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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超越之美(I)

終極邊界:迎接伊斯蘭傳教的挑戰(對非洲的特別關注)

13.基督教的超越之美(I)

 

我們的信仰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大書3),每當將這份信仰與某些人試圖強加於世人的「信仰」進行比較時,都能讓我們更加堅定地去相信和捍衛自己的信仰。為了進行比較,我選擇了四個主題。我的目的並非要詳盡無遺,而是僅從四個主題來闡明這兩種信仰之間的對比:女性、領導力、正義,和戰勝邪惡。

 

女性

 

與基督教相比,伊斯蘭中女性的地位究竟如何?亞歷克西斯·德·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在其1835年首次出版的開創性著作《論美國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中強調,任何社會的自由程度都取決於其女性的自由程度。當我們的女性生活在恐懼之中時,我們的孩子也會生活在恐懼之中。當我們的女性遭受虐待時,我們的孩子也會遭受虐待。但只有當我們的女性和兒童享受到自由,我指的自由是從這個詞的最佳意義上來說的,我們的社會才會自由繁榮。

 

讓我們思考一下我們所說的自由究竟是什麼。政客們通常會說,自由是維繫西方文明的紐帶,或者至少曾經是這種紐帶,但已故英國保守派作家羅傑·斯克魯頓(Roger Scruton)也提醒我們:「…就其本身而言,自由意味著擺脫束縛,包括那些為了文明的延續而可能需要的束縛。如果西方文明所提供的只是自由,那麼它就是一種註定自我毀滅的文明。」【1】

 

基督教意義上的自由並非那種尋求擺脫一切束縛的自由,而是一種使人類繁榮昌盛最大化的自由。這種自由將我們從自我毀滅的罪惡傾向中解放出來,這種自由是渴望順服神通過聖經傳達的話語。這種自由「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加拉太書5:6),因為「愛是不加害於人的」(羅馬書13:10)。值得一提的是,所賜下的十誡中的每一條都是為了保護神的榮耀或鄰舍的生命和尊嚴,使其免受我的侵害,即免受的傲慢、自大、欲念、報復、貪婪、謊言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侵害。神要保護自己和我的鄰舍免受我的侵害。所有這些在耶穌的教導中也充分清晰可見。難怪在人們相信和遵守他的誡命的地方,社會也繁榮昌盛。所以,讓我們進入我們的第一個比較主題:女性。

 

2011年,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記者蘿拉·洛根(Lara Logan)在報導開羅解放廣場(Cairo's Tahrir Square)抗議活動時遭遇的暴行折磨震驚了美國的電視觀眾。以下是這位出生於南非的記者所經歷的事情,【2】

 

我們在廣場上拍攝…【理查·巴特勒(Richard Butler)】跪下來【給他的相機】換電池,我們站在他周圍,周圍都是激動卻又平靜而快樂的人群。我採訪的最後一個人剛剛說:「感謝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感謝谷歌,感謝臉書-這是你們帶來的革命。」

 

當時我們和人群站在一起時…我們那位年輕的埃及籌畫者驚慌地轉向我,他的臉因驚慌和恐懼而變得蒼白,他說:「我們必須現在就走,現在-快跑!」於是我們開始奔跑,跑到了大多數人的前面。我和他以及我們團隊的安保人員雷(Ray)一起跑。

 

當時情況十分混亂,因為我以為和我們一起跑的男人/男孩們是在試圖幫忙,他們告訴我放慢速度並等待,我能感覺到人們的手伸到我兩腿之間,用力地抓住我的褲襠,我擔心團隊…我們似乎遠離了人群,但周圍仍然有很多男人說他們在幫忙,但我開始意識到他們在減慢我的速度,也在抓住我,然後人群追上我們,開始撕扯我的身體和我的衣服,把手伸進我的襯衫和褲子裡。我被剝光衣服,衣服被撕碎,【我】遭遇棍棒、旗杆、手的暴力強姦-在某個時刻,我失去了意識…我能感覺到我的內衣肩帶被撕裂,皮膚裸露在空氣中,他們試圖把我的胸部從我的身體上扯下來,他們的指甲在抓撓。我的雙腿被他們從不同方向撕扯著,暴徒們窮凶極惡。

 

蘿拉遭到毆打、輪姦和雞姦,險些喪命。當晚也在解放廣場的侯賽因·曼蘇爾(Hussein Mansour)寫道,他覺得這些男人的眼神是他所見過的最令人害怕的東西,就像鬣狗追逐獵物的眼神一樣。【3】這位曼蘇爾告訴我們,埃及男人對西方女性產生性幻想,是因為他們受到了大量西方色情作品影響。

 

蘿拉·洛根後來了解到,這是「埃及的一種社會控制形式。如果女性知道這種事會發生在她們身上,她們就不願意在沒有男性陪伴的情況下出門…【而且】女性當然要承擔這個責任,因為政府用這種方式來提醒她們要保護好自己。」

 

這就是北非人所說的「taharrush gamea」(強姦遊戲)。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阿爾及利亞和突尼斯就一直有此類記錄。【4】2016年新年前夜,這種犯罪模式傳到了科隆,661名德國女性報告稱,當晚她們像往常一樣外出慶祝新年到來時遭到性侵犯。

 

在探究這些令人震驚的事件的根源之前,我們需要先簡要暫停,回顧一下一些關於此類事件發生原因的常見解釋。阿雅安·希爾西·阿里(Ayaan Hirsi Ali)在她的書中寫道:「誠然,這種事情並非穆斯林社會獨有」,但這種情況確實非常嚴重。【5】她表示,這種情況在所有社會都很常見,但在穆斯林世界更為惡劣。阿雅安在與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的彼得·羅賓遜(Peter Robinson)就她的新書《獵物》(Prey)進行專題討論【6】時,阿雅安的兩位對話夥伴進行了更深入的探討。他們表示,(男性在公共場所對女性進行隨意性侵犯)這一問題一直就存在於此。只是由於「我也是」(Me-Too)運動的興起,這類事件如今才更容易被報導出來。他們還指出,這類性侵犯通常發生在男性人口結構占主導地位的地方。換句話說,它發生在(年輕)男性占多數的地方,而科隆或解放廣場上當時有這麼多年輕男性,你還能指望什麼呢?

 

我聽著專題討論的這部分內容,感到一陣恐懼。我的思緒回到了我在南非的青蔥歲月和成長經歷。我問妻子,當她還去跳舞的時候,是否在公共場合遭遇過哪怕是最輕微的性侵犯。我知道她會怎麼回答。我也知道,我沒必要問我以前的女同學同樣的問題。

 

然後,我的思想又轉向我讀到的關於大西洋兩次船隻遇難的報導。其中更為著名的一次沉船事故發生在1912年的紐芬蘭(Newfoundland)海岸附近,另一次是在1852年的非洲南端阿古拉斯(Aghullas)附近。在這兩起沉船事件中,目擊者報告都表明,首先是婦女和兒童被放入救援艇,隨之而來的是,遇難的男性人數要多得多。以下是皇家海軍艦艇「伯肯黑德」號(Birkenhead)的沉船故事。

 

皇家海軍艦艇伯肯黑德號在前往阿爾戈阿灣(Algoa Bay)途中,載著英國軍隊和一些平民,在危險角(Danger Point)附近撞上了一處水下暗礁。海水從裂口湧入,下層艙室被海水淹沒,許多士兵甚至還沒來得及爬上甲板就溺亡了。船長羅伯特·薩爾蒙德(Robert Salmond)下達了撤離命令,但指示他的士兵「堅守陣地」,以便婦女和兒童能夠優先登上救生艇。船上士兵的行為和勇氣將永載史冊,因為他們毫無異議地服從了船長的命令。倖存者後來證實,他們從未見過任何登船過程-更不用說撤離過程-如此井然有序地進行。軍隊和水手傷亡慘重,但由於他們的英勇,沉船上的所有婦女和兒童都倖免於難。魯德亞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在他的詩歌《士兵和水手也一樣》(Soldier an’ Sailor Too)中讚揚了伯肯黑德號船員的英勇,「伯肯黑德常規操作」一詞成為了「身處死境堅強站立」的代名詞。【7】

 

這就是基督教對西方社會的累積效應,盡管我們自身存在諸多差錯。近年來,婦女兒童在野蠻踩踏中被年輕男子踩踏事件中被踩傷屢見不鮮,這顯然是人類背棄造物主、任由其最惡劣本能而行的後果。我們甚至可以說,這也是女權主義為了慶祝其最終勝利而拋棄「更軟弱的器皿」這一陳舊觀念的悲哀結果。

 

阿雅安·希爾西·阿里(和她的朋友們)忽略了所有這些,她們認為,瑞典女性直到最近才享有高度尊重,這是源於人本主義和思想開明,他們忘記了就在福音傳入那些北歐區域不久之前,維京人還在焚燒他們的寡婦。一個簡單而無可辯駁的事實是,女性之所以能長期如此安全,主要得益於基督教的影響。印度作家維沙爾·曼加爾瓦迪(Vishal Mangalwadi)認為,在印度的基督徒群體中,女性普遍更加安全,否則她們可能會成為性侵犯者的追逐獵物。【8】非洲的情況也大致如此。

 

但讓我們還是說回解放廣場和科隆令人震驚的事件。我們必須捫心自問,為何性侵犯問題在穆斯林社會如此嚴重?因為在解放廣場發生在蘿拉·洛根身上以及在聖誕夜(Silvesternacht)期間數百名德國女性身上的事件絕非個例。如果真是這樣,希爾西·阿里和她的團隊就不會費心費力地進行如此細緻的研究,撰寫她的著作《獵物-移民、伊斯蘭與婦女權利的侵蝕》(Prey - Immigration, Islam and the Erosion of Women’s Rights)。這場危機規模巨大,並以各種形式席捲西方,從性侵犯到強制穿戴罩袍,從強迫年輕女孩結婚到榮譽謀殺和女性生殖器切割。【9】

 

證明這一切發生的殘酷證據不僅體現在希爾西·阿里這本重要著作中那些令人警醒的統計資料中,也體現在我們眼皮底下正在發生的其他一些令人無比悲傷的事情上。希爾西·阿里在《獵物》的開篇就提到了這一點,她寫道:

 

在西方,我們習慣於在身邊隨處見到女性。我們眼中的她們,是辦公室裡的同事,公車上的鄰座乘客,餐廳裡的顧客,街頭的慢跑者,以及商店裡的店員…【10】

 

我們把這一切都視為理所當然。我記得1994年回國時,我們曾在荷蘭短暫居住過,當時我很驚訝地看到,一位中年婦女在午夜時分出去遛狗散步。當時的環境就是這麼安全。對她來說,這很正常。但在許多歐洲城市,女性再也不敢這樣做了。正如希爾西·阿里所寫,「如今在西方城鎮的某些地方,你可能會注意到一些奇怪的事情:周圍根本沒有女性-或者說很少。」她繼續說道。

 

走在布魯塞爾、倫敦、巴黎或斯德哥爾摩的某些街區,你會突然發現,周圍只有男人。商店店員、服務員,甚至咖啡館裡的顧客,都是男人。附近的公園裡,只有男人和男孩在踢足球。在公寓樓的公共區域,男人們聊天、大笑、抽煙…女人們去哪裡?為什麼她們再也不光顧路邊的咖啡館,再也不在街邊閒聊?【11】

 

為什麼她們都待在家裡,或者不見蹤影?答案很簡單。她們感到太脆弱了,是的,她們恐懼。她們不想聽到男人對她們喊:「嘿,寶貝,給我你的號碼吧!」或者「身材不錯哦!」或者「你(一個人)在這幹嘛呢?」希爾西·阿里說道。坦率地說,強姦遊戲的文化已經席捲了整個城市。希爾西·阿里提供了2015年兩百萬移民湧入歐洲之後性侵犯案件數量驚人激增的資料。但歐洲早就應該受到警告了。在英吉利海峽對岸,數千名英國女孩遭到南亞性侵團夥系統性強姦的驚人真相多年來一直被警方和媒體掩蓋,以避免被貼上「種族主義者」的標籤。【12】英國為了政治正確而將低收入女學生置於危險境地。

 

那麼,這一切背後隱藏著什麼?希爾西·阿里給出了答案。貞潔準則界定了貞潔女性與不貞潔女性之間的區別。【13】所有貞潔女性都避免在天黑後獨自外出。最重要的是,貞潔女性應該以貞潔方式為裝扮。我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因為在西方城市,這種情況更為常見。她們的腳踝或手臂可能不露,有時甚至連鼻子或嘴巴都看不見。

 

貞潔女性分為四類:處女、已婚、離婚和寡婦。處女是指居住在父家等待出嫁的年輕女孩。她可以離開家,但必須有家人陪伴,且必須在天黑前回家。從月經初潮開始,她就有資格結婚。【14】少女或女性一旦結婚,就必須在夫家持守貞潔規範。如果丈夫將妻子送走,【15】她必須回到父家或其他男性監護人身邊,直到再次結婚。但她仍然不宜夜間外出。

 

貞潔女性被視為受保護對象。她們遵守貞潔準則,作為回報免受男性侵害。任何對她們行為不軌的男性都將面臨嚴重後果。他的家人、鄰舍、清真寺或政府都將確保這一點。

 

但也有不貞潔女性。如果一名女性被認為違反了準則,其家人的保護就會被撤銷。但她是如何違反貞潔準則的呢?作為處女、妻子、離婚女性或寡婦,如果她外出工作或在公共場所自由活動;或者她無視著裝準則,或與未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男朋友約會,她都會被視為不貞潔。她沒有男性親屬保護她。她就成了可被追逐的獵物,甚至可能成為近親策劃的榮譽謀殺的目標,這種謀殺在西方國家已變得非常普遍。任何不戴面紗或沒有監護人(wali)的女性都將成為可被追逐的獵物。當她在公共場所走動時,周圍有許多穆斯林男性,她就成了肆意狩獵的目標。從這個角度來看,幾個世紀以來,西方女性一直被視為不貞潔的妓女,她們「對肉體交合充滿熱情而容光煥發…將自己獻給罪孽」。【16】可憐的蘿拉·洛根就是其中之一。

 

想想古蘭經2:223告訴穆斯林男子,「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由此不難想像,他們會如何看待一個女性「異教徒」,尤其是當她容貌姣好,卻獨自一人不戴罩袍四處走動。蘿拉·洛根就曾遭此磨難,《獵物》中記錄的許多歐洲女性的故事也曾遭遇此劫。

 

至關重要的是要認識到,並非所有現代穆斯林都認同這種做法。然而,他們無力對抗這種文化,因為它在伊斯蘭傳統中根深蒂固地扎根了多個世紀。紀錄片《巴娜茲:一個愛情故事》(Banaz: A Love Story)【17】有力地闡述了這一點。這部紀錄片取材於一個真實故事,一位年輕的伊拉克庫爾德女性巴娜茲遭遇榮譽謀殺,她的屍體後來被發現埋在她父母位於英格蘭的房子後面。影片講述了大多數庫爾德人對榮譽謀殺的想法感到恐懼和厭惡。然而,當情況變得非常緊急或困難時,他們卻無法阻止在這個議題上佔據「道德高地」的少數人。如果一個民族的道德準則已經長期扭曲變形,那麼要與邪惡勢力作鬥爭就會變得異常困難。

 

伊斯蘭厭女症的邪惡還出自另一個根深蒂固的根源:一夫多妻制,這種制度早於伊斯蘭的出現。希爾西·阿里認為,實行一夫多妻制的文化「將極端的貞潔強加於女性,並將她們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18】希爾西·阿里的斷言應該符合常理:如果更富有、更有權勢的男人可以擁有多個妻子,那麼許多普通、更無權勢的男人就一個妻子也沒有了。

 

在中東、北非和南亞等社會相對穩定、社會秩序得到嚴格維護的地區,年輕男性受到嚴格管控,至少在對待穆斯林女性方面是如此。但當他們前往西方國家,或者當基督徒或其他「異教徒」出現在他們的街區時,管控就會放鬆,後果不堪設想。尼日利亞、埃及和巴基斯坦對基督徒婦女和女孩持續不斷的攻擊,其令人震驚的後果值得所有人深思。

 

一夫多妻制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尤其是對女性。它只會讓更富有、更有權勢的男人受益。阿雅安·希爾西·阿里在她的自傳《異教徒》(Infidel)中描述了她母親不得不忍受的痛苦,原因是,他的父親四處游走,妻子遍佈各地。這是一種悲慘的生活,對任何女人來說都是極其可恥的。【19】一位名叫亞斯明·穆罕默德(Yasmine Muhammed)的加拿大女性講述了她與母親和兄弟姐妹住在地下室的悲慘生活,而另一個男人(不是她的父親)和他最喜歡的妻子和孩子住在樓上。與此同時,和加拿大許多其他穆斯林女性一樣,她的母親作為單親媽媽,偶爾從政府領取每月的福利。【20】

 

一夫多妻制究竟對男性有何影響?顯而易見,在一夫多妻制的社會中-貧困普遍存在,父親往往會把女兒嫁給出價最高的人-許多(年輕)男性將失去結婚的可能性。【21】希爾西·阿里援引了美國社會學家丹·塞利格森(Dan Seligson)的觀點,他認為一夫多妻制會導致社會更加暴力,更加不繁榮。【22】上層富豪和權貴男性壟斷了最理想的伴侶。希爾西·阿里繼續說道:「過剩的未婚男性爭奪人為減少的適婚女性群體,刺激了犯罪和暴力的增長。」【23】塞利格森說:

 

女性的商品化和物化始於一夫多妻制。當一個男人娶了兩個妻子,另一個男人就失去了一個結婚對象。這造成了資源的稀缺,而我們人類在資源稀缺時就會囤積資源。【24】

 

塞利格森表示,這加劇了社會緊張,營造出一種充滿敵意和憤怒的文化氛圍。如果我們將此資料置於自2015年以來湧入歐洲的難民性別比例的背景之下進行考量,情況就更加令人不寒而慄。到2017年,德國三分之二的尋求庇護者是男性。2015年,歐洲範圍內,男性移民與女性移民的比例為2.6比1;在意大利,這一比例為7比1,在瑞典則為10比1。之後,歐洲範圍內的這一男女比例穩定在2.1比1。【25】

 

顯然,貞潔教義和一夫多妻制對穆斯林文化造成了毀滅性的後果。現在讓我們來看看聖經關於女性的教導。是什麼讓基督教與其他一切宗教區別開來,尤其是關於女性的教導?為什麼當羅馬帝國的教會遭受公開逼迫的時候,大批女性仍舊湧向羽翼未豐的基督教運動?答案很簡單:她們聽到並知道,只有復活的那個拿撒勒人才能拯救她們和她們的家庭免於自我毀滅。在耶穌和他的使徒們的教導中,牢固地建立了三道牢不可破的防線,保護婚姻、家庭和社會,並得到神聖的認可。【26】

 

首要的也是最根本的防線是禁止一切罪惡的情欲。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參見馬太福音5:27-30)基督以這樣的原因譴責罪惡的情欲,在歷史上是完全獨一無二的。但要知道,他並沒有像古代諾斯底派(Gnostics)、一些有錯誤的教父或聖雄甘地那樣,將所有性欲都譴責為邪惡。【27】雅歌和許多其他聖經章節都明確地歌頌了婚姻的浪漫。耶穌譴責的是姦淫,以及那種將女性身體簡化為情欲和幻想對象的普遍存在的欲望。他這樣做是為了保護女性免受自我的傷害。他保護我免受自我罪性的侵害,因為我放縱的情欲最終不僅會玷辱我的鄰舍、他的妻子(或女兒),以及我自己的妻子和家人,還會招致神的不悅,因為凡否定性道德的人,就是否定神(參見帖撒羅尼迦前書4:8)。誰敢不同意這位拿撒勒人的觀點?誰會否定,放縱的罪惡情欲是當今世界肆虐著通姦、離婚、性虐待、墮胎、色情、性販賣、強姦、戀童癖和亂倫等禍亂的根源?

 

基督教保護婚姻和社會的第二道防線是禁止輕易離婚。這一點同樣完全源自耶穌的教導。顯然,在他那個時代,許多猶太人都錯誤地解讀了摩西制定的有關離婚條例的古老規定,以此為藉口用任何理由將妻子趕走。在穆斯林文化中,一個人只需重複三次「休妻」(talaq)就可以打發妻子收拾東西走人!一個穆斯林男子可以因為一時氣憤在幾分鐘內將一位育有三四個孩子的母親逐出家門。多年來,印度穆斯林婦女一直在與這種可怕陋習進行著激烈鬥爭。

 

在基督時代,離婚在猶太人中似乎也很猖獗。因此,法利賽人問耶穌:「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的回答既簡單又令人讚歎。他的重點在於「起初」(參見馬太福音19:3-9)。他的回答並非譴責所有離婚,因為那樣會把婚姻置於神之上,而不幸的是,一些錯誤的基督徒正是這樣以為的。不,他單純只是反對輕易離婚的文化,尤其反對為了娶另一個妻子而與你的妻子離婚。沒有什麼比男人可以以任何理由把妻子打發走更能削弱女性的安全感、尊嚴和神的榮耀了。浮躁喧囂的六十年代,人們歌頌輕易離婚,同時把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稱為牢籠,這並沒有帶來更多的幸福,反而只是帶來了無數破碎的靈魂和巨大的經濟損失。

 

保護家庭的第三道防線是耶穌對一夫多妻制毫無保留的否定。維沙爾·曼加爾瓦迪寫道:「一夫一妻制並非猶太教、印度教、佛教或伊斯蘭的婚姻觀念。它是一種基督教特有的理念。它在十九世紀傳播到世界各地,主要通過西方宣教運動。」【28】那麼,這是如何發生的呢?因為耶穌很久以前就說過:「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馬太福音19:4)你們效仿的榜樣不是亞伯拉罕、雅各或大衛,而是伊甸園裡的亞當和夏娃。曼加爾瓦迪表明了一夫多妻制如何貶低所有女性並奴役社會。在耶穌眼中,婚姻只能是一男一女之間的事,僅此而已。任何超越此範圍的行為都不會得到神的賜福,也不會帶來人類的繁榮。曼加爾瓦迪也表明了在印度引入一夫一妻制的所有努力是如何失敗的,以及英國統治者是多麼害怕挑戰印度傳統。即使是印度第一任總理賈瓦哈拉爾·尼赫魯(Jawaharlal Nehru),也深信一夫多妻制貶低了女性,在他任職期間也未能將一夫一妻通過成為法律。【29】

 

除了上述三項神聖的防線之外,還有使徒的誡命,要愛自己的妻子,如同基督愛他的教會(以弗所書5:21-31),以及男女在基督的身體裡(加拉太書3:28)和在婚姻中是平等的,以及雅各勸勉要照顧寡婦和孤兒。不難理解,為什麼基督教文化在運用新約倫理時,會遠遠超越那些允許放縱性欲、通姦、輕易離婚、同性戀、一夫多妻制、性別不平等、焚燒寡婦等行為的文化。再加上早期教會反對羅馬世界的墮胎和殺嬰的立場,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在最初的三個世紀裡,會有如此多的女性湧入教會。【30】

 

正是這一點才是西方女性長久以來能夠享受到平等、尊重和自由的根源所在,而非現代覺醒。寡婦們獲得了未來-從維京時代的北歐地區到印度的熱帶村莊-並非因為盧梭(Rousseau)或康得(Kant),而是因為耶穌的死而復活,並差遣他的使者到萬國去。當她們的丈夫去世時,異教寡婦不得不跟從亡夫一起走上燃燒的柴堆,因為她們被視為負擔。但在耶穌的教會裡,她們聽到的是:「我們將永遠得到愛和關心」,因此羅馬教會一度照顧了不少於160名寡婦。不論羅馬社會多麼熱衷於將各種形式的性變態正常化,東地中海各地新興的彌賽亞基督教社群卻堅定地堅持:「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參見哥林多前書6:9)。由於同樣的原因,救贖、饒恕和新生也白白地提供給所有願意悔改並皈依基督的人。

 

這就是基督教和伊斯蘭在女性問題上的根本差異。誰會敢於質疑這樣一個事實:當針對罪惡的欲望、輕易離婚以及一夫多妻制的限制措施已經得到了嚴格的確立,婦女和兒童生活在這樣的地方,確實是非常幸福和自由的。誰能否認,當一個社會容忍或推崇一夫多妻制、女性生殖器切割、童婚、毆打妻子、榮譽謀殺、貞潔區分和強姦遊戲的文化,這當然會讓每個女人脊背發涼。這種差異顯而易見,卻又如此巨大。當一位權勢強大的以色列國王看到一位美麗的女子沐浴,便將她喚至床前時,他的行為最終遭到了一位勇敢的先知的嚴厲斥責,聖靈也重擊了他的良心。這位國王為我們留下了最沉痛的懺悔之歌-詩篇第51篇。然而,一天早晨,一位強大的阿拉伯戰士看到一位美麗的年輕女子,只穿著襯裙(實際上是他的兒媳),便蒙受真主安拉的啟示,可以佔有她,以此取悅自己。於是,我們便得到了古蘭經第33章。只有他被允許擁有十三個妻子,而其他男人只能擁有四個。【31】一言以蔽之,大衛王和伊斯蘭先知的故事之間的差異之大就說明了一切。

 

可悲的是,耶穌及其使徒們築起的堅固防線已被一一拆毀。西方國家不再關心婚姻和家庭。目前,已有37個國家簽署了《2020年促進婦女健康與鞏固家庭的日內瓦共識宣言》(The Geneva Consensus Declaration on Promoting Women’s Health and Strengthening the Family of 2020),其中包括巴西、中國、埃及、格魯吉亞、匈牙利、印尼、阿曼、巴基斯坦、波蘭、俄羅斯、烏干達、贊比亞等國。【32】令人痛心的是,簽署國中竟然沒有西方國家的名字,真是實在不忍直視。強者何其衰落!現在有人說,隨著我們的社會繼續「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西方一夫多妻制和戀童癖的合法化指日可待。只有神聖的干預才能拯救我們免於自我毀滅。

 

正義

 

我們需要探討的下一個主題是正義。正義和公平對於任何文明的和平未來都至關重要。在2020年的「黑命貴」抗議活動期間,某條橫幅上寫著「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無論人們對「黑命貴」運動持何種看法,這句口號本質上都是正確的。當正義被系統性地踐踏時,除非獨裁政權能夠繼續控制局面,否則一切崩潰只是時間問題。這適用於從家庭到國家的各個領域。沒有公平,和平與和諧就無從發展。這就是為什麼詩篇72篇中那位公義君王的美德被如此推崇的原因。他希望「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參見阿摩司書5:24)。然而,這種正義建立在一個非常穩固的根基上,那就是「我(耶和華)的命令」(以賽亞書48:18)。一旦失去它,一切都無所依存。【33】

 

聖經中的族長亞伯拉罕曾大膽地向「審判全地的主」詢問,他是否會施行公義?當神差遣天使告知亞伯拉罕,他要毀滅平原上的城市,因為那裡的人放浪形骸、性情邪惡,他們的「罪惡甚重」,已經聲聞於天上的神,亞伯拉罕向神(創世記18:23-25)詢問:

 

「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事公義嗎?亞伯拉罕為何能如此禱告?因為他相信舊約聖經中所說的「正義」(mishpat)「公義」(tzedakah)。他無法接受全地之神竟然會做出不公義的事。這種想法甚是可憎,令人難以理解。

 

這一崇高真理對政治領域的直接影響體現在著名的格言「無人淩駕於法律之上」。1215年大憲章(Magna Carta)的實質意思就是如此。其中明確表示:(1)在男爵統治下的自由民,不得再被出賣或剝奪享有正義的權利;(2)不得無代表權而徵稅;(3)任何人未經審判不得入獄;(4)未經公正合理的補償,不得剝奪所有者的財產。

 

自然法則的概念在猶太-基督教文明中被普遍接受,是所有國家法、民法和刑法的基礎。它是健全的法學賴以生存的基石。【34】自然法則的理念被理解為人類通過健全的理性,就道德上的是非,以及由此產生的正義與非正義達成高度共識的過程。聖保羅在羅馬書2:14-15中表達了這一理念: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正義的基本原則貫穿聖經始終。以下僅列舉其中幾個:

 

l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20:16)

l  「不可隨夥布散謠言,不可與惡人聯手妄作見證。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出埃及記23:1-3)

l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利未記19:15-16)

l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19:33-34)

l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7:15)

 

希伯來先知們之所以如此無畏勇敢地宣揚正義和公義,挑戰王公貴族和宗教領袖,是因為「人類的苦難是神良心的污點」,猶太學者亞伯拉罕·赫舍爾(Abraham Heschel)寫道,也因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神利害攸關」。【35】他繼續說道:「生命是泥土,公義是神想要塑造歷史的模具。」恰恰因此,先知彌迦才會如此大聲疾呼: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彌迦書6:8

 

以西結嚴厲斥責了假先知,他們堅稱一切都沒有錯,而實際上一切都不對,一切都看似正常,然而實際上卻並非如此,他向我們表明了當正義在城門口跌倒,真理在城市廣場上消亡時,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我不使義人傷心,你們卻以謊話使他傷心,又堅固惡人的手,使他不回頭離開惡道得以救活。」

-以西結書13:22

 

這就是腐敗的司法系統在各地所做的事:它們使義人灰心喪氣,使惡人更加強大,這就是為什麼箴言書作者會說:「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箴言29:2)

 

這一切構成了耶和華的僕人—彌賽亞降臨的背景,以賽亞預言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以賽亞書42:1)。當耶穌遭受有史以來最駭人聽聞的公義被扭曲之苦時,他提醒大祭司(他的僕人剛剛無緣無故地打了他的臉):「我若說得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得是,你為什麼打我呢?」(約翰福音18:23)

 

耶穌訴諸正義的最基本原則,即區分是非對錯,以及用來證明錯誤的確鑿證據。指控和控告並非行為不當的證明,這種舉動本身很可能就是邪惡的,試圖誣陷無辜者。在與拿伯相關的經文中,記錄他的葡萄園的悲慘故事,這本應讓大祭司有所警醒。所有這些也本應根植於西方的猶太-基督教文明的集體意識中,但可歎的是,尚且擁有這種意識的人只剩下一些害怕發抖的餘民。如今,伊斯蘭正在敲擊我們的大門。

 

那麼,伊斯蘭的正義觀是什麼?我們回想一下之前討論齊米制度時提到的,同一個國家,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面臨著兩種司法體系,而這兩者均基於伊斯蘭教法。我們也記得穆斯林世界聯盟曾著重指出,《開羅伊斯蘭人權宣言》取代《聯合國人權宣言》。盡管如此,為了找到問題的答案,我們最好還是看一下可能是有史以來最負盛名的穆斯林學者穆罕默德·安薩里(Mohammed al-Ghazali),他卒於公元1111年。美國作家羅伯特·賴利(Robert Reilly)在其傑作《穆斯林心靈的封閉》(The Closing of the Muslim Mind)【36】中探討了安薩里的遺留問題。

 

在中世紀與莫爾太齊賴派(Mutazilites)的長期鬥爭中,安薩里是艾什爾里派(Asharites)最傑出的代言人。莫爾太齊賴派主張理性和神學在伊斯蘭中的地位,並提倡一種更為溫和關於真主的觀念,意思是,真主不僅通過其永恆不變的屬性而被人所知,而且也受其約束。另一方面,艾什爾里派則不願與理性、哲學和神學有任何瓜葛,他們支持的立場是一位遙遠、嚴酷、任意專斷的神(真主),不受任何永恆屬性或美德的約束。對他們來說,伊斯蘭中沒有理性的容身之地,只有對伊斯蘭教法的盲目服從。

 

艾什爾里派甚至否認物理學和形而上學中的一切因果關係,賴利的著作《穆斯林心靈的封閉》由此得名。發生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其他事情的後果所致。相信這一點會使得神受制於自然法則。他是至高無上的,不受任何事物的支配。被斬首的受害者的頭顱落入沙土,此事與之前揮劍的瞬間無關。這是真主安拉的主權之舉。同樣,身體停止呼吸也不是頭顱被斬下的結果,而是真主安拉的神聖之舉。這種立場的荒謬程度令人無法理解,然而,在基督教中,這種觀點卻與那些宣揚盲目神聖意志、維護神絕對主權的人有著奇特而遙遠的關聯。

 

盡管如此,就當前話題而言,安薩里的觀點既令人震驚又令人不寒而慄。他認為「任何義務都不是源於理性,而源於伊斯蘭教法。」所有行為本身在道德上都是中性的。真主安拉是純粹的意志。善惡只是真主安拉的約定。有些事情是被允許的(halal)(合法的),有些事情是被禁止的(haram)(不合法的),僅僅因為他這麼說,沒有其他原因。如果他宣佈謀殺、撒謊或偷竊是好事,那就太好了。神(真主)是至高無上的君主,不受任何事物的支配,也不受我們對正義或非正義觀念的支配。正如賴利所說,真主安拉超越善惡,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是尼采的觀點。在柏拉圖的《理想國》(Republic)中,特拉西馬庫斯(Thrasymachus)很久以前就宣稱「正義就是更強者之統治」。因此,由於真主是最強大的,他的統治永遠是正義的。【37】這就是為什麼聖戰者在犯下暴行後會高呼「真主更大!」

 

不難想像,這種尼采式的神觀會產生怎樣的社會。他肯定不是亞伯拉罕可以呼求的那位神:「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也不是他的子民可以敬拜的那位良善、慈愛永遠長存的神。他也不是我們敢說「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救主(希伯來書13:8)。而所有此類言論都與以下信念相反:神不會做出違背其本性或違背其承諾之事的行為。但這正是艾什爾里派所深惡痛絕的。

 

這使得英國穆斯林作家埃德·侯賽因(Ed Husain)得出結論:「伊斯蘭中不存在道德這回事;只有神(真主)的教導。如果真主允許,那就是道德的。如果真主禁止,那就是不道德的。」【38】賴利正確地得出結論,艾什爾里派立場的重要性無論怎樣強調都不為過。賴利說道,「破壞理性的完整性,你就等於顛覆良心自由的基礎,」他補充說,阿拉伯語中沒有「良心」一詞。【39】

 

所有這些最終都會導致正義的徹底喪失,這顯而易見。正如我們所見,正義與是非善惡的原則,以及神賦予人類與生俱來的認知能力密不可分。然而,古蘭經2:284中所說的話,與艾什爾里派的立場一致:「(真主)要赦宥誰,就赦宥誰;要懲罰誰,就懲罰誰。」安薩里說:「沒有任何事物能夠將真主與任何行為聯繫起來,也沒有任何不公之事可以加諸於他身上,他也無需對任何人承擔任何義務。」然而,聖經中的神提醒他的子民,即使他們因自身的悖逆而經歷深重的苦難試煉,只要他們回頭全心全意地尋求他,他永恆的愛之盟約和承諾就永遠不會失效。這位神絕非任意妄為。只要我們在他面前正直行事,他永遠保持信實,兌現自己的應許,因為他的警示同樣認真。

 

然而,對安薩里來說,永恆的正義標準意味著神(真主)必須承擔義務,但實際上並非如此。正如古蘭經21:23所述:「他自己的行為,不受審訊。」他沒有義務獎勵服從,也沒有義務懲罰不服從。安薩里將以下話語轉述給了真主:「這些人將進入極樂,我毫不在意;這些人將墜入火獄,我毫不在意。」【40】法赫爾·拉齊(Al Fakhr al-Razi)(1149-1209)甚至宣稱:「根據我們的宗教,真主可能會將褻瀆者送入樂園,將義人和禮拜者送入(永恆的)火獄,因為我們的所有權屬於他,無人能阻止他。」【41】

 

艾什爾里派的這種質樸的神學思想在各個時代都得到了始終如一的貫徹,這使得著名的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得出結論:伊斯蘭中「神的活動完全缺乏理性」。【42】

 

不幸的是,如今世界主流遜尼派依然保留著同樣版本的伊斯蘭,因為艾什爾里派是遜尼派伊斯蘭的屬靈祖先。然而,奇怪的是,最近去世的美國中東研究泰斗卻寫道:

 

安薩里並非激進分子。他在一系列證道短文中捍衛了主流遜尼派的立場,反對什葉派的奧秘主義和哲學家的理性主義。同時,他也對當時的一些思想潮流提出了尖銳的批評…【43】

 

但這一切意味著什麼?猶太-基督教與伊斯蘭在人類正義觀上的根本差異究竟有多重要?我將讓獲獎作家、著名歷史學家湯姆·霍蘭德(Tom Holland)來回答這個問題。在他的著作《支配:基督教革命如何重塑世界》(Dominion, How the Christian Revolution Remade the World)的最後幾章中,霍蘭德得出了以下這些令人矚目的觀察和結論(用我自己的話來說)。

 

基督教有一種奇怪的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自我修正的內在特質。當神選擇了世上最弱小的,羞辱了世上最強大的,這場始於十字架的革命一次又一次地重複著。

 

霍蘭德舉出無數例子來證明他的觀點,我將在此以我對其優美文筆的拙劣轉述來呈現其中一些。奴隸制被廢除後,一位從聖經中汲取靈感的人正面對抗基督教美國遺留下來的公然種族主義。馬丁·路德·金用聖經中的愛的信息,而非約翰·列儂所歌頌的波西米亞式的愛,喚醒了美國人的良知。【44】如此我們才可以繼續下去。正是這本聖經,不僅說服福音派信徒同性戀是錯誤的,也說服他們真心愛同性戀者。正是這本聖經,它告訴基督徒男性,他們是一家之主,也說服他們將妻子視為與自己平等,並像基督愛教會一樣愛她們。正是這種信仰,激勵了荷蘭農民將福音帶到非洲,並在很久以後實施種族隔離,後來又激勵了有色人種擺脫種族隔離的枷鎖。不僅如此,福音還教導這些南非荷蘭人懺悔他們的政治罪行,讓曼德拉饒恕,讓德克勒克(De Klerk)希望,在1994年之後實行黑人占多數的統治後,他的人民將能夠獲得赦免。霍蘭德繼續說道,【45】

 

…正是基督教屢次為被殖民者和被奴役者提供了最可靠的聲音。這其中的悖論深刻無比。沒有其他征服者在為自己開闢帝國時,就好像一個因殖民官員下令遭受酷刑折磨而死的人一樣。沒有其他征服者輕蔑地蔑視其他民族的神祇,並在其原位樹立起一個極度矛盾的權力象徵,以至於權力的概念本身都變得難以捉摸。

 

因為,在基督教正義觀念的背後,隱藏著唯有聖經才能找到的獨特真理,而沒有人曾經像彌賽亞耶穌那樣如此清晰地教導過這一真理。在基督教之外,人人享有平等尊嚴的理念幾乎從未出現過。

 

羅馬人對此必定會嗤之以鼻。然而,(如今)要反對基於性別或性取向的歧視,必須依賴數量龐大的人群認同一個共同的假設:每個人都擁有內在的價值。這一原則的起源-正如尼采輕蔑地指出的那樣-並非源於法國大革命,亦非源於《獨立宣言》,亦非源於啟蒙運動,而是源於聖經。【46】

 

霍蘭德隨後說起伊斯蘭,伊斯蘭的歷史和史料都缺乏可自行修正之處。像喬治·W·布什總統這樣的人,在對中東國家發動政權更迭戰爭時,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自稱福音派的布什總統真誠地相信,9/11恐怖分子不僅劫持了那些飛機,也劫持了伊斯蘭本身,並且大多數穆斯林都會歡迎擺脫獨裁者的自由和西方核心價值觀。布什「假定人權的概念具有普世性,這種假定是完全真誠的…他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的價值觀…也適用於全世界。」霍蘭德寫道。【47】

 

然而,伊拉克人看到的卻並非如此。他們看到美國和西方國家願意用暴力施加他們的「解放」價值觀。因此,在推翻薩達姆的初步「成功」塵埃落定之後,美國人受到的歡迎並非擊掌歡呼,而是一場血腥叛亂,這場叛亂的主要煽動者是阿布·穆薩布·扎卡維(Abu Musab al-Zarqawi)。扎卡維夢想的不是人權,而是一把利劍從天而降,擊斃真主的敵人,摧毀十字架。在獄中,他的激進薩拉菲派導師告訴他:

 

身為穆斯林,就意味著要明白人類沒有人權。伊斯蘭中沒有自然法則,只有真主制定的法律。穆斯林國家加入聯合國,就意味著簽署眾多承諾,這些承諾並非源自古蘭經或聖訓,而是源自基督教國家設計的法典:男女平等;穆斯林與非穆斯林平等;禁止奴隸制;禁止進攻性戰爭。【48】

 

美國為強加民主和所謂的西方價值觀而發動的戰爭,對許多鄙視這些價值觀的穆斯林來說,是一份履行職責的號召,他們要恢復祖先薩拉菲派的純潔啟示。對薩拉菲派來說,「通往不受污染的未來的唯一道路,是那條回歸原始純真往昔的路。」【49】這正是伊斯蘭國誕生的動力。而伊斯蘭的根源和歷史也因此默認了這一點。如同尼采一樣,伊斯蘭國對西方文明對弱者和個人權利的關懷嗤之以鼻。十字架必須從基督教中贖回,並歸還給凱撒,作為一種合適的懲罰手段,因為古蘭經寫道:「敵對真主和使者,而且擾亂地方的人,他們的報酬,只是處以死刑,或釘死在十字架上…」【50】而這正是伊斯蘭國對待基督徒的方式。他們將他們釘在十字架上。

 

盡管「伊斯蘭國」絕非當今伊斯蘭的主流,但薩拉菲主義近幾十年來發展壯大,這一點毋庸置疑,他們的觀點和願望也與伊斯蘭的初衷相近。他們想要建立一個在伊斯蘭教法框架下的世界性哈里發國,在那樣的框架下,猶太-基督教意義上的正義、人權以及法律面前個人的尊嚴和平等將蕩然無存。願全世界所有熱愛自由的人們,以及那些(與湯姆·霍蘭德一樣)相信「神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的人,牢記這一點。【51】

 

【注釋】

 

【1】Roger Scruton, The West and the Rest (Delaware: ISI Books, 2002) viii.

【2】參見Hirsi Ali, Prey, 158-160.

【3】Mansour, Minority of One, 170.

【4】出處同前, 160.

【5】出處同前, 153-154.

【6】"Ayaan Hirsi Ali's Prey: A Panel-Discussion on Europe, Islam and Women's Rights," Hoover Institution, July 1, 2021, YouTube.

【7】Matthew Flax, “Famous Shipwrecks of the Cape of Storms – HMS Birkenhead” in The 200 Best Experiences in the Cape, viewed on March 12, 2022, insideguide.co.za

【8】Vishal Mangalwadi, The Book That Made Your World (Nashville, TN: Thomas Nelson, 2011), 276-277.

【9】阿雅安·希爾西·阿里在《塔拉爾樹下》(Under the Talal Tree)中講述了自己年輕時接受割禮的經歷,這是我讀過的最令人震驚的文字之一。參見她所著Infidel (New York: Free Press, 2007), 31-34。至今,這種割禮仍在非洲及其他地區的穆斯林中廣泛實施。

【10】Hirsi Ali, Prey, 3.

【11】出處同前

【12】參見Hirsi Ali on grooming gangs in the UK, Prey, 215-222, 266-267.

【13】參見Hirsi Ali, “The Modesty Doctrine” in Prey, 141-161.

【14】穆罕默德所立下的榜樣就是這樣,娶了一個六歲的女孩,並在她九歲時圓房。

【15】古蘭經允許男人娶未到青春期的女孩,然後與她們離婚。參見Robert Spencer’s commentary on Surah 65, The Critical Qur’an (New York: Bombardier Books。

【16】出處同前, 151.

【17】Banaz, A Love Story, YouTube.

【18】Hirsi Ali, Prey, 141.

【19】穆斯林一次可以娶四個妻子。穆罕默德則被允許娶十三個。為了避免嫉妒,他與每個妻子各過一夜。一天晚上輪到他的妻子哈芙莎(Hafsa)了,但她當時正在探望父親。哈芙莎意外歸來,發現穆罕默德正依偎在他科普特妾麥爾彥(Maria)的懷抱裡。她痛心不已,威脅要將此事告知後宮。穆罕默德承諾遠離麥爾彥,但哈芙莎向同樣鄙視這個科普特女孩的阿伊莎(Aisha)吐露了心聲。醜聞傳開,穆罕默德被孤立於後宮。這據說就是古蘭經66章的背景,該章免除了他遠離這位美麗女僕的諾言,並鼓勵他如果妻子們抱怨太多,就要嚴厲管教她們。毋庸置疑,先知立即遵從了天神的命令,妻子們也都乖乖聽話了。請參閱Robert Spencer's commentary on Surah 66, The Critical Qur’an, 415, and Vishal Mangalwadi, The Book That Made Your World, 279-280。

【20】“Yasmine Muhammed on Divorcing a Terrorist” on Ayaan Hirsi Ali Podcast 027, ayaanhirsiali.com

【21】Hirsi Ali, Prey, 145-146

【22】出處同前, 147.

【23】出處同前, 147.

【24】出處同前, 148.

【25】出處同前, 142.

【26】我第一次從印度作家維沙爾·曼加爾瓦迪那裡學到這一點。請參閱他在The Book that Made Your World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11)中「The Family」一章。

【27】參見Mohandas Gandhi, Autobiography, 204-211。為了擺脫一切性欲,甘地在35歲時開始奉行「禁欲主義」(brachmacharya),這意味著他終身禁欲,不與妻子發生任何親密關係,因為性在當時被視為不潔。聖經將婚姻中的性行為視為神的恩賜,同時也不厭其煩地警告我們,如果我們追求超越神聖界限的性行為,我們終將被烈火吞噬。

【28】Mangalwadi, The Book, 275-276.

【29】出處同前, 281。曼加爾瓦迪表明,無論是伊斯蘭的瓦利(wali)和面紗,還是印度教在卡久拉霍(Khajuraho)寺廟牆壁上展示的、在愛經(Kama Sutra)和密宗瑜伽(Tantra Yoga)的情色幻想中宣揚的公開的性變態,或是印度教最受歡迎的女神卡莉(Khali)的誘人形象,都沒有給印度婦女帶來任何自由。

【30】參見Rodney Stark, The Rise of Christianity (New York: HarperOne, 1996), 104-107. 另請參見Rodney Stark, “Appeals to Women” in The Triumph of Christianity (New York:HarperOne, 2011), 122-136.

【31】穆罕默德與其養子宰德(Zayd)之妻宰娜布(Zaynab)的婚姻,以及真主啟示穆罕默德可以娶她為妻,並宣佈廢除收養關係,構成了古蘭經33:4-5,37,50-51的背景,這是最優秀的穆斯林注釋家們的觀點。參見Robert Spencer, The Critical Qur’an, 292-294。

【32】Ryan Foley, “37 countries sign pledge to uphold pro-life, pro-family policies…”, The Christian Post, November 18, 2022, christianpost.com

【33】法蘭西斯·謝弗(Francis Schaeffer)在70年代警告稱,美國正走向他所謂的「社會學法則」,即大多數人的一時興起將在十年間決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從而決定什麼是公正和公平。他說:「如果不存在可以用來評判社會的絕對標準,那麼社會本身就是絕對的存在。」參見How Should We Then Live (Westchester, IL: Crossway, 1990), 224。

【34】這正是C.S.路易斯(C. S. Lewis)在《返璞歸真》一書中,在「人性法則」下所雄辯論述的。參見CS Lewis, “Mere Christianity” in The Complete CS Lewis Signature Classics (New York: HarperSanFrancisco: 2002), 11-13。

【35】Abraham Heschel, The Prophets (New York: HarperPerennial, 2001), 253.

【36】Robert R. Reilly, The Closing of the Muslim Mind (Wilmington, DE: ISI Books, 2017), 67-90.

【37】Reilly, The Closing…, 71.

【38】出處同前, 74.

【39】出處同前, 77.

【40】出處同前, 80.

【41】出處同前, 82.

【42】出處同前, 82.

【43】Bernard Lewis, The Middle East (London: Phoenix Press, 2002), 240.

【44】參見Holland, Dominion, 490-491.

【45】出處同前, 504.

【46】出處同前, 494。這個原則並不意味著聖經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寬恕它所認為的罪惡生活,而只是意味著即使是最大的「罪人」,也應該受到愛與尊重,因為他是神形象的承載者。

【47】出處同前, 507.

【48】出處同前, 510.

【49】出處同前, 512.

【50】古蘭經5:33,霍蘭德在《統治》一書中引用,第513頁。

【51】出處同前,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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