指出:
[穆罕默德]從未理解過三位一體的教義。26
大英百科全書:
古蘭經中[有]對三位一體的概念有誤解。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