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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中的穆斯林歸主者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1.許多年前我認識一位仁兄,他說:「我上教會二十多年了,仍自覺是個陌生人。」幾年前,一位苦毒的皈依者出版一本小冊子,名為《穆斯林皈依者在教會缺了甚麼》,內容盡是攻擊教會與宣教士。曾經有人舉辦會議,讓不滿的基督徒有宣洩渠道,結果鬧得不歡而散。

2.穆斯林皈依者在教會的問題已討論多年,宣教士往往指摘教會自私、冷淡,不歡迎他的皈依者,而教會則指宣教士把外人引進來,這些人都並非真基督徒。至於穆斯林皈依者更是兩面不討好。

3.你可能會問:「我們知道這問題存在,而且也迫切,但這與本書內容何干?」問得好。曾有一位資深宣教士,特別要求花一章篇幅談及這問題,因為今天你遇見一個穆斯林,將來他也許成為你的皈依者,而在這過程裡,你對他與教會關係的態度,會影響他,也影響教會。

這宣教士說的對。

穆斯林在教會裡處處碰壁,問題不僅在於教會、或那個皈依者身上,更在於當這穆斯林慕道時,宣教士表現出來的態度。

4.我們來開門見山,究竟問題在哪兒?過程一般是這樣的,一位慕道者或在熱心的當地基督徒引介下、或自己來找宣教士,這人一般很窮,於是宣教士讓他幫忙做點家務、在園子裡種棵樹,以換取一點食物。慕道者若是個女的,就讓她洗白人小孩的衣服。這類「活兒」當然容易幹,而慕道者只須花時間聽宣教士指示他做工。如果慕道者不窮,宣教士會在閒暇與他交往,教導真理。無論如何,慕道者(或皈依者)很快會成為某某先生的皈依者,就是在某某先生百年歸老以後,皈依者仍屬於他的宣教事工。

5.真正的問題是,從一開始,慕道者與教會─基督的身體─的關係就故意、或在不知不覺間被忽略了。但其實就是在最早階段,我們都應以教會為首為要。

這裡我要談談理論上、與實際上的教會。據改革宗神學,教會就是傳講、領受真道的地方,所傳真道要純正沒有玷污,並要正確執行、領受聖禮。按此定義,世上沒有任何教會能保證自己就是那純正的教會。我們生活,是憑信心不憑眼見,而且我們知識有限,所看的都模糊不清。另一方面,誰若企圖摒棄現存教會,要建立一所自認是正統的教會,這實在是自找麻煩。這做法假設我們已身處天國,能面對面看清一切;這當然只是幻象。正如上一章所說,能傳講、領受純正真道,正確執行、領受聖禮的那個教會,必然是信心的客體。理論的教會就是現實的教會,卻又不完全是。

因此,當你試著使慕道者與教會聯繫的時候,得同時提及我們所信的教會、與現實教會。兩者雖然不相等,卻是為一的;所以你的皈依者兩者都需要。

6在許多工場裡,宣教士與教會關係備受批評。宣教士受指摘,因為他本應服事當地教會,卻沒有真正融合參與。教會往往視宣教士為外國人,而後者對前者的態度,也就像醫生對病人、老師對學生一樣。這種相處方式在醫院、學校裡或者行得通,但宣教士卻是會眾一份子,無權凌駕教會之上;他不像醫生與病人關係,因為醫生並非病人的一份子。許多地方教會認為,除非宣教士融入他們,改變「屬靈貴族」的傲氣,他的皈依者才能適應教會;因為某程度上,他們也可算是「外國人」。

7.許多宣教隊伍曾發展不同計劃,以回應這批評;在好些地方,教會與宣教的融合問題迅速改善。然而,若以為單憑計劃就可改變這必然問題,實在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我們宣教士的確是外國人,無論用甚麼方法,都不能(也不會)真正與當地教會融合─假如真建立了當地教會的話。宣教士就算跟當地人穿一樣的服飾、用手吃飯、席地而坐,做許多表面工夫,甚至改變處事角度方式,這都只證明了種族、民族,或地域界限實在不容忽視。何必自欺呢?每個民族─無論東西方─都有獨特的文化,事情本該如此,不然就無所謂民族教會了。某一個民族的自覺性、獨特性愈強,外人就愈難融入其中。以美國為例,每種歐洲語言族群都各有教會群體,只有少數新移民能適應美國教會。他們的孩子或孫兒或者可以,但第一代移民總不能。

8.這情況本身並沒有錯,我們被造而成為「民族」,而非「國際居民」。你惟有坦然面對這情況,適應、接受之;當地基督徒如此,外國宣教士亦然。作為當地基督徒,你不應期望宣教士成為你教會裡不可或缺的部分,這情況千中無一,就算做到了,也只是例外。因為宣教士是外國人,加上種種自然(或不自然)的性情發展,你或會感覺到他的「屬靈貴族氣」;當他帶他的皈依者上你的教會時,就很容易發生問題。你們當地基督徒第一件應做的事,是不要把慕道者趕回宣教士那裡去,反而要邀他進來,與同胞基督徒待在一起。你們要記得,有一天宣教士會到別的工場去,會退休回到加州享受陽光與海灘,到時你們的教會卻仍然在,無論狀況如何。地方教會仍在,宣教士卻會離開。

9.同樣地,宣教士也不要自欺。他總不能凌駕教會之上,「基督徒」可並不是他的病人或學生。宣教士是個外國人,他總得承認這事實,這並不丟人的。宣教士可能是個超級屬靈人,當地教會可能死氣沉沉、非常世俗,然而地獄之門總不能勝過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因此,宣教士應引薦慕道者與當地教會聯繫。

10.還有一點。有人認為,在基督裡可在更高層次達到真正合一,就是說,雖然人與人之間有種族、民族與文化習俗之別,但藉著基督仍可做到真正合一,以敬拜神。理論上這是對的,但實際上卻不然。首先,種族、民族、習俗都被罪染污,在福音之下都被定罪了。當地人往往只因為宣教士是外國人,就認為他對當地某種族、民族特質、或源遠流長的文化構成威脅。再者,幾乎每個宣教工場都有一段殖民歷史,外國人與當地人關係或多或少受這事實影響。如果雙方都非常有耐心、盡量容忍,這也許能避免磨擦,然而期望在一兩個世代之間改善關係,是不切實際的。

11.我花了很長篇幅談實際層面,因為這是最受注意的。但事實上,真正的困難並不在此。你必須反省自己如何理解「將人帶到基督面前」,何謂「讓他準備受洗」,這才是問題所在。

12.回頭看看那位想成為基督徒的慕道者。開始教導真理時,過程是怎樣的呢?首先,慕道者得學習若干信仰知識,若干基要理論。在這階段,無論宣教士用新約聖經為課本,或是教導要理問答,當中的聯繫都比較形而上,都是讓皈依者吸收一點點基督教要理。但光教導是不夠的,宣教士必須把他帶到我們的主面前,讓他與主建立個人關係,有屬靈經驗;不然就是有頭腦沒有心了。所以宣教士要帶領他禱告,教他、鼓勵他禱告,讓皈依者經歷與耶穌的個人關係。當宣教士認為這位慕道者明白這一切,開始「愛主」,就是說,有屬靈經驗,宣教士就引介他上教會,接受洗禮,加入教會。

13.魔鬼若要想方法阻止皈依者成為穩固、活潑的基督徒,實在再沒有比這方法更有效的了!為甚麼呢?因為這方法認定所謂基督教,就是知識理性(無論是否完全)加上點屬靈經驗。當你知道這些那些,有這種那樣的屬靈經驗,就是個皈依者,可以受洗。這可不是神對皈依基督的看法!但今天常見的「程序」,卻讓人以為如是。

14.我們來看看,當宣教士的「製成品」受洗歸入教會後有何事發生:

(a) 教會待他很冷淡;教會如此態度,無論有理沒理,卻幾乎是無可避免的。「這人可是宣教士的突?巨遄A他來幹啥?找伴侶啊?找工做啊?求一張飯票啊?他是真心的嗎?也許不。這人可真會裝蒜,能騙倒宣教士啊!」會眾都這樣想。而當你發現,宣教士的確常常被騙,也難怪會眾會這樣想了。

更糟糕的是,你的會眾也許沒有足夠教導,他們不知道構成教會的是甚麼,不明白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

會眾也許聽說過「三自」─就是自治、自養、自傳─但這往往只是宣教士的口號,他們建立教會後,不願意再肩負這擔子才這樣說的。大多數基督徒都以為教會只是外在的,只要他們個人能經驗主,教會如何實在無關要緊。他們最多視教會為充電的地方,讓個人的「靈火」能繼續燒下去;只是思想相近的人聚首一堂,因為合一就有能力;一旦情況不許可聚會,他們認為可以獨善其身。會眾存著這種想法,當然可以冷待宣教士的皈依者而沒有一絲內疚。「他想來的話就來嘛,與我們無關係。」因為會眾根本不覺得這是很重要的。

(b) 另一方面,覺得遭冷待的皈依者也開始納罕為何得上教會。他需要知道的,宣教士都一一傳授了,在宣教士幫助下,他也有過屬靈經驗;他自覺是通過了這兩關才成為信徒,然後受洗的。這樣,為何要上教會呢?在過程裡,教會扮演甚麼角色?何必要到那裡去受氣?從前當穆斯林時,信仰是自己的事,不需要與人相交團契,後來宣教士教的一套也差不多,這樣,現在又何必上教會呢?受洗前做個慕道者不是好端端的嗎?為何受洗了,反而被迫要面對這許多不友善的人?這不合理嘛。於是他偶爾開小岔不上教會,只自己在家裡讀經禱告,就像當慕道者時一樣。

(c)漸漸地,這位初信者早晚會覺得,宣教士所教的知識愈來愈模糊,與實際生活距離愈遠,屬靈經歷也沒以往與宣教士一同跪下祈禱時那麼真實。故事通常的結局是,有一天這信徒遇上困難了,他要不是公開棄教,就是覺得幻想破滅。

真實情況縱使細節有很多不同,但上述故事的確在所有穆斯林地區發生。

15.宣教士以為把慕道者帶到基督跟前,實際上卻失敗了,這真的很讓人慨嘆。但為甚麼會發生這事呢?

首先要謹記一個事實,之前說過的了,就是,宣教士並非地方教會不可或缺的部分。沒有當地教會,他也過得挺好的,因為他的根深植於基督身體─就是他家鄉的教會裡。宣教士藉著家信、書籍、個人聯繫、宣教士小組聚會,並休假,從家鄉的教會得餵養。對於這一切,他已習以為常,不會停下來分析自己信仰生命的泉源在哪兒。又或者他接受了錯誤教導,真的以為信仰生命源於屬靈經驗,只在乎他與我們的主的個人關係。

16.既然當地教會對宣教士而言並不那麼重要,他的教導和他的榜樣讓皈依者也覺得教會根本是無關要緊的。使情況更糟糕的是,當地教會往往達不到宣教士要求,因而造成張力和煩惱;你會發現,有的宣教士不僅在教導上、表現上忽略教會,甚至不太願意皈依者與教會接觸。工人、或宣教士的個人工作雖然必要,但單靠這些,並不能帶領慕道者完全在基督裡與神的救贖關係,惟有在教會敬拜裡,這關係方能完全。

17.過去三章裡,我都在討論教會觀,談基督的身體。為甚麼呢?因為所有的基督徒生命都是集體生命,都在基督的身體裡。基督徒生命本於此、也存於此。且看看宣教士教導慕道者的兩條路線。第一,是知識。他固然要明白信仰的一些知識,然而,與教會群體生活無關的信仰知識已與信仰無關,只成為一般常識。舉例說,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過是世俗的歷史事件,就像凱撒大帝被布魯圖殺死一樣;惟有在教會集體生命的場景下,釘十字架才成為一件信仰事實,就是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獨生子賜給他們。換言之,慕道者可以學習教會對這事的理解與詮釋,然而這學習一旦脫離教會集體生命─就是傳道真道、執行聖禮、聖徒相交的地方─信仰知識就只是世俗常識,與救贖無關。

18.因此,某些基督徒的說法便站立不住。他們知道基督教是歷史的宗教,所以知識是關鍵。有些事情某時某刻在歷史上發生,所以你必須知道發生何事,因此教導是必要的。倡此道者忘了、或不知道,這種知識必須源於教會集體生活的場境;所以他們只教導了世俗常識,而並非救贖知識。他們所能做的也不過爾爾。救贖知識一定是在教會集體生命內,並不在宣教士居住的平房裡,亦不由別的私人渠道。

這裡引發神話語之「覺悟」問題,相對於一般知識的理解。在本篇範疇內我們只能概括:「領悟」神話語之能,乃聖靈給「有耳可聽」的恩賜。

19.宣教士(或任何人)只能對慕道者說:我無能為力,並解釋原因。要吩咐對方「上教會」,讓他知道除此以外,他永遠無法得著救贖知識,而這是聖靈的恩賜。同時也要教導教會,要使會眾明白,生命在基督的身體裡,救贖知識也只在其中,因為聖靈藉著基督的身體作工。個人實在無能為力,責任在於整個教會。並不是宣教士要教會負起責任,這是神的計劃,要將聖靈賜給教會─基督的身體。

當慕道者與教會都確實明白你的意思,穆斯林皈依者在教會的情況自會改變。我不是說,所有問題會迎刃而解,我沒這個意思。然而若三方面都明白箇中關係,根基會堅固了,事情才可以重新調校。

20.我們現在看看另一條路線─宣教士堅持慕道者必須親身經歷我們的主,才敢推薦他領洗,絕對不能「光有頭腦沒有心」。背後的含意是,知識本身並不是、也不能引向基督教信仰,你必須有頭腦又有心。在19段我們談到,你需要的是在教會處境下的生命(即救贖知識),而非普通常識,這裡我們會看到,你需要基督身體裡的生命,而非情感經歷。

早在慕道者參與教會相交生活以前,宣教士往往藉著言教身教,表示屬靈經歷是必須的。我們有權問:慕道者如何能在教會以外有真實的屬靈經歷?基督是教會的頭,神藉著祂的身體賜福、分派恩賜;慕道者既在各方面仍是個外人,又怎會有「個人屬靈經歷」?事實上,獨立於基督身體以外的屬靈經歷是像心理現象那麼真實;然而在基督信仰的角度言,這卻是偽屬靈經歷。我們不要否認,在主的光照下,誠心的慕道者開始看見真理,心裡覺得激動;他若毫無反應,就實在是麻木不仁了。這種心理反應再自然不過。然而,慕道者領受的教導若正確,他第一個真實的屬靈經歷,會促使他決定接受聖洗禮,因為憑信心、藉洗禮,他加入基督的身體。

藉著聽道,並聖靈恩賜的悟性,慕道者就蒙賜信心,相信藉著洗禮,神收納、確認、建立祂的子民。因此在洗禮裡,他會看見天開了,神的慈愛與信實向他彰顯,這是真實的屬靈經歷;他會知道,聖靈藉著聖道吸引、督責他,帶他到十字架前;在洗禮上舊人已埋葬,一切都變成新的了。現在他是基督的新創造,在基督的身體裡。

21.然而真實的屬靈經歷必以正確教導為基石,慕道者必先明白何謂洗禮,從此加入教會,成為基督的身體。改革宗神學強調必須憑信心才能參與聖禮,而我們這一代人大都誤解了箇中意義。羅馬天主教義糊弄說,無論人是否有信心,聖禮都成全所象徵意義。有人甚至舉這樣的例子說明:人吞了一顆安眠藥,不論他相信與否,都必定昏昏欲睡。改革宗卻認為,人惟有憑信領受,聖禮才有意義。今天,我們往往以為這教義是說,人要已經相信自己是基督徒、是神的孩子,才可以邁出另一步─受洗。但改革宗其實是說:「不是這個意思。慕道者的信心,是他相信藉著聖洗禮成為神的孩子,得到確認和建立。」

22.現在我們回到起點:立刻把慕道者帶到教會裡。要讓他明白,神乃是藉基督與教會立新約,惟有在教會裡、藉著基督的身體,他的信仰生命才算是活的。當然,慕道者很可能不喜歡這種說法。他當穆斯林時,信仰是自己的事;要讓他明白何謂集體信仰生命,得花點時間和耐性。他討厭這說法也是有理由的。首先,是恐懼。他害怕自己的同胞會眾,害怕調整生命。得謹記,東方人不習慣隨個人意願行事,就是有個人想法,都只是受西方影響而已;因此,初信者害怕將自己交付一群陌生會眾,是可以理解的,但他卻又必須這樣做。伊斯蘭說:有聖典、有先知,這兩者會帶你歸向真主(神),引進樂園(天堂),靠它們過活就可以了。聖典和先知無疑會調整信徒生命與他的環境的關係,其中卻不蘊含任何內在價值。舉例說,在某國駕車得靠右駛,在另一國則靠左,在不同國家你得調整駕駛習慣,卻沒有任何價值原因可言。同樣地,伊斯蘭調整穆斯林生活,強調你必須做這做那;如果安拉命定的話,情況是可以全然不同的。在伊斯蘭裡,「聖徒相交」並非伊斯蘭生活的一部分,這也沒甚麼內在價值。最後,非基督教的靈性往往反對團契的束縛,所有真正的神祕主義與自然靈性都強調獨處,不受羈絆。反之,基督教靈性必須在傳講、領受真道的處境下,繫於水禮、餅與杯。在基督裡真正的屬靈經驗,必然在基督的身體裡發生,藉著傳講、領受真道,並執行聖禮,以基督的身體為中介。

23.我們且詳述這點。羅馬天主教誤解了水禮、餅與杯,發展出第21段所說的我們稱之為「魔法」教義。改革宗反對「因功生效」(ex opere operato)的「魔法」教義,卻沒有脫離水禮、餅與杯的基本立場。宗教改革初期,沒有牧師能單單執行聖禮而不講道,背後的含義是,聖禮與講道一樣,是宣講真道的行徑,兩者唇齒相依,因此我們應憑信領受聖禮,這並非魔法。惟有在這樣的場境下,才有真正的基督教屬靈經驗。就是說,這經驗仰賴群體、互相依存的團契。

若你的慕道者反對這種屬靈經驗,則不論他在宣教士家裡有多屬靈,都沒可能成為基督徒的。

24.在這情況下,你不僅會與皈依者起衝突,更可能感到良心不安,恐怕一開始就帶慕道者上教會讓他退避三舍;我就聽過外國教士與當地信徒這樣說。也許你是對的。初信者上教會,可能才幾個星期就讓他對信仰興趣缺缺,而你得花上好幾年才發生這情況。你若不相信我說的,可以問那些一直熱心傳道的資深宣教士,你會發現他有一籮筐的失敗個案。對於這問題,無論如何,答案仍在於教會,捨此無他。你讀保羅寫給哥林多人的信,可見他們道德不純,表現差強人意;讀他寫給加拉太人的信,知道會眾對恩典多有誤解;啟示錄裡七教會的情況更不用多說了。然而就是這些教會吸納所有皈依者。從沒有使徒收納入室弟子,惟獨教會,捨此無他。

25.謹記一事。你的教會與會眾可能聽慣了個人屬靈經驗、與表面敬虔那一套。你要讓他們認識教會作為基督身體的基本要素。此外,領受聖禮並沒有半點魔法調調兒。正如對慕道者講解時一樣,你必須存著耐心與智慧教導教會的會眾明白。

26.總括而言,若想穆斯林皈依者成為活潑、穩定的基督徒,是基督身體的一分子,你需要有完全不同的信心。你要相信當地教會的確是基督的身體,縱使她錯漏百出;你要給與適當的教導與指引,使她發揮功效。你要帶初信者上教會,這實在責無旁貨。當然,初信者也要知道為何上教會;要讓他明白,他若不上教會的話,你再也不能管他。最後,你要有信心,相信教會縱使失敗百千次,最終也會成功的。過去許多年來,宣教士不也一樣過犯纍纍嗎?

思考問題

1.從 (a) 個別宣教同工,與 (b) 教會的角度而言,教導者與皈依者的關係該如何?2.說「救贖知識本於教會」有何意思?

3.請討論第24段所說「惟獨教會,捨此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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