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聖經與基督教信仰難題解答
施洗約翰的洗禮
(可1:4-5)照這話,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裏,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裏受他的洗。問:施洗約翰給人施洗,是從哪裏領受的?他的洗禮和主耶穌門徒們所施行的洗禮有什麼分別?
答:(1)按太21章23至27節記載,主耶穌在答覆那些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之問難時,曾以“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裏來的”反問他們。雖然主在那裏沒有明說施洗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但按那一段的記載,暗示主耶穌承認約翰給人施洗乃是從神領受的;那些向他詰難的人則不肯承認,所以主才會用來反問他們。何況耶穌親自接受過約翰的施洗?
(2)按徒19章4節—“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也暗示使徒承認約翰的洗禮是從神而來。不過,他的洗禮並非表明得救,只是“悔改的洗”,預備人的心接受那在他以後的基督,與奉基督的名受洗歸入他的身體不同(林前12:13)。
(3)按猶太人的宗教習慣,有“各樣洗禮”,如沾染各種不潔後應行的沐浴禮、洗手、洗腳等禮。約翰的洗禮有可能是從這些習慣蛻變而成,但意義不同。
(4)約翰的洗禮雖是悔改的洗禮(徒19:4),但“悔改”並不能使人得救,不過“悔改”常引致人去信靠基督便能得救了。
門徒們所行的洗禮是“奉主耶穌的名施洗”(後19:5)。是在人信了耶穌之後行的,以見證信徒與主同死同復活的經歷(羅6:3~4)。
為什麼“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
問:我對可4章10~12節的經文有三個疑點:
(1)在此所謂“外人”,所指的當然是教外的人?主耶穌對他們講道既凡事用比喻,想必當比較不用比喻清楚明白才是,卻為何會“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問”呢?
(2)為什麼(這也許是我個人的感覺)這一段經文竟會顯示出:公義和慈祥的耶穌也有了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偏愛存在他自己的教訓中?因他竟將神國的奧秘同“外人”隱藏起來而 單叫他的十二門徒和跟隨的人知道。
(3)尤其在“若是…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的一席話,真是令人難測高深了。我個人對之感到大惑不解的乃是:為什麼寬宏大量如我們的救主基督,竟然也有這種不公平的心理?即使這些人硬心固執,抑或有褻瀆聖靈不可饒恕的罪,難道主基督對他們就沒有了憐憫的心嗎?在我幼稚的思想中,認為他們既是“外人”,一切更應從寬發落才是;然則何故主竟會不願意他們“回轉過來”,又為什麼不要他們“得赦免”呢?況且,若果這樣,那麼他的名訓“七十個七次的饒恕”又作何解?
答:有關可4章10至12節之經文,是許多基督徒感到難明的。按本段經文引自賽6章9至10節,新約聖經尚有四處引用過:太13章13至15節,路8章10節,約12章39至40節,徒28章26至27節。茲按所問的次序答覆如下:
1.耶穌對他們說:神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本節若看馬太的記載比較清楚(參太13:10~11)。那裏告訴我們,主是在回答門徒的問題:為什麼對眾人講道要用比喻?就是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在此,“天國的奧秘”原文有指名詞,可作“這天國的奧秘”;“你們”指有信心的門徒;“他們”即馬可所稱的“外人”,指不信者。對於“這天國的奧秘”的道理(不是一切道理),當然不是不信的外人所能知道,乃是只為使門徒得造就的。況見當時的人,多未明主所講“天國”的意思,以為就是藉政治之革命復興當時的猶太國,甚至想強逼耶穌作王(約6:15)。因此,耶穌對門徒講及天國的奧秘時,特意用比喻,目的只在造就有信心的門徒—“只叫你們知道”—使他們對神旨意的安排有更深了解,而不是使不要信的外人了解。這不是因主耶穌偏待人,乃是因為事實上許多屬靈的事是不信者所無法了解的。這也表明主耶穌所傳的信息,對門徒和對“外人”是有分別的。對“外人”所注重的是“信”(約3:16…),對門徒則將更多真理的奧秘指示他們。
2.“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本節應與太13章12至13節合參。太13章12節實際上是繼續回答上文門徒的問題,說出對眾人講道為什麼要用比喻的另一個原因,就是“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那些門徒既有信心與所聽的道調和,就因主所講的道—天國的比喻—得著更多;那些不信者,既然沒有信心與所聽的道調和,甚至以為主要領導他們革命,恢復獨立的猶太國,他們所理想的和主所要給他們的根本不相合,就因主所講的比喻,更加不明白是怎麼一同事,連以前所以為是的也失去了!
太13章13節則解明了何以主所用的比喻反而“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就是“因為”他們自己先“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他們既因不信而不見不明於先,則主所講有關較深奧之神旨,便只能叫他們更不明不見於後了。
3.“ 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這裏的“恐怕”是誰“恐怕”?這是解釋的重要關鍵。是神恐怕人悔改而得救?抑不信的人恐怕聽明了神的道而悔改?照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神從來沒有恐怕罪人悔改而得救,總是盼望罪人歸信他而得救的,否則神何需差派他的僕人宣示他的旨意,甚至打發他的獨生子到世上來?另一方面,我們卻可從聖經中(或聖經以外)看見不少罪人硬心到惟恐聽了道會相信而得救,如亞基帕王那樣(徒26:27~28)。所以,這“恐怕”應當是指不信的人方面剛硬而說的。
但這句話的難題在於:這節經文是引自賽6章9至10節的。照那裏的記載—“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恐怕眼睛看見…”—似乎是神恐怕他的百姓回轉,所以叫先知去“使”他們“心蒙脂油”。其實這“使”的意思,正如上文我們曾解釋過的,乃是不信者自己心裏先剛硬之後,先知所勸責他們的話,既不能感動他們的心,就反“使”他們更剛硬而已。
再照新約引用這兩處的五節經文來看,最詳細的是太13章13至15節和徒28章26至27節,而在這兩處,主耶穌和使徒保羅都不是逐字照實引用,乃是照他們所領會的複述出來。這樣,我們若將主耶穌和保羅在新約引用這兩處經文時所說的話,與賽6章9至10節比較來讀時,便發覺在以賽亞6章中的“使”字,在主耶穌和保羅引用時都變成“因為”。可見主耶穌和保羅對賽6章10節的“使”字都領會作“因為”。因為這百姓既已硬心不受勸責,則神依然差派他的僕人去勸責 他們,就等於“使”他們更硬心了。
並且,他們硬心不信從神的勸告,就是拒絕神的“從寬發落”—拒絕神的恩慈和赦免。對於這樣的人是不可能在無損於神的公義之下獲得另一次的“從寬發落”了!
得永生與守誡命
問:常聽見人說得救是憑神的恩典,不是憑守律法。這樣,為什麼馬可10章17至22節耶穌卻告訴那少年的官要守誡命才得永生?
答:許多人以為主在這裏的回答就是告訴少年的官如何得永生的方法。其實主在這裏並不是叫這少年人憑守誡命去得永生,雖然少年人所問的是該作什麼善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是因為他不知道行善和得永生是兩件事,所以把兩個問題合在一起問。但主耶穌知道行善和得永生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做善事是人當然的本分,不能拿來當作什麼功績換取永生。得永生乃是憑主耶穌贖罪的功勞,用信心接受他的恩典而得著的。所以主耶穌回答他的問題時,就把它分作兩部份來同答。主首先回答他如果想作什麼善事,就可以守誠命;然後才回答如果要得永生就要跟從主。
在這段的解釋中,最大的困難就是太19章17節中,主回答少年的官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誠命。”既然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這不就 是說要守誡命才能得永生嗎?但原文太19章17節的“永生”,沒有“永”字,就是生命的意思(zwen)而太19章16節少年的官問主說:“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這永生原文有一個“永”字眼在“生”的後面(zwenaiwnion),就是永遠的生命的意思。生命是和死亡相對,像善與惡相對,生命代表善的方面,死亡代表惡的方面,所以主的回答乃是關乎行善方面的問題,如果你要進入善的方面,生命方面,不是死亡方面,就當遵守誠命。按(可10:18,19;路18:19,20)都是在“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之後,主就緊接著說:“誡命你是曉得的,就如…”這種語氣顯示主以為這少年若要作善事來求得永生的話,實在無需再求問主該作什麼,因為誡命他已知道,就去守誡命好了,何需多問?但這少年既自以為從小都已經遵守了一切誡命,卻還未得著永生,那麼你就該知道,是否可以憑守誡命來得永生了。
再者,如果主真是要這少年人憑守誠命來得永生,主怎能不提十誡中的前四誡?例如第一誠所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這豈是一個守誡命的人所能輕忽的誡命?反之,主在這裏所提的,卻是關乎道德方面的誡命。顯然,主的回答只是關乎行善的問題,不是得永生的問題。還有,主若果真是要這個少年人守誠命以得永生,則當這個少年人回答主說這一切他從小都遵守了之後,主就應該對他說,你已經可以承受永生了,而不應該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否則,豈不是主有點不誠實麼?但既然這少年說他已經從小都遵守了一切誡命之後,主仍說他還缺少一件,就是要變賣所有的…跟從主,就顯見主認為縱使這少年人守了一切誡命 還未能得著永生。
誡命不是不好,但對於還沒有得著永生的人毫無用處。正如我們教訓人應該孝敬父母、愛人如己、忠誠信實…這都是好的;但如果我們教訓一個死人要孝敬父母…有什麼用處?我們能叫一個死人憑做好事、守誡命以使他復活麼?如果要一個死人去守誡命才能復活,這就等於叫他永遠死亡,我們除非先使那個死人復活,然後才能叫他去守誡命、做好事…對靈性死了的人,也是如此。
耶穌回答少年官說:你為何稱我為良善的,除了神,再沒有良善的。耶穌的這句話,是不是說他忘記自己的道成肉身的主?
馬可福音10:17-31這段經文回答了一個人類非常重要,非常想知道的主題:如何得永生:少年官問「良善的老師,我當作什麼,才可以能得到永生」。請注意這位少年人是以最尊敬的態度,向耶穌基督「下跪求問」,以最嵩高的稱呼:「良善的夫子」來稱呼耶穌。首先,我們看見耶穌基督,並沒有拒絕他的下跪。對一個有信仰的猶太人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嚴重是寧願死也不會向人做的舉動(但3:11-12)。只有神才能接受這樣的尊榮。一個真正從神來的使者,也絕不肯接受這樣的尊榮(啟20:8-9)。然而,我們的主耶穌卻公然的接受了只有神才能有的尊榮。
那年青的少年官 問:「良善的老師,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初步的回答:「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耶穌基督的這一句話,曾帶給一些聖經學者困擾。有些人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具有完全的神性,讀到這句話,心中有些為難。因為,這話的意思,好像否認了他個人的良善。也有人利用這話的表面意思,用它作為證據,以證明耶穌基督從未宣告自己擁有神性。甚至有人以此宣稱,耶穌自己也認為自己不夠良善。
在此,我們必須承認,如果耶穌真的是以這個回答來否認自己的良善,那麼不可避免的結論是,他也同時否認了自己的神性,因為只有神是良善的。但反過來,耶穌也可能用這個回答,來肯定少年官的追尋;你尋找那良善的,要向他尋問有關永生之道,只有神才是良善的,只有他才能回答你永生的尋問,而我就是那能回答你,告訴你如何得永生的那位。
因此,答案只有兩個可能:(一)耶穌藉此表明自己是良善,是如神那樣能回答,並帶領人進入永生。(二)耶穌藉此表明自己是不完善的,不能像神那樣回答,帶領人進入永生。
以下我們要來回答,到底主耶穌基督在這裏的回答是什麼意思。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這段故事;馬太福音所記載的第一句話,與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有些不同。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對少年的官說:「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
馬太福音19:16的記載的內容乃是:「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
這兩者之間的記載,雖然有重點上的不同,但這兩者之間是互相對照的。就像一個人站在是你的面前,你若站在他的正面,你就會看見他的正臉;若你站在他的左面,就會看見他的左臉,站在他的右邊,就會看見他的右臉。請問,他所看見的正臉,左臉,右臉,那一邊才是他的臉呢?答案當然是所看見的,不論是左,右,正臉,都是你臉的一部份。聯起來看,就能看見整體的臉。
照樣,馬太福音所記載是耶穌基督說話的一部份,馬可和路加所記的又是一部份。一般的解經家會認為,耶穌先講了馬可所記載的話,然後再加上馬太所記載的話。因此,最初的說話應該是這樣的;當少年的官問:「良善的老師,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回答說:「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這兩段回答,「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這兩個問題後面,都加上一個肯定的句子:「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因此,這兩段話,並沒有矛盾的地方。
讀了耶穌說過的這兩句話,正如以上所說的:只有兩個可能的結論:耶穌講這句話,若不是否認自己具有良善和神性;就是宣稱自己是良善的,且是有神性的。除了這兩個可能性的答案,沒有別的意思。
基督的教會毫不猶豫的,接受了第二種解釋:耶穌基督藉此宣稱他是良善的,且是有神性的。我們從耶穌和少年官的對話,可以看見耶穌乃是站在無罪,完全良善,如神一般能回答永生且帶人進入永生。
首先耶穌對他提出是否守舊約的十誡。十誡是刻在兩塊石板上的十條誡命。
第一塊石板刻有四條誡命,這四條是與神關係的誡命:第一條誡命:除了神,你 不可有別的神,意思是要把真神當神。第二條誡命是禁止設立偶像代表神。意思是不可借助任何假的事物代表神。第三條誡命是不可妄稱神的名。意思不能作什麼事來讓神的名受損。第四條誡命講到要守安息日,意思是要休息以時間來尊榮神。
第二塊石板刻有六條與人關係的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欠人,當孝敬父母」。
從對話中,主耶穌沒有問少年人有守著與神有關的誡命,因為少年人的信仰問題,不出現在這頭四誡中。這也意味著他與耶穌基督的交往,不會造成這四條誡命的矛盾。他乃是問了少年人那第二塊石板的六條誡命。少年官回答:這一切我從小就都遵守了。這回答表明,這少年官對得永生的態度是認真的。接著耶穌就對他說出得著「永生」的作法。(一)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二)你還要來跟從我」。這兩個指示,是非沉常重的要求。「放下一切,跟從他,就能得永生,進神的國度」。耶穌對他說的話,就像一個君王對百姓說話一般,帶著絕對的權柄。
基於耶穌對少年的官回 答:「你想要得著永生嗎?跟隨那位唯一良善的(神)。而你要如何做到呢?你放棄所有的來跟從我;用你人性最榮耀的一面要來跟從我」。這就像一個無上君王對子民的要求,他要少年官把自己交托給他。如果耶穌只是一個缺乏良善的人,他卻使用了只有神才能有的無上權柄,來對少年官做出這樣的指示,若耶穌不是那無上良善的神,那麼耶穌自己不但會冒犯十誡中的第二條,他也指使少年的官破壞這條誡命:「禁止設立偶像代表神(意思是不可借助任何假的人事物代表神)」。耶穌基督明白十誡,他接受少年官下跪的尋問,也要少年官對以絕對順服的態度來跟從他。答案是很清楚的。耶穌對少年官的回答顯示,耶穌把自己放在如神的地位上。
我們從主耶穌對門徒的解釋,也能進一步證明上面的解釋是正確的。由於這位少年官非常有錢,他聽見要放棄所有的跟從基督,才能得永生,因此憂愁的走了。耶穌對門徒說:「有錢的人進神國是何等的難難。小子,依靠錢財的人,進神國是何等的難哪裡!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國還容易呢」。對門徒所說的這三句話裏,耶穌提到「進神的國」。他的意思,如果人不肯放下一切跟隨他,人就不能進神國。拒絕為他而放棄世界的,就是拒絕神的國。他自己就是那「門路」,不藉著他,就不能進神的國。這樣的回答,連門徒也感到困難而問:這樣誰能得救呢?。注意耶穌基督的回答: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耶穌的回答:「在神」凡事都能。耶穌使用「在」神這聯接詞的意思,不只是說神凡事都能做,也不只是說神能做不可能的事。耶穌的意思乃是說,人若藉著神,一切不可能的事都可以做成。他就是那「在神凡事都能的那位」。耶穌的意思是:我呼召了他,指示他來跟從我,藉著我他就能進神國,他就能做成他不可能做到的事「進神的國」。這句話光照了門徒彼得,他立刻回答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主耶穌接下來,立刻重複說:要完全放下一切(房產,財福,家人)來追隨他。像這樣的人,他應許說:今世能得百倍,來世還可以得永生。這原本不是任何人可以做到的,只有靠神才能做成的事。
然而,如今人若能跟從耶穌,耶穌就能使他做成。他的回答是清楚而肯定的:任何人為基督的緣故,放下所有,進入神國,都會發現在他的國度裏,人會繼續得著今世及來世的;而且會得著更豐盛。
另一個明顯說到他良善的表白,首推他曾宣稱自己的無罪。從耶穌的降生至他進入榮耀,他從沒有承認過自己有罪,有虧欠的言語行為。反而他曾堅決的向反對,批評他的人提出挑戰說:「你們當中誰能指證我有罪呢」?如果耶穌公然表示自己是無罪的,且挑戰反對者出來指證他的罪。那他就是承認自己是良善的。那麼他又怎麼可能,在這裏會說出相反的話。如果,他多次的在公開 場合裏說出:「他與父原為一」的種種言論;他又推說唯有神是良善;而他自己又是無罪的,那麼結論是容易明白的:他不是在這裏說出忘記自己的神性,否定自己的良善的話。反而,他乃是藉著這少年人所尋問的,來引導這位少年人,若要尋找永生,就必須追隨那唯一良善的神。誰是那位他必須跟從的良善的神呢?當然就是這位叫人放棄一切來跟從他的耶穌基督。
聖經說傳道書說:「神將永生安置在人心裏」。「又說: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滲透」。所以人的心裏都會渴望有永生。然而,得永生的條件與如何得永生,這卻是一件不是任何人能滲透的事。這就是少年官所尋問的:我要怎樣做,才能得永生。請注意,他是一個向善的人,天生優秀,有錢,有成就,有敬虔,有信仰,有地位….。就算一個有最好條件的人,他都不能回答關於如何得永生,如何能進神國的事。如果,耶穌基督只是一個平凡人,不是那位全然良善的主。他也不能知道關於永生的事。
正確的釋經學原理的其中一個要點乃是:「要以重要,清楚,明確的真理教導,來建立重要的信仰教義」。我們若要瞭解,耶穌對自己的神性身份清楚不清楚,會不會忘記自己的神性,就必須以他是否曾說過有關他具有完全神性的話。研究其他聖經書卷記載,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證明;耶穌就是那位良善,能引導人進入永生的神 。以下提出一些耶穌認同自己與神是原為一的說話:
耶穌與神原為一:約翰10:30「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
信耶穌如同信父神:約翰14:1「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耶穌基督)…」。
若認識耶穌就必認識父神:約翰福音8:19;54「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那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父。…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
尊敬耶穌如同父神:約翰福音5:23-24「…耶穌說:叫人都尊敬父,如同尊敬子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我們,那聽我話又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看見耶穌如同看見父神:約翰福音14:9「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麼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耶穌所作的等同父神所作的:耶穌說:「父怎樣叫人從死裡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著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約翰福音5:21)」。
接受人對他的敬拜如同神:有一長大痲瘋的來「拜」他(耶穌)…..(馬太福音8:2)。那個生來是瞎眼的,得醫治後就「拜」他…(約翰福音9:35-39)
耶穌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耶穌說過:「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可福音13:31)耶穌說:「叫人活著的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耶穌宣稱他如神般,是賜生命的源頭:約5:5:26耶穌說:就如父神是生命的源頭,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的源頭。約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耶穌等同神的本質:賽9: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奉耶穌的名集會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