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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確教導,神(真主)創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我們網站已將很多有關的經文列出來。
舊約聖經(討拉特)有記載一些神(真主)所揀選的人娶了超過一個妻子。
神(真主)有時容忍人不按神(真主)原先的美意,是因為人的罪性(聖經形容為[人的心硬])。例如,神(真主)有時容忍人離婚,神(真主)也有時容忍人娶超過一個妻子。但這都並非神(真主)原先的美意。
從舊約聖經(討拉特)的記載,很多一夫多妻的婚姻產生了敵對,妒忌,爭競,悲傷,仇恨…。這應驗了[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拉太書6:7)
在新約聖經(引支勒)的時代,我們重生得救的信徒罪已被贖。我們有神(真主)賜的能力與恩典,有新生的樣式,更理應可活出神(真主)原先的美意,包括一夫一妻制。
另按我們網站[其它][先知犯罪]的其中一段:
[神(真主)要人知道,無論是他僕人,先知,如犯罪的話,他不會偏愛袒護。…世人甚至先知都犯罪,顯示人不能靠行為稱義,而要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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