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82
59
作者
Sam Shamoun
真主要求罪的贖價
伊斯蘭文獻肯定流血犧牲之必要
在這篇短文裡,我們會舉幾個例子,證明其實穆罕默德也意識到,需要獻祭才能得救:
我就以一個寛厚的兒童向他報喜。當他長到能幫著他操作的時候,他說:「我的小子啊!我確已夢見我宰你為犧牲。你考慮一下!你究竟有甚麼意見?」他說:「我的父親啊!請你執行你所奉的命令吧!如果真主意欲,你將發現我是堅忍的。」你們倆既已順服真主,而他使他兒子臥著。我喊叫著:「易卜拉欣啊!你確已證實那個夢了。」我必定要這樣報酬行善的人們。這確是明顯的考驗。我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他。(古蘭經37:101-107)
留意這段經文說,真主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以撒,使他免於被宰。可見穆罕默德也知道,真主要求贖價,以救人免死。以下記述更直接說明此事:
第20章:不信道者下火獄替穆斯林作犧牲。
1937
阿布.穆薩(Abu Musa)說,真主使者曾說:『當復活日的時候,真主會給每個穆斯林一個猶太人或基督徒,並且說:「這是使你免受地獄之火的犧牲。」』(The Translation of the Meanings of Summarized Sahih Muslim (Arabic-English), Compiled by Al-Hafiz Zakiuddin Abdul-Azim Al-Mundhiri [Darussalam Publishers & Distributors, First Edition: February 2000], Volume 2, 62 – The Book of Repentance and Allah’s Great Mercy, page 1033-1034)
以下引述此則聖訓另一翻譯版本,另引幾則《穆斯林聖訓》:
第8章:將不信道者扔下火獄代替眾信士,是真主的恩慈
阿布.穆薩說,真主的使者曾說:當復活日的時候,真主將派給每個穆斯林一個猶太人或基督徒,並且說:這能救你免下火獄。(《穆斯林聖訓》卷37,號6665)(http://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037&translator=2&start=0&number=6665)
阿布.白爾達(Abu Burda)按他父親的權柄說,真主的使者曾說:沒一個穆斯林會死,真主將使猶太人或基督徒代替他下火獄。歐麥爾.本.阿布杜.阿扎茲('Umar b. Abd al-'Aziz)曾起誓說:萬物非主惟有真主,我奉真主之名起誓,他父親曾三次向他複述真主的使者這話。(《穆斯林聖訓》卷37,號6666)
阿布.白爾達說,真主的使者曾說:當復活日的時候,穆斯林中有人負如山重罪前來,真主將赦宥他們,用猶太人和基督徒代替他們。(據我所知)阿布.拉布(Abu Raub)說:「我不知道是誰說的。」阿布.白爾達說:「我曾告訴歐麥爾.本.阿布杜.阿扎茲,那時他說:『真主的使者這話,是令尊告訴你的嗎?』我說:『是的。』」(《穆斯林聖訓》卷37,號6668)
最後再引一則聖訓:
認主獨一眾信士之優越,猶太人和基督徒受罰
8. 阿布.穆薩說,真主的使者曾說:當復活日的時候,我的烏瑪(國族)將分成三組,一組不必陳情(平生事蹟)就能進天園;第二組須陳情,但很容易獲准進去;第三組背負重罪如山,真主會問天神,他們最了解這些人:「這些人是誰?」天神回答:「是真主的謙卑僕人。」真主會說:「把他們背負的罪解下來,放在猶太人和基督徒肩上,讓我的謙卑僕人進天園吧。因我確是至慈的。」
(此則聖訓可信,引述自Mustadrak)(110 Hadith Qudsi (Sacred Hadith), translated by Syed Masood-ul-Hasan, revision and commentaries by Ibrahim m. Kunna [Darussalam Publishers and Distributors], pages 19-20)
多麼扭曲的贖罪觀!真主會令猶太人和基督徒受苦,竟然不僅因他們本身的罪,而是為背負穆斯林的過錯,因為真主要贖價才能免穆斯林的罪。
穆罕默德亦相信流血犧牲的效用和重要性:
《伊本.馬哲聖訓集》
犧牲篇
阿伊莎(’Aishah)說,先知曾說:「宰牲日的時候,阿丹的兒子獻血祭,再沒有比這個更得真主喜悅。當復活日的時候,犧牲將帶角、踢著分蹄、披著毛髮而來,當他腳未觸地時,真主將接受之。所以,只管安然獻祭吧。」
(聖訓評級:可信[Darussalam出版社]
英譯本冊4,卷26,聖訓3126。
阿拉伯譯本卷26,聖訓3246[Sunnah.com](http://sunnah.com/urn/1272290)
聖經曾解釋血祭為何這麼重要,因為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17:11)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
但願上述討論,能讓穆斯林看見,他們若想得救,必須信靠神供應的救贖-就是神羔羊耶穌基督,沒有祂,罪就不得赦: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10:45)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再次日,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裡。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約翰福音1:29-36)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翰福音6:50-51)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書2:5-6)
「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書2:13-14)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書1:2,18-19;另參2:21-25;3:18)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1:7,2:1-2)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4:9-10)
這篇文章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Allah's Need For Atonement, Islam Recognizes the Centrality and Necessity of the Blood」
http://www.answeringislam.info/authors/shamoun/allah_needs_atonem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