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父、聖子和聖靈的愛
基督徒對穆斯林的見證
1. 古蘭經中闡述的神 (真主) 的愛
在上一章中,我們思考了耶穌 (爾撒) 在聖經和在古蘭經裡的獨一性是向穆斯林作有效見證相當有 用的媒介。在這一章中,我們將繼續思考一些古蘭經和聖經之間有關聯的地方,我們多少會在此找到一些共同 點,基督徒也可以有效地使用這些共同點,作為向穆斯林傳福音的一個方法。我們將開始對古蘭經和聖經中所 闡明的神(真主) 的愛進行比較研究。
古蘭經似乎常說到神 (真主) 喜愛人類、和祂的信徒必須愛祂來作為報答。有一節典型的古蘭經經 文一方面談到了神 (真主) 的愛,另一方面又勸告穆斯林也要以愛來回報神(真主) ,經文是這樣說的:
「你說: 『如果你們喜愛真主,就當順從我; (你們順從我) ,真主就喜愛你們,就赦宥你們的罪 過。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 (古蘭經3:31)
事實上,古蘭經中有很多章節都教導說神 (真主) 喜愛那些真心想要行善的人。 Innallaaha yuhibbul muhsiniin -「真主的確喜愛行善的人」 (古蘭經2:195) - 這是我們發現古蘭經在許多地方提到 神 (真主) 對人的愛時所使用的那種條件和情形。在古蘭經2:222中,我們讀到:「真主的確喜愛 … 潔淨 的人」 ;還有古蘭經3:76 「真主確是喜愛敬畏者的」 ,以及古蘭經5:45 (中文譯本5:42) 「真主確是 喜愛公道者的」。在每一節經文中,用來表示 「喜愛」 的單詞是 yuhibbu ,這個詞是來自一個表示愛的基本 阿拉伯語單詞 ahabba 。在古蘭經中,我們看到類似這樣的經文不下於二十一次,都是談到神(真主) 對敬畏 者和忍耐者等人的愛。
另一方面,古蘭經也同樣經常提到那些神 (真主) 不喜愛的人,而在每一處經文中,僅僅在同一個阿 拉伯單詞前面加上一個負面的詞語,就是 laa yuhibbu 。他不喜歡過份者 (古蘭經7:55) 、欺詐者 (古蘭 經8:58) 、傲慢者、矜誇者 (古蘭經31:18) 和忘恩負義的叛逆者(古蘭經22:38) 諸如此類。在古蘭經 中有一個可以表達更多相同情感的類似單詞是 radiya ,這個詞也相當有規律地以其特殊的形式出現於古蘭經 中,用來描述神(真主) 對那些忠於他的人的喜愛,例如古蘭經5:122 (中文譯本5:119) 說到 「真主喜 悅他們」 。古蘭經中提到神 (真主) 的愛時,有兩次使用另一個單詞用來直接表示神(真主) 的一種屬性 ,也就是 Al-Waduud 「至愛的」 (古蘭經85:14,並參考古蘭經11:90) 。有一位穆斯林作者在總結古蘭 經中所提到的神(真主) 的愛的某些經文時,說到:
神 (真主) 的愛在古蘭經中的解釋是無窮無盡的,祂甚至引導人們去愛祂並向人們指明道路。 (哈 理發,崇高的古蘭經及其東方主義,126頁)
然而,人們讀遍整本古蘭經也無法發現有任何經文詳細說明神 (真主) 對人的愛是發自祂的內心深處 ,也沒提到祂心裡有任何的憐憫和父親般的愛,甚至令祂最終付出自己來實際顯明和付出祂對人的愛。古蘭經 也沒有提到神(真主) 對祂仇敵的愛,也沒有提到祂樂意與人在互愛的基礎上建立個人的關係,也沒有提到祂 為了把人從他們的罪惡中救贖出來而蓄意彰顯祂對人的愛。在每一節引用的經文中,我們發現在提到神(真主 ) 對人的愛時, 「愛」 這個詞都可以用 「滿意」 這個詞來代替,完全不會改變整個句子的意思。神 (真 主) 對於正直的人和行善的人感到滿意;對於過份者、傲慢者和矜誇者等諸如此類的人感到不滿意。
一本最近出版的穆罕默德教的教科書問,安拉擁有愛的性情 - 就是祂愛 - 這句話在哪種意義上是正確 的呢?答案是,那種愛必須理解為安拉賜給祂所喜悅的人的寵愛;而同樣的,祂的憤怒就是不存在那種喜悅。 (蓋爾德納,伊斯蘭的恥辱,133頁)
因此,神 (真主) 對人不存在任何慈愛、憐憫和寬容,祂只是對那些遵守祂的命令的人感到滿意,而 神 (真主) 對這個人是否滿意也只有在末日才會知道。一個信徒無法在此時此刻親身感受到神(真主) 的愛 。或許這就是古蘭經很少稱神 (真主) 為 Al-Waduud 「至愛的」 的原因,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因為愛不 是祂最重要的一種屬性。有一位基督教作者強調這個稱謂很少出現,他說這個稱謂「在古蘭經中只出現過兩次 」 (池維謀,穆斯林有關真主的教義,41頁) ,然而,許多其它稱謂卻出現了幾十次。
有一位偉大的穆斯林歷史神學家 Al Ghazzali 亞加沙拉,在他名為 《 Al Maqsad Al-Asna 》 的作品 中,針對了神(真主) 的屬性進行了研究,在他分析了古蘭經中有關神 (真主) 的愛的教導之後,他非常坦 率地說: 「祂超越愛的感覺」 ,然而,他繼續說道:「就祂所愛的對象來說,祂這種愛和憐憫只是為了他們 的果實和益處,而不是因著憐憫或同情」 (斯塔德,真主在伊斯蘭中的九十九個名稱,91頁) 。
因此,正如亞加沙拉所說的,神 (真主) 對人類的愛,只是出於祂想他們從祂的慷慨施與得著好處。 這種愛不是發自內心的,尤其是這種情感可能與那些從祂的愛中受益的人相逆。根據古蘭經,神(真主) 似乎 不能愛那些反對祂或蔑視祂的人。亞加沙拉解釋說,這種愛只包含客觀的善意的行為和滿意的表達。他否認神 (真主) 的愛存在任何的主觀性,也就是神(真主) 對人存在任何內心的愛。
因此,人類無法擁有最大的權利 - 對於神 (真主) 自己的愛相當真實的個人認識。他們可以從神 ( 真主) 那裡獲得象徵慈愛和滿意 的事物,卻無法了解神(真主) 自己。在神 (真主) 和人之間絕對沒有可 以互相表達的愛,在祂與信徒之間不能發展和變成奇妙的交流和相交。就好像一個年輕的男人可以送禮物給他 追求的女人,但是卻不向她表示結婚的意圖;因此,神(真主) 只授予那些喜悅祂的人報酬和好處,但是卻不 把祂自己託付給他們。
無論穆罕默德的教導怎樣關注到神 (真主) 的憐憫,慈愛或善良都完全只是涉及神 (真主) 自己的 外在方面。 (池維謀,穆斯林有關真主的教義,110頁)
因此,在神 (真主) 和人之間永遠隔著一條鴻溝。人無法直接地認識神 (真主) ,事實上,穆斯林 的神學似乎進一步表明,神 (真主) 認為,將祂自己升到比祂所造之物越高,與祂所造之物保持距離越遠, 自己這樣就會變得更加榮耀 - 不像聖經中所說的神 (真主) 喜歡以愛來接近祂所造之物。 (請參閱本書的 姊妹篇 《穆罕默德和伊斯蘭教》 )
就某種意義來說,穆斯林所認識的神 (真主) 是不可知的。啟示傳達了神 (真主) 的律法,卻沒有 啟示神 (真主) 自己。神 (真主) 仍然是知識上難以了解和接近的。( Cragg ,尖塔的呼喚,55頁)
因此,神 (真主) 和人之間可能存在的只是主僕的關係。主人可以藉著增加工資、更好的福利和其它 的獎賞來表示他對僕人良好的服務感到滿意;然而,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責任作出忠誠的服務並服從主人的命 令。古蘭經不允許神(真主) 和人之間存在任何其它性質的關係,以下這節經文非常強調這一點:
「凡在天地間的,將來沒有一個不像奴僕一樣歸依至仁主的。」 (古蘭經19:93)
一個 abd (僕人) 就是能夠歸依他的主人 Al-Malik ( 「君主」 ) 的信徒。正如僕人通常都不住 在家裡,有責任為了自己的工資而工作,擔心自己若不聽主人的話會被解僱,與他的主人之間不存在直接的關 係,因此,在古蘭經中真正的信徒不可能親自認識神(真主) ,必須努力作工才能得到祂的贊許;如果他犯錯 就可能被神 (真主) 拒絕,以致永遠失落。有一位穆斯林作者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然而,我們必須記住神 (真主) 是主人,而我們是祂所造之物和僕人。 ( Zafrulla Khan ,伊斯蘭 :它對現代人的意義,101頁)
然而,穆斯林不是偶像敬拜者、多神教徒或異教鬼神的敬拜者。他們跟我們一樣敬拜同一位神 (真主 ) ,而且我們高興地看到古蘭經的確教導說神 (真主) 喜愛真正的信徒。因此,我們在此可以使用另一個共 同點作為基督徒有效的見證方法,這個共同點就是聖經向我們啟示神 (真主) 異常豐滿的愛。讓我們思考一下 ,要怎樣根據古蘭經所講述神(真主) 對人類有限的愛的概念,來引導穆斯林完全認識神 (真主) 藉著我們 的聖經向我們啟示的愛。
2. 神 (真主) 在聖經中的父親身份
我們已經了解到,雖然古蘭經記載神 (真主) 的愛是非常有限的,然而它卻稱祂為 Al- Waduud 「至 愛的」 。這只是古蘭經給予神 (真主)的眾多名字或屬性之一。事實上,伊斯蘭給神 (真主) 取了九十九 個名字,稱為 al-asma'ul-husna 「美麗的名字」 ,在今天許多阿拉伯文的古蘭經版本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些 名字依次列出在書的緒論中。首十三個名字依次出現在古蘭經59:22至24中,例如 Ar-Rahman 「至仁的」 、 Ar-Rahim 「至慈的」 、 Al-Malik 「君主」 和 Al-Quddus 「至潔的」 等等。據聖訓記載,穆罕默德自己明 確說神(真主) 正式的名字有九十九個:
據艾布胡萊賴記載,安拉的使者 (願平安歸於他) 這樣說: 「安拉的名字確實有九十九個,也就是 一百減去一個。能夠列舉出這些名字的人必定能進入樂園。」(穆斯林聖訓,卷四,1410頁)
在蘇菲派早期,蘇菲派的大師聲稱神 (真主) 實際上有一百個名字,他們知道第一百個名字,但是卻 不可以洩露這個名字,因為這個名字被視為神 (真主)至高無上的名字。這使人想起耶穌 (爾撒) 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