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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受難與復活

針對穆斯林的聖經課程

10. 耶穌的受難與復活

 

耶穌降臨世間,不只是為了教導、醫治和訓練門徒。祂降臨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為所有人打開赦免饒恕的大門。也許你難以理解這一點。其實祂的門徒也曾有同感。

 

參閱路加福音18:31—34。

 

  • 耶穌為何必須死?(第31節)

  • 祂是怎麼死的?(第32節)

  • 在那之後會發生什麼呢?(第33節)

  • 門徒對於這個陳述是如何反應的?

 

耶穌至少三次向門徒們預言了將要發生的事,但他們當時並不明白,直到很久以後才領悟過來。但這一切都與關於祂的預言完全相符。(參閱以賽亞書第53章,該書寫於耶穌降生約七百年之前。)

 

因此,福音書中有三分之一的篇幅都聚焦於耶穌生命中的某一周—即祂被殺害的那一周,這絕非巧合。這是古代歷史中證據最為充分的事件之一,其對世界及其思想的影響超過任何其他事件。此外,這一事件徹底改變了從古至今數百萬信徒的生命。

 

針對耶穌的陰謀

 

盡管耶穌的事蹟在舊約中已有詳盡的記載,但祂並不符合許多宗教領袖對「彌賽亞」的概念認知。對他們而言,耶穌是個冒名頂替者、是個褻瀆神之人。他們目睹見證了祂的諸多神蹟,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將這些神蹟歸因於撒旦(馬太福音 12:15-24)。

 

他們期待一位政治上的彌賽亞,能將他們從壓迫的枷鎖中解救出來。這些宗教領袖嫉妒耶穌,因為大批猶太人跟隨祂。他們還視耶穌為對「神權政治」(神的統治)的威脅—當時以色列主要由祭司和宗教領袖掌管。他們認為國家的未來岌岌可危。當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後,他們最終策劃殺害祂。

 

參閱約翰福音11:45—53。

 

  • 為什麼有些猶太人相信耶穌?

  • 為什麼領袖們視耶穌為威脅?(第48節)

  • 為什麼耶穌必須死?(第51—52節)

 

逾越節的宴席

 

逾越節是以色列最重要的宗教節期之一,它提醒猶太人記念當年在摩西帶領下脫離埃及的拯救。神曾經降下各種災禍於埃及,迫使法老允許以色列人自由離去(出埃及記7—11章)。最後的懲罰是埃及所有長子,無論人還是牲畜,都將被處死。唯有門框兩邊和門楣上塗有羔羊血的家庭得以「越過」災殃,家中人丁免受殺戮(出埃及記 12:1—6)。

 

因此,這個節期被稱為「逾越節」。根據規定,人們必須每年守這節(出埃及記 12:25—27;利未記 23:5—8)。

 

這個節期還蘊含著更深刻的意義。耶穌基督在逾越節的儀式中被殺害並非偶然,「因為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基督已經獻祭了」(哥林多前書 5:7)。正如門柱上的羔羊之血使神的審判越過那些以色列人,耶穌的寶血也使所有信靠祂的人免受神的審判。正如門柱上的羔羊之血使神的審判越過那些以色列人,耶穌的寶血也使所有信靠祂的人免受神的審判。正如當年以色列人無需追問門柱上的血如何或為何能免除審判,只需相信神的話語,今日的信心也有如此作用!

 

最後的晚餐

 

就在耶穌被捕前夕,祂與門徒一同守逾越節的筵席。其中一個門徒,加略人猶大,早已暗中籌畫將主出賣給仇敵,企圖避開眾人的注意,然而耶穌早已洞悉一切,並當面點明了他的陰謀(馬太福音 26:25)。

 

到那時,猶太人的宗教節期已淪為例行公事。在慶祝活動中,每年都是由指定的人重複同樣的套話。但在這次筵席上,耶穌打破了常規模式。

 

參閱路加福音22:15—20。

 

  • 填寫缺失的單詞 22:15—20。

「這是我的身體為_________________。」

「這杯便是我藉著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 __________________ 而灑的。」

 

這一新約意味著我們不再需要因自己的罪而絕望,也不必懼怕死後的審判。當我們將自己交托給祂,並心存感恩地接受祂所賜予的赦免時,就當知曉祂的身體為我們捨碎,祂的血為我們流出。基督徒在常規的聚會中紀念此事,通過重複這一象徵性的行動,信徒既為自己的罪悔改,又因新約所帶來的完全赦免而喜樂(希伯來書 9:16—28;8:6—13)。新約取代了舊約—在舊約中,諸般獻祭不過是指向神那偉大且終極的獻祭,即耶穌。

 

耶穌受審與被釘十字架處決

 

就在當晚,耶穌在名為「客西馬尼園」的地方被捕。夜間,猶太人違反律法,將祂帶到大祭司和猶太公會(議會)面前。

 

參閱馬太福音26:59—66。

 

  • 我們如何能確定猶太公會並不希望進行一場公正的審判呢?

  • 耶穌承認了什麼指控?(第63節)

  • 祂又稱自己為什麼?(第64節)

  • 大祭司對這個稱謂作何反應?(第65節)

  • 最終判決是什麼?(第66節)

 

猶太人說,耶穌稱自己為「人子」時是在褻瀆神,因為他們拒絕接受祂真實的身份。他們從但以理書7:13—14節中明白了這個這一稱謂的含義: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祂的國必不敗壞。」

 

猶太方面的官員無權判處死刑。因為當時這片土地由羅馬人統治,死刑只能由羅馬人裁決。因此,天一亮,耶穌就被帶到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面前。

 

參閱約翰福音18:28—19:25。

 

  • 為何猶太人要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第31節)

  • 彼拉多作出了怎樣的判決?(第38節、第4節、第6節)

  • 那麼,耶穌為何會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呢?(第12節、第16節)

 

因此,盡管在法庭上三次被宣告完全無罪,耶穌仍被判了死刑!

 

參閱約翰福音19:17—37中的受刑。

 

  • 我們如何確認耶穌本人確實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 我們又如何確認祂當時真的已經死亡?

 

耶穌復活了!

 

在那個時代,許多人被釘十字架。倘若耶穌只是死去,盡管有許多預言都在細節上應驗了,祂仍可能被視為冒名頂替者。但耶穌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了—盡管仇敵採取了一切防範措施。

 

參閱馬太福音27:57—65。

 

  • 約瑟是如何封住墳墓的?

  • 祭司長又是如何封住墳墓的?

 

如果你綜合考慮這一證據,以及福音書中其他記載的證據,是否可以非常明確地得出結論:耶穌絕對不可能還活著。祂的門徒也絕無可能偷取屍體。倘若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偷了屍體,他們會在門徒宣稱耶穌復活時立即得意洋洋地將屍體公之於眾。但事實表明,唯有一個可能的解釋:耶穌從死裡復活,且今日依然活著!

 

參閱馬太福音 28:1—15。

 

  • 是誰推開了那塊石頭呢?

  • 士兵們被收買後謊稱什麼?

 

只要想想任何羅馬士兵若被發現值勤時睡覺會被處死,就知道猶太人中流傳的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

 

值得注意的是,門徒們自己也完全被這一消息驚得目瞪口呆(路加福音 24:1—11),盡管耶穌曾多次預言自己會復活。就在那天晚上,耶穌向他們顯現,讓他們確信祂真的復活了(路加福音 24:36—44)。甚至連眾所周知的「多疑的多馬」—十二使徒之一,最終也信服了(約翰福音 20:28—29)。

 

參閱約翰福音20:24—29

 

  • 多馬意識到耶穌是誰時說了什麼?(第28節)

 

在第14章中,當我們試圖確定耶穌的身份時,會深入探討這句話。

 

耶穌升天

 

耶穌在復活後教導門徒四十天,之後便回到祂的天堂的榮耀中。祂將在末日再次降臨。

 

參閱使徒行傳 1:1—11。

 

  • 會有誰來到他們身邊呢?(第 4、5、8 節)

  • 聖靈會在他們有生之年降臨,還是要等到數百年之後?

  • 耶穌將會如何歸來?

 

自我測試第十條

 

判斷下列陳述是否正確,並比較你的答案(https://answeringislam.org/Nehls/Alkitab/answers.html#ty10)。

 

  1. 耶穌知道自己將如何死去。

  2. 耶穌理應被殺害。

  3. 耶穌為逾越節筵席賦予了新的意義。

  4. 代替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是別人。

  5. 門徒偷了耶穌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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