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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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 Shamoun
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或子神?
前言
許多穆斯林辯論家認為耶穌的神的兒子的自稱不足以證明他認為他是神。他們強調這個事實說「子神」(God the Son)和「神的兒子」(Son of God)這兩個說法之間有明顯的區別,因為前者暗示了神性而後者沒有。他們進一步爭論說耶穌從沒有稱自己是「子神」,而是使用一種其他人也使用而沒有暗示有神性的稱呼。那麼,僅僅因為他說他是神的兒子,為甚麼基督徒就想當然地認為耶穌必然是說自己是神呢?
本文的目的是考查一下耶穌是以甚麼方式稱自己是神的兒子的,以表明穆斯林這個老生常談的言論就是空穴來風。我們將論證耶穌在講自己是神的兒子的時候其方式就強有力地毫不含糊地支持了他絕對的神性。這裡我們的目標是證明基督說他是神的兒子的時候從根本上等於在稱自己是子神,因為後者的叫法作用上是前者的同義語,也就是說,對耶穌而言,神的兒子跟子神的意思是一樣的。
為論證上述觀點,現在我們進入聖經裡找證據。
聖經資料
耶穌是神的愛子和後嗣
下面的比喻有助於我們更好地鑒賞耶穌的自我理解:
「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國外去了。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裏,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裏。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淩辱他。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馬可福音12:1-8)
在這個比喻中,園主代表神,僕人指的就是神派往以色列的眾先知:
「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裏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耶利米書7:25)
「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耶利米書44:4)
在這個特定的比喻中,愛子和後嗣就是受猶太人領導層抵制和殺害的耶穌。
耶穌這裡的教導著重強調他不認為他跟其他的眾先知處於同一級別,而是認為他自己的地位要更高,跟神的關係要更親密。基督根本上是在說他不像眾先知/僕人,他比他們所有人要大,因為他是神的獨子,擁有屬於他父的一切東西。
這不是唯一的一次基督說他持有或占有神所具有的一切: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馬太福音11:27)
「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4-15)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翰福音17:1-2,10)
既然他是後嗣,這就意味著耶穌擁有的榮耀比神的僕人眾先知要大,並且具有管理他們的權柄:
「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見的,卻沒有聽見。」(馬太福音13:16-17)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能見過亞伯拉罕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翰福音8:56-58)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再者,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的使者都要拜他。」(希伯來書1:1-3,6)
「他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希伯來書3:3-6)
「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得前書1:10-12)
事實上,耶穌自稱是差遣那些先知的人:
「所以我差譴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裏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裏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拉罕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馬太福音23:34-37)
子耶穌是至高的造物主和神性的人子
耶穌進一步認定自己是坐在神右手邊王位上做萬物之王的人子,決定著每一個個體的永恒命運:
「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他要差遣他的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馬可福音13:26-27)
「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馬可福音14:60-64)
「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阿,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馬太福音25:31-46)
耶穌顯然是把自己當做了這位天上的人子,正如先知但以理所看見的,一個永遠掌權的受萬族萬民崇拜的人子: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以理書7:13-14)
而且,耶穌說他坐在神的右手邊這句話是下面詩篇的直接暗示: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篇110:1)
通過說起這段特別的經文,耶穌是要告訴他的控告者,他就是大衛的主,跟神一起做王統管萬國,這是他前一個星期說的:
「耶穌在殿裏教訓人,就問他們說,文士怎樣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馬可福音12:35-37)
耶穌的問題其答案就是基督既是大衛的子孫又是他的主,因為彌賽亞是大衛的人類子孫,同時又是神的兒子:
「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馬可福音1:11)
「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馬可福音10:46-48)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3-4)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啟示錄22:16)
所以說,從神性方面作為神的兒子他是大衛的至高主和主人;而從肉身的人性來說他又是大衛的子孫。
馬可福音13章中,基督說自己是大衛的人子,主是在進一步暗示他的級別比天使和人類要大: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馬可福音13:31-32)
很明顯這裡有一個地位的排序,即人,天使,聖子,然後聖父。如果我們把他們劃分下來就是這樣的:
聖父
聖子
天使
墮落的人類
從中可以看出基督認為他優越於天使和人類,在權柄方面僅次於聖父。(1)
不單是這樣…他甚至說他的話跟神的話永遠具有同等的權柄:
「耶和華阿,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篇119:89)
「草必枯乾,花必凋殘,唯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以賽亞書40:8)
所以說,主耶穌認為他比整個被造的萬物要大,因為他是具有神性的神的兒子/人子,萬國萬民都必須把他當做至高的王來敬拜。
子耶穌完全啟示出神作為子,基督完完全全包含了神的本性,因此能夠完全地向人類啟示神:
「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阿,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路加福音10:21-22)
主耶穌聲稱他對神聖父的認識是親密的相互的,預表了父的不可理解性和全知性。畢竟,有限的受造物是不能像神認識他/她一樣地認識神的,也講不出只有神才能理解的話,因為這意味著這個人講的話是不能理解的,需要一個無限的思想或全知的存在體才能完全知道和理解這樣一個人。然而,這正是耶穌對自己的位格所描述的樣子,他知道不可理解的神的一切。
因此,在這個背景中,耶穌聲稱他是選擇向他喜悅的人顯明父的那一位,這一點都不讓我們感到驚訝了。因為主耶穌對神的認識是完全的親密的,所以唯獨只有他才能充分地完全地向人類顯明神的本質/性格/本性。如基督在約翰福音中所說: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到我這裏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裏來。這不是說,有人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他看見過父。」(約翰福音6:44-46)
父為甚麼要帶每個人去從子那裡受教的原因是因為只有子見過神或理解神,因此才完全有資格把父顯明出來。
簡而言之,神藉著他的愛子這個位格把自己清楚而完全地顯明出來,因為子完全認識和理解父這個位格的本性。
子耶穌跟父同等同質最後,作為子的耶穌稱他在權能和榮耀方面跟父同等同質,能行一切神所能行的事:
「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作了這事。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5:16-29)
這裡,主告訴他的反對者說作為子,他并不獨立於父來單獨行事,而是只完完全全與神聯合工作。如他在別處所說:
「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翰福音6:38)
作為愛子,他有跟父一樣的神權在安息日做事,雖然其他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神定下的安息日規矩。
即使這不足以讓我們感到稀奇,但基督說他能給死人生命,正如父那樣,他就是將要叫死人在屬靈上和肉身上都復活的那一位,在別處他說到了這點: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6:39-40)
主天父說所有的一切必須尊敬他如同尊敬父一樣,這意味著基督要求人們崇拜他如同崇拜父一樣,因為這種尊敬是後者享受的。所以猶太人下結論說基督拿自己跟神等同起來,這一點也不奇怪。
主耶穌對他的反對者還有更多的話要說: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27-30)
在保留和給予信徒永生的背景中,基督說他跟父原為一,根據希伯來聖經,所有這些都是神才具有的功能。
「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申命記32:39)
「只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撒母耳記上2:2,6)
「因為他是我們的神。我們是他草場的羊,是他手下的民。惟願你們今天聽他的話。你們不可硬著心,像當日在米利巴,就是在曠野的瑪撒。」(詩篇95:7-8)
「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神。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以賽亞書43:13)
令人驚訝的是,耶穌把聖經歸於耶和華的一切都歸於他自己身上:
‧羊聽耶穌的聲音。‧沒有人能從耶穌的手中奪走羊。‧耶穌給他的羊永恒的生命。
而且,舊約說沒有人能像耶和華那樣行事:
「主阿,諸神之中,沒有可比你的。你的作為也無可比。主阿,你所造的萬民,都要來敬拜你。他們也要榮耀你的名。因你為大,且行奇妙的事。惟獨你是神。」(詩篇86:8-10)
「在天空誰能比耶和華呢。神的眾子中,誰能像耶和華呢。他在聖者的會中,是大有威嚴的神,比一切在他四圍的更可畏懼。耶和華萬軍之神啊,那一個大能者像你耶和華。你的信實,是在你的四圍。」(詩篇89:6-8)
然而,耶穌正是做耶和華所做的事!為甚麼他可以呢?因為他是子耶和華神。用三段推論法來表述就是這樣的:
沒有人能做神做的事,尤其是不能像耶和華做事的方式那樣行事。
耶穌做了任何一件神所做的事,而且做事的方式跟神一模一樣。
因此,耶穌是耶和華神。
結束語根據前面所述,因為耶穌以獨特的方式聲稱他是神的兒子,不像任何其他神的兒子,所以猶太人要處死耶穌,對此你還會感到任何稀奇嗎?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9:7)
基督以使得自己跟神同等同質的方式稱他是神的兒子,因此猶太人想殺他,這真的有甚麼好驚訝的嗎?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那一件事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經上得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約翰福音10:31-39)
他們顯然弄錯而不相信耶穌神聖的話,認為他是褻瀆神。基督從死裡身體上肉身的復活,從此永不毀滅永不腐朽地活著,這該能讓他們相信他正是自稱為有完全神性的神的兒子: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寶座上。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2:22-24,30-36)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1-2,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題到祭司。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元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7:14-16,24-25)
「我一看見,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示錄1:17-18)
那些熟悉舊約聖經的人的見證提供了很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基督不僅僅是從一個跟神有親密關係的人的意義上稱自己是神的兒子。猶太人正確地理解了耶穌在說他是神兒子的時候其方式使自己跟神(父)等同了起來。所以說,耶穌實際上是稱自己是子神,因為他歸於自己位格上的某些功能和頭銜只有認為他是神才敢這麼做的。
如下面的基督教護教家所論述的:
Robert Anderson說:
「沒有甚麼確實的證據會比敵方的見證要更具信服力了,主稱自己具神性的話不容爭辯地建立在他敵人的行為之上。我們應當記住,猶太人不是一個無知的野蠻部落,而是一個有高度文化和熱情宗教的民族;正是由於這個毫無爭議的指控,祂的死刑由公會判決,公會是他們最高的國家議會,由最優秀的宗教領袖組成,包括迦瑪列這類的人,及他的大弟子大數人掃羅」。2/5
我們從Hilarian Felder那裡得到下面的話,使法利賽人的審判更加明瞭,這審判實際上是給他們自己施加的:
「由於救贖主自己的聲明,他們譴責祂為褻瀆神明者,審判官們正式證明並發誓耶穌表白的不僅僅說他是有神權的彌賽亞王和神的人子,而且他是神性的彌賽亞和神同質的兒子,由於這個聲稱祂被處於死刑。」7/306,卷1
我們研究的結果是,我們可以確定地下結論,耶穌以一種所有人都能看懂的方式聲稱了自己的神性。這些聲稱被宗教領袖們當作是褻瀆神明的狂言,而導致祂被釘十字架,「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9:7)」。21/45(Josh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79], Volume I, Chapter 6. Jesus–God’s Son, 1A. His Direct Claims To Deity, 2B. The Trial,92頁)
還有:
Hilarian Felder說「Gustav Dalman不得不承認:『我們找不到甚麼地方耶穌聲稱自己僅僅是宗教和倫理上其他人也可以做的神的兒子,…耶穌明明白白地讓人知道祂不僅是神的兒子「a Son of God」(泛指),而且是神獨一的兒子「the Son of God」(特指)』」…7/269
H. F. Stevenson注釋說「在舊約中,確實『sons of God(神的眾子)』(何西阿書1:10)這個說法是用來指人和天使(創世記6:2;約伯記1:6;38:7)。但在新約中,「Son of God(神的兒子)」這個稱謂被我們的主以一種十分不同的方式使用著。在任何情況下,這個叫法都暗示說祂是唯一的獨生子;與父同等同存。」40/123
在反復與「父」並稱「子」的過程中,他們宣稱了祂與父同等同質的明確宣言,並闡明了三位一體的真理(約翰福音10:30-33;3:35;5:19-27;6:27;14:13;馬可福音13:32;馬太福音23:9,10)…
Felder就基督對神作為祂的父的觀念寫道:「每當耶穌說起祂跟祂父的關係時,祂總是無一例外地說「我父」;但當他要告訴門徒們他們是天父的孩子們時,一定是這樣的描述,「你們的父」。祂從沒有通過自然的說話形式把自己跟門徒和人聯合在一起,稱「我們的父」。」
Felder繼續說:「即使在有些場合耶穌在神面前把自己跟眾門徒聯合起來稱的時候,我們想當然祂應該會用集合的說法「我們的父」,然而正相反,祂總是用「我父」:「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馬太福音26:29)。「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路加福音24:49)。「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馬太福音25:34)。耶穌就是通過這樣或類似的方式來毫不含糊地將祂的神子身份跟門徒及普通人的兒子身份區別開來。」
Scotchmer總結說「他的門徒和他的仇敵,都因著自己猶太人的背景,很清楚地知道「神的兒子」的真正含意就等於自稱為神。基督稱神為「父」或「我父」的次數有一百零四次。」(同上,3A. Titles, 2B. Son of God,100-101頁)
因此,耶穌通過使用「神的兒子」這個稱謂非常明白地表示出他是子神,是唯一的獨子,同時又是跟他的愛父同等同質同性的完全的神。
阿門。蒙福的不朽的主耶穌啊,我們作你的見證,你確實是子神,有永恒榮耀的主,我們永遠愛戴的蒙祝福的王和救贖主。阿門,阿門!延伸閱讀: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q_jesus_sonship.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eternal_generation.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sonship.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q_jesus_sonship.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q_can_do_nothing.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q_jesus_changing.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q_spirit_omniscient.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zawadi_yahweh.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zawadi_omniscience.ht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smith_mixed_bag.htm尾注:
(1) 應該指出的是某些聖經章節反復說這麼一個事實:作為神子的基督在權柄和級別方面從屬於父,但並不意味著他在本質和本性上更低一等:
「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哥林多前書3:2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哥林多前書11:3)
「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哥林多前書15:28)
更多關於這個問題的論述,我們推薦閱讀下面的文章:
本文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Jesus Christ – Son of God or God the Son?」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jesus_god_the_so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