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84
5
作者
Samuel Green
為穆斯林而設的聖經
就這樣簡單地傳福音就可以了嗎?不是的,我們傳福音,必須用對方能懂的方式。按使徒行傳,使徒保羅就這樣做,與猶太人談道,他講耶穌已應驗了神藉著眾先知所說的預言;與外邦人談道,他講到神是創造主,偶像算不得甚麼,而這位神已經使耶穌從死裡復活,讓祂來審判世界。
如果要和穆斯林談道,保羅又會怎樣做?
要回答這問題,必須考慮伊斯蘭文化如何影響穆斯林聽福音。有兩個常見的主要觀念,令大多數穆斯林未能認真聽基督徒的:
穆斯林相信眾先知,他們覺得自己已經相信耶穌。
聖經曾遭篡改。
這兩個信念令穆斯林覺得基督教信息不值一提,理應忽略,我們若要向穆斯林傳福音,必須考慮這兩個「致命因素」。
這對向穆斯林傳福音有何含義呢?就是說,我們談道的方式,必須讓穆斯林明白他們並未相信眾先知,此外,聖經也沒有遭篡改。怎樣才能講明白這兩點呢?
首先,使用聖經經文原本的傳統自稱:妥拉(摩西五經、律法書)、先知書、詩篇、福音書,不要用「聖經」這詞。聖經本來就非一本書,而是在一千五百年間由眾先知寫下許多書卷組成的,但大多數穆斯林都不知道這點,他們以為聖經是一本書,像古蘭經一樣。
當穆斯林說,他們相信眾先知時,意思是,他們相信穆罕默德對眾先知的說法,與基督徒所說相信眾先知是很不同的。基督徒相信摩西,我們會讀妥拉(摩西五經、律法書);相信大衛,會讀詩篇;相信以賽亞,會讀他寫的書。穆斯林並非如此,他們只相信穆罕默德對這些人的說法。我們若稱聖經為妥拉(摩西五經、律法書)、先知書、詩篇、福音書,就顯示基督徒相信、誦讀、並教導眾先知的一切話,而穆斯林只隨從穆罕默德。
千百年來,我們的經卷在不同文化裡有不同稱呼;和穆斯林談道時,應該用妥拉(摩西五經、律法書)、先知書、詩篇、福音書等稱呼。
第二,解釋福音或辯道時,不要引述「聖經」,要先引述妥拉(摩西五經、律法書),再引先知書,之後是詩篇,最後才引用福音書,讓穆斯林看見基督教的信息其實等於眾先知的信息。福音雖然新,卻不是憑空編造的,而是神漸進啟示的應驗。
妥拉(摩西五經、律法書) | 先知書 | 詩篇 | 福音書 | 古蘭經 | |
神的形象 | 有 | 有 | 有 | 有 | 沒有 |
神的父性 | 有 | 有 | 有 | 有 | 沒有 |
神的兒子 | 有 | 有 | 有 | 有 | 沒有 |
神與子民同住 | 有 | 有 | 有 | 有 | 沒有 |
代表人的祭司職事 | 有 | 有 | 有 | 有 | 沒有 |
藉替代犧牲贖罪 | 有 | 有 | 有 | 有 | 沒有 |
神守與亞伯拉罕、大衛等立的約 | 有 | 有 | 有 | 有 | 沒有 |
上表顯示我們的聖經經文並沒遭篡改,反顯明古蘭經與早期先知所說不符,穆罕默德對神的觀念,與眾先知大相逕庭。並非聖經所說有別於古蘭經,而是眾先知所言有別於穆罕默德。
這是與伊斯蘭接觸時談福音、辯福音的方法:稱我們的經書為妥拉(摩西五經、律法書)、先知書、詩篇、福音書,並引眾先知的話解釋福音。
如欲進一步認識這個題目,請參與「接觸伊斯蘭」課程。如欲購買妥拉、先知書、詩篇與福音書請點擊這裡(http://sub.afes.org.au/_product/?cat=354fb56512fd43649aea164c55972b47),經文用《新國際譯本》(NIV)2011年版本,附卷首引言,助解釋聖經及其各卷書的主題。
這篇文章翻譯自Samuel Green的在線文章「A Bible for Musli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