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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為甚麼可信?

作者的話

  我們仰望浩瀚的宇宙,欣賞草木山水的美麗,細察生物的奧秘,自然會從心底 裏發出讚嘆,猜想是否有一個高度智慧的主宰在一切的背後掌管。但當我們綜觀周遭 的環境,卻看到社會道德敗壞,人心不安,國與國有戰亂,人與人有明爭暗鬥。古往 今來世界大部份地方都是如此。很多曾經影響過人類歷史的主義、宗教、哲學對這個困 境均有一個相同的看法:現存的人類社會是極為不妥當的。它們的區別在於:人類社 會究竟有甚麼問題?這些問題需要如何解決?

  各主要宗教之中,印度教起源於公元前一、兩千年的印度,沒有歷史上的創始 人。印度教信奉多神,印度教經文講述了一些很荒誕的神話,例如說,月球自身會發 光,地球是平及三角形的並由幾頭大象背起來。

  佛教起源於公元前五百年、印度教環境下的印度、佛祖釋迦牟尼有智慧的教訓 和傳奇事跡的記載。佛教認為情慾產生罪惡,人因七情六慾的纏擾而受輪回之苦,直 到醒覺成為佛(佛的意思是醒覺的人) ,便超脫輪回,進入極樂世界。佛教起初沒有 提及神。

  伊斯蘭起源於公元六百一十年,自稱是真主安拉最後一位先知的阿拉伯麥加人 穆罕默德,宣告他從真主安拉的天使吉卜利里領受了古蘭經。伊斯蘭以後透過戰爭和 傳教而傳開。穆斯林要守一定的行為戒律。伊斯蘭相信非穆斯林死後會進火獄,穆斯 林則視乎一生的功修多或惡行多而定死後是否進樂園。伊斯蘭所信的真主安拉只透過 古蘭經傳達他的旨意,真主安拉不會在穆斯林在世時與他們溝通。

  中國的孔子、及中外其他偉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哲學家、主義者都提出過很 好的教訓、理論,指引人的行為,他們都沒有自稱為神,都叫人靠自己的行為、理性 、良心、努力、意志、修為、或智慧等去實踐這些教訓、理論,然而不少很好的思想 、主義因著人能力的局限、人性的軟弱、罪惡而無法達到原本的理想、目標。

  基督教的聖經有六十六卷書,由四十五個不同年代、不同背景的人,從公元前 一千四百年至公元九十年寫成,各卷書的內容互相吻合呼應,綜合起來全面講述了從 遠古至未來整個歷史的演變中神與人的關系及神對人的心意,其中講述舊約聖經時代 (耶穌來世前) 以色列人的興衰史、新約聖經時代 (耶穌來世後) 耶穌及其門徒的 事跡,均與當時其它歷史文獻、地理資料、社會習俗、現在考古學的發現及科學事實 並無違背(於公元前七百年寫的以賽亞書40:22提及地球是個圓球體) ,所講述的神 是活靈活現地跟不同的人溝通的,他有一貫、不矛盾的性情與表現。聖經各書卷中現 在留下最古老的版本是公元前一、兩百年的。

  耶穌來世之前至少數百年,舊約聖經已經有三百多處記載預言這位救主的來臨 。聖經及其他歷史書記載,耶穌生在公元前數年被羅馬帝國統治的猶太地(今日的以 色列、巴勒斯坦) 。耶穌是各主要宗教的領袖、創始人之中,唯一自稱為神的兒子的 。他三十歲後傳道三年,行了很多神蹟,有一班門徒,後被反對他的猶太宗教領袖聳 動羅馬巡撫處死他,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之後,那批曾與他長期一起生活過的門徒 共數百人,宣稱他死後第三天復活。為著見證耶穌復活及傳揚耶穌是神差遣來的救主 ,這班門徒(當中學問有好有差,財富有多有少,地位有高有低) 都甘願付出整個生 命,甚至殉道而死去傳揚這福音,而當時反對他們的猶太人及羅馬人均無法找出證據 駁倒他們。被稱為基督徒的他們並沒有搞革命或社會行動,以常人的角度而言他們沒獲 得絲毫得益,反而付出很大的代價;然而就這樣從公元三十年的數百個門徒傳開至公 元三百一十年亞非歐三大洲的整個地中海周圍的區域數以千萬人相信了基督教,在這 段期間羅馬帝國對基督徒不斷大肆迫害,甚至逢查出基督徒都要以酷刑處死(初期基 督徒殉道的數以萬計) 。按羅馬書10:10,基督徒心裏相信,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所以若被捉拿盤問時必須承認。若他們所相信的耶穌並非神的兒子,為甚麼他們會這 樣傻呢?

  聖經說神直接與每個基督徒親密相處 (約翰福音14:16,17;啟示錄3:20 等等) ,因此人接受神後就可直接印證神是否真實的存在,而這印證是不同時代、不 同地區、不同背景的人均可獲得的。我們若接受神,便可親自體驗這個每個基督徒均 體驗過的事實。

  羅馬書3:23說世人都犯了罪。各個人犯罪就導致整個社會充斥著罪惡。聖經 指出每個人須為自己的罪負責,按羅馬書6:23及希伯來書9:27,罪的後果是死與死 後的審判。聖經將人心裏的罪惡思念等同罪惡的行為。我們撫心自問,我們的罪多至 不可數,羅馬書1:24至32所講述的罪,如放縱情慾、奸淫、不義、邪惡、貪婪、惡毒 、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讒毀、背後說人、怨恨神、侮慢人、狂傲、自誇 、捏造惡事、違背父母、無知、背約、無親情、不憐憫人等,有多少我們在最近一個 星期內犯過?罪人就是惡人。以賽亞書57:21說惡人必不得平安。由於都有罪,世上 任何人無論有多少智慧、名利或成就,都存著不安感,我們並不例外。無論我們有否 聽過基督教,如羅馬書2:14,15所說,我們的良心都提醒我們可分辨是非。單憑自己 ,我們知道無論花多大努力或行多少善事,總不能使自己脫離不安或控制自己不犯罪 。

  創造萬物的神是慈愛也是公義的,不能對人的罪視若無睹。既然人無法彌補 罪的後果,神就以耶穌降世為人 (約翰福音1:14;3:16) ,叫人悔改,並以耶穌 無罪之身受了罪的懲罰,被釘十字架死,使罪人可以透過相信耶穌(不是出於自己的 行為) 而不被定罪 (約翰福音5:24;哥林多後書5:21;以弗所書2:5,6) 。基 督徒能行善,是由於聖靈在他們相信耶穌後進入他們生命而產生的改變,而並非需要 去行善才能上天堂。

  我們願意向神坦白承認自己的罪嗎?我們願意向神坦白承認自己無法避免罪 的出現及其後果 (死與死後的審判) 嗎?

  耶利米書29:13說,我們若專心尋求神,就必尋見。我們願意誠意對神作一 個富挑戰性的決定嗎:若神您真的存在,且是聖經所述的神,求您幫助我尋見您,我 會放下我的一切跟隨您,您應許過這樣的話您就會給我豐盛、平安、永生,奉主耶穌 基督的名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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