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中的穆斯林歸主者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1.許多年前我認識一位仁兄,他說:「我上教會二十多年了,仍自覺是個陌生人。」幾年前,一位苦毒的皈依者出版一本小冊子,名為《穆斯林皈依者在教會缺了甚麼》,內容盡是攻擊教會與宣教士。曾經有人舉辦會議,讓不滿的基督徒有宣洩渠道,結果鬧得不歡而散。
2.穆斯林皈依者在教會的問題已討論多年,宣教士往往指摘教會自私、冷淡,不歡迎他的皈依者,而教會則指宣教士把外人引進來,這些人都並非真基督徒。至於穆斯林皈依者更是兩面不討好。
3.你可能會問:「我們知道這問題存在,而且也迫切,但這與本書內容何干?」問得好。曾有一位資深宣教士,特別要求花一章篇幅談及這問題,因為今天你遇見一個穆斯林,將來他也許成為你的皈依者,而在這過程裡,你對他與教會關係的態度,會影響他,也影響教會。
這宣教士說的對。
穆斯林在教會裡處處碰壁,問題不僅在於教會、或那個皈依者身上,更在於當這穆斯林慕道時,宣教士表現出來的態度。
4.我們來開門見山,究竟問題在哪兒?過程一般是這樣的,一位慕道者或在熱心的當地基督徒引介下、或自己來找宣教士,這人一般很窮,於是宣教士讓他幫忙做點家務、在園子裡種棵樹,以換取一點食物。慕道者若是個女的,就讓她洗白人小孩的衣服。這類「活兒」當然容易幹,而慕道者只須花時間聽宣教士指示他做工。如果慕道者不窮,宣教士會在閒暇與他交往,教導真理。無論如何,慕道者(或皈依者)很快會成為某某先生的皈依者,就是在某某先生百年歸老以後,皈依者仍屬於他的宣教事工。
5.真正的問題是,從一開始,慕道者與教會─基督的身體─的關係就故意、或在不知不覺間被忽略了。但其實就是在最早階段,我們都應以教會為首為要。
這裡我要談談理論上、與實際上的教會。據改革宗神學,教會就是傳講、領受真道的地方,所傳真道要純正沒有玷污,並要正確執行、領受聖禮。按此定義,世上沒有任何教會能保證自己就是那純正的教會。我們生活,是憑信心不憑眼見,而且我們知識有限,所看的都模糊不清。另一方面,誰若企圖摒棄現存教會,要建立一所自認是正統的教會,這實在是自找麻煩。這做法假設我們已身處天國,能面對面看清一切;這當然只是幻象。正如上一章所說,能傳講、領受純正真道,正確執行、領受聖禮的那個教會,必然是信心的客體。理論的教會就是現實的教會,卻又不完全是。
因此,當你試著使慕道者與教會聯繫的時候,得同時提及我們所信的教會、與現實教會。兩者雖然不相等,卻是為一的;所以你的皈依者兩者都需要。
6在許多工場裡,宣教士與教會關係備受批評。宣教士受指摘,因為他本應服事當地教會,卻沒有真正融合參與。教會往往視宣教士為外國人,而後者對前者的態度,也就像醫生對病人、老師對學生一樣。這種相處方式在醫院、學校裡或者行得通,但宣教士卻是會眾一份子,無權凌駕教會之上;他不像醫生與病人關係,因為醫生並非病人的一份子。許多地方教會認為,除非宣教士融入他們,改變「屬靈貴族」的傲氣,他的皈依者才能適應教會;因為某程度上,他們也可算是「外國人」。
7.許多宣教隊伍曾發展不同計劃,以回應這批評;在好些地方,教會與宣教的融合問題迅速改善。然而,若以為單憑計劃就可改變這必然問題,實在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我們宣教士的確是外國人,無論用甚麼方法,都不能(也不會)真正與當地教會融合─假如真建立了當地教會的話。宣教士就算跟當地人穿一樣的服飾、用手吃飯、席地而坐,做許多表面工夫,甚至改變處事角度方式,這都只證明了種族、民族,或地域界限實在不容忽視。何必自欺呢?每個民族─無論東西方─都有獨特的文化,事情本該如此,不然就無所謂民族教會了。某一個民族的自覺性、獨特性愈強,外人就愈難融入其中。以美國為例,每種歐洲語言族群都各有教會群體,只有少數新移民能適應美國教會。 他們的孩子或孫兒或者可以,但第一代移民總不能。
8.這情況本身並沒有錯,我們被造而成為「民族」,而非「國際居民」。你惟有坦然面對這情況,適應、接受之;當地基督徒如此,外國宣教士亦然。作為當地基督徒,你不應期望宣教士成為你教會裡不可或缺的部分,這情況千中無一,就算做到了,也只是例外。因為宣教士是外國人,加上種種自然(或不自然)的性情發展,你或會感覺到他的「屬靈貴族氣」;當他帶他的皈依者上你的教會時,就很容易發生問題。你們當地基督徒第一件應做的事,是不要把慕道者趕回宣教士那裡去,反而要邀他進來,與同胞基督徒待在一起。你們要記得,有一天宣教士會到別的工場去,會退休回到加州享受陽光與海灘,到時你們的教會卻仍然在,無論狀況如何。地方教會仍在,宣教士卻會離開。
9.同樣地,宣教士也不要自欺。他總不能凌駕教會之上,「基督徒」可並不是他的病人或學生。宣教士是個外國人,他總得承認這事實,這並不丟人的。宣教士可能是個超級屬靈人,當地教會可能死氣沉沉、非常世俗,然而地獄之門總不能勝過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因此,宣教士應引薦慕道者與當地教會聯繫。
10.還有一點。有人認為,在基督裡可在更高層次達到真正合一,就是說,雖然人與人之間有種族、民族與文化習俗之別,但藉著基督仍可做到真正合一,以敬拜神。理論上這是對的,但實際上卻不然。首先,種族、民族、習俗都被罪染污,在福音之下都被定罪了。當地人往往只因為宣教士是外國人,就認為他對當地某種族、民族特質、或源遠流長的文化構成威脅。再者,幾乎每個宣教工場都有一段殖民歷史,外國人與當地人關係或多或少受這事實影響。如果雙方都非常有耐心、盡量容忍,這也許能避免磨擦,然而期望在一兩個世代之間改善關係,是不切實際的。
11.我花了很長篇幅談實際層面,因為這是最受注意的。但事實上,真正的困難並不在此。你必須反省自己如何理解「將人帶到基督面前」,何謂「讓他準備受洗」,這才是問題所在。
12.回頭看看那位想成為基督徒的慕道者。開始教導真理時,過程是怎樣的呢?首先,慕道者得學習若干信仰知識,若干基要理論。在這階段,無論宣教士用新約聖經為課本,或是教導要理問答,當中的聯繫都比較形而上,都是讓皈依者吸收一點點基督教要理。但光教導是不夠的,宣教士必須把他帶到我們的主面前,讓他與主建立個人關係,有屬靈經驗;不然就是有頭腦沒有心了。所以宣教士要帶領他禱告,教他、鼓勵他禱告,讓皈依者經歷與耶穌的個人關係。當宣教士認為這位慕道者明白這一切,開始「愛主」,就是說,有屬靈經驗,宣教士就引介他上教會,接受洗禮,加入教會。
13.魔鬼若要想方法阻止皈依者成為穩固、活潑的基督 徒,實在再沒有比這方法更有效的了!為甚麼呢?因為這方法認定所謂基督教,就是知識理性(無論是否完全)加上點屬靈經驗。當你知道這些那些,有這種那樣的屬靈經驗,就是個皈依者,可以受洗。這可不是神對皈依基督的看法!但今天常見的「程序」,卻讓人以為如是。
14.我們來看看,當宣教士的「製成品」受洗歸入教會後有何事發生:
(a) 教會待他很冷淡;教會如此態度,無論有理沒理,卻幾乎是無可避免的。「這人可是宣教士的突?巨遄A他來幹啥?找伴侶啊?找工做啊?求一張飯票啊?他是真心的嗎?也許不。這人可真會裝蒜,能騙倒宣教士啊!」會眾都這樣想。而當你發現,宣教士的確常常被騙,也難怪會眾會這樣想了。
更糟糕的是,你的會眾也許沒有足夠教導,他們不知道構成教會的是甚麼,不明白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
會眾也許聽說過「三自」─就是自治、自養、自傳─但這往往只是宣教士的口號,他們建立教會後,不願意再肩負這擔子才這樣說的。大多數基督徒都以為教會只是外在的,只要他們個人能經驗主,教會如何實在無關要緊。他們最多視教會為充電的地方,讓個人的「靈火」能繼續燒下去;只是思想相近的人聚首一堂,因為合一就有能力;一旦情況不許可聚會,他們認為可以獨善其身。會眾存著這種想法,當然可以冷待宣教士的皈依者而沒有一絲內疚。「他想來的話 就來嘛,與我們無關係。」因為會眾根本不覺得這是很重要的。
(b) 另一方面,覺得遭冷待的皈依者也開始納罕為何得上教會。他需要知道的,宣教士都一一傳授了,在宣教士幫助下,他也有過屬靈經驗;他自覺是通過了這兩關才成為信徒,然後受洗的。這樣,為何要上教會呢?在過程裡,教會扮演甚麼角色?何必要到那裡去受氣?從前當穆斯林時,信仰是自己的事,不需要與人相交團契,後來宣教士教的一套也差不多,這樣,現在又何必上教會呢?受洗前做個慕道者不是好端端的嗎?為何受洗了,反而被迫要面對這許多不友善的人?這不合理嘛。於是他偶爾開小岔不上教會,只自己在家裡讀經禱告,就像當慕道者時一樣。
(c)漸漸地,這位初信者早晚會覺得,宣教士所教的知識愈來愈模糊,與實際生活距離愈遠,屬靈經歷也沒以往與宣教士一同跪下祈禱時那麼真實。故事通常的結局是,有一天這信徒遇上困難了,他要不是公開棄教,就是覺得幻想破滅。
真實情況縱使細節有很多不同,但上述故事的確在所有穆斯林地區發生。
15.宣教士以為把慕道者帶到基督跟前,實際上卻失敗了,這真的很讓人慨嘆。但為甚麼會發生這事呢?
首先要謹記一個事實,之前說過的了,就是,宣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