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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法規定,在伊斯蘭統治下不能有無神論者或多神教徒,而基督徒是二等國民,地位低於穆斯林。請看本網站「伊斯蘭的統治」>「對非穆斯林」。今天大部份阿拉伯國家的全國,以及一些非洲、中亞、南亞、東南亞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的部份地區,是執行伊斯蘭教法的。
古蘭經教導穆斯林:
要與非穆斯林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古蘭經9:29)
不要與伊斯蘭的敵人求和(古蘭經47:35)
不要以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為盟友。(古蘭經5:51)
古蘭經後期的經文嚴厲的攻擊基督徒和猶太人(古蘭經2:111;4:171,172;5:14,17,72,73;9:30,31;18:4,5;98:6)。請看本網站「基本的信仰」>「古蘭經有關基督徒的記載」。
古蘭經污辱猶太人:像「狗一樣,你喝斥牠,牠就伸出舌頭來,你不喝斥牠,牠也伸出舌頭來」(古蘭經7:176),「好像牲畜一樣,甚至 比牲畜還要迷誤」(古蘭經7:179),「如馱經的驢子」(古蘭經62:5),「他們好像一群驚慌的驢子」(古蘭經74:50),「他們-部分變成猴子和 豬」(古蘭經5:60)。
古蘭經指非穆斯林是污穢,不准臨近麥加(古蘭經9:28)。
沙地阿拉伯政府焚毀或者填埋任何被發現的聖經、十字架和其它基督教或猶太教用品。請看本網站「文章」>「41 沙地阿拉伯每年褻瀆數百本聖 經」。
阿拉伯的傳播媒介和教科書有大量的反猶太人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