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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鴿子

基督徒在香港向穆斯林傳福音時,可否以「安拉」取代「神」?

基督徒在香港向穆斯林傳福音時,可否以「安拉」取代「神」?

作者:南亞鴿子

 

多年前香港曾有關於極具爭議性的「局內人運動」議題的激烈討論。

 

在2026年一個穆斯林宣教分享會上,有基督徒提到可以用「安拉」(Allah)取代「神」來向穆斯林傳福音,認為這樣能讓穆斯林較易接受,不必太過直接,以免他們一開始就拒絕。分享會中有人認同此做法,因為阿拉伯文中的「神」確實稱為「安拉」;但亦有人堅持「神」不能以「安拉」取代。

 

究竟哪樣才是正確的佈道手法?有沒有聖經根據或外在證據支持?

 

《古蘭經》中的「安拉」(Allah)與《聖經》中的「神/上帝」(God/YHWH)均源自一神信仰,指涉宇宙唯一且最高無上的創造者,但在神聖本質、位格關係與救贖途徑上有著根本的教義分歧。

比較維度

《古蘭經》中的安拉

《聖經》中的神

神聖本質與位格

絕對獨一(認主獨一/Tawhid)

完全否定三位一體。安拉無子、無配偶,不具人形,亦無任何等同者。

三位一體(Trinity)

主張獨一真神包含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同質、同等、同榮。

道成肉身與人性

完全超越(超越性)

安拉絕不化身為人。爾薩(耶穌)僅為偉大先知與使者,絕非神之子。

道成肉身(Incarnation)

上帝的聖子親自降世為人(耶穌基督),兼具完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

與人的關係

主僕關係

安拉是至仁至慈的主宰,人是安拉的僕人(Abd)。安拉不可以被稱為「父」。

父子與盟約關係

信徒藉著基督被接納為上帝的兒女,可親密地稱呼上帝為「天父」。

罪與救贖觀

無原罪,重個人行為

人人自負其責。亞當的過犯已獲赦免,世人靠信仰與善功(善行)尋求安拉寬恕。

原罪與恩典贖罪

亞當帶入原罪使人性墮落,人無法靠自身完全得救,需藉耶穌代贖與恩典赦罪。

「安拉」在古蘭經和「神」在聖經中的教義一定不同,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有宣教士認為,在阿拉伯文聖經的「神」真的是「安拉」,為什麼向穆斯林傳福音不能用「安拉」稱呼「神」呢?

 

阿拉伯語中的「الله」(Allah)字面意思即為「獨一的神/上帝」,阿拉伯語的基督徒早在伊斯蘭教興起前就已使用此詞。要幫助穆斯林在阿拉伯語文本中分辨該「Allah」是指向聖經(基督教)還是古蘭經(伊斯蘭教),最直接的方法是觀察神學關鍵字、敬語後綴與文本結構。

 

“該詞條揭示了兩個有趣的事實。首先,「安拉」一詞被說希伯來語的人特別理解為穆斯林的神(真主),盡管兩個詞有同一詞根。其次,「以羅欣(Elohim)」在希伯來語中被理解為「神/眾神」的通用名詞;「以羅欣」在希伯來語中的使用就如同「安拉」一詞在阿拉伯語中的使用。盡管阿拉伯語和希伯來語都是閃族語,對「神」一詞有相同字根,但在希伯來語中,「安拉」只是用來指穆斯林的「神」,而「以羅欣」是用來表示「神」的通用名詞。在阿拉伯語中情形恰好相反,「以羅欣」一詞指的是希伯來的神,而「安拉」可以用來指任何「神」。當我們檢查這些詞在實際生活情況中是如何使用的,就會明白,以為這些詞源自同一閃族語詞根所以本身是相同的這一想法,並不能成立。“(資料來源: https://www.ysljdj.net/articles/168/16 )

 

簡單來說在希伯來語「安拉」指穆斯林的神,「以羅欣」用來表示神。阿拉伯語剛好相反,「以羅欣」指希伯來的神,「安拉」指任何的神。我們在香港多數用英文與穆斯林傳福音,所以不應以「安拉」取代神,因為我們不是以阿拉伯語向穆斯林傳福音。除非基督徒在香港全部以阿拉伯語向穆斯林傳福音,那麼就可以用「安拉」取代「神」,更準確來說,若使用阿拉伯語傳福音給穆斯林,要把聖經中的「安拉」和古蘭經中的「安拉」的屬性和位格清楚分辨出來。

 

“儘管在一些語言中當論及聖經中的神時「安拉」是合適的詞彙,但是若說伊斯蘭的神(真主)和基督教聖經所描述的神是同一位是不對的。伊斯蘭中神(真主)的形象和聖經中呈現的神的形象是迥然不同的,試圖折衷這些關於神是誰的分歧觀念只能帶來混亂。所以當我們評估一些「安拉」被用在聖經翻譯或基督教外展的情況時,我們需要問問是否這樣使用可能導致人們將聖經中的神與伊斯蘭的神(真主)聯繫起來?因為誤解神是誰的風險如此高,我們需要殷勤確保我們還有我們所支持的宣教士在這些方面做出了正確的合乎聖經的選擇,我們要付出一些努力。”(資料來源: https://www.ysljdj.net/articles/168/16 )

 

事實上,基督徒在香港並非用阿拉伯文傳福音,這會引致穆斯林對信仰產生混淆,甚至會有一間以「安拉」為神的穆斯林歸主者教會出現。逆向思考,穆斯林也不會將「安拉」改為「神」來向基督徒傳教。穆斯林常常指責基督徒刪改聖經,若英文版聖經明明寫著「God」,傳福音時為什麼會變成「Allah」?這只會引起穆斯林更多疑問。

 

根據2025年的一篇新聞,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S)主席、伊斯蘭學者兼政治人物哈迪阿旺(他長期主張強化伊斯蘭教在馬來西亞政治、法律及社會治理中的地位,並強調馬來穆斯林的政治領導地位)認為,基督徒使用「安拉」會使穆斯林產生混淆。

 

「他們在《聖經》中,在修改後的經文中,將'上帝'一詞翻譯為安拉。意圖是誤導穆斯林,特別是馬來人——讓他們認為這是同一個神,而實際上,它是不同的指定神,還有其他神靈。那是不對的,」他(哈迪阿旺)補充道。(資料來源: https://focusmalaysia.my/hadi-revisits-allah-controversy-warns-of-misuse-by-non-muslims/ )

 

總結:我個人的立場是,在香港向穆斯林傳福音時,不應為了討好穆斯林、以為可以讓他們更容易信主,而以「安拉」取代「神」。我們不應淡化福音,因為福音來自神的話語,本身就有能力。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6-17

 

“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然而還是靠我們的神放開膽量,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你們。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帖撒羅尼迦前書2:2-4

 

我們即使傳福音給穆斯林也會被害和受辱,但我們要像保羅一樣放膽去講,我們傳福音不能出於詭詐,令穆斯林混淆福音,減低福音的能力。神既然選上我們要向穆斯林傳福音,就照樣講,不是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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