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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帕子(二)稱耶穌為上帝之子,為主宰,是以物配主

穆斯林的五大帕子

第二章:帕子(二)稱耶穌基督為上帝的兒子,為主宰是「以物配主」。 

古 9:30-31「猶太人說:歐宰爾是真主的兒子。基督徒說:麥西哈(彌賽亞耶穌)是真主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仿效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願真主詛咒他們。他們怎麼如此放蕩呢?他們捨真主而把他們的博士,僧侶和麥爾彥(馬利亞)之子麥西哈(彌賽亞)當作主宰。他們所奉的命令只是祟拜獨一的主宰,除他之外,絕無應受崇拜的。贊頌真主超乎他們所用來配他的。」

古 19:35「真主不會收養兒子---贊頌真主,超越萬物---當他判決一件事的時候,他只對那件事說:有,它就有了」。

耶穌基督是否有表明自己就是主?

首先必須說明,在過往或現今的教會歷史裡,除了耶穌基督以外,基督教會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時期,曾把博士,神父,僧侶,牧師,主教,甚至教皇,當作是上帝,主宰的。基督的教會宣稱耶穌基督是主,這不是教會「奉賜」他的,乃是上帝藉著先知給他的根源作的見證。就新約所記載關於耶穌基督言論裡,耶穌基督雖然沒有直接的說:「我就是上帝」。但在許多方面,耶穌基督被尊榮為主。甚至有兩位舊約的先知,預告所要來臨的彌賽亞,世人的救主耶穌基督,其根源與本質為「上帝」的預言:

以賽亞先知 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給他取名為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賽 7:14」。

彌迦先知 5:2 「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當權的。他的根源從恆古,從太初就有」。

雖然如此,耶穌基督在他公開傳道時,他曾說:「我與父原為一; …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然而他卻沒有直接的說:「我就是上帝」;這是因為:聖經一般在提到上帝這名稱時,是指父上帝。而主耶穌在肉身,身份上已經是個人子,不是父上帝。當新約在說到「聖父」時,一般都是指父上帝說的。

林前 8:6「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 … ..」弗 4:6「上帝,就是眾人的父 … .」

猶太人絕對是一神主義的信仰。當耶穌基督公開宣稱上帝為父時,當代的猶太人就已經認為他說了僭妄的話,把自己與上帝例為同等,而想要打死他。當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時,他有人格,有人性,則是個完整的人。若直接自稱為上帝,會讓人難以明白他怎麼是人,又是上帝。若他直接自稱為上帝,為神;恐怕猶太人及所有信仰上帝是獨一真神的人都會被伴倒。

基督教的信仰絕對是,也肯定是:只信天地間只有一位,獨一真神的信仰。

耶穌基督則是如此的教導:*可 10:18耶穌說:「 … 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 12:29耶穌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約 17:3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因此,若耶穌基督直接自稱為上帝,恐怕一般人將把他當上帝以外的另一位上帝。那將產生極大的偏差和誤解(另參羅 3:30;林前8:4 ; 加3:20 ; 提前2: 5 ; 雅2:19; 猶25)。耶穌基督有意不自稱為上帝,主要的目的是為避免身份和位格的混亂(兩位上帝)。耶穌基督沒有直接自稱為上帝,為何基督徒卻稱他為上帝的兒子,為主,為上帝呢?首先,我們必須知道,耶穌的門徒當時若向信獨一真神的猶太人,作這樣的見證,肯定沒有什麼好結果。

雖然猶太人從眾先知的預言中,知道上帝將要差麥西哈(彌賽亞,世人的救主)來。猶太人還不能從預言中看出,也不知道這位彌賽亞,與上帝的關係究竟會是怎樣的。新舊兩約之間(西元前 400年至耶穌降世之期間),猶太人的信仰與神學,絕對是一神主義的信仰。他們沒有預備去相信,這位彌賽亞會具有神性。對他們來說,若有什麼人自稱為神,或自認與神是同等,不要說會引人注目,恐怕馬上就要被視為魔鬼,大異端,大褻瀆,這樣的人必會被治死。若有人以為,耶穌的學生,跟隨者,為了記念他們的老師,要使他更快的名垂千古,所以把他尊為上帝,尊為主,尊為上帝的兒子。這絕對是錯誤的理解。事實正好相反,耶穌的門徒在傳道時,提到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是主;這只有加重他們自己的重擔,加重誤解,加重逼迫,加重困難,加重猶太人對他們的拒絕。那麼,為何耶穌的使徒,跟隨者,卻要如此稱呼耶穌基督呢?這是因為:

1) 耶穌為這些稱呼受了死刑的審判:

可 14:61-64「大祭司又問耶穌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同聲定他該死的罪」。

顯而易見的,耶穌在猶太人的議會被控時,唯一的控狀就是:他曾否「褻瀆了上帝的名」。這次的審訊非常特殊,他們要查詢的,不是耶穌作了什麼壞事;而是查詢耶穌的身份問題。耶穌基督並沒有迴避這個問題。耶穌的回答清楚承認,他有他們所提的三種身份:「受膏者(麥西哈),人子,神子」。耶穌承認自己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且宣稱自己會坐在全能者的右邊。這話若是出於一個平凡人的口中,就已經是褻瀆上帝的罪。這樣的罪,按猶太宗教律法是死罪。換句話,耶穌被判死刑,不是根據控告者的控狀,而是他親口承認自己是「神子」。

三本福音書記載耶穌基督回答他是否是「上帝之子」的回答:太 26: 64「 … 你說的是 … 」可 14:62「 … 我是 … 」路 22:70「 … 你們所說的是 … 」

在當代舉凡有修養的猶太人,在回答一個極重要且嚴肅的問題時,禮貌上不會用「是」,或者「不是」;而是用「你說的是」。尤此可見,耶穌自稱為「上帝的兒子」,正是他要站在付出死的代價,來向世人見證這個身份。猶太人明白,這樣的回答是在說明:他具有與上帝「同等」的身份。因此,他們只有兩種選擇:一是視耶穌狂妄自大,說了僭妄的話;並判他該死的罪。另一種就是承認相信;耶穌就如他所回答的: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最後,猶太的官長選擇了,耶穌是說了僭妄的話。他們定耶穌的罪名則在此。釘他的人,在十字架下還譏誚他說:「他依靠上帝 … 因為他曾說:我是上帝的兒子 … (太 27:43)」。耶穌基督是不是不小心,錯誤的回答了大祭司的責問?又或者耶穌有沒有可能誤以為,他如果把自己說成是基督,或者說自己就是上帝的兒子,猶太人就不敢逼迫他嗎?絕對不會。因為,當耶穌於受難前的一個星期,在前往耶路撒冷受難時,眾人還在路上夾道歡迎他,高呼「和撒拿,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門徒誤以為耶穌這一次進京,可能要正式的登上基督的寶座,接受猶太人之王的賀勉。只有耶穌自己知道,他這次是要去為世人的罪代死。因此,在路上時他對門徒說:「看哪,人子將要被交在大祭司長和文士手裡,他們要定他死罪。又將他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十字架上。第三日要復活(太20:17-19; 可8:30)」;包括耶穌最親的門徒,沒有一個會認為,耶穌這一次去耶路撒冷,是要去為世人的罪受苦受死。唯獨耶穌知道,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死。

當耶穌受祭司長,長老們的審判時,他們在審問:「你是誰時」。耶穌早已知道怎樣的回答,會使他被定罪受死。當大祭司問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不是?」我們在馬可福音 14:61-64看見歷史的見證是說:「 大祭司又問耶穌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耶穌基督的回答,說明了三點:*他是上帝的兒子。*他是那坐在全能者右邊的基督(麥西哈)*他是那將駕雲從天第二次再臨的人子,大能者(全地將來都必親眼看見這事。撒旦使許多宗教的末世觀裡,都有這樣的論點,好魚目混珠)。

審判耶穌的領袖,完全明白他回答的意思。因此,他們總括一句:「這樣,你就是上帝的兒子麼」。耶穌實實在在的回答說:「你們說的是」。在這些長老眼中看來,他們不再需要其他的見證人了。他們親耳聽見耶穌的口供,也根據這口供來判他死罪。換言之,說耶穌是基督(彌賽亞,上帝所賜人類的救主); 上帝的兒子(與父原為一);是末世將來臨的大能者。這樣的言論絕不是信他門徒,不是世人,不是大祭司,不是猶太人,不是基督徒,不是他的敵人,定下的稱呼。因為,當時不論是信與不信的人,不但不會對人作如此尊稱,還看它為大異端,大褻瀆。這完全是 耶穌基督自己說的(約 19:70)。

耶穌公開的授受「上帝的兒子」的尊稱:

 * 從天上來的見證:路加福音 3:22見證說,當耶穌出來傳道前,接受先知施洗約翰的受洗見證時,約翰看見:「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彿如同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從天上來有聲音來說:「你是我的愛子」的見證,最少有兩次;參馬太福音3:17; 17:5。另一次則是見證耶穌所作的是出於天(約翰福音12:28)。 

*  從門徒來的見證:馬太福音 16:15-17所記的,是耶穌公開接受門徒對他「神兒子」身份最直接的承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從耶穌的回答中,我們看見他沒有像宗教領袖那樣,責備彼得說僭妄的話,反而因他的屬靈看見,稱他是有福的。

*  從靈界來的宣稱:馬可福音 5:2-7「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靈附著的人,從墓地裡迎面而來 … .他遠遠的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大聲呼叫說:至高上帝的兒子耶穌阿,我與你有什麼關係呢?我指著上帝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就連從靈界黑暗的另一面,牠們也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不得不服在耶穌的權柄下,而給他下拜,口稱耶穌是至高上帝的兒子。

耶穌一向就是這樣,當之無愧的接受別人對他為上帝之子的尊崇。從以上的論點,我們看出稱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不但是出於耶穌自己的口;也出自天上的見證,門徒的見證及從靈界來的見證。最後,在大祭司的逼問下,他知道承認自己為「上帝的兒子」,說這話的結果是死罪,但他還是說了。當時的猶太宗教領袖,就以他犯了僭妄的罪:因為,「他自己以為是上帝的兒子」,而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約翰福音 19:7)。

2)耶穌曾宣稱自己與上帝有獨特的關係: 

*我與父上帝原為一於約翰福音 10:30-33耶穌所說過的一番話中,猶太人曾認為耶穌,把自己當作與上帝是同等的。我們來仔細讀這一段話: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那一件事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是為你說了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上帝」。

如果我們參看希臘原文聖經的字句,更會看出這一段經文的意味深長:原文中「我與父原為一」的「一」字,是 hen,在文法上,這不是陰性,也不陽性heis(指一個人而言),而是中性的字。這個「一」字,不是說明他這個人在信仰關係上是與上帝合一的,而是說明了在本質上,他是與上帝是「合一」的意思。這更是不得了的事。希臘文學者羅拔生A.T.Robertson說:「耶穌基督的這一句話清楚的表達了他與父(上帝)之間的本質關係。這不含符的說法,實在使到猶太人難以忍受,而因此立刻發大怒。拿起石頭要打死他。

當時所有聽見這句話的人,沒有一個人會對耶穌自稱「與上帝合一」的話,以為有所聽錯或者置疑他是否曾如此說過。因為,那實在是清楚不過的表白。故此,猶太人視耶穌說了僭妄的話。他們當時就想自行負起宗教審判的義務。根據舊約利未記 24:16的律法,犯了這類罪的人該被石頭打死。在盛怒之下,沒有經過審判,猶太人就想執行審判了。經文中說到:「他們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的「又」字,說明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他們以前也曾想對耶穌做類似的審判(參約翰福音8:59)。猶太人的回答說明,他們不是因為見耶穌有超能力行善,而想打他。而是認為耶穌說了僭妄的話。他們非常清楚耶穌所說的意思。但為什麼他們不肯停下來想一想,為何耶穌要冒生命的危險而這樣說呢?他所說的有沒有可能就是真的呢?

*  稱上帝為「我的父」:約翰福音 5:17-18:「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的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殺他。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在安息也叫病人痊愈),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耶穌明確的稱上帝為:「我的父ho pater mou,而不是用「我們的父」,這表明他與父上帝之間有特殊的關係。「我的父作事直到如今heos arti ergazetai,而我也作事kago ergazomai. 。這樣的用詞,是把自己的工作與上帝的工作連在一起。上帝一直在作工,而他為上帝之子的,也一直在作工。什麼工?自然是創造之工 ! ! ! 因此,猶太人聽見了就非常生氣,視耶穌不但犯了安息日的誡命,還把自己所做的一切事,當作就是上帝在他們當中所做的事。雖然,舊約有經文提到上帝自稱為以色列人的父,但猶太人不習慣,也不敢稱上帝為「天父」,當他們有這樣的稱呼時,他們必以集體的口吻說:「我們在天上的父」,且是私下而不是公開的。然而,耶穌卻稱上帝作:「我的父」;且是公開的。這使得猶太人不得不誤會,耶穌是明明的,有意的,說出他與上帝有特殊的,本質上的,關係上的合一。

* 耶穌宣稱他如上帝般,是自有永有的:約翰福音 8: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Aman Aman)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猶太人的先祖)就有了我(ego eimi)。在這節經文裡,「實實在在」在希臘原文是阿門,阿門aman aman 。這是宗教的俗語,當有人要對真理作出正式的宣告與認同時,才會用的。當耶穌說:「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這等同於指著上帝發誓來說話一般。意思是就我所說的,你們絕對可以信賴。最叫猶太人不能接受的,耶穌用這俗語來形容自己的來歷與根源:「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就有了我」這字在希臘原文是ego eimi.,可譯作「我是l am」。在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了」。另在約翰福音8:24中耶穌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約翰福音8:28「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猶太人聽了的結果是,氣得要拿石頭打死他。

猶太人為什麼要生氣?他們是如何理解這句話?雯生 Marvin Vincent在他的「新約字義研究」一書中說:「耶穌對自己身分的稱呼,是用了絕對的,超越的「我是ego eimi」這兩字。如果拿舊約來參考,就能理解「我是」這兩字的超越性。參舊約聖經的出埃及3:14,申命記32:39,以賽亞43:10等。我們可以看出耶穌所用的這字眼,並非新的宗教用詞。耶穌所用的「我是」和出埃及3:14中,上帝啟示給摩西的名字「我是自有永有的(我就是我是l am that l am)」是一致的用法。上帝告訴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我是」打發了我到你們這裡來」。上帝的聖名,在希伯來文中的YHWH就是「我是」的意思。故此,猶太人十分熟悉舊約的耶和華上帝,在論及自己的稱呼時:曾自稱說:「我是自有永有的(或者「我就是我是」)。耶和華上帝這「我是」的自稱,後來成了用來形容上帝永存的特殊專用名詞。

但耶穌卻把這專屬上帝自稱的專用詞,用在自己身上。對猶太人來說,這是前所有未有的,是以物配主,是不能如此的。從猶太人的反應看來,我們知道他們明白耶穌是在自稱,他自己就是:那位絕對自有,永存的獨一上帝。而耶穌看起來還不足五十歲,所以他們才氣得想用,摩西所定褻瀆上帝聖名的刑罰,來懲罰耶穌,即用石頭打死他(利未記 24:13-16)。然而,當耶穌受他們誤會的時候,在受逼的急難時,他並沒有向猶太人解釋說,他們誤會了他的意思。相反的,耶穌反而再三的在不同的地方,環境下,使用這上帝專用的「永存自稱」。

3)   耶穌接受人對上帝那種的尊敬:

*當尊敬耶穌如同父上帝約翰福音 5:23-24「 … 叫人都尊敬父,如同尊敬子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我們,那聽我話又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在這段經文的後半部,耶穌作出了指責他犯了僭妄罪的辯護。他告訴那些指責他犯僭妄罪的人說:不尊重他就是不尊重父上帝,辱罵他就是辱罵上帝。對他不敬是會惹動上帝之忿怒的。

*若認識耶穌就必認識父上帝約翰福音 8:19;54「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那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父。 … ..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上帝」。在這裡,耶穌回答猶太人說:認識他,就等於是認識了他們所信的那位上帝。

*當信耶穌如同信父上帝約翰 14:1「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 … .」。

這段經文的下半段,耶穌向信他的門徒解說,他為什麼會死,會復活,會升天,最後會離開他們。他把自己所說,所是,所作的一切,當作是人類一切命運的焦點。而且清楚肯定的告訴他們,人類未來之去向,命運與終結,將完全決定於他所要成就的工作上。門徒當信他所說,所作的;如同是父在他們當中所說,所作的一般。

*看見耶穌如同看見父上帝約翰福音 14:9「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麼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耶穌所作的等同父上帝所作的

耶穌說:「父怎樣叫人從死裡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著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約翰福音 5:21)」。

*接受人對他的敬拜如同上帝:*有一長大痲瘋的來「拜」他(耶穌) … ..(馬太福音8:2)*那個生來是瞎眼的,得醫治後就「拜」他 … (約翰福音 9:35-39)*耶穌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手指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就下拜說: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穌對他說,你因為看見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7-29)*門徒們都「拜」他說:你真是上帝的兒子了(馬太福音14:33.)

*耶穌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實實在在Aman Aman的告訴你們(參看馬太福音5:20,22,26,28等)。在這幾節文中,我們看見耶穌根據他自己的身份,以特殊的肯定方式說話。他這樣作,等於是宣佈他所說,所傳講的真理事實,屬於絕對無誤的地位。他沒有用從前先知們所慣用的方式:「這是主耶和華上帝所說的」。而是一再的強調說:「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耶穌說過:「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馬可福音13:31)*耶穌說:「叫人活著的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耶穌在傳講天國的道理時,他從不猶疑不答,也不對自己所說的話感到抱歉;他既不收回或潤飾自己的話,也不需要對自己所說的話加以更正。因為他說的話,就是上帝的話(約翰福音 3:34)。

耶穌宣稱他如上帝般有赦罪的權柄:根據猶太人的律法,赦罪的權柄屬於上帝,唯有上帝能赦罪。但我們由馬可福音 2:5-12中,看見猶太人對這事的議論:「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當時,有幾個文士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什麼這麼說呢?他(耶穌)說了僭妄的話,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 … 耶穌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心裡議論這事?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者「起來,拿著你的褥子走」,那一樣容易呢?然而為了要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 .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癱子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出去了」。

耶穌問猶太人說:「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者對癱子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這是人沒有辦法回答的問題。這兩句話說起來容易,但要以實際的權柄來印證,能如此說的,則沒有一人能作到。若耶穌只是一個沒有上帝權柄的人,或者是個假冒偽善的人,他當然只能講講安慰的話,容易的話:「你的罪赦了」。卻產生不出一點的好結果來,就算說了也等於沒說。然而,耶穌除了先說:「你的罪赦了」。他更進一步對癱子說:「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吧」。那癱子立刻就起來行走。使猶太人親眼看見,耶穌的確有赦罪的權柄。故此,耶穌是以實際的行動證明他能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也能說:「我吩咐你,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查非 L.S Chafer如此說:「世上沒有一個人有權柄或能力,能隨自己的意思赦免任何人的罪。除了上帝自己以外。沒有人能赦免得罪上帝的罪。耶穌曾隨自己的意思,赦免了得罪上帝的人。他以實際的行動,作出了赦罪的結果。他這樣作,並不是為了沽名釣譽,提高自己的身價。因為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人能赦罪並醫治絕症。耶穌能隨自己的意思作,正顯出他的本質,就是那位自有永有的上帝。

另參約翰福音 5:26「就如父上帝是生命的源頭,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的源頭。並且把審判的權柄賜給他」。論到權柄,耶穌曾公開的說,他擁有審判世人的權柄。耶穌說他將要用權柄使世人都復活,並且要將列國的人聚在他面前。他要坐在寶座上,審判萬民。審判的結果將會使多人進入天堂,但也有許多人下地獄。

 耶穌宣稱他如上帝般,是賜生命的源頭:*  約 5:5:26耶穌說:就如父上帝是生命的源頭,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的源頭。* 約 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 .」。* 約 11:25-26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第二次的死),你信這話麼?」。(說完這話,耶穌當場叫已經死了四天之久的拉撒路,從死裡復活起來)。

4) 耶穌有許多特殊的宣稱,即說明他就是舊約的耶和華上帝

耶穌在許多公開的場合中,曾間接或直接的宣稱,他為神兒子的身份與神性。下表列出新約中,耶穌為上帝兒子的身份,與舊約耶和華上帝的某些專有名詞,之資料比較:

舊約論耶和華上帝的經文

共同的稱謂與上帝的工作

新約同樣論及耶穌的經文

以賽亞先知書 40:28

創造之主

約翰福音 1:3

賽 45:22; 43:11

救主

約翰福音 4:42

撒母耳記上 2:6

使死人復活者

約翰福音 5:21

申 10:1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啟 17:14 提前6:15

賽 7:14

與人同在的上帝

太 1: 23

約耳書 3:12

審判者

約翰福音 5:27

以賽亞先知書 60:19-20

光,世界的光

約翰福音 8:12

出埃及記 3:14

我是自有永有的,

我是 ego eime

約翰福音 8:58

約翰福音 18:5-6

詩篇 23:1

牧者,好牧人

約翰福音 10:11

以賽亞 42:8, 48:11

上帝的榮耀

約翰福音 17: 1; 5

以賽亞 41:4; 44:6

我是首先的,末後的

啟示錄 1:17; 2:8

何西亞先知書 13:14

救贖者

啟示錄 5:9

以賽亞 62:5, 何西亞2:16

新郎

啟示錄 21:2;馬太25:1

詩篇 18:2

磐石

林前 10:4

耶利米 31:34

赦罪者

馬可 2:7,10

詩篇 148:2

被天使敬拜

希伯來書 1:6

舊約從頭直尾

被祈求的對像

徒 7:59

詩篇 148:5

創造天使者

歌羅西 1:16

約書亞 5:14;賽55:4

耶和華的元帥 , 君王

弗 1: 22

賽 9:7

全能的上帝

路 2: 21; 約20:28

賽 45:23

萬膝跪拜,萬口承認的主

羅 14:7-12

亞 14: 9 但2:44

全地的王

啟 11:15

申 6:4;亞14: 9

獨一的主宰

猶 4

創 49:10;結21:27

賜平安者

約 14:27

以賽亞 45:23;詩110:1

被稱為主

腓 2:11;徒2:36

5)   耶穌能隨自己的意思行大能的神蹟,顯示他是上帝的兒子

有一次先知施洗約翰派人來見耶穌,直接的問耶穌一個問題:「你就是眾先知所指示的那一位(基督),還是我們需要再等另一位?」耶穌給他們的回答是:「你們會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路加福音 7:21-22)」。四本新約福音書,記錄了許多耶穌在傳天國福音時所行的神蹟。由耶穌所行的神蹟中,我們看出他具有許多方面的能力與權柄:例如超越自然的能力,超越疾病的能力,超越鬼魔的能力,創造的能力,再生的能力,超越死亡的能力,支配自然界的能力。以下我們將列出新約一些有關方面的記錄:

耶穌具有超越及掌管肉體疾病的能力* 醫治大痲瘋:馬太8:2-4;馬可1:40-45;路加5:12-15*  醫治瘸腿者:馬太 9:2-9;可2:3-12;路加5:18-26* 醫治熱病:馬太 8:14-17;馬可1:29-31* 醫治大臣重病的孩子:約翰 4:46-53* 醫治癱瘓了三十八年的人:約翰 5:1-9* 醫治枯乾的手:馬太 12:9-13;可3:1-6* 醫治聾子與啞巴:馬可 7:31-37* 醫治瞎子:馬可 8:22-25;約翰九章;而可10:11-19* 醫治十個大痲瘋:路加 17:11-19* 醫治一根斷了的耳朵:路加 22: 47-51* 醫治患非漏病的女人:馬太 9:20-23;馬可5:25-34* 醫治忠水鼓病的人:路加 14:2-4

耶穌具有超越及掌管自然界的神蹟*耶穌具有轉化物質結構的權能:在迦拿將清水變成美酒(約翰福音 2:1-11)*耶穌具有支配自然界的權能:平息狂風巨浪(馬太福音 8:23-27;馬可4:35-41)*耶穌具有支配動物界的權能:告訴門徒那裡有魚(約翰福音 21:6);差魚送來稅金(馬太福音17:24-27)。*耶穌具有掌管物質界的權能:能使食物立刻變多,以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馬太 14:15-21, 馬可15:31-39),四個餅幾條小魚餵飽四千人( 馬太15:32-39;馬可6:45-52) .。*耶穌具有支配植物界的權能:能使無花果樹立刻枯乾(馬太 21:18-22;可11:12-14).

耶穌具有超越及掌管死亡的權柄:* 叫管會堂的耶魯剛死去的女兒復活(路加 5:41-56;馬功5:34-43)* 叫寡婦出殯的兒子,死裡復活(路加 7:11-15)* 叫死了四天,且已埋葬的拉撒路死裡復活(約翰 11:1-4).。

6) 耶穌的本體等同於上帝

*  耶穌等同上帝的本體:

來 1:3「他(耶穌)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著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約一書 5:20「我們也知道,上帝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耶穌等同上帝的榮耀:林後 4:6「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上帝,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身上」。林前 2:8「這世上有智慧,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會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 耶穌等同上帝的形象:林後 4: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為上帝的像」。西 1: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先」。

*  耶穌等同上帝的顯明:

約 1:18「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 1:1「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約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一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  耶穌等同上帝的本質:

林前 1:24「在那蒙召的人,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上帝的智慧」。

約 1:3-4「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賽 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7) 耶穌的名超越一切的名

*  世人靠著得救的名:

徒 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使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腓 2:9「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奉耶穌的名給病人膏抹

雅 5:14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耶穌)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

*  受洗歸入耶穌的名:

徒 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 19:5「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藉耶穌基督的名罪得赦免:

路 24:46 「照經上所寫,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直傳到萬邦」。

約一書 2:12「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的名得了赦免。

*  奉耶穌的名得稱為義:

林前 6:11「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  奉耶穌的名集會敬拜:

太 18:20「耶穌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就有我在他們當中」。

林前 5:4「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 」。

*  信靠耶穌之名的人有永生:

約 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之名」。

約一書 5:13「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  求告耶穌之名的必得救:

羅 10:13「因為,凡求各主名的就必得救」。

徒 9:21「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  奉耶穌的名行神蹟奇事:

徒 4:10「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人耶穌基督的名」。

可 16:17「耶穌說:信的人必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好了」。

*  奉耶穌的名可趕鬼:

路 10:17「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徒 16:18「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  奉耶穌的名向上帝禱告:

約 14:13「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約 16:23「 … 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  要為耶穌的名受苦:

彼前 4;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8)確認耶穌的身份;

耶穌究竟是上帝的兒子,是主,是騙子或是瘋子?一度曾是不信耶穌是救主的前劍橋大學哲學教授,路易士 C S LEWIS曾說:「自我確信耶穌基督是救世主以後,我總是阻止人們這樣無知的論到耶穌說:「我相信耶穌是個偉大的道德家,但我不能接受耶穌自稱是上帝兒子,及與上帝原為一的主宰之說法」。我總是告訴他們,這樣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一個純粹是人的人,沒有能說出像耶穌那樣說話及教訓的。他絕對不止是一個偉大的道德家而已。從耶穌所說,所做的,你只能說他若不是瘋子,就是一個大魔頭,或者他就如他自認的,他是上帝的兒子,是創造的主成了肉身,成為救主。你可以把耶穌當傻瓜瘋子,不理會他;你可以把他當宗教的魔頭,像當年的某些猶太官長,唾其臉,殺其身;你也可以像仔細觀察他,而最後跪在他腳前稱他為「我主,我的上帝」的門徒那樣,尊他是主。但我們千萬不可自欺地稱他為:偉大的教師。因為,耶穌從沒有要我們選擇他為偉大的師表」。我們從耶穌的教訓,言論,行為中看見,他確實在私下或在公開的場合,宣稱,他是上帝的兒子,他是自有永有的,他與上帝原為一。換言之,耶穌宣告他就是創造的主成了肉身。這宣稱只有三個可能性:

耶穌承認他是上帝的兒子,且說他與父上帝原為一,人看見了他就是看見了父上帝。耶穌的這種宣告,沒有留給人其它選擇的餘地。他的宣稱若不是假的,就是真的。耶穌當年問他的門徒:「你們說:我是誰(馬可福音 8:29),今天他也同樣要我們回答這個問題:你說我是誰?

如果耶穌宣稱他是上帝的兒子,與上帝原為一,這件事若屬事實,那麼,他就是創造的上帝成為肉身。我們必須相信接受他,或者拒絕他。

若他的宣稱是假的,則有兩個可能。一則是他知道自己的宣稱是假的;第二則是他不知道自己的宣告是假的。以下我們要分別審查,研究,討論各項的可能性。

A) 耶穌的宣稱是假的,他是個騙子?

如果耶穌知道自己不是創造的上帝成為肉身,卻仍自稱為上帝,則他是一個撒謊者。他奉上帝的名勸人要誠實:「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若他自己所行的,卻違反自己的教訓,那他真是個假冒偽善,且是個撒大謊的人了。不但如此,他也是個宗教的大惡魔,因為他要人信他所傳有關永生,永死,及天國的道理。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宣稱是假的,所說的都不會實現,卻還引誘人去跟從他。那他實在也是邪惡的可怕了。到最後,他成了一個可悲的傻子。因為他竟為了自己的謊言,死在痛苦的十字架上。耶穌是騙子嗎?

十九世紀英國有位宣稱只信自己的無神論哲學家米爾 John Mill,不但對基督教抱不信的態度,而且反對還很激烈。有一次米爾針對他所認為的耶穌,作出如此的評論:「耶穌的言行顯而易見是十分創新的,在許多人生的見解上十分有深度。如果我們肯放棄呆板的科學求證精神,因為科學與宗教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而單純地相信耶穌的啟示。我們必然不得不承認,耶穌在我們所有可誇耀的人才中,確實是個很出類拔萃的人物。耶穌具有超群的天才,又是空前最偉大的道德改革家和殉道者。宗教界知道選擇他作人類理想的代表和導師,這實在不能說是壞的選擇。就是對非基督徒而言,要能把抽象的道德標準,轉變為實際可見的行動,活出耶穌曾活出的生活見證來,按人的長情看來,這也是件非常不容易作到的事 … ..」。

基督教歷史學家沙夫 Philip Schaft在其基督教會史( 1962)中這樣說:「耶穌所有的證言若不是真,那簡直就是褻瀆的話,瘋狂之言。但是從四本福音書的記載看來,耶穌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充分表現出他聖潔與無比高上的品格,這是為世人所公認的。這樣看來,他的見證與傳講不會是假的。此外,一個心智,心靈各方面都十分健全的人,卻會在這樣重大事件上自欺而不自覺,這簡直是件不可能的事。耶穌若是個狂熱份子或是瘋子,他又怎樣能在眾人的查驗下,從未失去心智上的平衡呢?他怎會在行了許多超能的大神蹟,卻又經歷人們的誤解,苦難逼迫,還能如此平靜呢?他總是極有智慧的回答所有挑唆性的問題,叫反對的人不敢再問他什麼。他在最後受眾人歡迎的時候,從容不迫地預言自己自己將死在十字架上,但第三天要復活,以後聖靈要來,教會被建立。甚至預言耶路撒冷要被毀的事。他所說的話無不應驗,在歷史中一一的成就。一個有能力行神蹟,說話有權柄,能預言,能說能行,裡表合一;如此聖善;如此合乎人性;又如此超越一切人類之美德的人;他絕對不是一個膺品,或是作假的人。

沙夫進一步評論說:「耶穌是個騙子的這個假設,明顯有悖於已知的道德與常理。耶穌是騙子的說法根本就不能成立。若是騙子必然難以不顯出其虛偽的,自私的,墮落的,敗壞的本性。根據我們人類的邏輯,常理,知識和紙包不住火,等原則來判斷,耶穌若是騙子,他又怎樣自始至終保持誠實良善,高貴的風度,有實際果效的行動,卻絲毫不露出任何作假的破綻?

他如何能瞞騙天下,又無私的廣施善行,處處表現出無上的美德,偉大的品格。他明知道作完這一切美善的結果,他終必犧牲自己的生命,且死在痛苦的十字架上,而堅持要演完這場死亡游戲呢?今天,如果有人能效法耶穌當年所作的,全然為叫別人得益處,那他在我們當中,也絕不會被人當作是個騙子。今天這樣的人不會被認為是騙子,那我們豈可以把當年的耶穌,歸入是騙子一個的結論呢」?

 2) 耶穌,他是個瘋子嗎?

如果耶穌不是騙子,那他有沒有可能因為胡思亂想過度,自以為是上帝而成為瘋子一個呢?我們必須明白,猶太民族那時候是絕對信仰一神論的民族。一個長期只生活在這種文化裡的人,卻宣稱自己與上帝原為一,且宣揚凡信靠他的人,就有永生,是已經出死入生,不再被定罪了。這樣的一個人,不會被人誤以為只是一個輕微的幻想家,他實在不能不被人誤以為,是個道道地地發了大瘋的瘋子。耶穌是這樣的一個瘋子嗎?

葛論 Vernon C. Groungs在其「我們所信的原由」一書中(1945年),曾引用拿破崙大帝的話說:「我是人,因此我知道什麼是人。但我告訴你,耶穌基督並不是一個普通人。只有膚淺的人,才會把耶穌基督,拿來與某個開國功臣,或其它創教的人士,或假神宗教等人相提並論。但耶穌基督與他們完全不一樣。事實上,耶穌基督所開創的信仰,與世上任何其它宗教的差別,是大到沒法類同比擬的 … .凡是與耶穌有關的一切都令我驚異:他的精神令我敬畏,他的意志使我驚訝。世上任何人都沒法與他相提並論。他是個極其特出的人,他的思想與感情;他口中所宣告的真理,所傳講的恩惠言詞;他那令人折服的風度,他那無窮的智慧,充滿能力的行動;種種的表現,都沒法用人的呎度來解釋,也不能靠自然的理由來加以說明 … ..」。

「當我愈深入的探討,我愈發現有關他的一切,都過於我所能測透的。他是如此偉大,無比的超越。他的信仰絕對是啟示性的信仰,絕不是出於人的推理,思想與智慧的結果。除了從耶穌基督自己的身上外,我們無法再找到另一個,類似人子的完美典範例子。無論是從歷史中,從人文主義中,從各朝代的偉人中,從宗教界中,我們找不到一個能和他的完美相比較的人。有關耶穌的一切都是卓越,完美,非凡的 … 」 拿破倫大帝。

沙夫 Philip Schaff曾引用一宗教學者章寧william channing的話,論到耶穌是不是個瘋子的論說:「指控耶穌是個自欺欺人的精神病妄想者,是絕對不合理的。在耶穌一生當中我們真能找出,或者看見,耶穌有這類病的痕跡嗎?耶穌泰然自若的,憑著權柄說話和教訓人,從他所說的種種教訓中,我們能察覺出他有精神病狂的痕跡來嗎?耶穌能以非常簡明的日常生活故事,來解說出從上帝而來的崇高真理;還有加在他身上的權柄,使他不單能說,也能行;我們能從中找到有自欺欺人的狂妄痕跡嗎?耶穌能測透人心所想,能預知人的未來;對不同的人,他都能給他們最正確的對待,我們從他處處能叫人得到無上的益處,而找出這是出於精神病狂的痕跡嗎」?

「耶穌曾宣稱,自己擁有統治未來世界的權柄,常常告訴人關於將來臨天國的各樣奧秘,但他從來沒有在幻想中迷失了自己,也從不激動或利用相信他的人,為他個人的私慾作點什麼事。我們從他所做,所傳,所信的內容中,能察覺他是個宗教狂熱份子嗎?事實上耶穌最出眾的地方,就是他那種穩健沉著的態度,這種能勝過一切的特性,加上在他身上的其它美德,使他在世人面前,格外的顯出與眾不同。從他那對上帝敬虔的穩健態度,你能看到他有宗教的狂妄與偏激的情操嗎?耶穌教導人要如何的向上帝禱告,從他所說的主禱文中,你能看出有宗教的偏激氣息嗎?耶穌他處處憐恤眾人,卻從未因此失去理智,也從不會因熱心行善而顯得急躁和衝動。

耶穌的言詞鋒利有如刀劍,能刺透人心,沈靜而又機敏;言詞思想清晰又令人深思受益。耶穌總是心裡柔和謙卑,平靜安穩,行善施恩,能說能行(傳天國福音,醫病趕鬼,行神蹟,叫死人復活);這一切正彰顯了神本性的一切豐盛,都在他裡面。這樣的一個人,豈能是個作假的騙子,或者是個因宗教狂熱,而成為精神狂妄的宗教騙子嗎?

3)   耶穌,他誠然就是道成肉身的上帝:

從以上所列舉的種種討論與證據,我們明顯的看出,耶穌既不是宗教的騙子,也絕不是宗教的狂熱瘋子;那麼他就是上帝獨生的愛子,是上帝的道成了肉身。這是我們必須接受的事實。有些人以為這個結論,會牽涉到人類的自尊,道德,知識,而否定這些證據。但我們還是不能否定真理,而必須作個決定;耶穌他究竟是騙子,是瘋子,還是他誠然就是愛我們到底的主,我們的上帝。

世人對「耶穌基督究竟是誰」這個問題如何下結論,非常重要。這不能只是學術上無謂的探討。耶穌究竟是騙子,瘋子,或者他是你的神,你的主;你必須選擇一項。正如使徒約翰所說:「但記這些事,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救主),是上帝的兒子,並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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