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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末世論

末日,天堂 / 地獄

末世論是對聖經中關於「末後事物」教導的研究。個人末世論將死亡現象作為個人經驗來研究,並研究中間狀態這個問題—在死亡和最終復活之間的死亡狀態。

「想想看!你被創造出來並不是為了取悅你的感官,也不是為了滿足你的想像力,為了獲得金錢,或人的稱讚…恰恰相反,你是為這個而創造的,而不是為其他目的—通過尋求在地上在神裡面的幸福,以鞏固神在天上的榮耀」(John Wesley, Sermons, “What is Man?” 13,15)

 

死亡

創世紀2:16—17: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根據聖經,死亡不僅僅是一種生理現象,而是不服從神的命令的結果。

箴言8:35—36:因為尋得我的、就尋得生命、也必蒙耶和華的恩惠。得罪我的、卻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

無視聖經中揭示的神的智慧最終導致肉體和靈性死亡。

傳道書3:1—2: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

 

傳道書8:8: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

我們出生和死亡的時間是由神的計畫決定的。

以西結書18:23: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

 

馬太福音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地上的迫害者可能有能力摧毀身體,但只有神支配著人的永生。

羅馬書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亞當的罪不僅給他自己,也給他所有的後代帶來死亡。

*羅馬書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哥林多前書15:54—57: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阿、你的毒鉤在哪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死亡的最終失敗已經通過耶穌的復活體現出來。

提摩太後書1:9—10: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

 

希伯來書2:14—15: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希伯來書9:27—28: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

這段經文清楚地排除了轉世的可能性:每個人都要死一次,然後面對造物主的判斷,生活並不是一個無休止的出生、死亡和重生的迴圈。

啟示錄1: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