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對聖經典型的反對
基督徒對穆斯林的見證
1. 在聖經中數字有明顯偏差的地方
對聖經批評的穆斯林很少不提及舊約聖經中的幾個例子,就是記載在不同經卷中的敘述在數字上的 偏差。例如︰列王紀下24︰8講述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十八歲,而歷代志下36︰9則記載他年僅八歲的時候 就成為猶大國的王。同樣的,列王紀下8︰26講述亞哈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而歷代志下22︰2則記載他 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二歲。另外,撒母耳記下10︰18講述大衛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的人;而歷代志上19︰18記 載的數量則是七千。然後,我們進一步發現列王紀上4︰26講述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萬;而歷代志下9︰25則 記載他只有四千。一位穆斯林作家談到最後這個例子的時候這樣說︰
我們的問題是 - 創作36,000這個驚人差異的真正作者是誰?是神 (真主) 還是人? (迪達,聖經 真的是神的話語嗎?44頁)
這部作品根據以上引用的事例指責聖經充滿了矛盾,這些矛盾必定是相關經卷的作者弄 錯了,因此下 結論說,聖經不可能是神 (真主) 的話語。我們沒有理由猜想以上提到的這種偏差是由抄寫員出的錯以外 任何其它因素所造成的。很有可能是古代的抄寫員 - 而不是經卷原來的寫作者 - 在抄錄相關的經文時,出現了抄寫上的錯誤。在每個例子中引起顯著矛盾 的只是單單一個字母 -這個錯誤所以明顯,是因為在一卷書中被抄錯的數字與另一卷書中抄寫正確的數字 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 這種小小的錯誤不會影響整本聖經的教導。抄寫錯誤和故意篡改之間有重大的區別 ,因為故意篡改是有意地改變原文,其矛盾是由於作者自己的過錯所引起的。
常言道,人在玻璃做的房子裡不應該扔石頭。在此,就像在很多類似的例子中,穆斯林在為自己的 論據所提出的異議也可以反過來針對古蘭經。在古蘭經其中的一節中,我們看到真主使萬物升到祂那裡的偉 大日子的長度是「你們所計算的一千年」 (古蘭經32:5) ,而在古蘭經另一個地方,卻記載那一日的長 度是五萬年 (古蘭經70:4) 。迪達說: 「在所羅門套車的馬的例子中,套車的馬的數量驚人地偏差360 00」 - 那麼,這裡記載在古蘭經中的那一日的長度相差49000年,又作何解釋呢?在阿拉伯原文的古蘭經32 ︰5中是記載 alfa sanatin ( 「一千年」 ) ,而古蘭經70:4則說是 khamsiina alfa sanatin ( 「五 萬年」 ) 。從聖經中引用的例子出現的數字偏差只是一個字母的不同,然而,從古蘭經中引用的這個例子 ,那一日的長度差異則是整個單詞 khamsun 的不同。穆斯林作者提出了大量不同的論點來解決這個顯而易 見的矛盾。
有關判決日的長度,古蘭經在某處告訴我們是一千年,而在另一處則說是五萬年。為了解決這種明 顯的矛盾,註釋家們運用了好幾種方法,有一些人說,在那些經文中,他們不知道甚麼是神(真主) 所指 的時間尺度;也有人說,這些說話的形式是比喻性的,並不能確實地認為就是如此,其用意只是要表達那 一天的可怕性,對於阿拉伯人來說,通常在描述他們不喜歡的時期時,他們就用長的時期;還有人猜想, 古蘭經所說的只是提到那一日所成之事的難度,如果神(真主) 要求任何祂所創之物經歷那一日,那麼他 們不可能通過那數千或數萬年;在此省略的一些其它觀點,我們可以從其它的地方看到。 ( Sale,初論古 蘭經,90頁)
在迪達與占美史威格最近針對聖經進行辯論時,這位基督教的傳道人提出了這兩節古蘭經之間的矛 盾,之後,艾哈邁德迪達在剪輯這次辯論的錄影帶中,針對占美史威格的評論穿插了他自己的解釋,他說 古蘭經運用了 「寓言性的、誇張的、神聖的語言」 。這似乎是為了解釋這種明顯的原文矛盾,而採取了一種有些花巧 的言語,特別是因為古蘭經本身也講到它的用詞一點都不是寓言性的、誇張的,而所謂的一千年是 「你們所計算的」 ,我們對地上的時期的計算,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將一千年與五萬年當為一樣的。穆斯 林提出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大家應該比較一下下列這位穆斯林註釋家針對我們在前面引用過在聖經中 的一些數字偏差的假設矛盾所提出的意見:
一個人無論怎樣解釋這些聖經的經文,無論怎樣用花巧的言語解釋,不變的真理是:任何人無法掩 蓋事實的真相。他不可能偽稱明顯對立的經文有著奧秘的含義。( Joommal ,聖經:神的話語還是人的話 語?37頁)
然而,當古蘭經也出現這種類似的矛盾時,穆斯林作者立即採取這種相同的辯護方式,並聲稱這節 經文有著 「奧秘的含義」 。優素福阿里如此註釋古蘭經32:5: 「時間的長度有著無限的神秘性 ... 我們的判決日可能是一千年或五萬年,它與我們的年日成正比」 (優素福阿里,神聖的古蘭經,1093頁) ,而就像我們已經了解到的,迪達也說了同樣 「廣大無邊」 的語言。
我們不否認穆斯林可以對古蘭經中明顯的矛盾給予合理的解釋,我們也不認為基督徒應該以牙還牙 地引用這樣的章節來回應穆斯林對於聖經的異議。他們應該提到的,只是讓穆斯林知道他們的批判是否公正 ,穆斯林若不能同樣正當地批判古蘭經,也就不能正當地反對聖經,就好像穆斯林作家對於這樣的矛盾盡力 提出似乎有理的解釋一樣 (古蘭經中另一個例子,古蘭經50:38講述神 / 真主在六日創造了天地萬物;古蘭經41:9至12則記載 神 / 真主在兩日內創造大地,又在兩日內創造了天,並在四日內創造了它們之間的萬物,總共加起來 就是八天),基督徒也很容易對聖經這樣的矛盾提出充份的解釋。
2. 馬太福音的作者身份
最近我在穆斯林家中進行的討論中,穆斯林談話的內容常直接針對聖經的完整性,在他們當中有一 個人突然對我說: 「你覺得馬太福音9:9怎麼樣呢?」當我仔細地思考這節經文時,我奇怪他為甚麼會以 這節經文作為他反對聖經的證據。這節經文的內容如下所示:
「耶穌從那裡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 『你跟從我來。』 他就起 來,跟從了耶穌。」 (馬太福音9︰9)
讀完這節經文之後,穆斯林問道︰ 「寫這卷福音書的是誰?」 我回答說,早期基督徒的記錄一致 證實了使徒馬太的作者身份。他說︰ 「那是不可能的,他怎麼可能用第三人稱來稱呼他自己呢?」 這個論點出現在不同的穆斯林出版物中,用來削弱聖經的真實性,例如︰
馬太顯然不會這樣以第三人稱描述自己選擇作門徒的事。要麼這卷福音書是其他人寫作的,要麼就 是有人抄襲了另外一個來源 ... 當耶穌揀選使徒馬太作他的門徒時,我們覺得馬太應該用第一人稱來講述 這次事件,而不應該藉著另一位作者間接地講述這件事。 ( Shafaat ,對於聖經的真實性和權威性提出的質疑,22,23頁)
另一位穆斯林作者更多地使用了相同的論點,企圖單單因著使徒馬太的第三人稱描述,而懷疑以他 的名字命名的整卷福音書。他說︰
甚至連內在的證據都證明馬太不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第一卷福音書的作者 ... 如果我們甚至連這部 「夢幻之書」 (第一卷福音書的別名) 都認為不是使徒馬太所寫的,那我們又怎能承認它是神 (真主) 的話語呢? (迪達,聖經真的是神的話語嗎?26頁)
像這樣的論點使我相信穆斯林對於聖經的反對,並非源自以學者的身份對聖經的內容所進行的分析 ,而是來自他們為了尋找任何支持的證據而產生的偏見。在這裡所提出來的論點實在是既俗套又薄弱。我提 出這個問題反問那位穆斯林: 「那麼古蘭經的作者是誰呢?」 他立即回答: 「是安拉」 。然後,我又問他: 「那為甚麼在古蘭經中 安拉也同樣常常以第三人稱提到祂自己呢?例如在以下這節經文中: Huwallaahullathii la ilaha illahuwa - 『他是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 (古蘭經59:22) 」 。這節經文的開頭和結尾都是用第三人稱單數的代名詞。
迪達在他的小冊子中發表評論說,在馬太福音9:9和約翰福音19:35中分別用了第三人稱的單詞 「 他」 ,證明了這些福音書不可能是由使徒馬太和約翰所寫的。如果將同樣的邏輯和推理應用於古蘭經,那麼 古蘭經59:22中用來表示安拉的相同第三人稱代詞 「他」 ,豈不是也同樣可以證明安拉並非古蘭經的作者嗎?在聖經和古蘭經中單數第三人稱這兩種用法之 間的確不存在任何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