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帕子(四)耶穌沒有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穆斯林的五大帕子
第四章:帕子(四)穆斯林 認為耶穌基督沒有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古 4:156-158:「又因他們不信爾撒(耶穌),並且對麥爾彥(馬利亞)捏造一個重大的誹謗。又因他們(猶太人)說:我們確已殺死麥西哈(彌賽亞)爾撒,麥爾彥之子,真主的使者。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事的真相。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疑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擺了。他們沒能確實地殺死他。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裡。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古 3:55「當時,安拉(上帝)對爾撒說:我將成全你,教你升至我的面前,並使你離開不信的人們;並使那追隨你的人超越不信的人們,直到復生曰;然後使你們歸我,以便對你們所爭議的加以判斷」。* 古 19:33「我(耶穌)在出生日,死亡日,復活日,都享受平安」。如何解說古 4:156-158的經文,成了可爭議的課題。按古蘭經的說法:*耶穌基督是在猶太人的手中受害的。殺耶穌的猶太人說:我們確已殺死爾撒。*新約耶穌基督的門徒及見證人說:爾撒(耶穌)是藉由猶太大祭司的手,交由羅馬人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者上帝的右邊。死亡與陰間的權柄不能囚禁耶穌基督。*古蘭經說:上帝成全了爾撒,並將爾撒被提到上帝那裡去。說法與當年基督徒的見證有十分相似的地方。*另外古 19:33又說耶穌有:出生日,死亡日,復活日。即說爾撒(耶穌)有死亡日,復活日,那麼照古蘭經這節經文的見證,爾撒(耶穌)確實是被猶太人殺死了,且復活了,升天了。那麼古蘭經說:「他們(猶太人)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這話要如何解釋呢?耶穌到底有沒有被釘死,有沒有被殺死呢?要如何解釋古 4:156-158的意思?只有兩個可能性來解說這些經文:1 ) 耶穌沒有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的是別人,耶穌被上帝取走了:所以古蘭經說;他沒有被殺死,沒有被釘死。這是一般回教徒在解說這經文時的註解。2 ) 耶穌真的被殺,被釘死。但由於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升天。死亡的權勢不能勝過他,不能囚禁他。所以古蘭經說:他沒有被殺死,沒有被釘死,而是被上帝提升到他那裡去了。這是基督徒的見證;符合古蘭經給猶太人的講法(古 4:156-158);也符合古蘭經3:55及古19:33的見證。換句話說;把古 4:156-158的經文,解釋成耶穌沒有被猶太人殺死,死的是另外一個人;這樣的解法是錯誤的。這是回教神學家在註解這段經文時,沒有按照歷史的傳統與見證來註解。結果誤導了讀這經文的回教徒。耶穌基督究竟有沒有被羅馬人殺死,這必須由歷史,當時的見證人,及聖經啟示的權威來回答。而不是由幾百年,幾千年後的我們,按各自的喜好來回答。耶穌的受死與復活;是歷史的騙局?或是事實?「鐵證待判」一書的作者,麥道衛教授 Prof. John Mcdowell曾說:「經過整千個小時徹底不斷的研究這個題目,讀研了種種正面與反面之論據之後,我最後終於下了一個這樣的結論。耶穌受死與復活信息,若不是「最邪惡,最無情的一場騙局;它就是歷史上證明,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救主,最偉大的證明 … ..」。「有一位烏拉圭大學的學生問我:麥教授,你為何不能推翻基督教中,有關耶穌死裡復活的教義?我回答說:「理由很簡單,因為我無法抹滅有關耶穌確實受死,並從死裡復活的種種歷史性證據。他的受死與復活是歷史上的真實事件」。史特勞斯 David Frederick Strauss 乃教會所能遇見最嚴厲,最無情的批評家之一,他反對耶穌受死與復活的事,可說是無所不至其極;他說:「復活之事不但是耶穌門徒的一塊試金石,也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它觸及基督教最敏感的部份;也是衡量基督教觀點的主要標準。如果將復活的記載除去,那麼舉凡基督教信仰最基要的本質也就必因此而消失…」。他的論點沒錯。就連曾大事逼迫耶穌基督的教會,後親自看見耶穌向他顯現而悔改,轉而成為第一世紀,其中一位為耶穌的復活,作最偉大見證的使徒保羅,也曾如此說:「耶穌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便是徒然。我們也就是枉然的為上帝作假的見證了(林前 15:14-15)」。以下,我們將根據歷史的舉證,對耶穌基督是否有受害,被釘死,被埋葬,第三天從死復活的論據,作有力的說明。就能知道,耶穌基督誠然為世人的罪受死,埋葬與復活,升上高天作了世人的救主。這些歷史性的論據,必須根據聖經所見證的,作為我們考究的依據。這對於基督徒及回教徒都不是問題。因為:*古蘭經宣稱聖經的啟示性權威,是不容至疑的:(古 5:46-47;古3:3-4)。*新約 Injial是先前所降的經文。穆斯林也應當接受並去念這經。(古4:136)。*若有不明白之處,應當向先前領受經典的人求問(古 16:43)。*耶穌基督的眾門徒也得到上帝的啟示與默示:(古 5:110-111)。古蘭經既然見證新舊約聖經是出於上帝的啟示,並且要世人接受它的啟示性信息。因此,以下我們要從新舊約聖經(討拉特 torah;引支勒Injial)的某些記載,作為依據,並從歷史,及當年之見證人的論據;來說明耶穌確實為世人的罪受苦,受死,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敗壞死亡的咒詛與權勢。將救恩與白白稱義的恩典,賜給凡相信祂是救主的人。A ) 耶穌受害前的實景:耶穌確實是死了的歷史見證當年曾跟從過耶穌的馬可,記錄了耶穌當年受審過程的情況:「 總督彼拉多想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又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裡,叫齊了全營的兵。他們給他寄上紫袍,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他載上,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的臉上屈膝拜他。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回他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架(馬可福音 15:-20)。我們先從歷史的考究來看,馬可的記載符合歷史的史實嗎。據考古學家告訴我們,羅馬人所用來行刑的皮鞭,其上裝有骨刺和金屬片,足以撕裂人的皮肉。第三世紀猶太地該撒利亞的主教優西比烏,他也是當時的教會歷史學家,他在「至士每拿教會書信」中論及羅馬人的鞭刑時,這樣寫到:「受刑者的皮膚會裂開,血管往往會被撕破,有時連筋腱和小腸都會露出來」。耶穌經過一整夜的審問,鞭刑,責打以後,還必須忍受背負十字架的痛苦。他必須將十字架背至各各他。馬太福音見證說:耶穌最後軟弱到沒有辦法背起他的十字架。羅馬兵只好強迫了一個名叫西門的,替耶穌背十字架至各各他去(馬太 27: 32)」。馬可福音又詳細的記錄了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情形:「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拿起藥調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久分他的衣服,看能歸屬誰。釘他十字架的時候,是在上午九點鍾。耶穌的罪狀牌上寫著:猶太人的王。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他的左邊,一個在他的右邊。從那路過的人,有的譏笑他,搖著頭說:咳,你這個要拆毀聖殿,三日之內又把它建造起來的, 可以把自己從十字架上救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們也是這樣的戲弄他。彼此對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啊,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和他同釘的一個強盜也同樣譏笑他。從午正到下午三點遍地都黑暗了。下午約三點的時候,耶穌大聲喊叫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這話翻譯出來就是:我的上帝,我是上帝,你為什麼離棄我?旁邊站著看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在叫以利亞呢。有一個跑去,把海絨浸滿了酸酒,綁在蘆葦上,遞給他喝;說:等一等,我們看以利亞來不來救他。耶穌大叫一聲,就斷了氣。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站在他對面觀看的百夫長,看見他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上帝的兒子(馬可 15:22-39)」。學者法拉 Frederic W Farrar 更詳盡的描述釘十字架之人,會是怎樣經歷死亡的情況:「事實上釘十字架死亡,乃是所有死亡痛苦中最可怕的一種。犯人半昏迷,抽筋,乾渴,皮膚,筋腱,骨頭強被拉開,發著高燒,受破傷風菌的攻擊,傷口因破裂而開始壞疽,心中的恐佈,受人的羞辱等。這樣巨大的痛苦,實在不是任何人所能承受的。但犯人不會立刻昏迷過去。在十字架上,因姿勢特殊,犯人每個小動作都會帶給他感到極大的痛苦。加上之前的鞭刑,皮膚破裂爆露,因拉力使肌肉抽筋且不斷抖動著;傷口開始發炎腐化,頭部及胃部的動脈因多量的血集中在該處,而開始腫脹。當各種的傷害痛苦在加逐增強時,犯人體內開始會感覺另一種忍無可忍,如火中燒般的乾渴,這一切都因體內強烈的痛苦,所引起的反應。對被釘十架的人而言,死反而不可怕,死對他們來說是最好的痛苦解脫。但往往他們可能會要在上面掛上 10至30個小時,才可能衰枯而死。若要犯人快一點死亡,在行刑至一半的時候,羅馬人會在犯人的膝頭上,打上幾棒。使他的腿骨斷掉,加重壓力在雙手上,犯人就會更痛苦,更快的進入休克而死亡」。馬可強調彼拉多有點詫異耶穌這樣快就死了(在十字架上大約 7- 8小時)。他召見執行的百夫長問清楚後,才准許人將耶穌的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來。羅馬兵丁見慣釘十字架而死之人的情況。按羅馬當局的傳統,他們會派四名執行者來檢視死者。檢視證實死亡以後,才會許可家人將死者取去安葬。史托德John Stott在其「真理的尋索」這書寫到:「彼拉多十分詫異耶穌這麼快就死掉。因此,他要確認這事,而把百夫長找來,親口檢視。但因百夫長的證詞,他確定耶穌果真死亡,而放心準許讓一名叫約瑟馬太的猶太人官長,將耶穌的身體取去埋葬」。羅伯教授 Prof. Albert Roper在「耶穌果真由死裡復活麼?(1965年)」一書中這樣寫道:「耶穌被羅馬人按他們的法律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些兵丁充滿信心的對彼拉多的檢問回答:他們已經將任務完成。以致彼拉多才下令,將屍體給了亞利馬太人約瑟(馬可15:42-45)」。賀頓醫生 Dr. Samuel Houghton是愛爾蘭柏林大學有名的生理醫學家。他對耶穌之死的看法如下:「當兵丁用矛扎耶穌的肋旁時,他已經死了,於是有血和水流出來。根據我對人與動物的生理觀察,及所作的種種試驗中,我得知如下的一個結論:當我用一把與羅馬兵所用之矛那樣大小的刀,刺入屍體的左肋時(心臟部位),通常會有五種的可能情況發生:除了稍有血滴流出來,不會有其它的東西流出來。可能會有許多的血流出來。先有許多水由傷口流出來,最後帶一些血流出來」。有大量的水,再繼而有大量的血由傷口流出。有大量的血,繼而有大量的水由傷口流出。「在前三種情況中,第一種是最常發生的現象;第二種多發生在溺斃者或由於強烈的鹽基酸中毒死後,這點我們可以用動物作試驗,它也可能類似被釘十字架之人至死的原因。第三種情況發生在得肋膜炎,心襄炎和內部心臟破裂之後會發生的現象。以上三種情況,都是一般解剖學家所熟悉的現象。但最後兩種例子,雖然如今已有生理學的原則可以解釋。但如約翰福音見證耶穌被刺左肋時,所發生的現象:「有一個兵丁用槍刺耶穌的肋旁,立刻有血和水流出來(約 19:34)」。象這樣的現象會發生,是屬於比較少見的。因釘十字架而死時,會引起肺部充血,這與溺斃及鹽基酸中毒而死的現象頗相似。第四種現象發生在受刑者在被釘十架前,已得肋膜炎;第五種現象則發生在十架上的犯人,因心臟破裂而死。如果用刀刺他的左肋,就會有大量的血和水流出來。」「根據耶穌受難前的一兩個星期,我們知道他沒有得肋膜炎的可能。當兵丁用矛刺入耶穌的肋旁時,約翰見證記載說:先是大量血流出,然後是大量的水再流出來,這可證明耶穌不是因肋膜炎而死。按照病理學,耶穌主要的死因,是由於身體,心靈過度的痛苦,傷心,壓力以至心臟破裂而死」。甘邁高 Michael Green講到耶穌的死說:「當年現場見證人告訴我們說:在耶穌被刺的地方有「血和水」流出來(約19:34-35)。如果耶穌尚未死,那麼當長矛刺入其肋旁時,必然會有大量的血會隨著心跳強勁的湧出來。但見證人告訴我們實際的情況是;先是血後伴隨著水湧出來,清楚說明紅血球與血清已經分開。這種現象在醫學上已經有辦法解釋它的原因:即耶穌在沒有被刺之前,心臟已經破裂死亡。約翰在記錄這現象時,他根本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是提供病理學最有效的見證與說明」。就算我們不接受病理學的科學證明:耶穌在十字架上,已因心臟破裂而死。耶穌在十字架被兵丁用長矛,往他的肋旁刺入其心臟,及耶穌的朋友約瑟用百斤重的香膏,如同包木乃伊般將他包裹起來然後安葬。沒有人可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仍然不死的。載教授 prof. Hermitage Day在其「基督教信仰的證據」一書中說:「根據門徒馬太的記載,猶太人要求總督彼拉多,派兵前去耶穌的墳前把守,羅馬當局也同意這非分的要求。可見猶太人也相信耶穌已經死亡,而且知道屍體被誰領去,埋在什麼地方。因此,當年就耶穌是否死亡;這已是不必被懷疑的事實。耶穌的死刑是被羅馬最高當局下令;被猶太最高當局要求;被有經驗的官長執行;被許多人注目要想知道事情的結局。這樣的事,豈會執法不全,隨便了事。歷史的事實告訴我們,從下命令者(彼拉多),執行死刑者(百夫長),控告者(祭司長),領屍者(約瑟),記錄此事者(約翰),見證者(耶穌的門徒),物資供應者(跟從耶穌的婦女們)等等,沒有一個曾懷疑耶穌沒有死,或是休克昏倒而已」。最後,我們可以十分肯定的去相信約翰所作的見證;因為他知道他所作的見證,對歷史作清楚的交待:「看見這事的那人(指約翰自己)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他(約 19:35)」。信他的什麼呢?就耶穌所經過的種種的痛苦信,那是指信他(耶穌)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上帝曾藉以賽亞先知預言說的:「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所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所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如同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 .因所受的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與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的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 ..(以賽亞53:4-6;8)」。因此,耶穌所受不人道的種種刑罰,不是無用,也不是沒有原因的。耶穌是無罪的,他來仍是要成為上帝代罪的羔羊,為我們的罪受苦受死。耶穌所受的種種刑罰,按律法的公義與審判,本來是我們這些有罪之人該受的。但上帝卻叫我們眾人的罪歸結耶穌,讓他來承擔一切罪的審判與咒詛。耶穌所受的苦與我們所犯之罪的關係
我們用頭犯罪;頭腦想不該想的事,計劃圖謀惡事; | 耶穌的頭為我們受傷;載荊棘冠冕,頭被棒打,被拳頭打。馬太福音 26:66;27:30-31 |
我們用手犯罪:拿不該拿的東西;打人,偷東西,做壞事,殺人 | 耶穌的手為我們受傷:他的手被釘在十字架上 ( 馬太27:38) |
我們用腳犯罪:走歪路,不行正道;用腳踢人;走去幹壞事。 | 耶穌的腳為我們受傷:他的腳被釘在十字架上(可 15:24) |
我們不要臉,不知羞愧,厚臉皮的去犯罪眼看不當看的事;口說不該說的話。 | 耶穌的臉為我們受傷:臉被吐唾沫,被掌摑,被人譏笑,戲弄 ( 馬可15:16-20; 29) |
我們的心邪惡,心術不正,黑心,沒良心,狼心狗肺 | 耶穌的心為我們受傷:傷心,痛心,以致心臟破裂,又被人用長矛刺破(約 19:34) |
我們背著上帝,背著良心,道德,暗中犯罪 | 耶穌的背部就為我們受傷:他的背被兵丁用鞭子痛打一頓(可 15:15) |
按摩西的整個律法與獻祭贖罪的制度,志在告訴我們:「生命在血裡,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感謝上帝,他賜下贖罪的羔羊耶穌基督,他身上所流的寶血,已經洗淨,贖了我們所犯的罪,哈利路亞。
B ) 耶穌確實被埋的歷史事實:
歸尼伯 Guignebert在其著「耶穌」一書中,曾有一段毫無根據的論說:「事情如何,我們並不知道,我相信連耶穌的門徒也不知道,耶穌的屍體被劊子手由十字架上取下來後,不知丟到那裡去了,很可能丟在一個新鑿之墓穴的坑中 … 」。
* 歸尼伯的這番話是毫無根據證明的胡言。* 他完全忽略當時的門徒,在福音書裡對此事的見證。* 他完全忽略第一,二世紀一切世俗及教會文字對耶穌被埋之事的記載見證。
1) 誰拿走耶穌的身體?
當年新約聖經的四本福音書,對耶穌的身體如何被人善後,都有清楚的交待。
* 馬太福音 27:57-58:「有一財主名叫約瑟,是從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 馬可福音 15:42-45「到了晚上,因為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的人。他放膽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詫異死,便叫百夫長來,問耶穌死了久不久。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 路加福音 23:50-52「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眾人所謀所為,他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社素常盼望神國的人。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約翰福音 19:38「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的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充准,他就把耶穌的領去了」。
2) 約瑟如何處理耶穌的身體?
* 約翰福音 19:38-40「他(約瑟)來 ……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沈香,約有一百斤前來。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裏好了」。另參馬太 27:50;可15:46* 馬太福音 27:59-60「約瑟取了身體 … 安放在自己的墳墓裡」。* 「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裡(馬可福音 15:46)。「這裡頭從來沒有葬過人(路加福音23:53)。
約瑟之所以會把自己所預備的墳墓讓出來,主要是因為他是暗中作耶穌的門徒,他相信耶穌所作及所說的。又因時間已經快到安息日,猶太人的律法規定:安息日不能工作的。那地離城很近,他們必須儘快的作完安葬的工作。如果說耶穌沒有死在十字架上,沒有埋葬這回事,那麼為何猶太人會要求彼拉多派與去看守耶穌的墳墓呢?
3 ) 猶太的官長們如何反應?
「次日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天,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對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儘你們所能作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丁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馬太福音 27:62-66).。
4 ) 平時供應耶穌的婦女們如何反應?
「安息日將儘,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馬太 28:1)。」「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路加福音20:1)。另參看馬可16:2;約翰20:1。
小結:
假如耶穌沒有死,身體沒有安放在墳墓裡,新約聖經就必然沒有這樣的見證記載。我們對有關耶穌如何被埋葬的細節,要比任何一個人的細節還要清楚;比舊約任何一位先知,先祖,君王;比巴比倫王,埃及王,羅馬皇帝,世上任何偉人還要詳盡。我們知道是誰要求殺耶穌,誰下的命令,誰把他屍體取走。我們知道他被葬在那裡,那墳地有個小花園,墳地主人的名字是誰。我們有四個當年的見證人,他們寫書見證他們所見,所聞,各書卷從個自的觀點來寫,內容不但一致,也互相補充。
* 馬可福音是在耶穌升天十五年後,由門徒彼得口訴而寫下。彼得曾混在人群中,暗中跟隨被捉拿的耶穌,直到衙門。* 馬太福音是由親自目睹耶穌受難的十二門徒之一的馬太所寫。他曾是個稅吏,當年在猶太社會有一定的權柄地位。約於耶穌升天二十五年後寫下。* 路加福音是由醫生路加所寫。他定意要給後世一個清楚的交待,曾詳細查考一切有關耶穌的事蹟,地點,事件,人物而把所得的第一手資料,以歷史的觀點原本的呈現給後世的我們。約寫於耶穌升天三十年後。* 約翰福音是由門徒約翰所寫。他是門徒當中年紀較輕的。他被稱為主所愛的門徒,曾在十字架下目睹耶穌斷氣。約寫於耶穌升天四十年後。
以上這四位當年的見證人,並不是隔了許多年日,道聽徒說,取些路邊社的消息,而枉自的給後世人作不確實的見證。他們都是當年直接與耶穌有關連的人物,親身經歷所發生的一切事。他們的見證確實是十分的可靠。
C ) 當年歷史性現場的記錄:
1 ) 耶穌的葬衣:依照猶太人的習俗,安葬死者的工作一般包括洗屍體,然後用大約一呎寬的細麻布,從腋下直到腳踝結緊緊的裹上。頭部則用另一片細麻布纏繫好。接著再用有黏性的香料抹在布縫之間。這種香料一方面可以防腐,另一方面也可以充當黏劑,將屍體身外的細麻布黏成一片。等干了時,就會變成一個個堅硬的外殼。我們知道當耶穌要被安葬時,尼可底母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路 23:53)。他們正是照猶太人的這種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約翰19:39)。
2 ) 墓前的巨石:馬可福音 15:45-46「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一個從磐石鑿出來的墳墓裡,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著墓門」。
我們考古學中所發現的第二世紀貝撒抄本 codex bazae中,看見其中馬可福音16:4有一括弧註釋(此抄本現存於劍橋大學圖書館),寫道:「將他安放好後,約瑟就將一塊二十人都抬不動的石頭放在墓門口」。這樣的注釋非常可能就是作者馬可自己放進去的。因為,一般抄寫經文的猶太人文士,十分尊重經文的原意,是不會把自己的意思隨便加入經文裡的。所以,這段經文的註釋絕不會是無中生有的事,一定是親眼看見過基石之人所加註的。
這麼大的石頭,曾是想為耶穌重新安葬的婦女們,心理上一個重大的難處(他們以為耶穌沒有被人好好安葬)馬可福音 16:1-4。經文告訴我們,這樣的石頭不是用來抬上位置的,而是用「滾」過去的。根據猶太學者買摩耐malmonides的記錄,猶太人曉得用其它的石頭及作軌道來運作,支撐墓石的重量。通常的設計是,一經置入凹凸的位置,要再「滾」回來就十分費事。
3 ) 被封的墓及看守的兵丁:馬太 27:66「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丁,封了石頭,將墳墓保守妥當」。享利教授Henry Alffort說:「據古時的記錄,封墓的方法是將細繩拉過墓前的大石,兩端再以泥封印在磐石上」。經文說,封墓的工作是在羅馬守衛的監視下進行。他們被派來護衛代表羅馬權柄的封印;目的是要以防止有人把耶穌的屍體偷走,而假說:耶穌復活了。這些兵丁,連面對一個垂死的人,都將他的外衣瓜分。他們有可能對來干犯羅馬權柄的人禮待嗎?然而,猶太人,羅馬當局的這項安排,正為主耶穌的復活與空墓,絕不可能出於門徒的使然,提供了更有力的見證。
這些羅馬兵,是否有可能失責,守夜時睡著了;結果耶穌的門徒來,把屍體偷走了?根據西元前二世紀有位希臘史學家,波力比烏 polybius的史記:「依照羅馬法,凡擅自離職的兵丁必然處死 … .凡疏忽夜間守哨之責者,或作假見證者,或有偷盜及自傷身體者;均遭粗短棍之夾及鞭刑;因膽怯而在戰陣中逃亡者,則處以死刑 … 」。歷史告訴我們,當來到耶穌的時代,羅馬帝國威望達頂峰,軍紀更為嚴格。因此,這些訓練有素的兵丁,他們絕不可能在站崗時,跑去睡覺,以致招來殺身之禍。
4 ) 是誰將耶穌的墳墓打開?馬太福音 28:: 2-7;11如此記載:「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其上。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如死人一樣(28:2-4)。天使對婦女(想來重新安葬耶穌的某些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到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 .她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丁有幾個(說明最少有三人)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 … 」。
奇哉,上帝的憐恤。歷史的見證人告訴我們;是天使介入了這已被羅馬當局封印了的墳墓。介入的目的,是要回答耶穌先前所說的:「三天後,我必復活」,這話是否是真的。這也是猶太祭司長所擔心的(馬太 27:63)。介入的力量不是來自地上:不是來自門徒之使然(他們膽小怕得逃躲起來),也不是來自羅馬當局,或猶太當局之使然。而是來自天上,這從天上來的公平介入,平息了人間一切的爭議。目的是要讓:歷史的事實來說明它的真像。
5 ) 天使的介入如何說明真像:
*受保護的歷史現況:
約翰福音 20:1-8「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門徒(約翰),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放在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跟進去,看見就信了」。
約翰福音 20:11-12 … 「馬利亞(不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就看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的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在頭這邊,另一個在腳這邊 … 」。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為什麼天使,打開空的墳墓以後,還要看守在空了的墳墓裡?而且一個是站在安放耶穌頭部之處,另一個亦站在安放耶穌腳部之處呢?答案是非常明顯的,天使是在保護及保留歷史性的現場實況給世人。因著天使對現場的保護,使我們得知:當墓門被打開以後,墳墓內真正的現實是怎樣的。現場的實況,在所有的法定案件中,都決定了判決的真實性。如果,你是位律師或者查案的警官,就知道真實現場的情況,對案件說明的重要性。以天使大能力的保護,沒有人或其它受造之物能越過他們,而改變墳墓內的實況。奇哉,妙哉,就人類所得關於埋葬耶穌之墓地的現場實況,這是真實,絕對原本的歷史實況。
b) 看見就信的現場實景:
按現場的實況看來,墳墓的裡面,並非完全空無一物的。約翰告訴我們,他比彼得先跑到墳外往裡面看。他看見細麻布和裹頭巾。然後彼得也到了,他膽子大一些,直接走進去看,約翰也跟著進去。經文說他們看見細麻布和裹頭巾是分開的。「他看見」這字在希臘文是 theorei這字的意思是「詳細查看」。彼得清楚的看見,裹耶穌身體的細麻布及裹耶穌頭的頭巾,兩者沒有放在一處,分別各自捲著。我們知道耶穌被約瑟安葬的時候,是按猶太人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及頭分別用細麻布及裹頭巾裹好了(約翰19:38-42)。所用的香料約有一百斤,也就是說,當他們在裹耶穌的身體及頭時,他們已把香料用上。換句話,第三天以後,這些香料與細麻布及裹頭巾已經與屍體粘為一體了。
假設有人能在羅馬兵的看守下,還能把耶穌的身體偷走,那他一定不會,也沒有必要打開裹屍布和頭巾,把它們留下,而獨自背起耶穌的屍體逃走。又假設,這人把耶穌的身體偷走,留下細麻布和裹頭巾。所留下的必是拆散,切割,剪破的情況,而香料必伴隨著剪破的布條散落滿地。但約翰告訴我們,他和彼得所看見的卻是,兩者保持著完整,倦著的形狀。「倦著 entetuligmenon」,這字在原文的意思「原本倦著」;指保留為「原本倦著的狀況」。換句話,不論是裹身體的細麻布或者裹頭巾,仍保存原本中空的狀況,存留在石棺上。
「 … .看見裹頭巾與裹屍的細麻沒有放在一處,是在另一處倦著」。由於用來裹耶穌身體的布與用來裹耶穌的頭巾,原本是不同的兩塊布。當兩者都呈現中空,沒有身體在裡時,很自然的,在現場就會看見是分開,另放在一處是情況。
我們從約翰 20:12所記載的知道;細麻布及裹頭巾並沒有離開石棺的位置:「見有兩位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約翰什麼時候知道埋耶穌的人,如何擺放耶穌身體的呢?約翰必是進來以後,看見裹屍布的原況位置,才可能知道頭和腳在石棺台上是如何擺放的。而他能知道,是因為曾親眼看見裹屍布及裹頭巾在原來位置上倦著。在後來與馬利亞的見證分享下,他特地指出有一位天使是站在擺放耶穌頭部之處,及另一天使站在擺放腳部的地方。天使曾把這歷史的實況,給保護留下來。細麻布,裹頭巾照著原本倦著的狀況,與及不見了是身體,乃是耶穌復活了最大歷史現場的證據。約翰與彼得,當看見耶穌復活的身體,如同金蟬脫殼般,從裹屍布裡出來了。因此,彼得和約翰當場就信:耶穌已經真的復活了。哈利路亞。
6 ) 榮耀,不死之身體經已顯現:
我們如何知道耶穌的復活,成就了救恩的事實與確據呢?這是因為,耶穌復活後所顯現給門徒看的身體,乃是一個榮耀的身體。使徒保羅形容這是:榮耀,不死,不朽,靈性的身體(林前 15章)。我們看見四福音書用了相當長的經文,來描寫耶穌如何在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他們發現,耶穌復活後的身體,不像一般軟弱,屬血氣,會朽壞,會死,受限制的身體。他們發覺耶穌復活後的身體非常特別:
* 復活的身體你摸,有骨有肉,是屬於物質的身體(路 24:29)* 這復活的身體不受物質的攔阻,可以穿過牆壁,自由進出任何地方(約 20: 19)* 復活的身體能忽然出現,忽然不見(路 24:31)* 復活的身體能吃,能不吃(路 24:42-43)* 復活的身體能讓人看見,也能不讓人看見(路 24:15; 31)* 復活的身體能行走,也能不受地心吸力影響而升天(馬可 16:19)* 復活的身體能快速轉動如同閃電(路 24:31)
耶穌復活以後的身體,完全不像從前被他叫從死裡復活的人那樣。過去被耶穌叫從死裡復活的人,最少有三位。但那種復活只能說是:「靈魂回到身體的復活」。像這樣的復活,有一天還要因肉體朽壞而再次死亡。聖經稱耶穌是復活叫「榮耀身體」的復活。耶穌是在全人類中第一個擁有這種不會再朽壞,榮耀,剛強,靈性的身體。當我們看見耶穌在肉身中已經擁有不死的身體,我們就知道,耶穌真的已經完成了,眾先知所預言的救恩。耶穌基督就是我們世人所等候的救世主。
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罪的代價原是死,人的身體會死是因為有罪。死的問題解決,就證明罪的問題解決了。若要證明罪的問題解決,除非有不死身體顯出來。自古以來,人類總在爭扎著要脫離罪與死的問題。人人總想自救,藉著修身養性,宗教道德,外功內功,攻克已身,禁慾禁食,看破紅塵,離世修道,眾說分云。卻不見一人死裡復活,勝過死亡,顯現出榮耀不死,剛強不朽的身體。正說明這一切都無用,人類仍服在罪權與死權之不,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保羅說:「過去我們曾經按外表,按肉體來認識耶穌。看不見他榮耀的光輝,以為他行過許多神蹟,不外是眾先知中較特殊的一個而已,並不意味著什麼。直到耶穌從死裡復活,他的復活就像太陽從地平線上升上來,在高空中放射出榮美的榮光,活在黑暗死陰之地的全人類,都要看見這世界的光。這正是上帝獨生子的榮光。
7 ) 耶穌復活後曾多次以肉體向人顯現:
新約的作者及耶穌基督當年的門徒,在論到耶穌復活的道理時,他們乃是以親眼看見,親手摸過的見證人身份來發言。西元 56年(距耶穌復活後23年左右)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曾公開的說,最少有五百多人,親眼看見耶穌復活後的顯現,直到保羅寫這信時,這些見證人多數都還活著(林前15:6)。這些見證人,不可能站在極力反對的人面前,傳揚虛假的基督復活之道理。這些反對的人只要找出耶穌的屍首,門徒的道理就立刻不攻自破。聖經記載,當耶穌復活以後有四十天之久在地上,向門徒談論天國的奧秘(徒1:3),並曾向以下的人顯現:*向抹大拉的瑪利亞(約20:14, 可16:9)。
向自墓地回來的路上向婦女顯現(太28:9-10) 向門徒彼得顯現(路24:34)* 向往以馬忤斯路上行走兩個門徒顯現(24:13-33)* 向其它的門徒顯現(路24:36-43)* 向門徒及多馬顯現(約20:26-29)* 在提比里海邊向七個門徒顯現(約21:1-23)* 在加利利山上,有五百多人看見親眼看見耶穌基督升天(林前15:6;徒:1:6-9)* 向他的兄弟雅各顯現(林前 15:7)* 向保羅顯現(徒9:3-6)* 向司提反顯現(徒7:55)* 在拔摩海島向約翰顯現(啟1:10-19)
8 ) 關於耶穌必然要受苦,受死,復活的預言
耶穌的門徒們將「上帝的福音」歸納為兩大點: A)耶穌是舊約眾先知所預言的救主;B)耶穌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1:3-4)。舊約聖經是歷經1500年的時間而完成的。舊約中共有三百多處的經文,是預言有關彌賽亞耶穌基督的來臨;而這些經文都全部應驗在耶穌基督一人身上。這些舊約眾先知的預言有三個目的:
說明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之約(創 12-17章),上帝是無限的,所應許必然會實現。民23:19「上帝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後悔」。表明萬物的結局,都按這位啟示聖經的上帝之旨意而發展。賽 46:9-10「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神。我是上帝,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未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當上帝所賜給人類的救世主顯現時,由所預言的經文,世人可以立刻認出他來。賽 48:3,5「主說:早先的時我從古時就說明,已經出了我的口,也是我所指示的。我忽然行而作,事便成就。所以我從古時將這事指示你,免得你說:這些事是我的偶像所行的,是我雕刻的偶像和我鑄造的偶像所命定的」。羅1:2-4「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是從死主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
以下我們將摘列出舊約聖經其中 33項預言,論及主耶穌基督,必因世人的罪被賣,受審,死亡,埋葬及復活的啟示。這些預言是由不同的聖經作者,在面元前1000年至500間寫下。但它們卻短短的在一個星期裡,完全無誤的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
預言的主題 | 舊約預言的內容 | 新約應驗的說明 |
1. 彌賽亞(耶穌)將騎驢駒進耶路撒冷 | 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主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撒迦利亞 9:9) | 他們將驢駒牽到耶穌那裡,把自己的衣服捨在上面,扶著耶穌騎上。走的時候,眾人把衣服舖在路上。將近耶路撒冷城,正下橄欖山的時候 … (太 21:6-11) |
2. 耶穌的受死,將成為猶太人的絆腳石 |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基石(賽 8:14; 28:16)。我在錫安放了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 所以他(耶穌)在你們信的人就成為寶貴,在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基石(彼前 2:7; 羅9:32-33) |
3. 彌賽亞(耶穌)基督將成為普世人的真光 | 萬國要來就你的光,君王要就你發現的光輝(賽 60:3)。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賽 49:6) | 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徒 13:47-48;徒 26:23) |
4. 論彌賽亞耶穌將被埋葬,不死,且要復活 |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 16:10;41:10; 何6:2) | … 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件事作見證 … .(徒2:22-36; 路24:46) |
5. 論彌賽亞耶穌基督必升上高天 | 你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上帝可以與他們同住(詩 68:18) | … .他們正看的時候,他(耶穌)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徒1:9) |
6. 彌賽亞必升高坐在上帝的右邊 |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 110:1) | … 他(耶穌)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 1:3; 可16:19; 徒2:34-35) |
7. 彌賽亞將被朋友出賣 | 連我的朋友,我所信靠的 (或譯以吻安致意的),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詩41:9; 55:12-14) | 那賣耶穌的猶大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指耶穌)太 26:49-50, 約13:21 |
8. 彌賽亞將以三十塊錢被出賣 | 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亞 11:12) | … 猶大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耶穌)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太 26:14-16; 27:3) |
9. 賣彌賽亞的錢將丟在上帝的殿中 | 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戶。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尸了(亞 11:13) | 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死罪,就後悔 … 猶大就把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太 27:3-5) |
10. 賣耶穌的錢被用來買?戶的地 | … 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戶(亞 11:13) | 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他們就就用銀錢買了?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太 27:6-8)。 |
11. 彌賽亞將被懼怕的門徒所棄 | … ..擊打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 … (亞 13:7) | 耶穌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可 14:50; 14:27太26:31 |
12. 彌賽亞將被假見證所誣告 | 兇惡的見證人起來,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詩 35:11) | 祭司長和全公會的人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太 26:58-61 |
13. 彌賽亞被告卻不開口 |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詩 35:11;賽53:7) | 他(耶穌)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 . 太27:12-19 |
14. 彌賽亞將被鞭打而受傷 | 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 53:5) | 於是彼拉多釋放了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太 27:26) |
15. 彌賽亞被擊打,吐唾沫在臉上 | 人打我背,我任他打;人拔我?夾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賽 50:6) | 他們就吐沫在他(耶穌)的臉上一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太 26:67;路22:63)。 |
16. 彌賽亞將在十字架上受譏誚 | 凡看見我的填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托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詩 22:7-8) |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耶穌,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天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上帝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太 27:39-42). |
17. 彌賽亞因受苦而無力背十字架 | 我因禁食,膝骨軟弱,我身上的肉漸漸瘦了。我受他們的羞辱,他們看見我便搖頭(詩 109:24-25) | 他們就把耶穌帶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 … 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約 19:17路23:6) |
18. 十字架下彌賽亞的手與腳將被扎 | 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詩 22:16) ……… 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亞 12:10) | 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就在那裡釘他在十字架上(約 18:17-18) |
19. 彌賽亞將在強盜中間同釘十字架 | 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 … (賽 53:9,12) |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耶穌一同釘十字架;一個在他右邊,一個在他的左邊(太 27:38) |
20. 為逼迫他的人向上帝代禱 | 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 53:12) | … 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3-34) |
21. 彌賽亞將被自己的同胞所棄 | 因我為你(上帝)的原固受了辱罵,滿面羞愧。我的弟兄看我為外路人,我的同胞看我為外邦人(詩 69:8; 118:22)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賽53:3)。 | 因為連他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他(耶穌)。官長或法利賽人豈有信他的呢?(約 7:5;48;太 21:42-43)。他(道)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反倒不接待他(約1:11)。 |
22. 人們要無故的恨他 | 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詩 69:4;賽49:7) |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約 15:25) |
23. 朋友遠遠的站著看他的遭遇 | 我的親密朋友,因我的災禍都躲在旁邊站立。我的親戚本家,也遠遠的站立(詩 38:11) | 還有一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路 23:49) |
24. 人瞪眼看著彌賽亞赤裸的身體 | 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詩 22:17) | 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路 23:35) |
25. 彌賽亞的外衣被奪,又為裡衣拈久 | 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久(詩 22:18) | 兵丁既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成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的。他們就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久,看誰得著 … 約 19:23-24 |
26. 彌賽亞在烈日下乾渴,有人給他醋喝 | 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坐W(詩 22:15)。我喝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69:21) | 這事以後耶穌 … .就說:我喝了 … 他們就拿海絨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中。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約19:28-30) |
27. 彌賽亞被遺棄的呼喊 |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詩 22:1) | 約在下午三點,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意思就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太 27:46 |
28. 將靈魂交在上帝手裡 |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 ( 詩31:5) |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是靈魂交在你的手裡(路 23:46) |
29. 他的骨頭一根也不折斷 | 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 34:22)。 … 羔羊的骨頭一根也不能折斷(出 19:46) | 只是來到耶穌那裡看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約 19:33) |
30. 彌賽亞的心臟要破裂 | 我如水被倒出來 … .我的心在我裡面如蠟鎔化(詩22:14) | 有一個兵丁,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 19:34 |
31. 仰望所扎的人 | 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亞 12:10) | … .有一個兵丁,拿槍扎耶穌的肋旁(約19:34) |
32. 彌賽亞受難時黑暗降臨全地 | 主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日頭在午間落下,使地在白盡黑暗(阿摩司 8:9) | 從午正(下午十二點)到申初(下午三點)遍地都黑暗了(太27:45) |
33. 彌賽亞葬於財主的墳中 | 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卻與財主同葬(賽 53:9) | 到了晚上有一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 約瑟取過身體,就用乾淨的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太 27:50-60) |
耶穌生前曾公開的對猶太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而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 5:39-47)。當他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時也曾如此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告訴過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妥拉),先知的書和詩篇(宰布爾)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應驗(路24:44)」。換句話,這些真理的啟示,都不是後來的人給耶穌添上去的。
以上三十三個預言,是屬於耶穌基督必然要受苦,受死,埋葬,復活,升天的經文。這些預言已經完全應驗,由此可以肯定的得知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耶穌基督必然為我世人的罪,經過受死,復活與升天。這就如古蘭經所說的:他被提到上帝那裡去了(古 3:55)。有人也許要硬著心說:這些預言都是耶穌在世及他死後才寫下的。
如果你不信舊約早在西元前 450年前就已經啟示完成,那麼請試著考慮下面這問題:希伯來文之舊約聖經曾被譯成希臘文,歷史通稱它為七十士譯本。這個翻譯工作是在埃及王托勒密(Ptolemy Pliladelphus西元前285-246年間)時所完成的。顯而易見的,如果在距耶穌降生前250年前,就有希臘文譯本的舊約聖經,那麼原來的希伯來文聖經,必然早在西元前250年前就完全寫成。如果舊約上帝的眾先知,最少有三十三處經文,論到上帝所賜給人類的彌賽亞,將要如何為世人的罪受苦,受死,復活,升天,而這一切都在歷史中應驗了,有誰膽敢不服上帝所作的見證呢?
親愛的穆斯林弟兄啊:「耶穌是否有死在十字架上」的這個帕子,奉「大仁,大慈真主上帝之名」,也可以移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