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示與啟示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1.幫助穆斯林認識基督真理的工作,至今作了30年,我愈來愈相信,這工作的關鍵不在於宗教上的分別、教義上的矛盾,而在於更基礎的事。問題的核心在於啟示本身。基督教與伊斯蘭都聲稱,他們對神(真主)的理解並非某種哲學,也就是說,這並不是人可以對神(真主)的理解,而是神(真主)親自向人啟示。所以關鍵問題是:基督教與伊斯蘭,在啟示這觀念上看法可一致?上一章我們討論經書,你已知道(或大概猜到)兩者看法有別,本章要詳細澄清這分別。
2.先說伊斯蘭。雖然伊斯蘭與基督教神學在一定程度上可說並排發展,也的確互相影響,但基本上兩者是全然不同的。在實際的伊斯蘭神學字彙裡,我們找不著基督教神學家所用的「啟示」一詞。用英語寫作的穆斯林或許會用上如「啟示經書」等表達,但一般口語會用nazil這字,意指「降示」。我從沒見過穆斯林寫文章闡釋啟示理論,也從沒有穆斯林與我討論這問題。你若留意到這點,就應停下來,看一看,聽一聽,這裡面可真有點意思。
3.若你要告 訴穆斯林,神在基督裡啟示祂自己,你會用甚麼詞?也許會用諸如「展現自己」或「彰顯自己」等常用字眼。然而教會教導是這樣的,雖然神在基督裡啟示祂自己,祂卻沒有明明的展現自己:祂仍是隱藏的。「沒有人能看見神而又活著」,從前如是,就算基督降臨以後亦然。
4.有的問題只在於字眼之爭,然而關於啟示,卻是個概念問題。穆斯林沒有「啟示」這概念。伊斯蘭只強調默示;這其實是意料之內,因為他們除了一本經書以外,就甚麼也沒有。
5.我們來看看他們正統的默示論。默示分為兩種,再往下細分為幾個部分。這兩種為:
外在默示內在默示
啟發若源於個體之外,就稱為外在默示。這種默示當然非常重要,大致可分為三類:
(a)Wahi。天使逐字逐句將信息告訴先知,這是wahi─純全、不能改變、逐字的默示。不僅如此,真主更讓先知逐字默記下來,因此完全無誤,不可能出錯。
(b)Isharatu'l Malik。這是說天使藉著指示、神蹟或引導,將某些概念傳給先知。
(c)Ilham。雖然這也源於個體之外,卻只算得上是啟發。伊斯蘭聖人可以得到這種較低層次的啟發,卻有機會出錯,並沒有保證的。
因此我要指出,當教會用Ilham這詞(一般都會這樣做,因為似乎沒別的字詞可選),甚至用Ilham翻譯提摩太後書3:16,穆斯林會認為這只是最低層次的默示,其準確性並沒有保證。
6.內在默示則由參悟與理解而得。好些伊斯蘭異端,如薩亞德艾哈默德(Sayyed Ahmad),認為所有默示都是內在的,是人用頭腦深度理解屬靈事物,最偉大的先知只是那參悟最透徹之人。這樣的教對,對正統伊斯蘭而言是褻瀆,然而他們的確也承認,聖人與神學家有一定程度的參悟力,相當於得到某種默示。我們不必探討第二種默示,因這與我們的主題無關。
7.現在回看wahi這種最高層次、最重要的默示。每位先知所帶來的經典都是藉wahi而得。穆斯林不太在乎別的經典,而他們有關古蘭經的理論卻別具啟發性。正如上一章所說,古蘭經原本置於第七重天,寫在受保護的天牌上,後來被帶往最底層天,再分成片段,逐字逐句傳給穆罕默德;完成後,原來的經書被送回第七重天。這裡重點是,信息是原原本本的,並沒有經人類消化,穆罕默德的性情人格毫不影響經書內容。(在基督教會裡,就算最擁護聖經無誤論的人也不會接受如此的啟示論,將人意完全排除其外。)
8.Isharatu'l Malik的概念較模糊,似乎對穆斯林的思想沒有實際的重要性。
9.最後是Ilham。這裡首次牽涉人意,即可能有誤。穆斯林永不會用Ilham這詞形容先知從天上領受的經書,因為那是絕對不可能有誤的。
10.這套理論很讓穆斯林滿意。他手上有保證無誤的經書,清晰指引,真主的話語。你若問他:「你怎麼知道是這樣?」他就會自豪地引他這本無誤的經典為證。
11.除了這純粹是機械式的逐字啟示的理論,穆斯林也相信穆罕默德的一生、並他的日常話語皆從默示而來;先知是24小時履職的。羅馬天主教認為教宗履職時說話無誤,平日卻仍會犯錯,穆斯林不接受這種說法。穆斯林認為,這種日常默示雖然層次較低,卻仍是同樣程度的默示。那意味著甚麼很難說。實際上,穆斯林視穆罕默德生平默示和古蘭經的比重相若。然而,理論上,前者當然及不上後者。
12.基督教的看法則全然不同。首先,默示並非最終的 話語,並不能一槌定音。默示背後是啟示,對基督教會而言,默示只在乎事件記述的可信性,與詮釋啟示的真確性。
13.且容我先解釋一下「詮釋」一詞之義。新約經文記述一些事實。有一人出生、活在世上、工作、教導、死亡,再復活等等。這些事件可以很多不同方法記述,反映當時經濟、社會、政治氛圍,然而使徒從這人的生命看見超然的屬靈事,對人類非常重要的,於是從神學角度詮釋這些事實,因此對我們有意義。使徒的神學詮釋跟他們與我們的主有個人接觸、並舊約先知教導有密切關係。每位使徒的性情、想法都獨特,但我們相信他們撰寫經文時無論在選材方面、或按那記述所作的教導方面,都被默示,因此經文讓我們能「明白救恩」。
14.然而,在從默示而來的記述與詮釋背後,是神聖啟示的行動本身。從默示而來的記述說,「道成肉身」,這神聖啟示行動,就是神做主動,幫助我們認識祂。也就是說,隱藏的神彰顯祂自己,一方面卻仍舊隱藏。
15.現在,我想很多讀者也許納罕,為何歐洲和美國教會過去兩代信徒,竟會因不同的默示論而生矛盾、掙扎;只要稍稍看一下教會訂立正典的歷史就可知道原因。正如上一章說過,教會開始時要確定這些記述基督教的文件的來源。當時出現異端著作,真經卷裡也加插了異端論述片段,因此教會要訂定準則以檢測其教導。這做法是必要的,也合乎邏輯;既然啟示是神自我彰顯 的神聖作為,歷史當然很重要,因為這樣一來,某些歷史事件就會成為檢測其餘所有歷史事件的標準。因此記述必須從默示而來,也就是說,被揀選寫經書的作者必須是公認可靠的,不僅他們本身要是盡責、記述準確的史家,所選取的寫作材料也要可信,再者,他們的詮釋必須是可靠的。教會一直堅持,使徒的可信性並不僅在於品格或能力,而在於這些人是被神揀選,受默示而選材寫作、詮釋歷史。所以使徒權柄這個純歷史現象,與信仰價值,是檢定經卷可信性的必要條件。教會只強調兩點:每項教導必須本於使徒權柄,並要符合大公信仰。而在這情況下,教會的前設是,教會能認出使徒權柄,知道何謂大公信仰。
16.事實上,使徒時代至今,聖經已經歷種種科學與批評的考驗,基督徒對聖經已愈信任;有關經文正典的開誠辯論已持續達16個世紀。路德(Luther)、加爾文(Calvin)、慈運理(Zwingli)、伯撒(Beza)、法勒爾(Farel)、丁道爾(Tyndale)分別對正典問題提出已見。路德認為雅各書是「稻草書信」,這說法街知巷聞,當然,這種說法在當時並非不尋常。
然而就在那時候,進路有改變。當時教會所有重要教義俱已圓滿建立,從傳統上看,基督信仰已成形。但是,伴隨著這進路的改變,當正典問題被提出的時候,教會不再強調某某是神所揀選而領受默示的,而認為聖經是默示而來的。換言之,歷史進路遭擱置,讓路給另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因此,我們實在不難理解,為何16、17世紀時許多信條都接受經卷的正典性,因為聖靈在信條的作者心裡做證,知道書卷來自神,是神 聖默示。隨之而來的信念是(也十分合邏輯),聖經乃逐字逐句從默示而來,這論理漸漸變成信仰條目。
17.聖經被引離1600年來的範疇,帶進以感覺與經驗為主的「屬靈氛圍」裡。那時候,教會似乎惟獨忘記一事,就是所有默示的關鍵在於神的行動─啟示。
18.這豈不奇怪?基督教會竟漸漸忘卻獨特的啟示知識:道成肉身,並其重要性,而落入與穆斯林觀點相類似的種種矛盾裡,糾纏不清,以為只有一本經書,只談論其默示就好。然而,當基督教會開始接觸穆斯林,要向他們傳福音的時候,卻正因為教會忘了重點,竟站在穆斯林觀點立場上討論默示理論,好像聖經並非本於啟示似的,以為聖經本身就是那啟示,正如古蘭經被穆斯林認為是啟示般。
19.當基督徒面對這問題:你怎知道是這樣?他不應援引那默示的經書,而應指向那啟示。這非常重要,忽略這點,你就錯失了向穆斯林傳福音的機會。
為甚麼呢?有兩個原因:
(a)保羅最少三次(羅馬書16:25;歌羅西書1:26;以弗所書3:9) 提到啟示的神祕性,這從前是隱藏的,現在卻藉著基督顯露出來。這啟示的神祕性就是:神藉著祂自己彰顯祂自己。換言之,神與啟示是二而一、一而二的。神人之間並沒有第三者,沒有經書、沒有人、沒有律法 ,神用不著別的媒介彰顯祂自己。祂本身就是啟示。這絕對並非哲學論述。從哲學角度觀之,這實在荒謬,完全不能理解。這是簡單、直接的神學論述,是奮力研基督生平與工作的結果。從第1至5世紀教會對異端的回應,我們知道教會一開始就秉持這論述。
接下來要再進一步討論的是,藉著研讀我們的主的生平,我們可見有一事再清晰不過了:基督是神的彰顯,人類卻並非立刻能領受。必須按神的心意,在適當的時間、地點,由聖靈開人的眼,人才看見神在基督裡彰顯。換言之,神掌管祂一切彰顯的過程,並不假手於人。人無法靠己力接受、或拒絕神的啟示。神就是神,對於神自己、對於祂的啟示,並如何領受祂的啟示這些方面,祂都掌權。惟其如此,神才算得上是神,卻仍向人彰顯自己。
(b)這裡引出另一個要點。你與穆斯林的討論,若在默示理論上糾纏下去,可說是正中對方下懷,然而在基督教的立場上看,這樣做是毫無意義的,只會讓基督教變成某種意識形態。穆斯林會詰問:古蘭經是從天賜下的清晰指引,誰要是有那麼一點智慧,讀古蘭經的時候,都知道這合乎理性。真主使經書清晰理智,以致人人能接受,遵守裡面的律法和吩咐,審判之日任何人就再沒有藉口了。任可忽略啟示的默示理論,最終都指向某本古老、從默示而來、似乎人理智能理解的經書。
基督教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