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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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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 Shamoun

蘭經證明耶穌是比穆罕默德更好和更偉大

山姆.沙蒙(Sam Shamoun)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contact.html)

按我們早前的討論(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jesus-equal-to-allah1.html),我們看見古蘭經如何表明耶穌比穆罕默德更偉大,並且等同安拉,因為他創造的能力與安拉創造生命如出一轍。

繼續沿著相同的進路,伊斯蘭經書證明死人與活人不同等:

活人和死人也不相等。真主必使他所意欲者能聽聞,你絕不能使在墳中的人能聽聞。(古蘭經35:22)

這將穆斯林置於另一窘境,因他們的宗教文獻斷然地表明穆罕默德是容易犯錯的凡人,他會、也實際上無可避免地死去,像任何其他有罪的人類一樣:

穆罕默德只是一個使者,在他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逝去了;如果他病故或陣亡,難道你們就要叛道嗎?叛道的人,絕不能傷損真主一絲毫。真主將報酬感謝的人。(古蘭經3:144)

「或者你有一所黃金屋;或者你升上天去,我們絕不信你確已升天,直到你降示我們所能閱讀的經典。」你(穆罕默德)說:「讚頌我的主超絕萬物!我只是一個曾奉使命的凡人。」(古蘭經17:93)

你說:「我只是一個同你們一樣的凡人,我奉的啟示是:你們所應當崇拜的,只是一個主宰,故誰希望與他的主相會,就叫誰力行善功,叫誰不要以任何物與他的主受同樣的崇拜。」(古蘭經18:110)

你(穆罕默德)確是要死的,他們也確是要死的。然後,在復活日,你們必定要在你們的主那裏,互相爭論。(古蘭經38:30~31)

你說:「我跟你們一樣,只是一個凡人,我奉到啟示:「你們所應當崇拜的,只是獨一的主宰。所以你們應當遵正路而趨向他,應當向他求饒。」傷哉以物配主者!(古蘭經41:6)

古蘭經還教導指耶穌仍然存活在其自己的肉身內,因安拉帶走基督與他一起,以防止猶太人殺死祂或釘祂十字架:

當時,真主對爾撒說:「我必定要使你壽終,要把你擢升到我那裏,要為你滌清不信道者的誣衊,要使信仰你的人,在不信仰你的人之上,直到復活日。然後你們只歸於我,我要為你們判決你們所爭論的是非。(古蘭經3:55)

又因為他們說:「我們確已殺死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真主的使者。」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迷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罷了。他們沒能確實地殺死他。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裏。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古蘭經4:157~158)

這是為何歷史性的正統伊斯蘭立場常教導說基督已用一樣的肉身升天,祂已擁有這肉身近2,000年了:

爾撒在肉身上活生生升到天上

一個古蘭經意思的全新翻譯被安拉瑪.奴喇鼎(Allamah Nooruddin)名為「聖古蘭經」,在美國伊斯蘭書店發售。在詞彙表第62-B,解釋阿拉伯語rafa'a時,譯者稱:「當然,無人認為這些地方的raf'a解作身體提到天上。事實上,一個人的被提是神自己或指向神,意思一貫是其屬靈的提升[伊本.門祖爾(Ibn Manzur)的《阿拉伯文詞典》(Lisan al Arab)、穆達扎.胡賽尼(murtadza Husaini)的《新娘之冠》(Taj al Arus)、《古蘭詞彙辭典》(Murfadat fi Gharaib al Qur'an)、布哈里聖訓(Sahih Al-Bukhari)]。耶穌自己已否定其肉身升天的可能性,祂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追隨先知傳統和社群的伊斯蘭法學和宗教研究的學者對爾撒被提」有何看法?它是在肉身上還是靈性上?這方面的意見有何差別?

1. 在伊斯蘭學者的報告和關於爾撒─願主賜他平安─與其肉身被提升天的經注中沒有不同意見,就如來自泰伯里的伊本.阿巴斯,以及來自伊本.薩阿德的卡塔達所指他現在以其肉身存活於第一重天,好像以諾現以其肉身活在四重天,雖然對後者有分歧,願主賜我們的先知福氣和平安。

由於這與「基督徒穆斯林」(*)有關,我們可以加入「爾撒在他們全體宗派或幾乎全體宗派內也是基督徒的信仰,他們知道在任何地方不會為他有任何煩惱或導致任何煩惱,願主賜他平安,除了他們指他三天後清空的所謂聖墓。

(8)「基督徒穆斯林」:那些嘗試根據基督信仰和方式重構伊斯蘭的所謂穆斯林。

參考資料:

伊本.薩阿德的史話(1:53)

泰伯里的伊斯蘭教法學史(1:495)

巴哈韋的古蘭經注學(3:200)

伊本.泰米亞的伊斯蘭法令(4:322~323)

伊本.凱西爾的歷史始末(6:291)

伊本.哈雅的創造主的恩賜(7:209)及Talkhis al-Habir(3:214)

阿茲姆.阿巴迪的`Awn al-Ma`bud(11:307;11:311~313)

2. 此外,大眾傳播的(mutawatir)是,爾撒的肉身和靈魂會再次從天而降,這只會在他的身體和靈魂─願主賜他平安─被提升以後出現。事實上,在兩部聖訓中,其後裔的遺訓提到水滴在其頭上,據伊本.凱西爾所言,就如來自泰伯里的伊本.阿巴斯、伊本.阿比.哈蒂姆(Ibn Abi Hatim)、奈撒儀(al-Nasa'i)及伊本.阿比.夏伊巴(Ibn Abi Shayba)連串符合伊瑪目穆斯林之準則。

參考資料:

伊本.阿比.夏伊巴(6:339)

奈撒儀的聖訓大集(6:489)

泰伯里的經注(28:92)

在安華.沙.喀什米爾(Anwar Shah Kashmiri)的阿布.古達(Abu Ghudda)的百科全書(al-Tasrih,第116至117頁)。

伊本.凱西爾的歷史始末(2:92)和古蘭經經注學(Tafsir,1:366、574~575;4:363)。

伊本.泰米亞的伊斯蘭法令(4:322~323)

古馬里(Al-Ghumari)的伊斯蘭教義(aqidat ahl al-islam,第25至27頁)

至於有些人說:「當然,無人認為在(古蘭經的)這些地方rafa`a意即身體升上天堂。」─若他們意指賜爾撒─願主賜他平安,然後他們在革新和墮落上是無知的族群,他們不僅膽敢拒絕大眾傳播的伊斯蘭教義,並且按著以色列人的基礎這樣拒絕,這樣對此確認。當伊斯蘭有準則時,它並非差勁得需要倚靠被廢除和腐敗的經文。[謝赫.賈布里特.哈達德(Shaykh Gibril Haddad)的各種問題解答(http://www.livingislam.org/fiqhi/sp1-gfh_e.html#33)]。

我們必需更正哈達德對耶穌之聲稱的錯誤,我們較早時清晰地和明確地引述一些與古蘭經的經節相矛盾的地方,這申明耶穌確實被提與安拉自己同住。

因為伊斯蘭傳統教導安拉在其寶座上作王,其寶座被認為比七重天更高,因此高於所有被造物:

阿納斯的敘述:宰德.本.哈里達(Zaid bin Haritha)來到先知面前投訴其妻,先知不住地(對他)說:「敬畏安拉和看守你的妻子。」阿伊莎(Aisha)說:「若安拉的使者要隱瞞任何(古蘭經的)的事情,他會隱藏這經節。」宰娜卜(Zainab)慣於在先知的妻子面前自誇,並習慣說:「你的家庭賜你婚姻,安拉則將我從七重天賜婚(給先知)。」塔比特(Thabit)重申:「經文說:『但(穆罕默德)你曾隱藏你的心,就是安拉即將顯明的,你確是懼怕人們。』(古蘭經33:37)是關於宰娜卜和宰德.伊本.哈里達而被降示的。」[《布哈里聖訓》9章93卷第516(http://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93&translator=1&start=0&number=516)]

《提爾密濟聖訓集》(Jami'al-Tirmidhi)

古蘭經注學的篇章

阿納斯的敘述:「當這關於宰娜卜‧本特‧哲赫什(Zainab Bint Jahsh)的經文被降示時:『當宰德離絕她的時候,我以她為你的妻子(古蘭經33:37)』─他說:『她習慣向先知的妻子們自誇說:「你們的家庭給你賜婚(予他),安拉則從七重天將我許配(給他)。」』」

 

級別:聖訓[達魯薩蘭(Darussalam)]

英文參照:第5冊第44卷聖訓3213

阿拉伯文參照:第47卷,聖訓3519[Sunna.comhttp://sunnah.com/urn/642450)]

伊本.馬哲聖訓集(Sunan Ibn-I-Majah)

聖行書(The Book of the Sunnah)

引述自阿拔斯.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Abbas bin 'Abdul-Mutallib)所言:「我在巴塔(Batha)與一群人在一起,他們當中有安拉的使者。雲彩在他面前經過,他看著並說:『你們稱這為甚麼?』他們說:『一片雲(Sahab)。』他說:『雨雲。』他們便說:『雨雲。』他們說:『許多雲。』阿布.巴克爾(Abu Bakr)說:『他們說:「許多雲。」』他說:『你以為你與天堂(的距離)有多少?』他們說:『我們不知道。』他說:『距離是71,或72,或73年,它與天堂之間的距離也相若(諸如此類)。』直至他數出七重天。『而且七重天之上有海洋從上而下之間的距離像一重天與另一重天的距離。然後在其上有八隻山羊(以此形式的天使),從蹄到膝的距離像是一重天與另一重天的距離。另外,牠們的背部是寶座,寶座的頂部到底部的距離像是一重天與另一重天的距離。那時安拉在其上,那神聖而尊貴的。』」

 

等級:比較弱的(達魯薩蘭)

英文參照:第1冊第1卷聖訓193

阿拉伯文參照:第1卷,聖訓198[Sunna.comhttp://sunnah.com/urn/642450)]

這意即在肉身中的耶穌現居於現存所有被造物之上!

耶穌不僅比穆罕默德更好和更優秀,因前者以其肉身存活近2,000年,但後者死去約1400年,而且基督是與安拉同等。據古蘭經記載,耶穌現時肉身上與安拉同住在寶座上,並在眾被造物之上,意即基督確實分享著安拉的主權。畢竟,根據古蘭經,停留在/在寶座之上是為了管治所有受造物:

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永生不滅的,是維護萬物的;瞌睡不能侵犯他,睡眠不能克服他;天地萬物都是他的;不經他的許可,誰能在他那裏替人說情呢?他知道他們面前的事,和他們身後的事;除他所啟示的外,他們絕不能窺測他的玄妙;他的知覺,包羅天地。天地的維持,不能使他疲倦。他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古蘭經2:255]

你們的主確是真主,他曾在六日內創造了天地,然後升上寶座,處理萬事。沒有一個說情者,不是先得到他的允許的。那是真主,你們的主,你們應當崇拜他。你們怎麼還不覺悟呢?[古蘭經10:3]

因此,耶穌是共同管治者,他與安拉一同作王。

還不止於此。聖訓的記錄陳明,穆罕默德的最親密朋友和其9歲童女妻子的父親阿布.伯克爾(Abu Bakr)在穆罕默德死時古蘭經引述3:144,藉以提醒他們單單敬拜和服侍安拉:

阿伊莎('Aisha)的敘述:阿布.伯克爾從他在As-sunh居住的地方騎馬前來,從上面下來,進入清真寺,沒有與任何人說話,直至他來到我面前,並直走向先知─他披上有記號的毯子。阿布.伯克爾揭開和露出他的臉,跪下和親吻他,然後開始哭泣,並說:「我的父母為你犧牲,安拉的先知啊!安拉不會將兩次死亡結合在你身上,你已死去,這是給你定下的。」

來自伊本.阿巴斯(Ibn Abbas)的阿布.薩拉瑪(Abu Salama)之敘述:阿布.伯克爾出來,他告訴正向人演說的歐麥爾('Umar)坐下,但歐麥爾拒絕。阿布.伯克爾再叫他坐下,但歐麥爾再次拒絕。阿布.伯克爾便舉例見證(就是無人有權被敬拜,除了安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眾人就專注於阿布.伯克爾,並離開歐麥爾。阿布.伯克爾說:「那麼,你們中間誰敬拜穆罕默德,穆罕默德便是死了,誰敬拜安拉,安拉就是活著和永遠不死。安拉說:『穆罕默德只是一個使者,在他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逝去了…』」(古蘭經3:144)(敘事者補充:「奉安拉之名,就像是人們之前從不知道安拉已降示這經節,直至阿布.伯克爾背誦它,那麼誰聽到它,就開始背誦它。」)[布哈里聖訓第23卷,第23書,第333http://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23&translator=1&start=0&number=333)]

要注意阿布.伯克爾的主張巾後隱含的邏輯。穆罕默德是死了,因此不該被敬拜。當然,安拉是那位該被敬拜的,因他活著和永遠不死。

我提出的是,因基督亦與安拉同活,在眾被造物之上分享其尊貴的地位,這意即穆斯林也應該要敬拜和服侍耶穌!至少這顯示基督徒極有理由敬拜復活的基督為他們至高的主和救主。

因此,耶穌不像穆罕默德,而很像安拉,因他不僅已在肉身上活著近2,000年(還活著),而且他在同一時間一直與安拉同住在所有被造物之上!,

所以正如阿布.伯克爾所言,跟隨和服侍穆罕默德的人需要被提醒,就是他已死去和被埋葬約一千四百年。然而,對所有敬拜和服侍主耶穌基督的人而言,他們放心和心知他活著和永遠不死!

「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翰福音11:23~27)

「『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那裏。我往哪裏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多馬對他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約翰福音14:1~7)

「我一看見,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示錄1:17~18)

這篇文章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 The Quran Testifies: Jesus is much better and Greater than Muhammad (Part 2) ⸥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jesus-equal-to-allah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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