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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的神觀與你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1.前面我們都在討論基督教,談這與伊斯蘭的關係,以下我們會反過來看伊斯蘭之於基督教的關係,而這會引起若干困難。首先信徒得承認,無論我們今天如何闡解基督教,我們都藉著這信仰與基督連繫上,所以我們認識基督教,自然比伊斯蘭更多。因此,惟穆斯林有權定義伊斯蘭,正如惟基督徒有權定義基督教。我們總不能以為任何聰明、有思想的人可以不問個人信仰立場,光透過細心研習就能成為某宗教的神學家。

2.第二,若想向穆斯林傳基督教,就絕不能抱客觀、觀望的態度。真想作工的話,我們必先開誠布公,承認自己的態度在這方面是主觀的,我們選擇基督教,看見裡面有優點、亮光、永恆、真理,是伊斯蘭沒有的。無論穆斯林或基督徒,一旦假裝持科學、客觀態度,危險信號就亮起來了,因為這人被幻象矇騙,竟不知道自己是不科學的、心存偏見的,而他的行為態度也會反映出來。因此,惟有說這樣話的人:「我是基督徒,自然地,我選擇基督教,認為這有過人之處。研究其他宗教的時候我要格外小心,不致造成不公。」

3.若要在穆斯林中間工作,你一定會對伊斯蘭、特別是穆罕默德有個人看法。基督徒總不會接受由穆罕默德自己、或穆斯林鋪陳的、對穆罕默德的觀念,然而我們對這課題若有一點看法,資料來源仍然是在伊斯蘭裏。換言之,你與穆斯林用一樣的資料,大家得出的結論卻南轅北轍,為甚麼會這樣的呢?

4.因為前設不同。且容我舉一個很簡單和明顯的例子說明。基督徒認為穆罕默德好女色,覺得他沒可能是先知。穆斯林卻為這位先知自豪,認為他從一開始就嚴厲禁止雜交,訂立一夫多妻制度,將立妾與責任結合,禁止殺死女嬰。

5.明顯地,穆罕默德這人並無二致,只是不同的倫理標準不同才會產生不同的結論。

6.我們甚至可以進一步說,就是三人同是歐洲人,也可能對穆罕默德有不同意見;一位認為他是假先知、敵基督;第二位認為他是世界一個偉人;第三位覺得他的啟示很真實。這種分歧並不由於穆罕默德此人,乃因為三位歐洲人取向有別。

7.因此得謹記,你對穆罕默德的看法既源於他、更源於你自己的本然。曾有不同人士為穆罕默德寫傳記,當中有不同宗派、立場的基督徒,一位論派(Unitarians)、印度教徒、祅教(Parsees),也有歷史學家、作家、哲學家、宣教士和心理學家,當然還有不同宗派的穆斯林。我們看見,關於穆罕默德的資料來源相當有限,除了某些歷史事實外,大部分資料俱源於穆罕默德自己的教導。因此我要強調這些傳記作者的主觀立場,他們要不認同、要不反對穆罕默德的教導,而且各人對這教導的認識程度也有異;而你其實也帶著前設看這些傳記著作,再生出印象。

8.本卷標題為:「你對穆罕默德有何看法?」重點是,你必須有某種看法。你若要向穆斯林傳福音,要陳之以理,就得對這課題有看法。然而得謹記,你不用把這看法說出來的,事實上不說出來更智慧點。你只要傳天下人可以靠著得救的那個名字,這就夠了。至於你對穆罕默德的看法,就讓穆斯林自己來猜罷。無數次每當有穆斯林問我對他們的先知有何看法,我會說:「這有甚麼關係?我們只要談談,神究竟藉著古蘭經、還是藉著在基督裡彰顯祂自己,這就好了。至於我個人對穆罕默德有何看法,這實在無關要緊的。」

9.因此,我不打算在這裡談我對穆罕默德的看法。若要談這問題,大概得花上整本書的篇幅,而且內容恐怕往往已被其他人說過和反駁過!所以,關於穆罕默德,我在此只會處理那最要緊的事。且容我舉例說明:假設每提到大衛王、或每讀到他的詩篇的時候,我們腦海裡只想到他搶奪別士巴、殺其夫的惡行;當然我明白實情不僅如此。我知道後來當先知拿單進諫,大衛就悔改,然而這並不能抹煞大衛曾作惡這事實。但如果我們每次讀詩篇時,只想起大衛的惡行,就不如毀滅詩篇罷!畢竟他是「神所喜悅的人」。同樣地,若我們只處理那有關穆罕默德最要緊的事,那就可清楚定義基督教與伊斯蘭之間的真正議題-而這正是我們所想的。

10.作了這個介紹後,現在讓我們入正題,討論穆罕默德的神觀與你。

11.從理論上看,穆罕默德的神觀一方面完全違反基督教思想,可說相當恐怖(參池維謀(Zwemer)的著作《穆斯林神論》(The Moslem Doctrine of God),並Hughes的《伊斯蘭辭典》(Dictionary of Islam)裡,由Palgave所寫關於「神」的部分);但另一方面卻又可看成很美麗並與基督教很相似(比較Operation Reach, 1957年9月-10月)。關於前者,我們可以說,這說法有理,但其實一般敬拜真主者口中所提的真主,並非神學家心目中的神(真主),「祂」其實更「人性」。至於後者,雖然基督徒可能以基督教觀念理解法諦哈(Fatihah),然而事實上,穆斯林是用阿拉伯文來唸這段所謂「敬拜」文的,世上許多穆斯林都只是鸚鵡學舌,完全不明所以。因為嚴格來說,這敬拜是功課(ada),端在乎外在行為,不在乎敬拜者的態度。若神(真主)要求人按律法敬拜的話,據基督徒的理解,唸誦法諦哈(雖然這的確是一篇優美的詩)根本算不上真敬拜。

12.在開始時,我得說明一點:聖三一神絕不等同安拉。很多穆斯林和基督徒都會混淆這點,必須闡釋一下。許多人說,既然兩種宗教都敬拜一神(真主),而祂又是創造主,那他們都拜同一位神(真主)了。我們也常聽見人說,穆斯林信條前半部分(「除真主以外無真主」)是從基督教學來的。

13.我們必須謹記,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真主),也無人認識神(真主)。人對神(真主)有某些概念、教義,或認信,這是他對神(真主)的信。就算無神論者對神都有某種信念,就是相信世上沒有神。然而沒有人能說,他有實際或感觀經驗支持其概念、教義、認信與信仰。因此,當人稱「神(真主)」的時候,他是在談某個概念、教義與認信,卻並不知道背後的真際。保羅說他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誰,因有如此這般理由說服他;穆斯林也可以說一樣的話。

14.當穆斯林提說「安拉」的時候,是在談某個實體;他對這實體有某種概念、教義,認信與信仰,是靠著古蘭經詮釋,按他所知的伊斯蘭所理解的。當基督徒提說「聖三一神」,他是在談教會所教導、關於這個實體的認識,祂在那永恆的道─耶穌基督─裡彰顯;因此基督徒對神有另一套概念、教義與認信,與穆斯林的信念南轅北轍。

穆斯林所說的一神─安拉,與基督徒所說的一神─聖三一神,兩者並無關連。同樣地,雖然安拉與聖三一神被稱為創造主,兩者也是毫無關連的。因此當基督徒說,聖三一神並不等同安拉,就是說他們談及的「聖三一神」,其背後之概念、教義、認信與信仰,與穆斯林對「安拉」的信念並不一樣。穆斯林和基督徒都說自己的信念背後存著真際,兩者都可如此宣講,但這不是一個證明。他們就算犧牲性命,這仍只是一個前設。因此,基督徒有理由堅持說,三一神與安拉並不一樣,若世上只有一位神-創造主,要非真主就是三一神,不可能同時存在於兩套概念之後。

15.你若不同意這說法,請細心研究─比如說─安拉的創造活動,這過程是如何被推動的,你會發現,這與那位藉耶穌基督彰顯祂自己的神-創造者何等不一樣。

16.與穆斯林接觸時,遣詞用字(兩個宗教均使用的字)必須相當小心,不然很容易搞混了你的思想。你往下讀的時候,自會留心這點。

17.下面要說的,或許讓你感驚訝。不妨研究一下伊斯蘭的安拉的九十九個名號。(參Hughes的《伊斯蘭辭典》,Zwemer的《穆斯林神論》,及Stanton的《古蘭經教義》(The Teaching of the Qur'an, SPCK,紐約,1919等),穆斯林誦經根據那九十九個名號分為二或三部分;兩部分分別為可畏與榮耀,三部分則為能力、智慧與慈悲,無論如何,這都包含了神(真主)所有屬性;事實上,九十九個名號裡,在古蘭經提到其中二十六個關係屬性,而非真實名號。這九十九名號在穆斯林觀念裡已根深蒂固,但近代有穆斯林神學家試著證明,這根本並非穆罕默德的想法,也不反映古蘭經對安拉的陳說。雖然我們無法在此處理這問題,卻仍可以肯定,這些名字深深影響正統、保守的伊斯蘭神學思想。

18.讓我們看看這些名字,是否與聖經記載相符。其中除了五個較具爭議性的名字外,其他的你大概都可以形容神。那五個名字為:

(a) 自傲者(b) 引離正道者(c) 復仇者(d) 使人降卑者(e) 傷害者

且逐一檢視之:

(a)自傲者。聖經多次記述神說:「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嫉妒(忌邪)的神。」雖然嫉妒與熱切二詞意義相近,但你會看見有幾處經文專指嫉妒,並不能以熱切一詞取代。嫉妒的根源是自傲,兩者的距離(即從自傲到嫉妒),並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遠。

(b)引離正道者。將這與羅馬書9:17,18、並神如何對待法老王一事作比較。

(c)復仇者。比較主說:「復仇在我,我必報應。」

(d)使人降卑者。路加福音第1章,馬利亞讚美詩裡說:「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52節)「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53節) 羅馬書1章,保羅說神任憑某些人逞心裡的情慾污穢身體。

(e)傷害者。以賽亞書45:7說:「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阿摩司書3:6:「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另參耶利米書6:19,11:11。

19.當你這樣比較屬性的時候會發現,實在很難找出安拉與神的分別。然而,若你因此就認為穆斯林和基督徒對神(真主)的理念是一樣的,這就大錯特錯了!

我們來看種種前設概念。穆罕默德在古蘭經裡用不同詞語形容安拉,而既然安拉與人全然不同,這些形容詞的含義,自然有別於一般用法。換言之,你以為自己比較了安拉與神的屬性嗎?其實沒達成任何結果。

20.穆罕默德常常用三個名字形容真主,就是安拉、主 (Rabb) ,與至仁主 (Rahman) 。安拉是本質、源頭,祂的本然,這名字不在九十九個名號之內,因為後者不過前者之不同面向。因此,這名字與基督徒所說、聖三一神裡的「聖父」相似。無容置疑,穆罕默德窮畢生精力,要傳安拉這萬事萬物的本源,使人信安拉,單單尊崇他。伊斯蘭前的阿拉伯人信多神,然而穆罕默德認為安拉在本質上是不可知的,誰要討論真主性情,就是褻瀆。他就像保羅一樣,認為神(真主)住在人不可接近的光中。

21.主(Rabb)這個詞,在古蘭經早期的篇章裡出現逾三十次,其意思就如舊約所說的主、並新約所說的Kyrios一樣。既然安拉是萬物的創造主與本源,自然也就是萬物的主,是最高掌權者。穆罕默德傳安拉是萬物本源是,這不僅是神學思想、智性知識,而是具體、實在的教義。安拉就在此時此地,也在審判日,是偉大、無與倫比的統治者和主人。

至高掌權者的臨在使穆罕默德生發兩種情感:第一也是最重要的,生出恐懼。我有理由相信,穆罕默德終生不能擺脫恐懼,這是自然又理性的反應。尊崇神(真主)的人若不心生敬畏,這位就不足信了。

而另一方面,神(真主)的安拉─主的概念又引發律法主義。安拉是統治者,是主人,是擁有者,主人的話就是律法,而擁有者總是對的,再沒有更高的法院可以上訴了。因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就是按主的吩咐做。他的話總是對的,這並非因為指令本身正確,乃因為這是出於主的。因為出於主,這話必然是對的。

22.至仁主(Rahman)這名字反映了仁慈本質;至慈(Rahim)一詞亦然,意思只有一點點不同。穆斯林常常說,安拉是至仁至慈的(ar-Rahman-ir-Rahim),然而他們關於真主仁慈的概念,或與出埃及記20:5-6所呈現的相似:「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3.關於神與真主安拉、或至仁至慈真主的比較,我們可以怎麼說呢?也許只能說,猶太教與基督教補充了其中大部份細節!

24.許多年前,我開始研究基督教與伊斯蘭神學、哲學思想時,有一件事讓我大惑不解;雖然兩種宗教關於神(真主)的神學、哲學概念沒多大衝突,但論到宗教經驗,則截然不同。這怎麼可能呢?明顯地,答案並不在於神學或哲學思想,我們一定錯過了神(真主)的某些特性。

25.讓我們回心細想每一件事,安拉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必定有大不相同的分別。問題是,我們又怎樣到達這分別的源頭?

26.且以自然神學作我們的起始點。這裡所謂自然神學,是指建基於人的思想、建基於哲學的神學。一般來說,自然神學分為兩類:以人為中心,或以神為中心。印度教認為所有真理皆相對,是典型以人為中心的神學;伊斯蘭則是自然、理性,以神(真主)為中心的神學。

27.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在神學上全是以神為中心的。奧古斯丁、路德與加爾文完全接受羅馬書9章,不吭一聲;穆罕默德也會接受的,他並會覺得應引向理性結論說,神(真主)是罪的始作俑者,我們順服神(真主)是認命(「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羅馬書9:20)然而,為何保羅、還有整個基督教會,都不接受這個「理性結論」呢?

28.穆斯林教義認為真主是罪的始作俑者,奧古斯丁、路德與加爾文必會群起反對,堅決抵抗律法主義與宿命論。為甚麼?路德以一貫的戲劇化手法給予答案。他說,他與「赤裸裸的神」無干,只與「披戴基督」的神有關,就。換言之,這些偉人(當然還有所有其他的基督教思想家)常常是面對著基督。基督就像持火焰寶劍守在伊甸園裡的天使擋在那兒,我們思想神、歸納出理性結論,我們每一個思想都在基督面前一一剖開。比如說,基督徒雖同意神是萬有之源,是造者、運行者,卻沒有哪個基督徒敢說,神是罪的始作俑者。對穆斯林而言,這思路-即神(真主)也創造罪-既自然又合理,因為他們沒讓基督給擋著。

我們寧願說,罪的源頭是不可解的形而上問題,也不會說這是源於神。

29. Aligarh大學創辦人Sir Sayyed Ahmed Khan在不知不覺間給了我們一塊踏腳石,他曾說:先知就是比常人對自然界更有洞見之士,人若對自然更有洞悉力,自然明白穆罕默德對真主的說法。所有自然神學都有一個共通點─合情合理。若你像印度教徒般看事物,多神論就很合理;按伊斯蘭看事情呢,一神論也很合理。然而這些概念系統,還有基督教的,一旦面對基督時,全都被剖開。不管你持哪種神學理論,是基督徒、半個基督徒、非基督徒或是反基督的,一旦面對基督,則所有理性思路都會被剖開。

30.在這點上,我覺得西方神學是頗軟弱的。雖聲稱神學全應歸屬基督,卻往往陷入避免真正面對基督的試探,只從哲學進路處理神觀等問題,好像我們可以自足了、有能力理解神似的。結果往往只呈現出人理性思維的能力,教人目眩神迷,用人的邏輯思考「赤裸裸的神」;路德說這樣的神只是人想出來的,其實並不存在。

31.最重要的是,所有以神為中心的宗教,或多或少建基於神作為他者的概念上,但最終所得結論是,這種他性是相對的,因為人只按著自己的想法建構這種他性,這並不是一個絕對的他性。且容我以神最明顯的性質舉例說明。人說,神是全能神。在思想過程裡,能力這概念被投射成為無量;大能變成全能。雖然人實在無法理解何謂「全能」,卻由思想裡的大能概念,投射而成為全能。換言之,概念並沒有被剖開,卻在進至無限的思考過程途中迷失了。所以,這全能是相對的,是人思維的概念。

32.然而另一方面,人的思想在基督裡受絕對的他者衝擊,因而破碎、剖開。因為在神裡面,人頭腦上所認識的神的他性以完全相反的樣式呈現。智慧在愚拙裡彰顯,全能在軟弱處顯明,愛見於憤怒,關懷見於無常的自然律,聖潔在「成為罪」裡顯現,超然見於內在,諸如此類。換言之,安拉沒有參與、沒有委身,所以人的哲學思想可以將他包裝成為相對的他者。基督教的神卻「披戴基督」,絕對參與、全然委身,所以人無法從純全神性的角度理解祂。人若接受祂為神,是因為祂藉相反方法彰顯自己,而祂的他性卻因此成為完全絕對,教人無法想像。在這過程裡,有限思想無法投射成為無限,以陳述神。

33.現在容我解釋這基本概念如何應到伊斯蘭的安拉、並基督教的神上面。穆斯林認為,安拉並沒有投入甚麼。從哲學上而言,真主若是真主的話,誰若說他參與了甚麼,就是褻瀆。安拉創造人是美好的,而且公平待他們,每個民族都有先知,還有經書作指引。他們若接受、相信的話,至仁主很願意饒恕的;不然的話,就有火獄在前頭等著。這必然是真的,不然安拉就在創造的目的上失敗,但神(真主)根本不可能失敗的。下火獄的人一定是死有餘辜的,所以安拉有理,就算在火獄裡的人也得承認安拉處事很好。若神(真主)竟還會計畫、渴望、愛或救贖,他就不配稱為神了,這都是有限、不完全、沒有絕對主權的明確表徵。

34.然而基督教的神惟有「披戴基督」時才彰顯自己,祂有參與,就是祂所創造的人類。祂不希望哪怕一個罪人死,在基督裡,祂竟全身投入這淌混水以拯救人。早在立定地的根基以先,祂已有救贖計畫,藉著基督,祂求人與自己和好。祂成為以馬內利,穿上基督的形體,承擔人性的血肉掙扎。祂從來、也永遠不會是罪的源頭,因為祂是拯救者,把受造物從罪與永死裡救出來。神在基督裡受苦、受死,埋葬,第三天又活過來。

35.稍稍懂得哲學的人都知道,基督教若真合情合理的話,神必會是絕對的他者;然而關於神的、複雜的哲學思考,在這裡全然破滅。我們無話可說,就是人的最深洞見像小孩子望井,只看見自己模糊的倒影。

36.所以我們得承認,穆罕默德真的具很深洞見力,是個真正的宗教人物。他瞥見了神(真主)的偉大、能力,與一統;他無疑對神(真主)的很多想法和說法很美、很合體統。

37.我們宣講的重點是,人除非面對基督,讓思想破碎,否則無法認識神。人在思想裡塑造出神相對的他性,卻完全不了解神絕對的他性,因這必須藉著那相反的模式─基督,才彰顯出來。

這就是穆罕默德的安拉,與基督教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之別。

思考問題

1.作者認為基督徒對伊斯蘭不能客觀,穆斯林對基督教亦然。你同意嗎?請解釋。2.請指出穆斯林概念對安拉的理解、與基督教教義對神的理解,說出幾個主要分別。

3.安拉與神是同義詞嗎?請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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