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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8, 1,一個亞當還是兩個亞當?

    1408-1 一個亞當還是兩個亞當? 文章 1408 1 作者 一個亞當還是兩個亞當? 一個亞當還是兩個亞當? 瓦伊爾·塔格里比(Wail Taghlibi)(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Taghlibi/contact.htm ) 乍一看,這個標題似乎有點奇怪,因為古蘭經只講述了一個亞當(Adam)(阿丹)。但聖經卻提到了兩個亞當,一個是塵土中造的亞當,另一個是天上來的亞當。那麼這兩種觀點哪一種是正確的呢?本文將回顧古蘭經和聖經在這方面的說法,以得出令人滿意的答案。 【由於中文聖經(和合本)與中文古蘭經(馬堅譯本)分別使用「亞當」和「阿丹」指代同一人(Adam),因此除非在伊斯蘭或古蘭經語境下,否則本文將以「亞當」為主,譯者注。】 古蘭經中的阿丹(Adam)(亞當) 古蘭經記述了阿丹的許多人物特徵,包括他的被造過程,這在多處經文中都有提及。這些經文描述了阿丹是如何被創造出來的,以及真主為此使用了什麼物質。古蘭經告訴我們,真主用泥土創造了阿丹:「當時,你的主曾對眾天神說:『我必定要用泥土創造一個人,當我把他造出來,並將我的精神吹入他的體內的時候,你們當為他而倒身叩頭。』眾天神全體一同叩頭,惟易卜劣廝自大,他原是不信道者。」(古蘭經38:71-74;參見古蘭經2:6)根據其他經文,真主用「土」(古蘭經3:59)或「黑色的成形的黏土」創造了阿丹(古蘭經15:26、27)。 關於阿丹被創造的方式,古蘭經中有三節經文對此進行了描述:第一,真主用自己的雙手創造了他。「主說:『易卜劣廝啊!你怎麼不肯對我親手造的人叩頭呢?你自大呢?還是你本是高尚的呢?』」(古蘭經38:75);第二,用他的話語創造了他:「在真主看來,爾撒確是像阿丹一樣的。他用土創造阿丹,然後他對他說:有,他就有了。」(古蘭經3:59);第三,用他吹出的精神創造了他:「當我把他造出來,並將我的精神吹入他的體內的時候,你們當為他而倒身叩頭。」(古蘭經38:72) 第一段經文(古蘭經38:71-74)指出了亞當被創造時發生的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天神(天使)的順服,第二件事是撒旦(Satan)(易卜劣廝)(Iblis)的不順服。 首先,天神的順服。在創造阿丹之前,真主召喚天神,告訴他們他創造人類的意圖,並命令他們在他面前俯伏:「當我把他造出來,並將我的精神吹入他的體內的時候,你們當為他而倒身叩頭。」(古蘭經38:72)眾天神順服了真主的命令:「眾天神全體一同叩頭。」(古蘭經38:73)其他經文提到了同一事件:(古蘭經2:34;7:11;15:28-29;17:61;18:50;20:116)。眾天神的順服配得稱讚,但俯伏在阿丹面前「倒身叩頭」意味著什麼?倒身叩頭難道不是敬拜的一部分,只應該獻給所有的完美和威嚴都歸於他的真主嗎? 其次,撒旦【易卜劣廝】的不順服:與天神不同,易卜劣廝拒絕在阿丹面前叩頭:「當時,我對眾天神說:『你們向阿丹叩頭吧!』他們就叩頭,惟有易卜劣廝不肯,他自大,他原是不信道的。」(古蘭經2:34)其他經文也提到了這種拒絕,「當時我對眾天神說:『你們應當向阿丹叩頭。』他們都叩了頭,但易卜劣廝除外。他本是精靈,所以違背他的主的命令。」(古蘭經18:50)根據這節經文,撒旦是精靈(Jinn)之一,他本就應該遵守真主對眾天神的命令嗎? 然而,真主譴責了撒旦的態度,並問他為什麼不順服真主的命令:「主說:『當我命令你叩頭的時候,你為什麼不叩頭呢?』他說:『我比他優越,你用火造我,用泥造他。』」(古蘭經7:12)因此,真主又問他:「主說:『易卜劣廝啊!你怎麼不肯對我親手造的人叩頭呢?你自大呢?還是你本是高尚的呢?』他說:『我比他高貴;你用火造我,用泥造他。』」(古蘭經38:75-76) 撒旦與真主爭論:撒旦在與真主的爭論中更近一步。「當時我曾對眾天神說:『你們應當向阿丹叩頭。』他們就向他叩頭,但易卜劣廝除外。他說:『你用泥土造成的,我怎能向他叩頭呢!』他說:『你告訴我吧,這就是你使他超越我的人嗎?如果你寬限我到復活日,我誓必根絕他的後裔,但少數人除外。』」(古蘭經17:61-62) 因此,撒旦給出了拒絕向阿丹俯伏叩頭的兩個理由。首先,他指出了自己的優越性,即他是由火創造的(古蘭經7:12),而阿丹是由泥土創造的。其次,撒旦聲稱,如果真主允許阿丹活到復活之日,他就會奪取阿丹的後裔並帶領他們陷入歧途。這一說法暗示他比阿丹更強大。因此,他關於崇敬阿丹的諷刺性問題顯然暗示他認為自己比阿丹更配得崇敬。這時,真主結束了這場爭論,把撒旦驅逐出了樂園(Garden),「主說:『你從這裡下去吧!你不該在這裡自大。你出去吧!你確是卑賤的!』」(古蘭經7:13) 叩頭(prostration)是什麼意思:現在讓我們轉而討論天神在阿丹面前叩頭的議題。對許多讀者來說,這可能看起來很奇怪。叩頭是對造物主的敬拜的一部分,而真主怎麼能命令他的天神在一個(被)造物面前叩頭呢?古蘭經明確禁止敬拜任何造物,無論是什麼造物:「晝夜與日月,都是他的跡象。你們不要向日月叩頭,你們應當向創造那些跡象的真主叩頭,如果你們是崇拜他的話。」(古蘭經41:37)請注意,這裡叩頭與敬拜有著內在固有聯繫。現在,關鍵問題是:真主真的命令天神在阿丹面前叩頭嗎? 本文的目的不是深入探討伊斯蘭法學(Fiqh)中關於叩頭概念的細節。而是簡要回顧穆斯林關於天神在阿丹面前叩頭的解釋的主要觀點,質疑和反駁他們的論點,然後證明真相。真主確實命令天神在配得敬拜的人面前叩頭。 穆斯林注釋者:大多數穆斯林注釋者認為,對阿丹的叩頭並不被視為敬拜,而是一種頌揚和尊重。 有些人還提到古蘭經中優素福(Joseph)(約瑟)的叩頭事例與此類似,並以此解釋這兩個事例,認為叩頭在這裡不是敬拜,而是崇敬和尊重的議題。然而,優素福的故事只是又增加了一個問題,而不是解決第一個問題。這裡有一篇文章(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Abualrub/twoadams_ss1.htm ),詳細討論了優素福的故事,與此有關的叩頭和敬拜議題。 叩頭是為了表示崇敬嗎?有些人把撒旦對真主的諷刺性問題與真主對撒旦的問題聯繫起來,「他說:『你告訴我吧,這就是你使他超越我的人嗎?如果你寬限我到復活日,我誓必根絕他的後裔,但少數人除外。』」(古蘭經17:62)「主說:『易卜劣廝啊!你怎麼不肯對我親手造的人叩頭呢?你自大呢?還是你本是高尚的呢?』」(古蘭經38:75);他們得出結論,真主命令天神向阿丹叩頭是以此向阿丹表示崇敬。 崇敬阿丹的議題提出了一個問題:既然真主是創造了阿丹的那個人,那麼阿丹在這一行為中有什麼榮耀(功勞)可言?哪一個更合乎邏輯,是將功勞歸於受造物,還是歸於創造阿丹的造物主?無論如何,真主命令天神向阿丹俯伏叩頭的解釋似乎不能令人滿意。 那麼哈娃(Eve)(夏娃)呢?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阿丹是真主親手創造的唯一人類嗎?那麼哈娃呢?她是否像其他有生命的造物(例如動物和植物)一樣,是由真主的話語創造的?古蘭經如何講述創造哈娃? 非常奇怪的是,古蘭經並沒有講述哈娃是如何被創造出來的,甚至沒有提到她的名字,而只是說真主創造了她: 「他從一個人創造你們,他使那個人的配偶與他同類,以便他依戀她。他和她交接後,她懷了一個輕飄飄的孕,她能照常度日,當她感覺身子重的時候,他倆祈禱真主-他倆的主-說:如果你賞賜我們一個健全的兒子,我們一定感謝你。」(古蘭經7:189) 「真主以你們的同類做你們的妻子,並為你們從妻子創造兒孫。真主還以佳美的食物供給你們。難道他們信仰虛妄,而辜負主恩嗎?」(古蘭經16:72) 「他的一種跡象是:他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以便你們依戀她們,並且使你們互相愛悅,互相憐恤。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古蘭經30:21) 「他從一個人創造你們,然後以他的同類為他的配偶。」(古蘭經39:6) 「眾人啊!你們當敬畏你們的主,他從一個人創造你們,他把那個人的配偶造成與他同類的,並且從他們倆創造許多男人和女人。你們當敬畏真主棗你們常假借他的名義,而要求相互的權利的主棗當尊重血親。真主確是監視你們的。」(古蘭經4:1) 塔巴里(Tabari)的注釋說:「他把那個人的配偶造成與他同類的。」真主說:6703「穆薩·本·哈倫(Mussa ben Haroun)傳述,阿姆魯·本·哈馬德(Amru ben Hammad)傳述,阿斯巴特(Asbat)傳述,蘇迪(Sudiy)傳述說:真主讓阿丹住在樂園裡,他孤獨地四處走動,因為他沒有配偶可以在她身上安歇;他睡著了,然後醒來。看,一個女人正坐在他身邊。真主用他的肋骨創造了她,所以他問她,你是什麼?她說我是一個女人。他說你為什麼被創造?她說:我被創造出來是為了讓你在我身上安歇。」 哈娃對阿丹的回應(在我身上安歇)表明了創造哈娃的原因,這與我們在討拉特(妥拉)(Torah)(摩西五經)中讀到的內容類別似:「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關於哈娃被創造的方式,塔巴里的注釋說: 「6704本·胡邁德(Ben Humayd)傳述,薩拉馬(Salama)傳述,伊本·伊沙克(Ibn Ishaaq)傳述說:真主讓阿丹(願主福安之)睡著了,信奉天經的人們(people of the Book)告訴我們的那樣,即討拉特的民族和其他有此知識的人,正如阿卜杜拉·本·阿巴斯(Abdullah Ben Al-Abbas)和其他人傳述的那樣,然後他從阿丹左側取下一根肋骨,而阿丹仍然睡著,沒有醒來。與此同時,真主(受福佑和讚頌)用這根肋骨創造了他的妻子哈娃,所以他把她造成了一個女人,以便他可以在她身上安歇。當阿丹醒來時,他看到她在他身邊。他說,正如他們所說,真主最了解:我的肉體,我的血脈,我的配偶。所以他在她身上安歇。」 最後這個解釋幾乎是引用自討拉特中記載的哈娃的被造故事: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世記2:21-23) 從討拉特和塔巴里的注釋中可以明顯看出,哈娃和阿丹一樣,是真主親手創造的。如果天神被命令在阿丹面前俯伏叩頭,因為阿丹是真主親手創造的,那麼為什麼他們沒有被命令在哈娃面前俯伏叩頭呢? 那麼基督呢?他具有的特徵讓他的地位遠高於阿丹:「麥西哈·爾撒麥爾彥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只是從他發出的精神」(古蘭經4:171)。 吉卜利勒(Gabriel)(加百列)在向聖母馬利亞(麥爾彥)報喜訊時提到,她的兒子將擁有獨特的地位:「當時,天神說:『麥爾彥啊!真主的確把從他發出的一句話向你報喜。他的名子是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在今世和後世都是有面子的,是真主所親近的。』」(古蘭經3:45)根據巴達維(Baidawi)的注釋,「都是有面子的」(Held in honor)(享有尊榮)的意思是在今生有預言,在後世有代禱。 基督不像阿丹那樣來自塵土,而是來自真主的精神(Spirit)(靈)。「(你應當敘述)那保持貞操的女子,我把我的精神吹入她的體內,我曾以她的兒子為世人的一個跡象。」(古蘭經21:91)基督確實是萬民的跡象:他的誕生、他的聖潔生活、他的教誨、他的神蹟,以及他離開這個世界並返回天堂的方式,他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在那裡-這些主題將在後面詳細討論。考慮到所有這些事實,你會發現耶穌比阿丹更配得崇敬。那麼,為什麼古蘭經沒有提到真主命令天神在耶穌基督面前俯伏叩頭呢? 總之:古蘭經和穆斯林注釋者都沒有對天神在阿丹面前俯伏叩頭給出令人滿意的解釋。因此,我們需要了解聖經中關於兩個亞當(阿丹)的說法,即出自塵土的亞當和來自天上的亞當。 首先的亞當和末後的亞當 在保羅於公元55年左右為哥林多教會寫了第一封書信,在其中的第15章中,他極力訴說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事實。為了支持他的立場,他談到了首先的人亞當和末後的亞當: 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哥林多前書15:45-47) 所以,根據聖經的說法,有兩個不同的亞當;他們的起源、生活和地位都不同。 首先的亞當… 保羅將首先的亞當的起源描述為「出於地」(哥林多前書15:47);從而引導讀者回顧起初。「起初神創造天地…神說,要有…就有了…」(創世記1:1-7)。神用他的話語創造了萬物(詩篇33:6,9;145:5;希伯來書11:3)。但對於亞當,他明確講到情況有所不同。神以不同的方式創造了亞當。「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2:7)這是神專門授予亞當的特殊恩惠,但並未授予其他造物。他不是通過神的簡單命令而存在的,而是通過接受神的氣息,才有了生命。 神還賦予亞當另一項偉大特權,「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世記1:27)。這個「形象」包括「仁義和聖潔」(righteousness and holiness)(以弗所書4:24)和「知識」(knowledge)(歌羅西書3:10)等特徵。然後,神將亞當安置在伊甸園,「修理看守」(創世記2:15)。因此,他任命亞當為他的管家。神命令亞當可以吃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但有一棵樹除外: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2:16,17) 亞當必當順服神的命令。但如果他不順服神,後果就是死亡,也就是說,他將失去與神的屬靈關係,而這種關係是真正生命的源泉。因此,他在屬靈意義上就會死亡,最終他的肉體也會死亡。所以,他將回歸塵土,回到他起初被造的歸宿,「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9)。 蛇(即魔鬼或撒旦,參見啟示錄20:2)來到夏娃身邊,企圖欺騙她,間接地向她暗示事實真相與神告訴亞當的不同,「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4-5)。當撒旦聲稱他們會像神一樣時,他說的謊言是多麼偏離事實啊!夏娃被撒旦欺騙了,她相信了他的謊言。她看著那棵樹,渴望它的果實。「於是,女人…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世記3:6)。然後他們的眼睛就明亮了,正如撒旦告訴他們的那樣,但他們只是看到了關於自己的現實。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創世記3:7) 在此之前,他們在伊甸園裡快樂地生活在神面前,毫無畏懼。他們處於一種天真無罪的狀態,盡管他們赤身裸體,但他們「並不羞恥」(創世記2:25)。但在違背神之後,他們害怕面對神。因此,當他們聽到神的聲音時,他們逃跑了。「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世記3:8)。 但全知的神看見了這一切,便呼喚亞當:「你在哪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創世記3:9,10)當神問亞當是否吃了禁果時,他逃避了自己的責任,把責任推給了妻子(創世記3:12)。因此,他擾亂了他和妻子之間的婚姻關係。同樣,夏娃不承認自己的罪疚,而是把責任推給了蛇。 神宣判了蛇、亞當和夏娃所作所為的後果(創世記3:9-19)。他還把他們趕出了伊甸園。「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創世記3:23)。 亞當和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試圖淡化他們的不順服行為,實際上是忽略了他們行為的意義。亞當的行為不僅僅是疏忽或忘記了神的命令。亞當不可能忘記神給他的唯一命令以及不順服的後果。此外,如果神以這種角度審視他們的行為,神就不會把他們趕出伊甸園了。 但亞當卻是故意違背神,寧願聽從夏娃的建議。而夏娃則寧願相信魔鬼的說法,渴望變得像神一樣,擁有像神一樣的知識。 雖然亞當隨從了夏娃,讓她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但他也表現出內心深處邪惡的欲望。亞當想要超越神賦予他的自由,獲得絕對的自由。在神看來,這是對神命令的不順服和對他權柄的違抗。因此神問他:「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創世記3:11)那麼顯然,亞當拒絕保持無罪的狀態,拒絕走神的道路;相反,他走上了邪惡的道路。 事實上,亞當的悖逆始於夏娃聽從撒旦的那一刻(亞當與她同行);她懷疑神話語的可信,卻相信了謊言。她寧願聽從魔鬼的勸告,也不願聽從神。因此,亞當和夏娃走上了撒旦不順服的悖逆道路,並承擔了其後果。 亞當不順服的結果不僅限於他自己。亞當一生辛苦勞作的土地也遭受了詛咒,正如神對他說的:「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創世記3:17-18)。悖逆的地位轉移到了亞當的後裔身上。這在該隱對他兄弟亞伯的嫉妒中表現得很明顯,因為神接受了他兄弟的供物,卻沒有接受他的供物。因此,他心中充滿了怨恨。盡管神警告該隱不要犯罪,但他還是殺了他的兄弟(創世記4:3-10)。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5:12) 末後的亞當… 簡而言之,亞當曾經與神的關係很好;但是由於他的不順服,他失去了這種關係。 另一方面,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是神從天上差來的。他完全順服神,因此他能夠使人與神恢復良好的關係。 耶穌來自天上。使徒約翰講述了施洗約翰關於耶穌的見證:「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約翰福音3:31)耶穌還對猶太人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翰福音6:38-39;另見41、50、51和約翰福音3:13) 因此,耶穌基督在所有方面都是獨特的,自從他在地球上開始生活,直到他回到天上與天父團聚,也就是他道成肉身之前的地方。 他在出生前的存在是獨特的。在與猶太人的辯論中,耶穌暗示了祂的永恆存在:「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翰福音8:58)。約翰寫道:「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1:1-3)。在為門徒禱告時,耶穌指出了他與神的特殊關係:「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翰福音17:4-5) 他的誕生是獨特的。他是由一位未曾親近男人的處女所生。天使加百列來到馬利亞那裡,向她宣佈她將要懷孕生子,要給他起名叫耶穌,他將要被尊為大(路加福音1:26,31-32)。當她驚訝地問天使,這將如何發生時?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覆庇你,因此那將要出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1:35)。 他的一生是獨特的。他出生時和人類一樣,長大過程也和人類一樣,先是孩童,然後長大成人。他是一名木匠。他的生活和人類一樣;他會吃會喝,會感到饑餓和疲倦,會感到悲傷和哭泣,但他在所有方面都是獨特的。 耶穌的話語是獨特的。他不像其他律法師那樣上過律法學校,但他比他們更了解律法。他能夠討論律法問題,「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會通曉經書呢?』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出於那差我來的。』」(約翰福音7:15-16)有一次,法利賽人和律法師派衛兵去捉拿耶穌,但他們回來時沒有捉拿他,而是告訴法利賽人和律法師:「從來沒有人像他這樣講話的。」(約翰福音7:46) 雖然律法師教導人們,但他們指的是那些被認為是權柄的律法師。至於耶穌,他憑著自己的權柄說話。有一天,當他在迦百農會堂裡教導時,人們都很驚訝,「因為他教導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律法師」(馬可福音1:22)。此外,在澄清某些律法問題時,他大膽地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但我告訴你們…」(馬太福音5:21、27、31、38、43)。有一次,他告訴門徒,他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約翰福音6:50),是獲得永生的途徑(約翰福音6:54-55);他的許多門徒對他的話抱怨不已,但耶穌強調地對他們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福音6:63)。 他對疾病有獨特的權柄。他治癒了彼得發燒的岳母(馬可福音1:29-31)、一個生來就失明的男人(約翰福音9:1-7,對比馬太福音9:27-29)和一個癱瘓的人(馬可福音2:1-12)。他還治癒了一位患了12年血漏病的女人和一個麻風病人(馬太福音8:2-4,對比路加福音17:11-19)。許多病人被帶到他面前,不僅來自巴勒斯坦,還來自敘利亞全地(馬太福音4:24)。 耶穌對邪靈有獨特的權柄。在迦百農(Capernaum)會堂裡,耶穌教導人們,有一個人被邪靈附身。邪靈認出了耶穌,並喊道:「哎!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跟你有甚麼關係呢?你來毀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你是神的聖者!」(路加福音4:34)耶穌命令邪靈離開那人,沒有傷害他(第35節)。所有人都很驚訝,彼此說:「這是怎麼回事?他用權柄能力吩咐污靈,污靈竟出來了!」(第36節)(對比馬可福音3:11;5:1-13:7:25;9:25) 某些先知行了耶穌的一些神蹟,例如以利沙(列王紀下4:1-7;4:17-35;4:42-43)。然而,耶穌不僅醫治病人、驅趕魔鬼、使死人復活,他還賦予門徒類似的權柄(馬太福音10:1、8;馬可福音16:17、18)。門徒們也實踐了這種權柄(路加福音10:17;使徒行傳5:16;8:7)。 耶穌對死者有獨特的權柄。耶穌說他能給人生命。「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約翰福音5:21)。在拿因城,他使一個年輕人從死裡復活,他是他母親的獨生子(路加福音7:12-15)。在迦百農,他應一位會堂主管的請求,醫治了他奄奄一息的女兒。當他趕到那家時,女孩已經死了。耶穌鼓勵會堂主管。然後他進了房子,使女孩從死裡復活(馬可福音5:35-42)。在伯大尼,他使拉撒路在埋葬四天後從死裡復活(約翰福音11:38-42)。 此外,他還宣稱了一件從未有人宣稱過的事情。他說他會賜予永生。談到那些相信他的人,他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約翰福音10:27,28)。 耶穌對自然界有獨特的權柄。耶穌曾兩次用少量的食物喂飽一大群人。第一次,門徒只有七個餅和幾條魚。耶穌祝謝了食物,「眾人都吃,並且吃飽了,收拾剩下的零碎,有七筐子。人數約有四千。」(馬可福音8:8-9)第二次,耶穌用五個餅和兩條魚喂飽了五千人(馬可福音6:34-44;路加福音9:11-17;約翰福音6:5-13)。 那天晚上,門徒們乘著漁船在加利利海上航行,耶穌卻沒有和他們在一起。狂風大作,波高浪急。「(耶穌)看見門徒因風不順,搖櫓甚苦…就在海面上走,往他們那裡去…但門徒看見他在海面上走,以為是鬼怪,就喊叫起來…耶穌連忙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於是到他們那裡上了船,風就住了,他們心裡十分驚奇。」(馬可福音6:49-51) 還有一次,耶穌和門徒在船上,他正在睡覺。突然刮起了狂風…船幾乎被淹沒了。「門徒叫醒了他…耶穌醒了,斥責風,向海說:『住了吧!靜了吧!』風就止住,大大地平靜了…他們就大大地懼怕,彼此說:『這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馬可福音4:38-41) 耶穌知道看不見的事物。雖然知道看不見的事物是神的屬性之一,但新約告訴我們,耶穌在許多場合表明他知道看不見的事物。當拿但業(Nathaniel)第一次遇見耶穌時,耶穌對他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約翰福音1:48)當耶穌對癱瘓的人說:「小子,你的罪赦了」(馬可福音2:5)時,律法師們認為他在褻瀆神,因為他自稱擁有神的屬性之一,即赦免罪孽。雖然他們沒有公開這麼說,但「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馬可福音2:8;參見約翰福音2:24-25;路加福音24:38)。 他還特別展示了他知道看不見的事物的能力,當他預言自己的死亡和復活時,「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馬太福音16:21;馬可福音8:31;路加福音9:22)。事實上,他所預言的一切最終都發生在他身上(馬太福音26:67-68;27:35;另見馬太福音28:5-6)。 耶穌沒有罪的人生是獨特的。耶穌一生都沒有犯罪。他說他總是遵從神的旨意(約翰福音8:29)。當施洗約翰在約旦河為耶穌施洗時,天父對他的見證驗證了這一點(馬太福音3:17);當耶穌與門徒一起登山變了形像時,神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17:1-5:對比彼得後書1:16-18) 耶穌也向反對他的猶太人發出挑戰:「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翰福音8:46)他們中沒有人敢回應這個挑戰。 甚至當耶穌在羅馬統治者彼拉多和猶太議會面前受審時,祭司長和群眾提出的所有指控都被證明是虛假的,因此彼拉多宣稱:「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路加福音23:4) 耶穌有赦罪的獨特權柄。當一個癱瘓的人被帶到耶穌面前,請他醫治時,耶穌對他說:「你的罪赦了。」在場的宗教領袖認為耶穌在褻瀆神,因為他宣稱擁有神的權柄,即赦罪。但耶穌堅持說他有這個權柄。然後他醫治了那個人。癱瘓的人被治癒證明了耶穌的說法是真實的(馬可福音2:1-12)。 耶穌被天父指定為審判者是獨特的。由於耶穌是這個星球上唯一活出無罪生命的人,神賦予了他屬於神的獨特權柄,即審判的權柄。耶穌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翰福音5:22,27) 耶穌打敗了撒旦是獨特的。耶穌受洗後,在聖靈的帶領下,經歷了一段被試探的時間。撒旦試探他四十天之久。聖經只詳細講述了三次試探。通過這些試探撒旦的目的與他試探夏娃和亞當時的目的相似,即在耶穌心中播下關於他的身份和神的旨意的懷疑,以使他偏離神的道路(路加福音4:3、6-7;9-10)。但耶穌知道撒旦的陰謀。他拒絕了撒旦的試探提議,用神的話語作為他的武器來打敗撒旦(路加福音4:4、8、12)。 耶穌配得敬拜是獨特的。但以理書寫於公元前六世紀。它講述了先知但以理的一個異象。在那個異象中,同時也是一個預言,他看到人子,即基督,不僅受到他的人民或跟隨者的敬拜,而且受到所有國家的敬拜,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以理書7:13-14) 他出生時,東方的博士前來敬拜他,「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裡?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當下希律暗暗地召了博士來,細問那星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就差他們往伯利恆去,說:『你們去仔細尋訪那小孩子,尋到了,就來報信,我也好去拜他。』…他們看見那星,就大大地歡喜,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他母親馬利亞,就俯伏拜那小孩子。」(馬太福音2:1-2,7-8,10-11) 耶穌的門徒也敬拜他。耶穌救下差點溺死在湖裡的彼得後,他們上了船,「他們上了船,風就住了。在船上的人都拜他,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馬太福音14:32-33;另見馬太福音9:18;馬可福音5:6;路加福音5:8,12;約翰福音9:35-38) 在他從死裡復活之後,升天之前,他的門徒也敬拜他。馬太福音記述了耶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Mary Magdalene)和另一個馬利亞顯現的過程。當她們來到墳墓時,她們看到墳墓裡有一位天使告訴她們耶穌復活的消息,「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地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馬太福音28:8-9)十一個門徒也有同樣的經歷,「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馬太福音28:16-17) 在所有這些事件中,耶穌都沒有拒絕別人對他的敬拜,而彼得,雖然是耶穌的門徒之一,但卻只是一個普通人,他堅決拒絕哥尼流(Cornelius)對他的敬拜。「彼得一進去,哥尼流就迎接他,俯伏在他腳前拜他。彼得卻拉他,說:『你起來,我也是人。』」(使徒行傳10:25-26) 耶穌在世上生命的終結是獨特的。耶穌對自己的生命有權柄(約翰福音10:17-18)。當猶太人想強迫他做王時,「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約翰福音6:15)。還有一次,拿撒勒會堂的人不喜歡他的教導,所以他們把他帶出去,想把他扔下山崖。「他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路加福音4:29-30)。 相比之下,當士兵和一些祭司長及法利賽人的官員來逮捕他時,正如他之前告訴門徒的那樣(對比馬太福音16:21),他的做法不同: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 (約翰福音18:4-8) 彼得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約翰福音18:10)。但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馬太福音26:52)然後「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路加福音22:51)。然後他補充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馬太福音26:53-54) 耶穌之死應驗了預言是獨特的。耶穌想到的一卷經文是先知以賽亞寫的書卷,這卷書寫於公元前600年左右。該書第53章講述了耶穌之死的關聯意義和重要性。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 便心滿意足。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 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6,11) 同樣,使徒彼得也這樣寫到耶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得前書2:22)公義的耶穌,因著他無比的愛,特意代替罪人被釘在十字架上,承受他們的懲罰,以拯救他們,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 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 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 他卻擔當多人的罪, 又為罪犯代求。 (以賽亞書53:12)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馬太福音27:54)。 耶穌的榮耀得勝是獨特的。人類在世上生命的終結就是死亡和墳墓。但耶穌沒有留在墳墓裡,因為他復活了。事實上,預言基督死亡的同一個預言也暗示了他的復活: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 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 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以賽亞書53:10) 需要注意的是,耶穌基督的生命被當作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這是什麼意思呢?只能理解為他將復活、他將永遠活著(啟示錄1:18),那些相信他的人將有永生(約翰福音17:24)。 當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來看墳墓時,她們看見天使把石頭從墳墓滾開,坐在上面。他對她們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馬太福音28:5-6;對比16:21) 比較首先的亞當和末後的亞當 在回顧了首先的亞當和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的特徵之後,對他們進行簡單的比較就可以表明誰配得接受天使的俯伏叩頭。 首先的亞當是地上的土,末後的亞當是天上的主。 首先的亞當的生命有始有終。末後的亞當來自永恆;「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翰福音1:1-3)。現在他永遠活著。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希伯來書7:24-25) 首先的亞當被撒旦欺騙,聽從了他的提議。末後的亞當識破了撒旦的詭計,沒有聽從他的試探建議。 塵土而出的亞當違背了神的命令,與神斷絕了團契相交的關係。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對神的旨意完全遵從、順服地生活,神也與他同在(約翰福音8:28-29;對比馬太福音3:17;17:5)。 首先的亞當是由地上的塵土被造的;他犯了罪,死了,又歸於塵土。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來自天上,以無罪的人類身體生活在地球上,然後死去;但他從死裡復活,升到天上。他現在與神同在。 罪通過一個人,塵土造的亞當,進入了世界。罪帶來了死亡。通過末後的亞當,聖潔而公義的亞當,我們可以從罪中得救。 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羅馬書5:15,19) 首先的亞當,來自地上,想要變得像神,使自己擺脫神的權柄。但末後的亞當,來自天上的人,本質上就是神,是神永恆的兒子,他使自己變得一無所有,成為僕人的形象,完全順服神。 末後的亞當的至高權柄(無上地位) 基督的順服在各個方面和每個時刻都是完美呈現的。但當他接受死在十字架上時,他的順服達到了頂峰,這不是因為他犯了什麼罪,而是因為人類的罪。因此,耶穌完成了神自永恆以來的救贖計畫。他拯救人類脫離了罪的刑罰和轄制。他也拯救人類脫離了撒旦的支配。使徒保羅在給腓立比教會的信中展示了耶穌的順服在神眼中的重要性: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腓立比書2:5-11) 在聖經中,一個人的名字意味著他是什麼樣的人以及他能做什麼。因此,當神賜給耶穌一個高於一切名字的名字時,這意味著神將他置於天上、地上和地底下所有名字之上。因此,他配得萬膝跪拜在他面前,這不是出於尊重和頌揚,而是出於對神本身的敬拜。事實上,在永恆中,他就與神平等。 希伯來書第一章談到了同樣的主題。它表明了基督作為神的話語和神的兒子的地位。他將自己作為供物獻給神,以洗清我們的罪孽。他從死裡復活,在四十天的時間裡向門徒顯現(使徒行傳1:3)。然後他升天(使徒行傳1:9-11),坐在神的右手邊: 神…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 (希伯來書1:1-4) 這段經文表明,耶穌繼承的名字,或者說神賜給他的名字,是因為他順服神,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這個名字比天使的名字更尊貴。因此,他配得天使的俯伏叩頭,甚至配得他們的敬拜。這裡我們得到了解答我們最初面臨的矛盾的線索。我們能夠理解神關於兒子的說法: 當神把他的長子(末後的亞當)帶到這個世界時,他說: 「神的使者都要拜他。」 (希伯來書1:6) 因此,天使被命令敬拜基督-末後的亞當。正如前面提到的,所有人也被命令敬拜他,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但以理書7:13-14) 結論 親愛的讀者,你有兩種選擇: 要麼你只滿足於古蘭經中關於首先的阿丹(亞當)的說法,要麼你相信聖經中關於兩個亞當的說法。 請記住「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3:23),「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耶穌基督,末後的亞當,死在十字架上,拯救罪人。凡信他的人必得救,不遭受永恆的刑罰(約翰福音3:16)。 因此,如果你相信聖經中關於末後的亞當的記載,他來自天上,完全順服神,為你的罪而死,你就會得救,獲得永生。而且你現在和永遠都會與他團契相交。 瓦伊爾·塔格里比(Wail Taghlibi)歡迎你針對他的文章提出回饋和進一步的問題(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Taghlibi/contact.htm ) (中文請寫給 dialog@ysljdj.org )。 附錄:我們能信靠聖經中有關亞當的記載嗎? 一些穆斯林讀者可能會反對用聖經的資訊來解釋或糾正古蘭經,因為他們聽說聖經是被篡改的,不能被接受為澄清這一問題的可靠來源。 我將首先對此反對意見作出簡短的總結性答覆,然後再進行詳細的論證並提供引文和參考資料。 A.古蘭經證實了聖經的可靠性。事實上,古蘭經教導我們,真主降示了聖經,認可了聖經的內容,委託古蘭經來保護聖經,甚至在聖經中寫下了文字。古蘭經還勸告穆斯林要信仰討拉特和引支勒(Injīl)(福音書)。這證明,即使從古蘭經的角度來看,穆罕默德時代就普遍流傳的聖經是真實可靠的。此外,古蘭經還宣稱真主將保護聖經不被篡改。 B.歷史也證實了同樣的事實。公元4世紀的所有手稿都包含當今和世界各地聖經中的相同文本。 結論:由於古蘭經證明了聖經的真實性,而手稿也證明了聖經的連貫性而沒有被更改,因此,穆斯林大可以安心研究並信仰聖經中關於兩個亞當的說法:來自塵土的亞當和來自天上的亞當。 下面給出有關上述陳述的證據。 A.首要的事實,聖經的真實性 1.古蘭經經文證實聖經的真實性 古蘭經中包含許多經文證實聖經的真實性,「這部古蘭經不是可以捨真主而偽造的,卻是真主降示來證實以前的天經,並詳述真主所制定的律例的。其中毫無疑義,乃是從全世界的主所降示的。」(古蘭經10:37) 塔巴里對這節經文的注釋是:「至高無上的真主說:『但它是由真主批准在它之前的經典所揭示的,即在它之前的經典和真主向先知們揭示的經典,如討拉特、引支勒以及真主通過先知們揭示的其他經典。』」另請注意其他指向同一事實的經文:(古蘭經2:40-41、89、91、97;6:92;35:31)。 2.真主降示了討拉特和引支勒。 在古蘭經第3章中,也有一節經文說,真主親自降示了討拉特和引支勒,正如他降示了古蘭經一樣,「他降示你(穆罕默德)這部包含真理的經典,以證實以前的一切天經;他曾降示討拉特和引支勒。」(古蘭經3:3) 3.古蘭經是聖經的守護者 真主甚至裁定,古蘭經的任務是核准和守護在它之前的天經,「我降示你這部包含真理的經典,以證實以前的一切天經,而監護之。」(古蘭經5:48)塔巴里在注釋「而監護之」時說道:穆罕默德啊,我們向你降示了這本書,核准在它之前的天經,並見證它們是來自真主的真理,並忠實地守護它們。 4.古蘭經重視討拉特的內容 真主在第5章中說,他降示了討拉特,「我確已降示討拉特,其中有嚮導和光明,歸順真主的眾先知,曾依照它替猶太教徒進行判決,一般明哲和博士,也依照他們所奉命護持的天經而判決…」(古蘭經5:44)。塔巴里的注釋9387說:「當人們向穆罕默德請教應該對通姦的猶太夫婦施加何種刑罰時,他說:『我根據討拉特中寫下的內容來審判。』」 5.古蘭經重視引支勒的內容 「我在眾使者之後續派麥爾彥之子爾撒以證實在他之前的討拉特,並賞賜他引支勒,其中有嚮導和光明,能證實在他之前的討拉特,並作敬畏者的嚮導和勸諫。」(古蘭經5:46) 6.真主在討拉特和宰逋爾(詩篇)中寫下了話語。 關於聖經的真實性,古蘭經中最有力的證據出現在第21章:「在(所傳給穆薩的)『教誨』(Thikr)(迪克爾)之後,我確已寫在紀念的宰逋爾中:大地必為我的善僕所繼承。」(古蘭經21:105)。這節經文指出,真主寫了兩本書:詩篇和討拉特。根據塔巴里的注釋18806,在這節經文中,「宰逋爾」(Zabour)的意思是達五德(大衛)的詩篇;「迪克爾」(Thikr)的意思是穆薩(摩西)的討拉特(另請注意古蘭經7:145;21:7)。 值得注意的是,「大地必為我的善僕所繼承」這句話與詩篇中的一句話「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詩篇37:9)相似。 7.真主甚至命令穆斯林宣告他們信仰討拉特和引支勒: 「你們說:『我們信我們所受的啟示,與易卜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啟示,與穆薩和爾撒受賜的經典,與眾先知受主所賜的經典;我們對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加以歧視,我們只順真主。』」(古蘭經2:136) 根據塔巴里的注釋,「『穆薩和爾撒受賜的經典』是指真主賜給穆薩的討拉特和真主賜給爾撒(耶穌)的引支勒。」 結論: 穆罕默德時代的聖經是真實的 所有這些經文都證明,根據古蘭經的見證,穆罕默德時代的聖經是真實的。真主不僅降示了它,甚至還寫下了它。 但穆罕默德時代的聖經和我們今天的聖經是同一本書嗎?為了找到答案,我們參考了兩個證據:古蘭經的見證和手稿(Manuscripts)的見證。 古蘭經的見證,真主守護聖經 1.無人能改動真主的話語 根據古蘭經的許多經文,無人能改變真主的話語:「在你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被人否認,但他們忍受他人的否認和迫害,直到我的援助降臨他們。真主的約言,不是任何人所能變更的。眾使者的消息,有一部分確已降臨你了。」(古蘭經6:34)「你應當宣讀你的主所啟示你的經典,他的言辭,決不是任何人所能變更的。你絕不能發現一個隱避所。」(古蘭經18:27)「你的主的言辭,誠實極了,公平極了。絕沒有人能變更他的言辭。他確是全聰的,確是全知的。」(古蘭經6:115)根據塔巴里(注釋)10735,這節經文的解釋是:沒有人能夠改變真主在他的書中所宣告的將在真主規定的適當時間內發生的事情。 2.真主會守護他的教誨 古蘭經第15章中有一節特別重要:「我確已降示教誨,我確是教誨的保護者」。(古蘭經15:9)。「教誨」【Thikr】這個詞並不僅僅指古蘭經(古蘭經16:44),也包括討拉特和引支勒,正如古蘭經21:7所清楚地表明的那樣:「在你之前,我只派遣了曾奉啟示的許多男人;如果你們不知道,就應當詢問精通紀念者(Reminder)。」根據塔巴里注釋18471,「精通紀念者(the people of the Thikr)就是領受討拉特的人和引支勒的人。」 3.此外,領受教誨(討拉特和引支勒)的人是值得信賴的。 信眾被勸告要向領受教誨的人(根據塔巴里注釋16313,領受討拉特和引支勒的人)詢問:「在你之前,我只派遣了我所啟示的一些男子。你們應當請教【複數,isalou】深明教誨(Thikr=討拉特和引支勒)者,如果你們不知道。」(古蘭經16:43)如果天經(Book)(討拉特和引支勒)在穆罕默德時代被修改,古蘭經就不會命令信眾向領受天經的人詢問。 4.聖經沒有發生任何改動 古蘭經沒有提到聖經有任何改動。否則它就不會勸誡「信奉天經的人」(people of the book)遵從他們的天經了。「你說:『信奉天經的人啊!你們沒有什麼信仰,直到你們遵守討拉特和引支勒,以及你們的主所降示你們的經典。』」(古蘭經5:68)塔巴里的注釋說:「對猶太人說,如果你們聲稱自己遵守穆薩向你們啟示的話語,卻不照此行事,那麼你們就是一無所獲。對基督徒說:如果你們聲稱自己遵守爾撒向你們的話語,卻不照此行事,那麼你們就是一無所獲。」 古蘭經勸告穆斯林也信仰討拉特和引支勒。「你們說:『我們信我們所受的啟示,與易卜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啟示,與穆薩和爾撒受賜的經典,與眾先知受主所賜的經典;我們對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加以歧視,我們只順真主。』」(古蘭經2:136)根據塔巴里的注釋,「穆薩和爾撒受賜的經典」指的是「討拉特和引支勒」。這清楚地表明這兩本書都沒有被改動。 (有關該主題的進一步討論,請參閱該網頁列出的詳細文章: www.answeringislam.org/Quran/Bible/ 。) B.手稿證實了聖經的真實性 手稿的歷史和內容 聖經有許多手稿。它們被保存為抄本(Codex)(法典/古抄本)。該術語指的是以單頁或對折裝訂成的書。甚至在3世紀中葉的埃及,這個詞似乎也被用於基督教(聖經)手稿(Scriptures)。有些抄本包含聖經的部分內容,但有些抄本包含整本聖經或大部分內容。這裡我們僅提及三份抄本。 1.亞歷山大抄本(Codex Alexandrinus),一部希臘文聖經全本手稿,可能可追溯到5世紀,現藏於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該手稿總體保存完好,但聖經部分書卷有缺損。它是七十士譯本(LXX)和新約文本的重要見證。 2.西奈抄本(Codex Sinaiticus),一部原藏於西奈、現藏於聖彼德堡(St. Petersburg)的全本聖經手稿,於1934年被英國購得,可能可追溯到4世紀。 3.梵蒂岡抄本(Codex Vaticanus),一部全本聖經手稿,1475年起就已存於梵蒂岡圖書館,可能追溯到4世紀。(宗德文圖畫百科全書(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卷1,第899-903頁) 「聖經是否被篡改或真實,其物證在於手稿。對這些手稿的研究證實了聖經的完整性。正如前面提到的,許多手稿的存在非但沒有成為障礙,反而使學者們能夠證實聖經文本的保存狀況非常好。」 「伊本·泰米葉(Ibn Taymiyya)在十四世紀寫道,要證明聖經的真實性,需要檢查每一份手稿。這在當時是辦不到的,因為這些手稿分散在世界各地。然而,今天的情況大不相同。學者們擁有前所未有的手段和機會來交流並且比較他們的發現。手稿專家,無論他們的宗教信仰如何,都一致認為聖經以異常卓越的準確度流傳下來。文本差異絕不會導致對聖經文本完整性的質疑。」 「我們上面提到的抄本在日期上早於伊斯蘭的誕生。與後來的手稿相比,這些手稿表明,聖經的文本並沒有因為猶太人和基督徒不接受穆罕默德為真主的先知而改變。」(查卡特·穆卡里(Chawcat Moucarry),《先知和彌賽亞》(The Prophet and the Messiah),第73-74頁) 這篇文章翻譯自Wail Taghlibi的在線文章「One Adam or Two?」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Taghlibi/two-adams.htm

  • 89, 1,引支勒在尼西亞被篡改了嗎?

    89-1 引支勒在尼西亞被篡改了嗎? 文章 89 1 作者 引支勒在尼西亞被篡改了嗎? 古蘭經3:78 他們中確有一部分人,以他們的舌頭扭曲天經,(當他們讀的時候)你們會以為那是天經的一部份,其實,那不是天經的一部份。他們說:「這是從真主那裡來的。」其實那不是從真主那裡來的,他們明知故犯地假借真主的名義而造遙。 引支勒在尼西亞被篡改了嗎? 今天穆斯林指控基督徒篡改他們的天經。穆斯林不是去考查歷史記載以發現這是不是真的,而只是簡單地說這事發生過,沒有費力去調查。基督徒回應,試問 甚麼時候 基督徒篡改了他們的聖經? 誰 篡改了它們? 怎麼 篡改的?如果穆斯林提出如此嚴重的指控,就應該講出日期、名字和證據。 他們最容易的目標就是尼西亞大公會議。艾哈邁德‧迪達特(Ahmed Deedat)、穆罕默德‧阿塔烏爾拉希姆(Muhammad 'ata ur-Rahim)和其他一些穆斯林護教學家提出在這次大公會議上,北部的保羅教會不但毀滅了其他福音書,而且使基督教界其他教會屈服,剷除了耶穌的真正教導,而耶穌的真正教導正是伊斯蘭的教導。他們認為亞流(Arius,四世紀的一位教士)是個原始的穆斯林,緊握耶穌的口頭教導來反對「邪惡的保羅教會」。下面是伊斯蘭解釋尼西亞大公會的一個例子。 西元325年,著名的尼西亞大公會召開。三位一體的教義被宣佈為是保羅教會的正式教義,這次會議的一個結果是在當時存在的大約三百部福音書中,只選擇了四部福音書作為教會的正式福音。剩下的這些用希伯來語寫的福音書應該被燒毀。還頒佈了一項法令說發現任何人藏有未授權的福音就要處以死刑。這是第一次組織嚴密地企圖消除所有耶穌原始教義的記載,不管是人們的代代相傳還是書上的記載,只要違背了三位一體教義,就要抹殺。 (穆罕默德‧阿塔烏爾拉希姆,《耶穌,伊斯蘭的先知Jesus,A Prophet of Islam》40頁) 儘管穆斯林持有這種荒誕的觀點,但歷史的記載卻完全不支援這點。為了能正確地理解尼西亞會議,我們得從亞流開始說起。 尼西亞信經 我們信獨一神,全能的父,是創造天地和有形無形之萬物的。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神的獨生子,在萬世以先為父所生,出於神而為神,出於光而為光,出於真神而為真神,被生而非受造,與父一性;萬物都借著他受造;為救我們世人從天降臨,因聖靈從童女馬利亞成了肉身而為人;又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受害,葬埋;照聖經的話第三天復活;升天,坐在父的右邊;將來必從威榮中降臨,審判活人、死人;他的國度永無窮盡。我們信賜生命的主聖靈,從父、子而出,與父、子同樣受尊敬,受榮耀;他曾借著眾先知說話。我們信使徒所立的獨一聖而公的教會。我們承認為赦罪所立的獨一聖洗。我們望死人復活和來世的永生。 大公和使徒的教會咒詛那些教導曾有一時神的兒子不存在,或他是由虛無(不存在)中被創造出來的,或教導他與父神有不同的位格或本質,或神的兒子是被造的,或會改變的,或變更的人。 亞流為何許人? 亞流(西元256-336)是亞利山大的一名教士。他強調耶穌基督,聖子,是一切被造以先的首生者,作為創造世界的一個工具。對他和他的追隨者而言,耶穌是次一等的神,既不是完全的神也不是完全的人,祂是神有限受造物中最高級的。 「神不永遠是聖父…神的道不是先在永在的,是產生於無物之中…聖子是受造的是神的作工所為。」( Deposition of Arius 2 ) 有些穆斯林護教學家會臆斷說亞流堅持的是耶穌的原始教義,所以是個穆斯林,像亞當、挪亞、大衛和以前其他聖人一樣,都是穆斯林。然而,亞流怎麼說都決不是伊斯蘭的先驅,他會譴責伊斯蘭為異教的。他信耶穌基督(這個「次等神」)是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在了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他不像穆斯林教導神的一性那樣。 他的教義使許多教會領袖深感憂慮。從新約開始直到當時,基督徒都明白耶穌既完全是人又完全是神,對他們來說,聲明他們一貫的信仰就重要了。在做了皇帝的基督徒君士坦丁的號召下,來自當時所知的世界各地的教會領袖得以有機會第一次來聚攏,以決議諸如上面的問題。 何為尼西亞大公會議? 亞流和教會其他領袖之間的爭論變得如此激烈,以致君士坦丁提倡開個大公會議,以緩和調解分歧。來自羅馬帝國內外的250多名主教彙聚一堂討論耶穌基督的位格。君士坦丁雖然是主持者,但他並不是中心人物。他只是讓教會處理其事務。 教會的主教們在審視基督是誰的問題時非常保守。他們不打算發展新的思想或教義。他們的中心問題是,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是甚麼?在研究和討論了聖經之後,教會領袖們事實上一致認為亞流是錯誤的,並起草了一份信仰表白,稱為尼西亞信經。 與會期間,教會領袖們就許多教規達成共識,成為他們教會的紀律規章。這就是在尼西亞大公會議上發生的所有事。 聖經的正典和三位一體的教義都不是大公會議的討論議題。 他們記得教會只使用了四部福音書,不是因為他們投票選舉它們,而是因為使徒們在一世紀時就寫出並把它們給了教會。這些福音就是他們所讀的所珍惜的。尼西亞會議跟選擇或摧毀聖經或其他福音書沒有任何關係。 尼西亞教規 關於... ... 教牧人員中的宦官。 ... 最近的皈依者和教牧人員的性犯罪。 ... 教牧人員的結伴生活。 ... 主教的任命。 ... 逐出教會和會議旁聽。 ... 亞歷山大、羅馬和安提阿的許可權。 ... 耶路撒冷省的榮耀。 ... 吸收清潔派教徒進教會。 ... 教牧人員的任免。 ... 教牧人員的任免。 ... 否認信基督的人。 ... 返回軍事服役的人。 ... 垂死之人的聖餐禮。 ... 新信徒的罪。 ... 教牧人員的分配。 ... 教牧人員的分配。 ... 教牧人員和高利貸。 ... 執事的許可權。 ... 吸收撒摩沙塔的保羅的追隨者進教會。 ... 主日和五旬節禱告。 不可能的情形 穆斯林護教學家所呈現的尼西亞會議的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沒有任何證據和跡象表明在尼西亞大會上或基督教歷史的任何其他時候焚燒過福音書。即便有人有這個願望,任務要執行起來也是不可能的。合謀篡改引支勒是需要經過幾個步驟的: 搜集原引支勒的每一本可能的印本並燒毀它們。 到了四世紀的時候,引支勒的版本有希臘文的、敘利亞文的、科普特語的、拉丁文的、哥特語的、和埃塞俄比亞語。除了這些語言之外,基督教界本身將引支勒傳播致了遙遠的英國、亞美尼亞和印度。沒有哪路人馬有如此強大的力量能夠搜查出世界上每一個教會裡的每一本聖經,以偽造引支勒。不像伊斯蘭的早期歷史有一個哈裡發政權,世界上基督教的教會都是獨立的,不受人為的管轄。許多教會是在羅馬帝國的範圍之外。我們有 早於 西元325年的引支勒手稿和零散的記錄。這些是不是也是同謀者偽造的呢? 在全世界範圍內強制改變基督徒的修行和信仰。 要讓新的引支勒被人接受,陰謀者就必須強迫信徒採納新的習俗和禮儀,比如聖餐禮(耶穌十字架受難的象徵),洗禮(象徵在基督裡罪得寬恕)、主日崇拜(紀念基督的復活)和十字架裡的宗教信仰。老的禮節是甚麼呢?我們為甚麼沒有這些記載?一個人怎麼可能沒有任何爭論的記載就可以帶來這麼一種翻天覆地的變化呢? 抹去原引支勒的所有痕跡。 引支勒不但有複本,而且一世紀、二世紀和三世紀以來許多作者廣泛地從中引用過。我們知道有32000多處引文!如果謀劃者要做好這項工作,他們需要找出所有引用了原引支勒的書籍作品,並銷毀它們,用新的敗壞的引支勒來取代其中的引文。 以上這些都是無法做到的。按穆斯林的說法,我們應該相信一個反耶穌原始教義的陰謀可以完全重建一個欺騙的歷史,使世界其他的人相信它是真的。這樣的工作顯然很好很完美,以至於唯一發現這事的,是一小撮九世紀和十世紀的穆斯林學者。證據在哪裡呢? 結論 穆斯林可能不喜歡尼西亞大公會議。他們可能拒絕反映原始使徒教義的信經。但請穆斯林不要說在尼西亞聖經被篡改了。基督徒給穆斯林提的問題仍然是切中要害的。 聖經是甚麼時候被篡改的? 誰 篡改了它們?他們 怎麼 篡改的?沒有一個穆斯林能夠提供證據,只要歷史的準確性仍存有價值的話,他們永遠提供不出。 聖經沒有在尼西亞被篡改。它們一如既往地在基督教界被高舉被完整保存。 本文翻譯自Hyde Park Christian Fellowship的線上文章「 Was the Injil Changed at Nicea?」 http://www.debate.org.uk/topics/trtracts/t11.htm

  • 607, 1,阿爾及利亞教會在逆境中成長

    607-1 阿爾及利亞教會在逆境中成長 文章 607 1 作者 阿爾及利亞教會在逆境中成長 2018年10月3日 製片人薩米婭(Samia)(圖)和薩拉赫·凱賽(Salah Kessai)對逆境並不陌生-他們最近參加的教會在強制關閉幾個月後重新開放。這對夫婦在阿爾及利亞拍攝有重大影響力的SAT-7節目,但他們不會失去信心。他們的工作,對於那些在這個被另一個宗教統治的國家選擇跟隨基督的人,提供至關重要的支持。 像阿爾及利亞的許多基督教領袖( https://www.sat7usa.org/country/algeria/)一樣,薩米亞和薩拉赫近年來見證了教會的驚人增長。「每隔三個月,教會舉行洗禮,有時會有超過100人參加。在6月,67人接受洗禮,」薩拉赫說。但是隨著政治緊張局勢的加劇,教會受到政府和地方當局的更大干涉。 「他們拒絕批准教會運作,然後他們關閉了教會,因為教會沒有官方許可,」薩拉赫解釋說。 11間教會被關閉,包括位於土耳其阿伊恩(Aïn Turk)、靠近奧蘭(Oran)的薩拉赫和薩米亞的教會( https://www.sat7usa.org/algerian-church-reopens/)。它關閉了七個月後,感恩地在6月重新開放。薩拉赫毫不猶豫地、簡單地說:「教會面臨的問題越多,它就越強大。」 新信徒克服排斥 信徒在阿爾及利亞教會敬拜。 北非對基督徒而言是一個艱難的地方。信徒大多來自非基督徒背景,經常受到周圍的人的壓力。薩拉赫說:「信徒需要擺脫對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社會和他們的家庭排斥的恐懼。」「我們試圖鼓勵他們成為其他人的光和見證。」 門徒訓練是一個更大的挑戰,因為缺乏受過神學培訓的領導者。當地方言的基督教資源很缺乏。他說:「信徒越來越多,但事奉人員不足以滿足需要。」因此,新的信徒可能開始離開。*「許多人來了,但如何保持他們繼續信仰是一個挑戰。」 許多人經歷神 在這些早期信仰的脆弱階段,新信徒正在通過SAT-7的當地方言節目( https://www.sat7usa.org/programs/free-souls/)找到重要的資源-活躍的教會崇拜聚會、基督教教學節目和脫口秀。 「願你平安!我是阿爾及利亞的基督信徒。我想讓你們知道,我對耶穌了解不多,但是因為SAT-7課程,我才知道耶穌到底是誰。」 阿拉,阿爾及利亞 薩拉赫說:「許多人通過觀看節目來經歷與神的個人關係。」 他描述了他會見一群來自摩洛哥的基督徒,說:「他們告訴我,他們在家中聚會,祈禱,並觀看「我在阿爾及利亞的教會」。他們祈禱有一天他們會在摩洛哥有這樣的教會。」 薩米婭鼓勵信徒們從該地區過去的基督徒的榜樣和遺產中學習。「阿爾及利亞有著名的基督教歷史,」她說。「這是聖奥古斯丁在四世紀出生的地方!我們有歷史的基督教傳統和身份。我們希望他們接受這一點。」 *沒有以聖經為基礎的門徒訓練,新信徒可能很容易屈服於社會壓力而背離他們的新信仰,或者由於缺乏神學知識,他們可能成為「混合主義」的犧牲品-意味他們的舊信仰與他們未成熟的基督教信仰混合起來,導致混亂和軟弱的信仰。這些可能性削弱了這些新基督徒和教會。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CHURCH GROWTH IN ALGERIA DESPITE ADVERSITY」 https://www.sat7usa.org/algeria-church-growth/

  • 11-5第四章:戴著頭巾生活

    第四章:戴著頭巾生活 第四章:戴著頭巾生活 迷你裙、母親和穆斯林 一位生活在穆斯林土地上的基督徒女性 書 穆斯林和基督徒戴頭巾的歷史記載 基督徒戴頭巾早在伊斯蘭教形成之前就開始了。從遠古時代,東方女性體面的裙裝就包括頭巾,而且這個傳統至今仍在許多國家繼續著。正派的希臘和羅馬女人們上街時都會用一大塊頭巾遮蓋住自己。這在許多雕塑和繪畫當中都可以看到,一般頭巾都是纏在女性身體上,像方形披肩那樣。在北非,曾經是羅馬人的殖民地的一些國家的北部,女性們仍舊戴著一大塊白色頭巾,與遺留在這個地區的羅馬女性雕像所戴的極為相似。與此相反,在南部地區(羅馬勢力沒有滲透的區域)女性們穿的則是原有的色彩鮮艷的傳統柏柏爾裙裝,不包括白色紗巾。在一世紀的巴勒斯坦,女人們穿長及腳面的長袍,並戴有頭巾。蒙頭的頭巾通常蓋在一頂硬挺的帽子上,而女人們的嫁妝,就是錢幣,都縫在帽子裡。現今的巴勒斯坦農民服裝仍保持著相同的樣式。我丈夫記得他母親在敘利亞的時候也戴過這種帽子。 戴頭巾,在一世紀,被視作基督徒女性正派得體的一種必要。古老的羅馬天主教修女的習慣在西方基督教圈子裡仍繼續著。然而在阿拉伯,在希臘和羅馬帝國之外,女人們直到先知穆罕默德的妻子們必須遮蓋身體,以及所有穆斯林女性都開始蒙頭時才開始戴頭巾。可蘭經對遮蓋身體的命令說到:你應當對你的妻子、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說:她們應當用外衣蒙著自己的身體。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而不受侵犯。(可蘭經33:59) 約瑟夫.阿里對這段經文的解釋是:其目的不在於限制女人之自由,乃是在昔日阿拉伯的條件之下保護她們免受傷害和侵犯。東西方對何為合宜之公共場合穿著一直為榮譽或區別之標誌,無論男女。1 按照亞述法律規定,底層婦女、奴隸和妓女不可像「尊貴」婦女那樣遮蓋身體,若被發現在室外遮蓋身體將被狠打。2遮蓋身體是上層的特權,而且看起來通過採用此做法,穆罕默德希望公開的向自己的妻子們表示尊敬。在伊斯蘭教早期,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處於穆斯林統治之下,非穆斯林目標都受到懲罰:非穆斯林的妻子們不可穿體面的公共場合服裝,也不可遮蓋身體。遮蓋身體與穆斯林上層特權階級聯繫在一起,特別是在奧徒曼帝國統治時期,女性遮蓋身體並戴面紗一般被視為一種原則性的穆斯林習俗。 Muhammad Nasri Al Din Al Albani引用早期伊斯蘭律法說明早期伊斯蘭統治者們給Ahl-Adlnema(穆斯林統治之下的非穆斯林者)施加許多條件。非穆斯林者的妻子不可穿著體面的穆斯林婦女的裙裝。她們必須穿露腿的衣服,也不可蒙頭。3 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一規定不再被強制實行,穆斯林統治之下的非穆斯林婦女重新開始遮蓋身體以免在街道上被羞辱。遮蓋身體在伊斯蘭教出現之前的根源則被完全遺忘,成為伊斯蘭教獨有的特點,被基督教團體所憎恨。一位美國記者於1896年訪問一個居住在耶路撒冷的東正教巴勒斯坦家庭時寫道:我們建議所有女性,無論國籍宗教,在敘利亞的北部和南部的大多數城市(現包括敘利亞、約旦、黎巴嫩和巴勒斯坦)都應穿著Jzzar(一塊白色布纏在身體上,掖好)。這是一個穆斯林習俗,而看到基督徒們也採納這一習俗時我們倍感驚訝。(她的基督徒主人解釋道:)「許多年以前,信基督教的希臘人、羅馬人以及天主教徒被他們的主人視作毫無價值的東西。基督徒們並不願意讓自己的妻子也裹住身體,遮住臉頰,但是他們不得不像穆斯林們那樣做,以使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免遭侮辱。所以他們遵循這個和另外一些其他的穆斯林做法。甚至現在,基督徒女性也必須在公共場合下穿戴izzar(布單)和mendeel(面紗)。」 在許多中東國家,直到21世紀早期,女性還保持著戴頭巾的習慣。著名的解經家威廉巴克利在哥林多前書11章的註釋中對蒙頭的問題闡述了幾個要點。在希臘文中,對應「頭巾」或「蒙頭之物」的英文譯詞有幾個不同的詞;帶著這些區別讀這段經文,我們會得到這樣的阿拉伯文譯文: 凡男人禱告或是說預言,若蒙著頭,就侮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說預言,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11:4)女人若不完全遮蓋自己(穿Hajaab),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為羞愧,就該完全遮蓋自己(穿Hajaab)。 巴克利接著寫道:問題是在基督教教會裡,女人是否有權參與儀式而不蒙頭。我們必須記住戴頭巾在東方的意義。在保羅時代,東方人遮蓋身體的程度要更大。頭巾蓋住整個頭部,只露出眼睛的部分,直到腳面。體面的東方婦女想都不敢想自己不戴頭巾就出門。 東方教會至今仍在討論婦女在敬拜時是否應該蒙頭的問題。1992年,在一份阿拉伯日報上刊登了一篇題為「基督徒蒙頭在埃及」的文章:科普特神學高等研究和教育委員會主席,Musa大主教,就合乎道德的基督徒著裝問題於上星期天在科普特派雜誌《WATANI》上發表了一篇題為《端莊女性》的文章後,該話題引起了科普特派教徒的廣泛重視。在文章中他回答了許多問題,包括:何為基督徒女性所理解的端莊?只在教堂裡應該端莊還是無論何處都應該以端莊示人?領受聖餐時用一塊紗巾或披肩蒙住頭就算端莊了嗎?即使她穿的是緊身衣,露皮膚的或誘惑人的衣服。」Gregorious主教在他的文章中回答道:「一個女性的端莊的服飾必須適當的遮蓋住身體,不可過緊以顯露身材。材質不可過薄,透出身形。而且端莊的年輕女孩在街上穿露出手臂和腿的衣服也是不合宜的。特別是在教會裡參加敬拜時,女性必須用紗巾或面紗或披肩蒙住自己的頭。」 在開羅的一個郊區,穆斯林和基督徒婦女們在街上穿相同的遮蓋袍:一種很長的黑色帳篷似的裙子,覆蓋住整個身體,外加上蒙頭。在這種身體遮蓋依然實行的區域,基督徒女性仍被要求在教會裡遮蓋身體。(在開羅的其他市郊,蒙頭可能不是什麼嚴重問題,但各教會包括福音派,都男女分開就坐。我於1992年參加了一個在澳大利亞悉尼的科普特教會的儀式,當時男女會眾是分開就坐的。)那麼,當我們生活在女性仍舊遮蓋身體否則不會出門的社會裡的時候,那段哥林多前書的經文的意義為何呢?在黎巴嫩,參與AMAL社會活動,什葉派軍事和社會運動的女性激進主義分子,以及勇敢的對抗以色列佔領勢力的女人們在她們的領導角色中見證了「體面」著裝的重要性。8 組織女性團體幫助女性接受教育和培訓以反對不平等條件的黎巴嫩南部女性運動領袖Um Mohammed Biadon 說:每當我需要出門接觸男性的時候,我就會穿伊斯蘭教服裝……基本上來說,伊斯蘭教服裝是聖潔的。我不喜歡被人看作一個女性的身體。我們都知道如果我們稍微撩起袖子的話,男人們就只會全神貫注在我們手上而不是我們所要講的話上了。我希望以我的頭腦而不是我的身體表達我的想法。在社會中,我希望有正常自由的活動。那不僅僅是個服裝的問題,也反映在聲音和活動中。Hijaab保護著家庭,也保護著女性免被視作一種性慾目標。 我穿穆斯林服裝受批評(被埃及的基督徒們和婆家不遮蓋身體的婦女們),不穿受穆斯林批評。一次,我們正參加一個穆斯林蘇菲派的每週聚集。我一直在觀察婦女們如何著裝,發現沒有什麼一致標準。所以我就穿了一套特別為宗教場合定做的服裝:一套褲裝加一件及膝長袖外套。我還帶了一條紗巾以防所有的其他婦女那天碰巧都戴著蒙頭布。她們沒有。實際上,我們到一位女士的單位接她時,她穿著一件幾乎無袖的裙子就走出來了。在街上,當著坐在車裡的教長的面,她套上了一件七分袖的外衣,沒戴頭巾。我心正想自己戴頭巾的話不合適了,另兩位婦女來了,都穿著Hijaab,嚴格的遮蓋。我被置於中間,比一個遮蓋的多,比兩個遮蓋的少,我覺得自己處於一個不錯的位置。會後,蒙頭的女士中有一位批評我不遵守可蘭經對穿著的規定,「特別是當著教長的面的時候。」我拿出預備好的圍巾,解釋並主動提出以後為她們的關係會戴上頭巾,因為對我來說怎樣做都無所謂。「你不應該為別人戴頭巾,反倒應該為你自己的良心和上帝的緣故戴頭巾。」她回答我。教長和令一位蒙頭的婦女Fatima為我辯護,解釋說「她是在遵守她的聖書」。這仁慈的一句將我置之於宗教分界線的另外一邊。Fatima接著誇我的服飾如何端莊漂亮。但她又不斷地抱怨那些不遵守自己宗教、不蒙頭的人,說:「可蘭經說……」這時候,我推測她實際上可能是通過我在說那個沒蒙頭的女士。 這個團體的動態非常有意思。生氣了的那位女士是一個知名的電視明星。參加這個團體之後,由於其逐漸加深的靈修生活,她遮蓋身體而且只接受合適的電視角色。我們開車去接的開始沒有蒙頭的那個女士,以前化妝很濃,也佩帶很多首飾。作為靈性加深的一個標誌,她不再化妝也不再帶首飾,而且開始蒙頭。當Fatima提及這些變化,說明每個人是如何以自己的方式回應神的帶領時,我才注意到這些。通過這個團體可以動態地瞭解著各人對宗教原則和動機的回應,而不是如何簡單遵守教條和律法。 有些基督徒女性反對遮蓋身體這一伊斯蘭教習俗。但是從歷史和聖經上,我們都可以發現該做法的根源在於體面的東方概念,而不是伊斯蘭概念。那麼,如果我們這些西方人被視作腐蝕穆斯林社會的傢伙,我們的見證怎麼辦?當然,這段經文仍舊適應當代的情況。對我自身而言,在那些大多數女人們上街要穿戶外遮蓋袍的國家,我會穿全封式的身體遮蓋袍,而不戴面紗。 保羅告訴處在這些情況(例如在哥林多出現的)下的女人們不要除去她們的蒙頭巾免得她們的自由被當作某種許可而損害教會的名聲(見哥林多前書11:16)。他敦促女人們要遵守當時的社會習俗,儘管她們已經得到了在基督裡的自由。在這些嚴格的社會裡,基督徒女性遮蓋身體的原因是因為聖經指導我們保持對文化的敏感。所以如果我決定在那次蘇菲派聚會上蒙頭,我依然是在遵守聖經。我不能建議在穆斯林社會遮蓋身體是個絕對的說法的原因在於事實上這是針對那些原本就遮蓋身體的女人。一個外來女性採納遮蓋身體的做法是不一樣的,其表達的意義也可能不同。遮蓋身體不總是最好的辦法,正如這位女士的經歷:我丈夫在印度尼西亞鄉村的一所伊斯蘭大學任教。因為這個原因,我開始蒙頭。從第一天起,我的這個做法就博得了所有人的贊同。我個子很高,又金髮碧眼,所以我根本沒法不讓人看出我是個外國人。婦女們或點頭向我表示讚許,或告訴我穿的很得體。遊客們在市場上常遭到騷擾,但我卻從沒遇到過類似的麻煩。人們總是對我畢恭畢敬。其他的外國女士們不斷地告訴我這兒的男人有多無理,然而年輕男子們總是禮貌地問候我。 不過,遮蓋身體的規矩並不簡單的意味著「蒙住最好」。一次我們去省城,在第一個港口,我走下了船。一大群當地婦女就當著我的面對我大笑不已。 關於穆斯林跟從基督後完全脫離自己以前的宗教和文化傳統的流行故事也很多。在基督裡找到新的自由和喜樂的婦女通過徹底背棄自己過去的習俗來表達自己的喜悅。她們脫去遮蓋袍,剪短頭髮,把裙子截到膝蓋那麼長,把袖子也裁到胳膊肘處。一位這樣做的女士長時間離家去參加基督徒的聚會。她的家人對她的行為既震驚又費解。她直白地給家人講述了自己在基督裡的新信仰,但家人們都斷定她的離家和放蕩行為意味著她與某人有不正當的關係。他們的受驚反應主要是因為她拋棄了傳統和受尊敬的習俗。如果新信仰的最先標記被認為是不道德或叛逆的,一個信仰見證很難具有什麼份量。她開始接到恐嚇電話,而且懷疑是由家人主使的。在這個情況下,許多人試圖勸阻她採取過激的做法,但卻沒有奏效。後來她因為信仰的關係遭到當局的迫害。警察審問了她以及與她有關的人,指出她的表現是她正走上道德敗壞的下坡路的標誌。許多穆斯林不會考慮要詳細瞭解基督,因為他們認為做門徒牽涉到背叛自己的家庭和社會價值觀而轉向西方的個人主義,拒絕一神的信仰而改信多神論,放棄牢固的道德傳統而選擇放蕩的西式行為。這不是福音。 在今日的穆斯林國家,蒙頭仍與是否體面、是否委身於神和政府有直接關係。下面的故事來自一位2003年居住在摩洛哥的西方基督徒的經歷:我在社區裡教英文已經有好幾年了。最近,我們房東的女兒也參加了學習班。她是個保守的穆斯林,穿戶外遮蓋袍並戴頭巾。她說她想參加我們的學習班,而不願跟其他人學習,因為她知道我是個祈禱的女人,而且我信神。聽到這些讓我很驚訝,因為她住在另外一個居民區,我們也只見過幾次面而已。我尋思著她怎麼會對我有這樣的印象。後來我終於想起來,差不多三年半之前,她來過我們家參加我兒子的慶生聚會。她聽到我講述我們一開始沒法懷孕,我丈夫和我在又一次失望的夜裡一起禱告,然後平安的睡去的事。後來,幾個月後,我們就開始有孩子了。我常常聽到其他鄰家婦女在聚會上告訴客人們我如何穿戴戶外遮蓋袍和頭巾。她們還講我的好行為和對人如何平易近人。儘管對我們西方人來說,這算不上分享福音,但我發現,對這兒的穆斯林來說,這實在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大步。他們先看我們的外在表現,然後再看我們出自信仰的行為。拜訪過幾位以前曾住在鄉下的朋友之後,我更加瞭解這裡的文化,我也不再不蒙頭就出門了。頭巾代表著我的正派,我對傳統的尊重和我對神的敬畏。 長頭髮在伊斯蘭教世界是一種性感的象徵,被視作對男人的一種引誘。因此,虔誠的女人非常注意在公共場合下自己頭髮的梳理。長髮不會隨意批散開。女孩兒們用了一句阿拉伯諺語解釋髮式的重要性:「散發者,浪女也。」然而,儘管我曾建議女士們遵守地方習俗,我們仍需意識到問題的癥結所在並不是服飾本身,戴面紗也好,不戴面紗也好。問題是端莊體面的意義以及何種特定環境決定面紗的使用。西方基督徒女性從當地婦女那裡學到了這些。這是一個「視作性感與否」的問題:這部分身體的視覺感受是否會令異性興奮?身為基督徒,我們肯定性是上帝祝福的一樣恩賜。我們不隨意處之,也不自己招搖以吸引異性。有些社會裡,女性要通過男性才能得到晉陞,或在經濟上仰賴於男性,所以女性穿衣的目的是為要吸引男性。在一個以被救贖的文化中,基於國度的價值觀,男性和女性都會盡力不引起異性的肉慾。他們會採納適宜的行為舉止和服飾。 民族身份和女性 在穆斯林社會裡,當領導人開始革新運動,帶領國家走向民主時,他們會把女性解放作為改革的第一步也是核心的一步。許多這類的民族主義運動是為了回應西方勢力,如英國和法國的殖民佔領。從那時起,穆斯林世界為身份的掙扎繼續直接地影響著女性的解放,而這對現代伊斯蘭主義者對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以及女性服飾的態度有著一種蹺蹺板效應。我們需要考慮的一點是,女性解放發生在我們的朋友們的母親甚或是祖母的年代。在好些國家,從女性跨出內室,不再與世隔絕到如今只有兩或三代人的時間。由於社會對這個問題的回應,以及女性本身被卡在現代與傳統價值觀的搖擺不定之間,蒙頭和摘下蒙頭巾的循環一直持續著。許多人已經失去了立場。阿卜拉,一位敘利亞祖母,評論道:「因為其帶來的許多新責任,已經實現了的平等(女性的)反倒成了一個負擔。 在突尼斯,婦女解放開始於20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對社會變革的官方非計劃壓力促動了一場心理和文化革命。就女性而言,這意味著教育和職業機遇的增加;在街上可以看到為數不少的穿著考究、不戴頭巾的突尼斯女性;可以看到男性和女性在公司辦公室裡一起工作,而且公眾對這些現象的接受程度也日漸提高。由於這些變化,突尼斯贏得了「女性進步最突出的阿拉伯國家」之稱。11 但是在突尼斯,女性的完全解放恰巧與迷你裙的興起同時發生,國家開始經歷一次在政府的批准下的傳統的復興。 1969年,Bourghiba總統發表了一次講話,標誌著其觀點的改變。他討論了客觀審視現代化的需要;並談到女性解放問題,這個先前他最看重的目標之一。他警告人們過度的變革將導致道德的鬆散。自由必須與宗教道德教育緊密聯合,以培養對先前靠長袍重巾保證的美德的尊重。12 穆斯林世界裡的女性正盡力應付自由所帶來的各種責任。西方文化依然處在同樣的掙扎之中,許多西方國家正開始為自主權和義務之間的衝突給家庭帶來的負面影響而憂心忡忡。 女性解放是一個與昔日殖民主義和對西方佔領的恐懼相連的問題。一位蒙頭的埃及婦女說:殖民化之前女性們就穿成這樣。是歐洲人把他們的衣著方式強加給我們的。我們希望能重新找回我們的身份。我們希望遵守體面的規矩。 新復甦的反對西方影響的伊斯蘭團體把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作為一個政治平台。在埃及(和其他中東國家),女性自願返回到傳統著裝模式之下。西方模式被視作危害社會道德核心之物。女性正試圖在自由、按社會普遍理解保持貞節和忠於伊斯蘭教之間尋找一個平衡。有些突尼斯婦女不顧政府(害怕伊斯蘭運動)的強烈反對,正重新開始伊斯蘭教遮蓋身體的做法。埃及和約旦的女性沒有停止參加工作,但卻已開始遮蓋身體以走出家門到社會中去。她們渴望獨立自主,但她們不願放棄傳統的敬重和尊嚴,因為在採納西方的方式的過程中,她們曾一度失去了寶貴的社會尊重。在埃及,蒙頭的女人利用男人們對西方化的女人所存有的矛盾情緒和不安全感,頭巾成為了美德、體面(雖然過時但仍寶貴)和好名聲的一種廣告。蒙頭巾可以幫助女人們得到渴望的教育機會和工作收入,而不至受西方化所帶來的道德敗壞影響。 20世紀80年代,科威特社會正面臨著分崩瓦解的危險,因為大量婦女放棄了自己的傳統角色,置家庭於不顧,爭當外國人的家庭保姆或管家。公共營養衛生部的一位女部長說,因為母親們不再照管孩子們的飲食,國家當時養育了一代肥胖的營養不良的孩子。家庭單位被瓦解,丈夫們得不到滿足,一夫多妻現象和離婚現象都開始增長。科威特的女領導人們發表了一份聯合請求:「賢妻良母哪兒去了?女人們,請回到你的家裡去;這個國家需要你。」對較大的家庭來說,這份請求的背後原因可能只是簡單的一個文化偏愛。大多數穆斯林社會偏向於人口眾多的大家庭。這一偏好是與民族主義抱負聯繫在一起的:國家需要較大的家庭為社會的各行各業輸送更多人才;需要更多的軍人保衛國家,更多政黨成員,等等。所以這份請求與歷史、政治和經濟原因息息相關。 現代隱性面紗 兩性之間的界限之一是言語。瞭解在兩性都在場的情況下可以談論何種話題是至關重要的。與女性私生活和女性打扮相關的所有話題都不可在異性在場的情況下出現。有些西方文化並不以這些事情為不妥。不幸的是,我就曾遇見這種情況:西方人像談論天氣一樣談論著這些話題,而在場的人卻尷尬不已。 在某些鄉村地區,女性在家庭中男性成員在場的情況下甚至不會談到明顯的身孕。在一個埃及村莊裡,與整個一家人圍坐在一起的時候,我問一位大腹便便的年輕孕婦何時臨盆。她羞得滿臉通紅,話都說不來。她丈夫和公公也忽然發現窗外種的甘蔗及其有趣,都轉過臉假裝什麼也沒聽見似的。通常在城市裡,談論起孕婦沒什麼問題。回過頭來說,一位西方女士在一個庫爾德村莊裡為發現女人們有時在兩性同在的情況下吹捧性生活而吃驚不已。花時間瞭解哪些事為妥,哪些事為不妥。這些話題與榮譽及體面是互相聯繫的。 姓名也可以是隔離的一種形式。在中東的許多區域,名是不怎麼使用的。兒子的重要性的標誌之一是人們會用頭生兒子的名字稱呼其父母。比如,一家的妻子被稱作「薩伊德的母親」(Um 薩伊德)(薩伊德是她大兒子的名字)。父親則被稱作「薩伊德的父親」(Abu 薩伊德)。丈夫和妻子在他人在場的時候會用這種稱呼。甚至在同性之間,人們也用「某某的母親」這樣的稱謂,而不用她們的名字。 20世紀70年代在澳大利亞,一些敘利亞的基督徒朋友們帶我去拜訪另一個阿拉伯家庭。我們離開後我問那家妻子的名字是什麼。他們已經認識三年了,但卻不知道她的名字是什麼。當時我沒法理解,但在阿拉伯世界生活過了之後我才明白。她是「某某人的母親」,沒人需要知道她的名字。不過在緊挨著敘利亞的貝魯特,人們使用個人的名字。一位剛從大馬士革搬來的美國朋友意識到她竟不知道她朋友們的名字是什麼。被引見的時候,她沒注意個人的名字,而是問她們的孩子的名字,還把大兒子們的名字記了下來。後來,她注意到大家都使用名字。她尷尬得無法再向人家詢問如何稱呼,不得不從別人的談話中搜尋線索。 在許多國家,一個男人甚至不應該問朋友:「你太太好嗎?」這樣的話。他應該很普遍的問候「家裡人」。男人們必須要明白女人的世界跟他們毫無相關。他們應該佯作毫不知情,老老實實的呆在面紗的另一面。西方人很難瞭解兩性之間的恰當界限。911事件之後,西方對穆斯林社會產生一些繼之而來的敵意。在墨爾本的一間教會主動幫助當地的穆斯林居民帶那些需要公眾安全保證的蒙頭的婦女們購物。不過問題是他們提供的是男性的幫助!大概,他們認為女人們在男性的保護之下會覺得更安全,但卻沒意識到那其實相當於主動要求帶穆斯林的妻子們參加某種異性約會。 Notes1. Abdullah Yussef Ali, The Quran--Commentary and Translation, Dar Al Fikr, Beirut, 1987.2. J.B. Pritchard, Ancient and Near Eastern Text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5, p.183.3. Sana』Al Masri, Khalf Alhijaab, Sinai Publishing House, Cairo, Egypt, 1989, p.98.4. Marion Harland, The Home of the Bible, Bible House, New York, 1896, p.218.5. William Barclay, The Daily Study Bible, 1Corinthians 11, Arabic edition, Dar al Thaqaafa, Cairo.6. William Barclay, The Daily Study Bible: Letters to the Corinthians,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3.7. Al Quds, 16 December 1992, p.4.8. Bouthmia Shaman, Both Right and Left Handed,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84,98.9. ibid., p.87.10. ibid., p.38.11. Lois Beck and Nikki Keddie, Women in the Muslim Worl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8, p.145.12. ibid., p.147.13. Wedad Zenie-Zeigler, In Search of Shadows: Conversations with Egyptian Women, Zed Books, London, 1988, p.80.14. Elizabeth Fernea, Women and the Family in the Middle East,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1985, p.69.15. AlSayidditi (Arabic magazine), London, 1987. 作者:Christine A. Mallouhi Original English Publication by MonarcH BOOKS Oxford, UK &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4 11 : Go Go Go Go

  • 41-11第十章 三一真神與十字架的榮耀光輝

    第十章 三一真神與十字架的榮耀光輝 第十章 三一真神與十字架的榮耀光輝 知己知彼:面向穆宣挑戰的辯道護教 書 引言 伊斯兰否定上帝是父,否定耶稣是上帝独特、神性的圣子,也不认识圣灵为拥有真主位格与属性的灵,因此从开始即误解、否定并攻击基督宗教“三位一体”的信仰;古兰经中一些相关经文如下: 古兰经5:72-73,“妄言真主就是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弥赛亚)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麦西哈曾说:以色列的后裔啊!你们当崇拜真主 — 我的主,和你们的主。谁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谁入乐园,他的归宿是火狱......73妄言真主确是三位中的一位(“thaalithu thalatha” • the third of the three)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除独一的主宰外,绝无应受崇拜的......” 古5:75,“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只是一个使者,在他之前,有许多使者确已逝去了......” 看来古兰经误以为耶稣取代了真主阿拉,又把“三位一体”看为是三个各别分开的神。 古4:171,“信奉天经的人啊!你们对于自己的宗教不要过分......麦西哈‧尔撒 — 麦尔彦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麦尔彦的一句话,只是从他发出的精神;故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他的众使者,你们不要说三位(“thalatha”)......真主是独一的主宰......他绝无子嗣,天地万物只是他的。真主足为见证。” 古5:116,“当时,真主将说:麦尔彦之子尔撒啊!你曾对众人说过这句话吗﹖‘你们当舍真主而以我和我母亲为主宰’。他说:我赞颂你超绝万物,我不会说出我不该说的话......” 古兰经未曾引用正统基督教会通用的“al-thaaluuth al-aqdas”(Holy Trinity)这词汇。[[1]] (一)三位一体:“基‧伊”宗教1,400年来的纠缠争辩 谈论基督教与伊斯兰的神观,必然要面对有关一神与三位一体这争论了约1,400年的课题。按正统基督信仰,三位一体不单是“功能性的”(Functional Trinity),也是“本体性的”(Ontological Trinity);意思说圣父、圣子、圣灵不单在“功能/工作”层面是合一,在神性“本质/本体”层面也是合一的。本文的论述即为确定这基本真理。与穆斯林谈论信仰,这是个随时有需面对挑战的信念。 探讨三位一体之前,有需慎重声明:古今中外绝对没有任何一个神学家或学者能充分了解三位一体,也没有一个能十分准确地加以逻辑性理解与剖析。因此可意料所有关乎此主题的论述都会多少令人感到力有未逮、诸多局限。其中理由很简单,因三位一体乃是关乎永恒、全在、全能、全知、灵体上帝内在生命的“结构”〔用粗浅的话说〕与运作〔本质与作为〕之“奥秘”。因此面对三一真神,人类只能凭信以敬畏、感恩的心领受祂的自我启示。 论到“奥秘”,不说别的,单就人的本体结构到底是单有身体的“一元论”(unity),分为灵魂‧身体的“二元论”(dichotomy),或分为灵‧魂‧体的“三元论”(trichotomy)即各说各的,难有定论。又如到底光的本质是波道(waves)或颗粒(particles)也争论了上百年。还有原子中电子飞转的轨迹似乎是蕴藏于某种“云团”至今仍难加以确定。更奇异的是表面结实的硬体物质竟然是组合自内部含有巨大空间的原子!其实从浩瀚无穷宇宙至一颗微原子里头的小宇宙,对识者来说无一不是奥秘! 所谓宇宙来源的大爆炸论〔若果属实〕更是奥秘中的奥秘 —— 到底它是从何、如何、为何爆炸,且爆成今日这个样子?!整个过程全然无中生有、自主自发?!对物界表面看来简单不过东西之认知尚且莫测高深,何况面对的是创造与掌管宇宙、超越时空的永恒神灵上帝!因此面对这样的一位上帝,基督徒表白对祂的认识存有诸多奥秘待解,实在是合情合理,绝非无知或闪避说辞。 笔者全然认同名神学家阿利斯德‧麦格拉特(Alister McGrath)所引用古代大神学家奥古斯丁的话,“若您能理解之,那并不是上帝。” 然而人们还须尝试认识祂。麦格拉特说基督信仰对上帝的认识以三位一体的上帝观为顶峰,是极为深奥与丰盛的真理,人们所能知道的乃极为肤浅。[[2]] 诚然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乃是综合记载于圣经、经由上帝数千年来的自我启示才铸成的集体信仰共识,与古代埃及、巴比伦或印度等的异教乃无缘无关。 另一方面按正统伊斯兰神观,阿拉的本体绝对是人所无从认识的大奥秘,因为对比被造的宇宙万有的创造主阿拉本质上乃是“mukhalafa”(全然另类)。因此论述阿拉的本质本体,原则上只能说祂不是什么什么......;对伊斯兰真正重要的是认知祂的一些属性并遵从祂藉众先知〔尤其是穆氏〕所颁布的谕令,仅此而已!因此若穆斯林取笑基督徒的三位一体“奥秘”,乃是出自对真主、对己和对彼信仰本质的自大自义与无知。 参照本书第八章“基督全备神性的确据”之诸论点,以及本章下文将有所论证对圣灵神性与位格的凭据,可见基督宗教的三一神观,实在乃是神学家从对真主在方方面面给人类客观启示框架中“挤”出来、出自“不得已”的神学建构,绝非神学家吃饱无聊自找麻烦的把戏。然而感恩,这“挤”出来的神论建构恰恰彰显了奥秘三位一体真神的本体本质、自我启示,以及伟大、超乎任何人可想像和描绘的无比荣耀光辉!! 实在说,在探讨本体性三一神论的历史发展过程,过去西方教会所引用的一些观念与用词,常是哲学性形而上难以剖析解释的,如“ousia/substantia • substance/essense • 本质”、“hypostasis • subsistence • 依存/实底/位格”、“persona • 位格/面具”,以及 “generation • 生”、“eternal generation • 永恒的生”、“filiation • 基督的独生”、“spiration • 圣灵的吹出”、 “perichoresis • co-inherence • 三位一体的內部互通”、“hypostatic union • 位格/实底的合一” 等,连古人都难以捉摸,对现代人更是玄奥难懂;看来有需建构符合现代的理解范式。 但无论如何,基督信仰确信三位一体教义乃建立在稳固的天启经文与扎实神学基础。按圣经启示论述,三位一体有需掌握三个层面的真理要素:(1)圣父、圣子、圣灵个别的完整位格;(2)三个位格所共享的全备神性;(3)圣父、圣子、圣灵在本质与功能上的合一;相关经文显示圣父、圣子、圣灵各有其完整位格,但本质上却是一神,非多神。这三大要素乃建构三位一体教义的稳固基石。但若要很理性、逻辑性、准确的分析其个别位格的结构元素以及彼此间在内部如何联系与互动的奥秘,那是只有比“三位一体上帝”更伟大的“上上帝”才能办到的事! 甚愿借此提诉两个内心关注:(1)在不违背上述三大真理要素规范之下,基督徒学者当存谦卑与开明心态尊重“同道”所持的相关论点,避免轻率论断定罪,深知自己所能掌握也极有限;(2)在与穆斯林的对话中,有需加以阐明相关课题的启示性与奥秘性,同时存敬畏与爱心预备好有把握与条理地向质疑者阐述信仰之道。 探索神论时,穆斯林学者不得不时常祭出“bilakaifa”(“莫问如何 ”)和“mukhalafa”(“阿拉是全然另类/不同”,宇宙间绝没什么可比拟/描述)为挡箭牌以回避/回应一些难题;例如古兰经20:39提到阿拉的眼〔“监护”原文为“眼”〕;古28:88、55:27提到阿拉的面〔“本体”原文为“面”〕;古39:67、68:42提到阿拉的手等拟人化描述。问题是阿拉既是无形无像且超越的,何来的眼、手与面?祂的眼、手与面等又是如何操作?阿拉既是无形无相,穆民如何于天园看到祂? 面对上述课题穆民学者乃提供不同解释,有者按字面或当喻意处理,有的索性以“bilakaifa”和“mukhalafa”回应。其实在基督宗教方面,圣经中有更多与上主相关的直接、拟人或喻意描述,笔者认为需要时基督信徒也可作出类似回应,因为对比宇宙万物,甚至对比伊斯兰的阿拉,三位一体的上帝绝对是永恒、更为超越且大有权能的“另类神灵”;何况犹如上述,三位一体乃上帝本体内在的“结构性”奥秘。 本章尝试把基督宗教的神观与救赎观,比较伊斯兰的神观与救赎观,摆在一起摊开论述。单就神观已够复杂,救赎观的内涵也甚深广;要把世界两大宗教的这两大课题,以有限的篇幅加以比较并整合处理难免有所疏漏,尚希阅者包容赐教。 (二)怎样的神成就怎样的事 基督教的神观与救赎观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因为基督信仰的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因此基督教的神论、基督论、圣灵论与救赎论是环环相扣、连成一体的。救恩乃是三位一体上帝的共同作为。同样的,伊斯兰的神观也带出相对应的救赎观。伊斯兰否定三位一体,否定圣父、圣子、圣灵之间内在生命的合一,因此它的救赎观跟基督教的两者之间存有巨大差别。伊斯兰所提供的救恩乃是“一位一体”阿拉独个儿的作为。其结局是两者的救赎观绝不是按一些人所说的殊途同归,而是各有所终,后果自负。 论述两者之间的神观与救赎观,有需先厘清个信仰大前提。伊斯兰弃绝三位一体,因它误以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乃敬拜阿拉、耶稣和马利亚为三位同尊神明(参 古5:116);或误以为阿拉就是耶稣,耶稣取代了阿拉、贬低了阿拉(参 古5:72);或误会基督教乃敬拜三个不同真主,而阿拉不过是三个中之一或其中的三分之一(参 古4:171;5:73)。先知穆氏当代基督宗教不同派系的基督论内争难免使穆氏本身也产生混淆。 然而上述伊教有关三位一体的观念都是对基督信仰的无知与误解。可悲穆斯林却因而至今犹攻击基督宗教为错谬的多神教,是“以物配主”(shirk)的宗教,控诉基督宗教徒为“不信者”(kafir)。对伊斯兰来说“以物配主”是死罪!这是伊斯兰自创教以来即排斥逼迫基督宗教的一个主要因素。基督门徒极需就此挑战辩道平反。 (三)基督宗教坚持一神信仰 从信仰的大前题而论,基督宗教乃坚持一神信仰(monotheism)。这是整部新旧约圣经的教导,也是历世历代基督宗教信仰的传承。旧约出埃及记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又申命记6: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 — 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然而有需注意:经文中的“独一”〔希伯来文’echad即英语的“one”〕可指“孤独的一”(solitary oneness),也可指“综合的一”(composite/compound oneness);另一个字眼“yachid”则单指“孤独的一”。 但在旧约套用于耶和华上帝的总是“’echad”,可看之为“综合的一”,犹如亚当夏娃两人成为“一体”(创2:24);又犹如在示拿平原天下的人成为“一民”(创11:6)。“’echad”为“一”的用词可包含拥有其他元素或个体的综合体。另一点需要知道的是,希伯来文旧约数千次对“上帝/神”的称谓乃是使用复数的“Elohim”〔单数是“El”〕,如创世记第1章一再提述的造物主“上帝/神 • Elohim”可为例。“耶和华”尊名则以四个神圣字母“YHWH”代替。 显然在圣经上帝/神的称谓“Elohim”是复数,然而相关的动词,如1:1的“创造”(bara)却是单数。来到1:26上帝/神又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问题:神即是一位,为何这里说“我们”呢?许多学者称之为表示“尊荣的复数”(plural of majesty),但也有学者认为那乃是旧约中“三位一体”的“伏笔”。但无论如何,旧约的一神论是明确的。单凭“’echad”用词不够“证明”三位一体,但也不能排除其可能性。[[3]] 来到新约主耶稣同样宣示:马可福音12:28-30,“28有一个文士来......就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29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30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在约翰福音17:3,主耶稣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基督门徒也都如此确认:保罗在提摩太前书2:5说,“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他接着在6:15称神为“独有权能”、“独一不死”的神。哥林多前书8: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以弗所书4:6,“......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 雅各书2: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 基督门徒对“一神”的回应总是“阿们!”(Amen;阿拉伯语Amin) 两千年来正统基督教会总是向世人宣告:“我信圣父、圣子、圣灵,一位上帝”(I believe in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ly Spirit – ONE GOD)。在一般的敬拜礼仪上,中东一带的基督教会通常都会在提述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号后加上“一位上帝”。既然坚持一位上帝,何来的三位一体?如何加以解释 —— 尤其向穆斯林?三一神观与非三一神观跟这两个世界大宗教的救赎观又有何关联? (四)“三位一体”启示了更伟大的神观 笔者乃是采取历史渐进性解经与处境关联性进路(Biblical, historical, expository and contextual approach)以论述本章主题。谨先略述上帝与基督也即祂的“话/道”之合一关系。笔者认为与穆斯林谈“三位一体”,可从上帝的“伟大性”谈起。这也是伊斯兰的基要信念;这独一的神是超然、至高至伟的。 按基督教圣经的启示,上帝是那么的伟大(God is so great;阿拉伯语Allahu Akbar),以至于那在祂里头(the Word in Him)、属于祂(of Him)、与祂同在(with Him)并从祂而出(from Him)的“话/道”(希腊语logos;希伯来语dabar;阿拉伯语kalimah),不单是带着上帝的动力与创造力,并且能够彰显成为上帝的“另一个己”(alter ego),被差遣出去,成就上帝的旨意。 下列经文彰显上帝话语〔上帝/神说〕的动力与创造性:创世记1:3-9,“3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6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7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事就这样成了......9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 以赛亚书55:11,“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这一切都是出自上帝的伟大能力。 特别在“道成肉身”(the Word became flesh)的主耶稣基督身上,上帝的“话/道”竟然得以成为人,神性加上人性,可说是成为了上帝的“另一个己”,被差遣来到人世间,作个沟通“神–人”关系的典范人(paradigmatic man),以成就上帝拯救世人的旨意(参 约1:1-4,14-18);这全是因圣经中自我启示的上帝是那么的伟大! 本质上耶稣基督是上帝永恒的子,也是祂永恒的“道/话”。身为上帝的“道”,子乃拥有上帝全备的神性(参 约1:1-4)。因这“道”降生成为人,全备的神性从此加上了全备的人性。圣经中的耶稣基督乃结合了真神与真人的属性。基督人性的表彰有如降生、成长、吃喝、顺服上帝、作神的工、感受疼痛、进入死亡等经历,伊斯兰十分的认同〔除了基督的受苦与死亡〕,且宣称他是个圣人并行了好多神迹奇事;却否定基督的神性,也连带地否定三位一体。 (五)圣子基督具有全备丰满神性的凭据 有关圣子基督拥有全备且丰满神性的凭据,本书第八章已有专文论述,故不在此赘述;仅把其中一些论点与相关经文列下以供参照。[[4]] (1)圣子基督与圣父上帝拥有共同的绝对永恒性 (参 赛44:6,48:12;比较约1:1-2;启1:17-18,22:12-13等) (2)圣子基督与圣父上帝共同为万物的创造与维系主 (参 约1:1-3;西1:15-18;来1:10-12等) (3)圣子基督与圣父在救赎、塑造与护卫圣徒恩典上“原为一” (参 约5:19-29,10:27-30,14:9-11等) (4)圣子基督乃父上帝全备且丰满神性之载体与彰显 (参 西1:19,2:9;约1:16-18;腓2:6;来1:3;提前3:16等) (5)圣子基督所展现的神迹奇事在质与量都彰显祂的神性本质 (参 可1:32-34;太5:29-30;约2:11,5:19-26,20:30-31等) (6)圣子基督与圣父上帝共同为一切神性恩福之源头 (参 罗1:7;林前1:3;林后1:2,13:13;弗1:2-3;腓1:2;启22:21等) (7)圣子基督与天父上帝共同为敬拜的对象 (参 太2:1-11,14:33,28:16-17;路24:50-52;约5:23;腓2:10-11;启5:11-14) (8)圣子与圣父共同拥有“神/耶和华/主”的圣尊名称 〔出3:14(比较 约8:58;来13:8等)/ 诗68:18(比较 弗4:8)/ 赛6(比较 约12:37-41)/ 亚12:10-11(比较 徒2:22-23、32-33)/ 亚14:3-4、9、12、16(比较 徒1:10-11;启1:7,16:14-16,19:11-16等)/ 玛3:1-4(比较 可1:1-11,11:15-17;约1:19-23,2:13-17)/ 赛9:6(比较 约1:1-2,20:28;来1:8、10;太28:19)〕 采取“阿拉最伟大”或“更伟大”〔其实“Allahu Akbar”按文法译为比较性的“更伟大”更为正确〕的进路之优势如下:伊斯兰也相信上帝的话(Kalimah Allah)是大有能力的。祂说“要有,就有了”(Kun fayakun • Be, and it is;参 古 6:73;3:46-47;3:59;19:35;2:117;6:73;36:82;16:40;40:68),就如上述创世记1:3、6-7、9、11等经文所引录的;这是对话的一个接触点。古兰经的“说有就有”主要乃是应用在上帝的创造、叫死人复活,以及人性耶稣的被造。 可告诉穆斯林“kun fayakun”的观念原本是出自犹‧基圣经创世记的启示。按圣经上帝的“话/道”不单是创造性与动力性的,并且能被上帝差使去作成祂的工(参 赛55:11)。可进一步的告诉他们,基督教的上帝真是那么伟大(God is so great),甚至是“更为伟大”〔Allahu akbar 的字面涵义〕,因为从他口中所出的话,不单具创造性与动力性,并且能“道/话成肉身”成为一个拥有全备神性的真人,即上帝的圣子耶稣基督,而这乃伊斯兰的阿拉所没有/不能作到的! 当向穆斯林解释说,当基督徒称圣子基督为神/上帝(God),乃因为祂是在上帝里面、与上帝同在、属于上帝,也是出自上帝的“话/道”,且充满着上帝本性的一切丰盛,而绝对不是把主耶稣当着“上帝以外的另一位上帝”。(We call Him God because He is the Word in God, of God, with God, and from God, bearing the fullness of divine nature. We NEVER ever regard Him as “another God apart from God”.)主耶稣也绝不是像耶和华见证人所说的,是一位比耶和华较次等的小神。(Nor is Christ a secondary god lower than Jehovah, as alleged by the Jehovah Witnesses.) (六)上帝与圣灵,即祂“本体”(personal/ontological)的灵的合一 三位一体包括圣父、圣子、圣灵。圣灵方面又如何解释呢?笔者仍是采取同样进路。圣经中的上帝是那么伟大(God is so great),以至于在祂里面、属于祂、与祂同在,并从祂而出的“灵”或“气”〔希伯来文ruach、希腊文pneuma、阿拉伯文roh、英文breath/spirit,这词汇含有风、气或灵的意思(早期的汉语译本曾把圣灵译为“圣风”)〕;虽未成为肉身,却也同样携带着神全备的位格与属性,被差遣到世上,成就创造、更新和救赎之工(参 创1:2;诗33:6;约3:5-6等经文)。这就是基督教论述圣灵的神性位格、属性与工作的凭据。 (God is so great, that even His breath/Spirit that is of Him, in Him, with Him, and from Him could be so impregnated with the fullness of divine personality and nature, and be sent forth to accomplish His creative and redemptive purposes; hereby consists the basis for Christian formulation of the doctrine on the personality, deity and work of the Holy Spirit.) 进一步阐述圣灵具有“个别位格”(distinctive personhood/personality)之凭据如下: (1)一般上,人的位格/人格乃展现于其理智、情感、意志;这一切圣灵都拥有之,以此反驳所谓圣灵只是上帝非位格的属灵动力/能力的偏差教义〔如: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 Witnesses),简称JW)〕。 圣灵拥有情感:祂会担忧。以赛亚书63:9-10,“9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10他们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 以弗所书4:30,“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 路加福音10:21、帖撒罗尼迦前书1:6和罗马书14:17等提到圣灵里的喜乐;罗14:17,“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忧与乐乃情感的表现。 圣灵拥有悟性:祂会指教、提醒人,也知道一切关乎神的事。约翰福音14:26,“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哥林多前书2:10-11,“......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 圣灵拥有意志:祂会禁止人,并按自己的意思施恩予人。使徒行传16:6-7,“6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细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7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 哥林多前书12:7-11,“7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8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11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情感、意志、悟性都属于位格的展现。〕 (2)圣灵被称为是另一位保惠师,并与其他主体位格相提并论:约翰福音14: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 马太福音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哥林多后书13:14,“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使徒行传15:28,“因为圣灵和我们〔使徒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 启示录22:17,“圣灵和新妇都说:‘来!’ 听见的人也该说:‘来!’ 口渴的人也当来......” (3)圣灵也彰显了有位格的上帝之作为,包括创造、启示、拯救、带领等工作。例如创造:创世记1:1-2,“1起初神创造天地。2......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诗篇33:6,“诸天藉耶和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 诗104:30,“你发出你的灵,它们〔各种活物〕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 重生:约翰福音3: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指教/提醒:约14:26,“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约16:8,“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又如指挥/命令:使徒行传8:29,“圣灵对腓利说,你去贴近[埃索比亚太监的]那车走。” 徒10:19-20,“19彼得还思想那异象的时候,圣灵向他说,有三个人来找你。20起来,下去,和他们同往[到罗马军官哥尼流家里]......” 徒13:2,“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 徒16:6-7记载圣灵在使徒宣教旅途上的“禁止”和“不许”。启示录2:7、17、29;22:17,圣灵对教会“说话”。罗马书8:26讲到圣灵的帮助和祷告等等经文,都展现了圣灵的位格。 (4)除了展现神性全备的位格,圣灵也展现神性全备的属性 ― 永恒性:希伯来书9:14,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 无所不在:诗篇139:7-8,“7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8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 无所不能:撒迦利亚4:6,“......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 无所不知:哥林多前书2:10,“......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 全然圣洁:罗马书1:4,“按圣善的灵说,[基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因此,欺骗圣灵即等同于欺骗上帝:使徒行传5:3-4,“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把田地的价银私自留下几份呢?......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主耶稣说,亵渎圣灵的罪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对基督信仰来说,因着三位一体,正如“原道”(the Original Word)圣子基督与圣父的合一关系,圣灵也同样是“代替”上帝、“代表”上帝,也“就是”上帝住在信徒心里。伊斯兰没有这样的一位圣灵。古兰经提到的“圣灵”(Roh Qudus)被认为是加百列或某大天使,或阿拉的“气”、或“灵感”而已。这也是穆斯林不能接受三位一体的另一个内在因素。基督宗教坚持上帝唯一,同时拥有对这独一上帝的“道”与“灵”的独特启示,才产生独特的三位一体信仰。相比之下伊教的神观乃显得简单、孤独、贫瘠! 除了以上的论述,还可补充的一个论点如下:搁下旧约经卷不说,单就新约经卷即可随手拈来好些或长或短的经文段落,都在经文或上下文脉呈现圣父、圣子与圣灵的临在与作为,可称之为“三一性”段落(Triadic/Trinitarian passages)。经文显示无论是关乎基督本身,或上帝的救赎工程,圣父、圣子、圣灵都在配搭作工。这些方方面面的启示促使神学与圣经学者深入钻研三者之间关系;三位一体教义于是从中建构。倘若有人对“形而上本体性”的三位一体(metaphysical/ontological Trinity)感到费解,至少“经世/功能性”(economical/functional Trinity)三位一体当是显明的。 兹引述数“三一性”段落以作样本,其中较多是指向三位一体的互动功能:可1:8-12;约1:32-34;太4:1-4;路10:21-22;太12:18、28-32/太28:18-20;约3:34-36/约14:15-17、26,15:26,16:7-15,20:21-22;徒1:4-8,2:17-21、32-33、38-39,5:3-9、29-32,7:55-56,10:38、44-48,20:21-24、27-28;罗1:1-4,5:1-5,8:2-3、9-11、14-17、23-34,15:11-13、15-18、30;林前2:1-5、7-16,3:10-16,6:9-11、17-20,12:4-6;林后1:20-22,13:14;加4:4-6,5:19-25;弗1:3-14、17,2:18-22,3:14-19,4:4-6、30-32,5:18-20;多3:4-8;启1:4-5等不胜枚举。[[5]] 穆斯林常质问基督信徒:圣经哪里有“三位一体”名称?可坦然以告:圣经中并没有“三位一体”这名称,然而正如本文所论述,这观念确有圣经凭据,乃是上帝向人类的自我启示。若有人不要用“三位一体”这词汇是“OK”的!只要他接受上帝的“话/道”和祂的“气/灵”拥有上帝全备的位格与属性,以及两者与上帝內外不可分割的附合关系。 一个人怎么能跟他的“logos • reason • 话/思维”分割呢?同样一个人也不能跟他的“eikon • 像” / “charakteer • 真相”分割;圣经说基督乃是上帝本体的“像”与“真相”(参 西1:15;来1:3)。按希伯来书1:3,基督跟上帝的关系也可类比太阳与它发出的光辉一样,是连系在一起的。另一个层面:正如一个人与他的“pneuma • breath/spirit • 气/灵”是不能分割的〔除非死了!〕,上帝与祂的“圣灵”(Hagio Pneuma)同样永远是合而为一的,犹如太阳与它发出的光辉与热能。 小结:基督信仰肯定的是一神论。“三位一体”绝非是基督教把人〔耶稣〕神化了而变成多神崇拜;它也不是指三位不同的神在意志上合在一起,或一位神在不同世代挂上不同面具扮演不同角色。它要表达的是上帝是那么权能伟大(God is so great and almighty – Allahu Akbar!),以至于本于祂并出于祂的“话”〔道:主耶稣〕和“气”〔灵:圣灵〕都能携带着祂全备的位格与属性,且能被祂差派,按祂的旨意作成祂的工! 永恒的道和圣灵的位格与神性,不是别于上帝的位格与神性,乃是本于上帝、属于上帝、出自上帝,也与上帝合一的位格与神性。因此三位一体的真理绝不违反上帝的独一性与合一性(Tauhid);它反而彰显了上帝的权能与伟大(Allahu Akbar!)。 (七)三位一体的一些类比 严格来说,因着三位一体上帝/阿拉之于万物确是“全然另类”(mukhalafa),万物中绝无任何人、事、物可用来作其“完美类比”(perfect analogies)。但进一步思想,既然上帝乃按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了有神圣理性的人,又是一位自我启示且主动寻求与人沟通的神,因此为表达对祂的认识,应当还是可“勉强”使用些“不完美的类比”(imperfect analogies)吧!这也是基督信仰的立场。 笔者认为原则上采取些“不完美的类比”以表达对“三位一体”的信仰还是必要的,让人看到至少按理性逻辑它并不是“匪夷所思、无可理喻”,反而是大有可能的。暂且搁下以往年代学者所引用之类比不说,生活于当今科技世代,笔者乃尝试从一些科技常识找些灵感分享,祈盼得以发挥些抛砖引玉作用。 约三十年前的一个清晨,笔者开车上班时看到前面交通灯转红而停在一个十字路口,突然引发个顿悟:何不“勉强”以之为类比阐释三位一体?摆在面前的是一个〔或一座〕交通灯,它乃是以其红、橙、绿不同颜色的三盏灯泡〔具有个别特色〕展示它的存在,并发挥它在路上“救人”的功能。同样的只有一位上帝,而这位“独一无二”的上帝乃是以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个位格〔同样的具有个别特色〕向人类启示祂自己,并在人世间发挥祂救赎的功能。试问阿拉既是“无所不能”,倘若祂选择以三位一体范式彰显祂的本性与大能作为,有什么不可能、为什么不可以?! 另一个可“勉强”引用的比喻是“水”和它的三种形态:本质上水是氢氧化合物“H2O”,而它乃是藉着水分〔液体〕、冰块〔固体〕与蒸汽〔气体〕彰显其存在并发挥其功能。这三者在本质上合一〔都是H2O〕,在形态与功能却各有特色,也都可个别性存在;显然水的成分同时含有合一性与个别性。更妙的是在适当的气温与压力之下,它可以产生一个“三态共存点”〔triple-point;纯水分的三态共存点呈现于0.01°C〕。 有学者认为水的类比不管用,因它在特定温度下从一种形态改变成为另一种形态,但三位一体的上帝不是这样。这论点从某角度看有些道理,但从另个角度看却未必,因如上述事实上水的三种形态可同时共存,如在一个玻璃缸里头可同时看到水分、冰块和冒着的水汽,同时要的话也可把三者分开;当然还有其“三态共存点”呢!水都如此,为何否定圣父、圣子、圣灵可同质共存,也可按需要个别展现与操作?难道上帝/阿拉比水更不中用?虽非完美,H2O与其三态仍然是个可用类比。〔其实是个相当不错的比喻!〕 若有需要或也可“勉强”以三合一的原子(atom)作个比喻。按一般理解,原则上每颗原子里头都有中子(neutron)与质子(proton)合在一起的核心(nucleus),以及与它们合而为一的电子(electron),环绕着核心的轨道(orbitals)飞奔〔其云状轨迹甚难确定〕。这三者的各成分都具有个别特性,例如中子乃无或中性电荷(neutral / no charge),质子含正电荷(positive charge),而电子乃含负电荷(negative charge),共同组成可说是个“三合一”的互动结构。其电子还有可能因外来的“推/拉”动力而脱离自己的轨迹与别的原子结合。难道阿拉小于一颗原子吗?! 另者或也可使用硝酸盐为比喻:美国从伊教归信基督的纳比‧库雷希医学博士( M.D.)分享大学化学课如何帮助他接受三位一体教义。他在信主自传《在清真寺寻找,十架下寻见》(Seeking Allah, Finding Jesus)中写道:“一个硝酸盐分子始终同时拥有三个共振结构,从来不是只有其一。这三个结构是分开的,但它们永远为一。它们是三合一......若世上可以有东西是三合一,虽然难以理解,那上帝为什么不可以?”〔笔者自译〕 原文:“One molecule of nitrate is all three resonance structures all the time and never just one of them. The three are separate but all the same, and they are one. They are three in one...if there are things in this world that can be three in one, even incomprehensively so, then why cannot God?”[[6]] 针对那些一再强调以物界如“幼儿园”级数算石块或木块的加法“1 + 1 + 1”是等于3而不可能等于1的反对者,可简单的回应谓:既然上帝是与物界截然不同的“灵”,为何不能换个乘法如“1 × 1 × 1 = 1”方程式加以处理?上帝或阿拉既然是那么浩瀚伟大,为何把祂局限于像数石块或数木块的幼儿园加法公式?坦白说,面对上帝的本质本体,特别在今日高科技世代,若仍只会以1 + 1 + 1等于3来否定三位一体信仰乃极其不智!别的不说,单就整个看得见的宇宙〔物质〕乃是由看不见的能量(energy)所建构这一基本科学知识(E = mc2)就已是令人不可思议!但这科学事实对古代人来说肯定是天大的无稽神话! 然而正如上述,宇宙之间实在没有什么可用来作“三合一神圣本体”(the Trinitarian Godhead)的完美类比。基督徒引用些类似比喻至多只能祈盼它发挥点启迪/开窍作用,激发有心人进一步思考属灵真理。为此针对神性本体的理性、逻辑性剖析,到头来敬虔人确实有需谦虚地以“bilakaifa”(“莫问如何 ”)作回应。更重要的是存心敬畏与感恩接受上主藉着圣经、基督与圣灵向全人类所彰显的自我启示。这启示不单彰显了上帝极大无比的大能,以下的论述显示它更彰显了祂对全人类极大无比的永恒救赎恩情。 (八)三位一体的上帝为人类成就了更极大无比的救赎恩情 接着必须探讨基‧伊两大宗教之神观如何影响个别的救赎观。上帝为什么“会有”、“要有”三位一体的自我启示呢?三位一体的观念在理性上的确给人困扰!〔“一位一体”显然是简单得多!〕基督宗教的回应是:所以“会有”三位一体,因为诚如上文所论述,基督宗教的上帝在能力上是“那么的”伟大(SO GREAT),以至于祂的“道/话”能成为肉身;祂的“灵/气”也能带着神性位格与属性被差遣成就父上帝的工。 至于所以“要有/当有”三位一体的彰显,是因为基督宗教的上帝不单在能力上极其伟大,更是因着祂对世人怀着极其伟大的爱,即“十字架的爱”。天父上帝的心里有个十字架,而这十字架的爱,乃是透过道成肉身的基督与祂的十字架,以及圣灵的赐下与内住在人心里而显明出来。三位一体所启示的上帝,不单是超常的伟大,更是超常的慈爱怜悯,为了拯救罪人而主动地为罪人作出自我牺牲。 圣经说上帝是爱,且是“那么的”爱(SO loved)世人(参 约3:16)。旧约显明上帝爱世人,是与世人尤其是祂的子民同受忧患与苦难的上帝。诗篇68:19,“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就是拯救我们的神,是应当称颂的。” 另有赛63:9,“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并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他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等经文。新约更进一步彰显了上帝为人类承担苦难且舍己牺牲的爱,乃从两大层面体现出来。 (1)各各他的十字架显明了上帝心里的十字架 约翰福音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罗马书5:8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问题:参照上述经文,为何基督为我们死,所显明的却是上帝的爱?答案是犹如哥林多后书5:18-19所说,“一切都是出于上帝,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 为何说“一切都是出于上帝”?上帝如何“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 答案的关键就在父与子之间的合一关系:子乃是那―位“在父里面(in God)、属于父(of God)、与父同在(with God)、出自父(from God)又回到父前(to God)”的永恒儿子。祂拥有父上帝本性的一切丰盛,与父具有不可分割关系〔胜过骨肉之紧密联系〕;因此基督的死乃是上帝在基督里的自我牺牲,虽然不是父本身被挂在木架上。因此基督的十字架也反映了圣天父心里的十字架。一般信徒对这基本福音信仰有所认知。 (2)圣灵的赐下与内住也显明了上帝心里的十字架 圣灵是父上帝的灵;诚如上述,圣灵在上帝里(in God)、属于上帝(of God)、与上帝同在(with God)、也出自上帝(from God),与父上帝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与圣子一样,圣灵也是代表上帝(represent God)、代替上帝(substitute God)且也就是上帝(and is God)赐下并内住在信徒心里。约翰福音1:1-4的“道”,若以“灵”字代替,也是同样正确,只是圣灵没有如基督般“灵成肉身”(约1:14)。 虽然没有“灵成肉身”,其实上帝赐下祂的圣灵,让祂内住在人心里,对上帝来说也是一种沉重的十字架。可惜一般信徒没有这方面的认识,恐怕好些教牧同工也对这层面真理感到陌生。为何说圣灵内住在人心里,对上帝而言也是一种沉重的十字架? a.圣灵要在一切的事上指引信徒,像父母指引儿女(参 罗8:14); b.当信徒不体贴顺从圣灵,圣灵会因此而担忧(参 弗4:30;赛63:9-10)。作过父母的,多少能体会为儿女担忧是何等的十字架,有时甚至重过死亡之痛! c.当信徒有软弱,圣灵扶持信徒,为信徒叹息、代祷(参 罗8:26-27);扶持、叹息、代祷都是十字架的记号。从这些角度看,谁说圣灵在人心里的作为不也显明了上帝心里的十字架?因此三位一体乃彰显了十字架的荣耀光辉;原来上帝对世人深深的怀着舍己、牺牲的爱,不单从各各他的十字架,也从圣灵的赐下与内住彰显出来。 (3)“三位一体”进一步的救赎功能 “三位一体”的自我启示,不单让世人看到上帝的伟大,也彰显了祂内心十字架舍己的爱,并且更进一步的成就了其救赎功能如下: a.道成肉身使那无罪的耶稣基督,得以替世人成为罪,叫信徒得以称义、成义(参 林后5:21); b.道成肉身的主与人类共同的面对死亡,并胜过死亡而击垮魔鬼的权势(参 来2:14-15); c.道成肉身与圣灵的内住把永生带到人世间来,叫人类信靠祂,接受祂,得以与上帝的生命与性情有份(参 约壹5:11-12;约3:3-6;彼后1:3-4); d.道成肉身与圣灵的内住也标志着上帝与人同在、同行、同劳、同忧、同叹息;并一路扶持人、造就人,使蒙恩人得以更像基督,成长为上帝圣洁、尊贵、永生的儿女,至终与上帝永远同在、同工、同荣。(参 罗8:28-30;启22:5)。 显然没有道成肉身就没有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因为世人都犯了罪,没有一个有资格成为他人救主,罪人也不可能复活胜过死亡。同样没有圣灵的感动与内住,世人不能靠自己认识归信主,也不能获得重生与上帝的生命与性情有份成为天父儿女。古代名希腊教父爱任纽(Irenaeus,约130-202)曾描述圣子与圣灵为天父从天上伸向人间的两只手,以拯救并培育世人。哈利路亚!只有三位一体的上帝能够成就这么样伟大的救恩! (九)否定“三位一体”的上帝观 (1)其上帝或阿拉可以非常怜悯人,却没有对世人舍己的爱,更遑论主动地为罪人作出自我的牺牲。因为这样的爱,只能藉着上帝的话“道成肉身”,并在十字架为罪人“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彰显出来;同时也藉圣灵的赐下并内住在信徒心里的大爱显露。 (2)其上帝或阿拉是“非社交性的”(non-social),因孤独的一位一体自然无所谓“社交”可言。但人缺了社交是不能活的;人是理性、德性、灵性的活物,也是社交性的活物(social being)。请问穆斯林这社交性从何来源?对基督宗教,三位一体的上帝是社交性的根源,因圣父、圣子与圣灵之间在永恒中有灵里的交流契合。人既是按上帝的社交属性与形像造的,因此也自然显为社会人;这是相关问题最优越的答案。 (3)非社交性的上帝或阿拉可以与人非常亲近,甚至像脖子与其经脉般密切,却没有也不可能内住人心里,与人同在同行,培育属灵生命的成长。它的阿拉是孤寂的,高高在上与人类绝然不同;就算很接近很接近人,神人之间仍有个不可逾越鸿沟。祂不可能跟人类有灵里或生命中的契合。伊教苏菲神秘派(Sufism)信徒渴慕寻求灵里与真主的契合,乃被正统派判为异端。但真要在这层面获得满足,唯靠圣灵的内住才能获得与真主在灵里的契合。 (4)其上帝或阿拉可以给人今生来世的许多好处〔包括古兰经所应许、美女成群且酒肉满盈的天园〕(参 古 4:57;37:40-49;38:49-52;52:17-20、23;55:56、70-72;56:10-24;47:15),却没有也不可能把祂自己的生命与性情赐给人。按伊斯兰神是神、人是人,人绝不可能与神的生命与性情有份。 但对基督信仰来说,福音不单带来赦罪之恩,更藉圣灵的赐下与内住赐予世人“神类”(God-kind)生命与性情,正如彼得后书1:3-4所说,“上帝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敬虔的事赐予我们......叫我们即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份。” 基督门徒所祈盼最大的福,绝非将来在天园得什么无穷尽的感官享受,而是在此生此旅即蒙救赎,在灵里与天父契合,在基督里生根成长,越来越像基督,荣上加荣,成为上帝圣洁、尊贵、永恒的儿女;将来在新天新地永与上主同在、同工、同荣(启21-22)。 (5)末了,尚可从宗教哲学角度作个评价 :“三位一体”(Trinitarianism)的神观比较“万物皆神”(Pantheism)与“万物有神”(Panentheism)的神观,还有“一位一体”(Unitarianism、Islamic Tauhid • 伊斯兰一神论)的神观是更加的优越。何以见得?“万物皆神/万物有神”把神观的门口开得极广,结果导致偶像崇拜或自我神化。“一位一体”则摆向另一极端,把神观的门口锁得太紧,导致神人之间无可逾越的隔离,神与人的生命与性情不得相通。“三位一体”体现的神人关系是最为真实、中庸、实用。 “三位一体”神观的门口恰到好处:其中有圣父的“超越/在上”(transcendence/above)、圣子道成肉身的“临格/同在”(incarnation/presence)和圣灵降临的“潜在/内住”(immanence/indwelling),涵盖天上地下人间,又不至于把物质神化或偶像化。神与人之间有“我-祢”(I-Thou)关系也有“天人合一”(God-Man communion)关系。伊斯兰对真神只能求外在的“我-祢”,不敢也不能寻求内在的“汇通合一”,除了被看为是极端/异端的苏菲神秘派。但这一切都涵盖在基督的福音恩赐! “三位一体”的关系乃是“神圣本体”(Godhead)之内三个位格彼此间圣爱联系的典范(paradigm)。这爱的典范也可藉着圣子与圣灵体现在圣徒对神与对人的联系中,正如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7:20-21所祈盼:“20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21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 这爱的典范至终可涵盖全人类!美哉圣哉,何等深邃、崇高、伟大、奥妙、辉煌的三位一体!!失之真是天大的亏损!! (十)在三位一体的启示中,圣父仍然为首 按旧约启示,永恒的圣父为神性本体(Godhead),与祂同样永恒的“话/道”与“气/灵”乃是在祂里面、属于祂、与祂同在的“存有/位格”。这永恒“存有/位格”的实际状况绝非人所能想像或描述,只能以“mukhalafa”、“bilakaifa”回应,并加上说“al-hamdulilah”(“颂赞归主”)。神学家无需在这层面争论,因到头来都离不了极其有限的人为想像与描述,不会有具体的结果;但都必须接受这二先存/永恒实体的存在与真实。 来到新约,神性本体父上帝为了成就祂为普世人所预备的救赎恩情,并赐予永恒生命;祂的“话/道”乃成为肉身,即“上帝独特圣子”;祂的灵也携带着神性的位格与属性沛降人间,彰显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荣耀光辉 —— 涵盖本体性与救赎性的荣耀光辉,也即是彰显于基督福音的荣耀光辉,基督教会乃受命把它传播彰显于普天下。 当神性人性合一的圣子完成了救赎圣工,万物都屈服在祂权下;保罗说:“万物既服了他,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圣子基督绝不篡位。圣灵也从不逾矩:祂的使命乃是为见证与荣耀基督(约15:26,16:14)。至终一切的一切都是为要叫父得荣耀(参 太5:13-16,15:29-31;路5:24-26,19:35-38;徒2:46-47,3:6-8;帖前4:1、3-5、7-8;彼前2:9、12、16-17等),而父的荣耀乃是属于三位一体神性本体/整体共有的荣耀。 及至启示录所显示的终极性景观,可见圣灵〔“七灵”〕仍然“附合”于圣子(启3:1、22),同时仍然作着祂的工(启5:6)。而圣子乃同坐于圣父的宝座,而非另立宝座(启3:21);圣子乃在圣父的同一个宝座接受尊荣与敬拜(启5:11-14)。在新天新地,生命水的河即从圣父与圣子的宝座流出(启22:1)。 接着经文说圣父与圣子的仆人都要侍奉“祂”,也要见“祂”的面,并承受“祂”的名(启22:3-4)。注意这里都是提到单数的“祂”为侍奉对象,以及单数的“面”与“名”。但经文显示这“祂”应当是包括“父神与羔羊”两个主体。其奥妙之处是虽涵盖两个主体,却使用单数的“祂”代名词。在启示录圣子的“羔羊”形像十分突出,共出现了28次;因为祂曾道成肉身成为“被杀的羔羊”,而这乃是救恩的主轴。 这一切的一切显示圣子与圣灵从永远到永远都有“属于父”又“附合”于父的关系,即三位一体的关系。圣父仍然为首,上帝仍然为一。三位一体绝不逾越上帝的独一性与合一性。单从这神学角度说,基督宗教绝对有权使用“阿拉”(Allah)名堂称呼上帝,而任何企图把它占为己有的穆斯林乃霸道无知。 (十一)结语 透过三位一体上帝的自我启示与作为,让人看到基督宗教的上帝的确比伊斯兰的阿拉更为伟大。祂不单彰显了更伟大的权能,更彰显了祂对世人更伟大的爱,并赐予更伟大的救恩。伊斯兰的上帝心里没有十字架,天父上帝却怀着一个永恒的十字架,藉着耶稣基督与圣灵把它充分的显明了出来。“道成肉身”和“圣灵的赐下与内住”,犹如上帝从高空伸下到人间的两大膀臂 —— 充满慈爱怜悯与大能力的膀臂,把世人拥入祂永恒与爱的怀抱。三位一体绝不意味着三神崇拜,它乃表彰了独一上帝的伟大权能与奇妙救恩。 三位一体的真理难以在所谓纯理性和逻辑的基础上加以剖析,只能让蒙恩人在父上帝和主耶稣舍己之爱的感召以及圣灵的动力中加以体会。信徒既与上帝爱的生命与性情有份,最大挑战是如何把那舍己的爱,也是圣洁的爱在生活中表彰出来。这是基督信仰的精髓,也是基督门徒最有效的见证。在圣灵的光照与动工之下,生命的见证加上恰当的护教、传讲、教导,当能带领许多慕道者,包括穆斯林归信基督。大哉:绝无仅有的三位一体,绝无仅有的救赎恩情![[7]] [[1]] 笔者注意到Yusuf Ali 针对古兰经中相关“三位一体”的偏差翻译, 最先乃是从 Samy Tanagho的著作Glad News! God Loves You My Muslim Friends (Colorado Springs, CO: Authentic Publishing, 2006), Chapter 25有所看见。过后从answeringislam.org 的一篇专文“Qur’an/versions/ali-html” 获得进一步的认知。 [[2]] Alister E. McGrath, Understanding the Trinity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8), p. 9。 [[3]] Michael L. Brown, Answering Jewish Objections to Jesus, vol. 2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2000), p. 10。 [[4]] 笔者个人认为论述基督神性的著作当中, 罗伯‧雷蒙的《耶稣 – 神性弥赛亚: 新约的见证》写得最扎实精辟, 值得大力推介; Robert L. Reymond, Jesus, Divine Messiah: The New Testament Witness (Philipsburg, NJ: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1990)。 [[5]] Robert M. Bowman Jr., “Triadic New Testament Passages and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The Journal for Trinitarian Studies and Apologetics, edited by Michael R. Burgos Jr., vol. 1, no. 1 (Biblical P, 2013), pp. 7-54。 [[6]] Nabeel Qureishi, Seeking Allah, Finding Jesus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4), pp. 195-196。汉译本: 纳比‧库雷希,《在清真寺寻找, 十架下寻见》, 張明敏译 (台北: 究竟, 2017), 页241。 [[7]] 本文乃笔者前后经过约30年的神学探索、思考、整合处理的论述, 曾在某些教会刊物登载; 此为截至2021的修订与增订版, 甚愿与所有关注“穆宣”挑战的基督门徒分享。祈盼穆斯林慕道者也有契机加以阅读且从中受惠。 41 : Go Go Go Go

  • 1a-5征服麥加及最終的勝利

    征服麥加及最終的勝利 征服麥加及最終的勝利 穆罕默德和伊斯蘭教 書 1. 穆罕默德在麥加取得的勝利   侯代比亞條約並沒有讓穆罕默德與古萊什族結盟,征服麥加仍然是穆罕默德的最終目標。 在此之前,古萊什族是在麥地那與他作戰,他們十分清楚希吉拉 (聖遷) 是他最終會攻擊麥加這個城市的催化劑。 對此他們沒有任何的誤會。   在古阿拉伯的法律中,希吉拉 (聖遷) 不僅標誌著與他出生的城鎮決裂, 也可以說是等 同於向它宣戰 ( Lammens , 伊斯蘭:信仰和制度,27頁)。   我們已經看到聖遷與積極的聖戰有多麼緊密的關係,後者緊隨著前者而來。我們對於這場無 可避免的征戰在休戰兩年後終於到來,毋需感到吃驚。與古萊什族結盟的巴努伯克爾族,對與穆罕 默德結盟的巴努胡扎阿族的一次小挑舋,就足以使他宣佈侯代比亞條約已被撕毀。艾布蘇夫揚意識 到天平正在向穆罕默德那邊傾斜,趕到麥地那要修復條約,但穆罕默德拒絕與他和解,他只好空手 回到麥加。   穆罕默德聚集了一萬多人的大軍,馬上向麥加進軍。他在路上遇見他的叔叔阿拔斯,阿拔斯 宣稱效忠他並稱自己是穆斯林。穆罕默德在城外扎營,鼓勵他的士兵儘量多點火,為要在這些不幸 的麥加人之間引起恐慌。艾布蘇夫揚出城查探最新的消息,途中遇到了阿拔斯。他被護送到穆罕默 德的帳篷,他在那裡遇到了這比他佔優勢的敵人的挑戰,要求他成為一個穆斯林。穆罕默德說︰ 「 見證除安拉以外再沒有別的真主 ,而我是他的使者,不就在此時嗎?」 艾布蘇夫揚回答說 ︰ 「 我沒有懷疑安拉的身分, 但我對於你宣稱自己是他的使者這點仍然感到懷疑。」 阿拔斯立即斥責他, 告訴他沒有時間讓他再猶豫 ,如果他無助地繼續站在穆罕默德面前堅持拒 絕相信, 他可能會被斬頭。這位古萊什族的領袖機智地克服了他的猶豫,並表達了他的效忠。來 自麥地那的眾穆斯林雖然預期會有一場戰果纍纍的戰爭,並且私底下說穆罕默德是因著愛戴自己 的城市而被懾服了,卻仍感到稍微有點噁心。雖然如此,艾布蘇夫揚還是大膽的宣告:   「進入艾布蘇夫揚房子裏的人不會有危險;放下武器的人不會有危險;鎖上門的人也不會有 危險。」 ( 穆斯林聖訓卷三,977頁)   人們禁不住想知道這件事是否經過了籌畫?麥加和平的歸順是否僅僅取決於艾布蘇夫揚和阿 拔斯的巧遇,以及這兩個人適時的改變信仰?正如米爾所觀察到的︰ 「 穆罕默德與艾布蘇夫揚之間有著事先互相默契的跡象 (穆罕默德生平,392頁) 。 艾布蘇夫 揚可能在出使麥地那的時候,就暗示了他歸順之意。穆罕默德的這個首要敵人,若仍然致力於要擊 潰穆罕默德,不可能會冒險地單獨赴會。有一位作家這樣說:   艾布蘇夫揚前往穆罕默德的帳篷是事先的籌劃還是巧合,可謂眾說紛紜。這一幕的主角沒有 透露他們的內情,這件事將永遠成為一個謎。本書的作者認同以下的看法,認為艾布蘇夫揚那次未 成功更新侯代比亞條約,離開麥地那時,心裡就已經成為一個穆斯林,而阿拔斯則安排了他與穆罕 默德戲劇性的碰面。但是真主比我們更清楚知道真象。( Sarwar , 神聖的先知穆罕默德,304 頁)   另一方面,有證據表明,艾布蘇夫揚在數星期後聽到哈瓦辛即將有希望戰勝穆罕默德時,就 稍為得著了鼓勵,而他自己的子孫不是熱烈地擁護伊斯蘭信仰。他的兒子穆阿維葉,是伍麥葉王朝 第一任哈里發;穆阿維葉雖然相信這信仰,卻與許多穆罕默德的族人和同伴對立,而他的孫子是不 少穆斯林苦難的根源,並且須對穆罕默德親生孫子侯賽因之死負責。另一位穆斯林作家以較具貶意 的詞語來描述這位麥加的領袖︰「 臭名昭著的艾布蘇夫揚,是哈爾卜的兒子, 是眾所週知的伊斯 蘭叛徒穆阿維葉的父親」 (阿里, 伊斯蘭的精神,105頁) 。   除了由穆罕默德的最大宿敵在麥加南部挑起的反抗外,麥加和平地投降了。這些宿敵包括蘇 海及艾布哲赫勒的兒子伊克里邁。穆罕默德向克爾白推進,立即把它的偶像與畫像全部摧毀。當神 殿被淨化後,他的第一任叫拜者比拉勒,就號召人們去祈禱。穆罕默德宣告了一次全面的大赦,人 們熱情地對待這位饒恕他們的族人,並肯定了他們的神殿是神聖的。麥加這一次就完全被伊斯蘭奪 取了。儘管穆罕默德對他自己人的仁慈態度,與他剛剛毀滅古萊德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他生命此 刻中的寬大,當受讚揚,因為那些一直積極反對他的人,如今也得到了他的寬恕。   在奪取麥加的時候,安拉的使者的感受與他全體的得勝軍相反,顯現出他超乎常人的溫情。 ( Zafrulla Khan ,穆罕默德:先知的座位,277頁)   穆罕默德如此寬厚地對待對一個長期憎恨他,拒絕他的人民,值得所有人的欽佩。他寬恕過 去的事、遺忘所受的侮辱和傷害,雖然其實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這依然需要有一顆寬宏大量的心 。穆罕默德得到了報答,他出生城市的所有人民都立時表示追隨他,並表示忠誠和欣然地支持他的 事工。(米爾, 穆罕默德生平 ,398頁) 2. 處罰幾個主要敵人   並非每個人都得著大赦的好處。有十二個敵人被處罰,雖然最終只有幾個人被處決。有兩 個人是伊斯蘭的叛教者,一位是顯著地諷刺穆罕默德的女詩人,最後一位是在穆罕默德的女兒栽娜 卜從麥加逃往麥地那的途中侮辱她的兩個麥加人的其中一位。其他人得以避免一死,是藉著隱藏起 來,或是尋求寬恕。有一個事例特別有趣︰   這些人中有個叫阿卜杜拉伊本艾布 al Sarh ,他曾經改信伊斯蘭並為穆罕默德寫下啟示, 但他後來又放棄信仰 ,回到古萊什族當中,並四處散播他對啟示的否定。( Haykal , 穆罕默德 生平,410 頁)   所謂對啟示的否定是在古蘭經23:12至14。我們在 Tafsir-i-Husaini 卷二的80頁 (引用 在 Sell 所著的 「古蘭經的歷史進程」150至151頁) ,看到這位作為穆罕默德抄寫員的阿卜杜拉 , 在述完有關人的創造的這幾節經文後, 呼喚︰ 「願真主降福,他是最善於創造的。」穆罕默 德立刻告訴他要把他突然說出的話記錄下來作為啟示的一部分。阿卜杜拉背棄了伊斯蘭,聲稱如果 穆罕默德得著了啟示,那他也得著了啟示! (古蘭經23:14的結尾正式地記載了這些話。)   看來穆罕默德希望他死並不奇怪。這個不幸的叛教者只有一線生機。他是後來成為第三任 哈里發的奧斯曼的養兄弟。奧斯曼最初把他藏了起來,當麥加城被征服後形勢平靜下來,奧斯曼 就把阿卜杜拉帶到穆罕默德面前,祈求他從寬處理。所有人都緊張地靜待回應,過了些時間,穆罕 默德才饒恕了這位冒犯他的人。   穆罕默德在他畢生的事業中,對於任何質疑他自稱從天上得著啟示的人,總是非常的敏感 。 ( 在白德爾被處死的兩名囚徒的其中一位,早年斗膽地模仿古蘭經的經文撰文。) 穆罕默德顯然不想寬恕阿卜杜拉,因此耐心地等待他的同伴的其中一位砍阿卜杜拉的頸項。但他 們顯然沒有弄清他的意圖,當他們責怪他沒有給他們任何暗示時,他如此奇怪地回應他們。   當奧斯曼離去後,他對坐在他周圍的同伴們說: 「我一直保持沈默, 以便你們其中一人 可以起來砍掉他的頭!」 其中一位輔士說: 「噢!真主的使者。那你為何不給我們一個暗示呢? 」 他回答說先知是不會指著人要殺他的。 (伊本伊斯哈格, Sirat Rasulullah ,550頁)   這位伊斯蘭先知的倫理觀總是難以估計。他顯然想要毀滅那些損害他先知的自稱而惹怒他 的人;但是他認為,若為了達到這目的而要他作出任何表示,是非常唐突的! 3. 從征服麥加到穆罕默德之死   在穆罕默德在麥加得勝之後,在麥加周圍的哈瓦辛部落的貝都因人,對穆罕默德日益擴大 的影響力很驚恐,便在侯奈因山谷發動了一次對他軍隊的較大攻勢。穆斯林軍隊最初被打敗,但後 來戰勝了。幾乎所有的戰利品都賞給了在數星期前才成為穆斯林的麥加戰士,只因他們的城市被征 服了。   安拉在祂的使者征服侯奈因那日賜給他戰利品,他把這些戰利品分給那些 (最近) 歸順 ( 伊斯蘭) 的人 ,但沒有賞給輔士任何東西。因此他們似乎憤怒和難過,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其 他人所得到的。 ( 布哈里聖訓卷五,432頁)   穆罕默德馬上質詢那些來自麥地那的同伴寧願要他還是要那些駱駝和羊。他立時安撫了他 們,並答應他們,把那些戰利品作為禮物送給那些新近 「歸順伊斯蘭」的人之後, 就和他們一同 回去。   這位先知坦言,這些禮物是為了堅定那些新近改變信仰的人的信心;正如我們經常看到的, 若能夠使人信仰伊斯蘭,他就不會顧慮產生這信仰背後的動機。(馬爾果里, 穆罕默德與伊斯蘭的 興起,407頁)   人怎能不懷疑,真實的信仰怎麼可能在這群先被武力征服、隨後又立即受物質利誘的人們中 孕育呢?有人宣稱穆罕默德曾告訴他的同伴們︰ 「我已經利用世上的金錢贏得了人們的愛戴,使他 們成為穆斯林」 ( Sarwar ,偉大的先知穆罕默德,321頁) 。 為了贏得人心而慷慨贈與禮物,這 個原則沒有錯。 (路加福音 16:9)但是若以此來鞏固對神 (真主) 的信仰,似乎就很有問題 ── 特別是很多宗教都教導說, 追求錢財的心,與真正追求靈性的豐富,是不協調的。耶穌鄙 視那些聚集在祂身邊,卻帶著任何隱蔽目的或雙重目的的人,祂知道所有人心裏所存的,祂不將 自己交托給那些只因著得到物質利益才相信祂的人。(約翰福音2︰24,25;6︰26) 另一位穆斯 林作家也記載了這位伊斯蘭先知所說的話︰   「噢!輔士,你們因為我把一些物品贈予我要為伊斯蘭贏得的人而生氣了嗎?因為我相信他 們的信仰是靠著物質而得以堅定的;但是你們的信仰是靠著堅固的信心,是何等的真實,不為一切所 動。」( Haykal , 穆罕默德生平,427頁)   人子耶穌經常警告財物豐富的人,並告訴祂的門徒不要把財產貯存在地上,而是要變賣它們 ,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財寶在天上 (路加福音12︰33)。祂永遠不會認為可以藉財物贏得 追隨祂的人的信仰 。   在穆罕默德生命中餘下的日子,阿拉伯各地都派了代表來向他表示效忠。在他臨死前不久, 幾乎整個阿拉伯半島都信奉了伊斯蘭。最後一個投降的偶像崇拜大本營是塔伊夫。那裡是拉特女神的 故鄉,在侯奈因之戰後不久,這個城市抵住了穆罕默德的一次圍攻。然而,不用多久,當地一位叫歐 麥爾伊本麥斯歐德的穆斯林居民想爭取他的族人信奉伊斯蘭,卻被他們殺害了,因此他們為自己招來 了一次決定性的全面進攻。他們派遣一位代表到麥地那,表示如果對方能夠給這個城市幾年寬限期, 他們就願意投降。他們立即遭到了拒絕。穆罕默德堅持要把偶像搗毀,並且要求他們立即遵行每日的 祈禱。   他們免去了自己搗毀神像的恥辱,穆罕默德聰明地吩咐艾布蘇夫揚和穆吉拉去把巨大的偶像 夷為平地。他們兩人是來自麥加的初信者,也是住在這個城市的部落的朋友。神像立即倒下來,城裏 的婦女為之悲傷不已。   塔伊夫是持續反對先知權力的最後一個大本營,也是唯一一個引起了人們同情神像命運的地 方。 在任何其他地方,人們自己都會毫不惋惜地摧毀那些神像。 ( Zafrulla Khan ,穆罕默德: 先知的座位, 246頁)   公元632年,一次短的疾病結束了穆罕默德的生命。他被葬在愛妻阿伊莎的室內。經過一次 有關於他繼承人的短暫爭論後,在穆罕默德生病期間主持禱告的艾布伯克爾被選為哈里發。在他短 短兩年的統治期間,他鎮壓了阿拉伯半島的貝都因部落想擺脫伊斯蘭統治的叛變企圖。歐麥爾接續 艾布伯克爾任哈里發,在歐麥爾逝世前,伊斯蘭已經傳到伊拉克和敘利亞。在一百年間,它的傳播 範圍,更遠至東方的印度和西方的西班牙。今天它的勢力集中在中東、北非、巴基斯坦、伊朗、印 尼,及亞洲的其他地區。它在全世界大約有八億信徒。 1a : Go Go Go Go

  • 364, 1,為何馬可福音16:9-20應包括在聖經內-Westcott與Hort謬誤個案研究

    364-1 為何馬可福音16:9-20應包括在聖經內-Westcott與Hort謬誤個案研究 文章 364 1 作者 為何馬可福音16:9-20應包括在聖經內-Westcott與Hort謬誤個案研究 引言 早 在Westcott與Hort率領委員會於1881年修訂聖經,並他們的支持者首度引進一個系統化的批評文本以前,就有基於文本理據,質疑馬可福音應否包 括16:9-20,其中最著名的批評學者要算Tischendorf與Griesbach等。今天多數現代派文本學者認為,此部分經文約在2世紀後加上 去,托名馬可所寫,而馬可福音「原本」的結尾已散佚;然此說實不合理,似是無中生有。儘管沒多少理據證明應從書卷刪除那部分經文,但幾乎所有自然派文本批 評家都認為應該這樣做;此外,當今幾乎所有新版本聖經要非真的刪掉此部分,最少也加以括號,並注明「此部分原不屬聖經」。 馬可福音 16:9-20是個好例子,可見將Westcott-Hort範式應用到文本批評上之謬;他們的理據,乃基於幾個篇幅小又有錯謬的希臘文抄本。其實支持此 段經文屬馬可福音的理據多如牛毛,但現代文本批評學者依然將這部分刪除。明顯地,我認為「馬可福音16:9-20乃後添」之說,從外證角度看,主要基於 「愈古老愈好」的標準,其實此法不通,循此路徑,甚至反過來駁倒批評文本支持者所言,筆者已另文討論。[1] 外證 先看看希臘文抄本證據,其實很多證據支持此段落的確屬馬可福音。Bruce Terry[2]列舉如下: 支持16:9-20屬馬可福音的抄本: 亞歷山大抄本(A)-(5世紀,安息爾字體,福音書屬拜占庭文本類型) 以法蓮文本(C)-(5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伯撒抄本(D)-(5/6世紀,安息爾字體,西方類型) K(9世紀,安息爾字體,拜占庭類型) W(5世紀,安息爾字體,一般認為馬可福音5:31-16:20屬該撒利亞類型) X(10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Delta(9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Theta(9世紀,安息爾字體,該撒利亞類型) Pi(9世紀,安息爾字體,拜占庭類型) f1與f13(共16個該撒利亞類型文本,11至14世紀) 28(11世紀,小寫字體,該撒利亞類型) 33(9世紀,小寫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565(9世紀,小寫字體,該撒利亞類型) 700(11世紀,小寫字體,該撒利亞類型) 892(9世紀,小寫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1010(12世紀,小寫字體,拜占庭類型) 拜占庭文本合集 部分希臘文禮儀書 不支持16:9-20屬馬可福音的抄本: 西奈抄本(À)-(4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梵蒂崗抄本(B)-(4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304(12世紀,小寫字體,拜占庭類型) 2386(11世紀,小寫字體,拜占庭類型) 大部分希臘文禮儀書(參下文) 此外,部分抄本在8節後有另一結尾:「她們聽見這話,就將一切告訴彼得,和〔他〕身邊的人。後來,耶穌親自派他們出去,從東到西,叫聖徒與不至滅亡的人去傳永恆救恩的信息,阿門。」此段見於: L(8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Psi(8/9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099(7世紀,安息爾字體,亞歷山大類型) 0112(6/7世紀,安息爾字體,安息爾083一份殘卷) 274旁注(10世紀,草書體,拜占庭類型) 579(13世紀,草書體,亞歷山大類型) 一個希臘文禮儀書(1602,希臘語/沙希地科普特語〔Sahidic Coptic〕對照)3 從 以上列舉證據,可見實在沒理由質疑馬可福音16:9-20不屬該書卷。支持的希臘文本,與不支持的一樣古老(下面會談到,若將說希臘語的早期教父作者見證 包括在內,則支持這個較長結尾的證據,較反對者更古老)。再者,也必須注意支持的各個希臘文本其一致性(大部分屬拜占庭類型)。 反觀Terry列舉反對9至20節原屬馬可福音的抄本證據則較薄弱。舉例說,儘管抄本2386缺此節,但必須留意(如Terry所提),這是因相關皮卷散佚所致(這令人質疑文本批評家怎麼能以此作支持或反對證據)。 西奈抄本304也有同樣問題。雖然文本批評家常提此抄本馬可福音並無長結尾,然所提理據並不堅實,如Maurice Robinson說: 『〔304〕 主要在詮釋部分。福音書經文穿插在詮釋段落之間,不應視之為「正常」接續的西奈抄本文本。此外,要分辨經文與詮釋部分也很難…繼〔16:8〕gar字之 後,此西奈抄本有個符號,像個填密了的o字,繼而有多頁詮釋,是其他福音書結尾之概述,甚至也引述其他福音書。之後的詮釋部分,才開始概述eteron de ta para tou Markou,應是論其他書卷未提及、惟見於馬可福音之內容。最後引述其他書卷論抹大拉馬利亞、彼得、加利利、婦女懼怕等內容,但詮釋忽然在此結束,並未 完成餘下敘述或對照討論。我懷疑論釋部分(只有馬太及馬可福音)原本有繼續討論,但最後一頁散佚了…因此我認為西奈抄本304不能印證短結尾之說…。』 [4] Terry列舉不支持9至20節屬馬可福音的證據之一,是眾多希臘文禮儀書,據批評文本派所說,大多數禮儀書都缺此段。其實不然。 James Snapp牧師指出,首提大多數希臘文禮儀書缺此段的,是James Brooks的釋經書;[5]惟Snapp不敢苟同,他說:「希臘文禮儀書有不少證據證明16:9-20原屬馬可福音。據我所知,整全的禮儀篇章莫不包括 16:9-20在內。」[6]禮儀書也的確印證Snapp牧師的話,據標準拜占庭瞻禮曆,在復活節後第五個星期四、諸聖節晨禱,並繼後十個星期日都讀馬可 福音16:9-20。[7]可見指馬可福音並無長結尾的說法,所提證據並不堅實。 基本上,主要的希臘文本證據,都與自詞「最古老並最佳」的 西奈抄本與梵蒂岡抄本相對;文本學者偏好這兩個文本,僅以此為基礎,就想推翻支持長結尾的所有抄本證據(此外還有其他證據,下文再談)。還有另一點,令批 評家理據更顯薄弱,梵蒂岡抄本在8節後留空了整整一欄,空位尺寸很接近9至20節所佔篇幅,可見抄經人是明知道有此結尾,只是不肯定是否刪除該段,惟有留 空,以備日後可能要將經文加上去。此外,上述四個安息爾字體的短結尾文本,均在20節後寫明,有一個長結尾,顯示文士不太肯定哪一個結尾屬原著。[8] 還 有其他古老譯本,亦印證16:9-12原屬馬可福音。Terry列舉許多古老版本支持長結尾,如敘利亞文通俗譯本(Syriac Peshitta),約於二世紀中至四世紀末譯成(學者仍未有定論),此抄本包含相關經節。另外,大部分其他敘利亞文古譯本都包括16:9-20,如庫熱 頓抄本(Curetonianz,約425年)、巴勒斯坦抄本(Palestinian,五世紀),和大部分哈可蘭抄本(Harclean,七世紀);其 餘小部分哈可蘭抄本正文雖缺此段,卻也見於旁注。 武加大本從一開始就包含此段。耶柔米雖隨優西比烏之說,指不少希臘文抄本缺此段,卻仍將之 寫進武加大本。值得留意的是,按耶柔米的說法,他乃是用手邊可得的希臘文抄本修訂當時種種拉丁古本證據(或最少一個拉丁古本,因在武加大本面世前,奧古斯 汀不想有太多拉丁版本,所以當時這類文本不會太多)[9]。早期教父希臘文著作裡引述馬可福音長結尾由來已久(參下文),足證此段一直存在,儘管優西比烏 指不少希臘文抄本缺此段。按合理猜測,耶柔米所用的希臘文抄本可能就有此段,不然的話,他大概會將這個段落從武加大本刪除。再者,也是按合理推論,耶柔米 所做的工夫,是修編當時的拉丁古本,使其規範化,而似乎這些文本亦包含馬可福音長結尾。他手上的拉丁古本約於150年或後二十年時,從希臘文翻譯過來, [10]其意大利形式後來成為中世紀時瓦勒度派(Waldensians)聖經之基調,較少受當時流行的天主教武加大本影響(事實上,羅馬天主教一直打壓 瓦勒度派,是以此派似乎不大可能隨教廷模式修改其拉丁文聖經);此派聖經譯本就包含馬可福音長結尾,從瓦勒度派聖經譯成的塔爾德文抄本(Tepl Codex)也是如此。追本溯源,可知拉丁古抄本的確包含馬可福音16:9-20,從而發展出爾後各種譯本;而並無證據顯示,瓦勒度派拉丁文聖經是受武加 大本影響的。 值得留意的是,僅一個拉丁文古抄本(博比奧抄本〔Bobbiensis〕k,公元400年)不包括長結尾,卻以短結尾取代之, 不像其他抄本,僅在9節前作修訂附注;博比奧抄本是這樣處理的惟一抄本。然而這個文本卻不太可靠,比如說,在3至4節之間出現不尋常的插段,8節部分亦遭 刪除;因此,以這個抄本作為反對長結尾的證據,也不大可靠。 此外,哥德文本(譯於約350年)亦證明長結尾的確存在。相關段落多見於科普特 譯本,及所有含馬可福音16章的埃塞俄比亞抄本。文本批評學者常說,馬可福音長結尾在埃塞俄比亞抄本從缺,如Bratcher與Nida等指,「阿美尼 亞、埃塞俄比亞與格魯吉亞版本諸多重要抄本」均不含該段落;[11]Metzger亦曾經認同此看法,後來卻推翻前說,承認長結尾的確見於諸多抄本。他指 出,「筆者查考65種埃塞俄比亞抄本的馬可福音結尾,發現沒一種結束於16:8,大部分(47個抄本)都在8節後寫上今日所稱的短結尾,隨後再寫長結尾 (9至20節),情況與學者一般說法有異」。[12] 缺此段落的,其實只有敘利亞文西奈版本(四世紀),及其中一個沙希地科普特語抄本。另 兩個埃塞俄比亞禮儀書亦然,但那並非正式的馬可福音文本,而且是殘篇,之所以缺少相關段落,可能只由於抄本損毀,因此不足以成為證據。阿美尼亞文本大致上 都不含長結尾,但要留意的是,五世紀時一位阿美尼亞主教戈普的阿茲尼(Eznik of Golp)曾在其著作《抗異端》(Against the Sects, 441-449)引述馬可福音長結尾。[13]雖然Colwell指出,Lyonnet曾反駁此證據,[14]認為阿茲尼所引述經文無論與希臘或阿美尼亞 的武加大本都不相近,然而Lyonnet此說其實是針對Conybeare的說法-即以阿茲尼徵引經文證明他有「今天的阿美尼亞版本」,並非以推翻長結尾 說。而我們知道,阿茲尼曾參與阿美尼亞本聖經早期翻譯與修訂工作,因此似乎駁倒Lyonnet的論據。現存阿美尼亞武加大本要到976年才成書。阿茲尼應 在以弗所會議後,帶同希臘文經卷返回阿美尼亞,據此翻譯早期阿美尼亞版本;他徵引馬可福音該段經文,足證他手上版本包含那個段落,他也認為可靠,並將之包 括在譯作裡。 從其他古本證據足見,或論普遍性、或論抄本年期,均證馬可福音應包括16:9-20。經文見於多個譯本,均可追溯至早期希臘文本,較反對此說的文本證據(西奈與梵蒂岡抄本)更古老。 有 說這論據不強,因目前並沒有據之翻譯的原抄本,不能肯定原本真有這段經文,或是翻譯時因武加大本的壓力而後添上去的。但這個駁論甚為薄弱,有幾個理由。第 一,是長結尾的普遍性。我們看見整個古代世界裡,同一段經文以同樣方式、同樣讀法(雖間或有一點差異)出現;也正是那些譯法上小差異,證明9至20節本來 就大致如此,而非後來據拜占庭文本模式添上去的。 第二,許多此等譯本之翻譯、流行地區,均在武加大本影響範圍外(如科普特、埃塞俄比亞與敘 利亞譯本),或在武加大本傳至並流行以前已在當地使用(哥德)。第三,批評家的論據,實也自相矛盾-此派常提的希臘文本證據,均是原版本後三世紀作品;若 說長結尾可能是這段期間內由文士後添的,那我們是否也可以說,這些「最古老又最佳」的希臘文抄本之所以缺少該段經文,乃由於更早期的母本缺頁,致令西奈及 梵蒂岡抄本散佚該段?[15]再者,下文會談到,不少早期教父希臘文本早在亞歷山大文本出現前就引述這段經文,足證他們手上的希臘抄本載有馬可福音長結 尾。 除種種文本證據外,早期教父著作亦證明16:9-20原屬馬可福音。最早期例子,有帕皮亞(Papias)引述馬可福音16:18,引 述自優西比烏。[16]帕皮亞與幾位使徒和門徒同時代,曾記述巴撒巴(參使徒行傳1:23)誤服毒藥卻蒙神蹟拯救,同時記述幾宗神蹟,是繼承自眾使徒的傳 統事蹟;他強調,如此蒙神蹟拯救與令死人復活乃關乎基督,並且他似乎相當熟悉馬可福音長結尾,將該節經文與主耶穌基督相提並論。可見帕皮亞可能特意提及此 傳統,以作履行馬可福音16:18之示範。 約165年,殉道者游斯汀(Justin Martyr)也似乎提及馬可福音16:20。[17]他在解釋基督升天、並在父神右邊掌權之教義篇章裡,就用「〔證實所傳〕的道」(tou logou)、「到處傳揚福音」(exelqonteV pantacou ekhruxan)等語句,並述基督升天後眾使徒的活動。游斯汀將這些語句相提並論,與馬可福音16:20做法如出一轍(只調轉次序);據上文下理看來, 似乎游斯汀也很熟悉馬可福音長結尾,於此隱然提及。 約在同時代,愛任紐(Irenaeus)曾直接引述馬可福音16:19(約公元177 年),[18]亞述人塔提安(Tatian)也在其《對觀福音》(Diatessaron)[19]包括此段在內,此文獻旨在嘗試調和四福音敘述。(約公 元175年)特土良(Tertullian)約於公元215年曾提及馬可福音16:19。[20]另據特里格利(Tregelles)說,[21]希坡律 陀(Hippolytus,約公元235年)最少兩次引述馬可福音16:18-19。賽普良(Cyprian)記述第七次迦太基會議(公元256年)時寫 道,泰伯流的文新度(Vincentus of Thibarus)明顯引述馬可福音16:17-18。[22]《使徒憲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三至四世紀)曾引述馬可福音16:16[23],另在別處兩次提16:15。而據馬格尼斯(Macarius Magnes,約公元390年)說,新柏拉圖學派的波菲里(Porphyry)或其門生希洛克勒(Hierocles,一般將其作品誤定於早一世紀)常攻 擊馬可福音16:18,提及二人質疑該段經文所傳達信息(卻非質疑經文之可信性),並述馬格尼斯的駁論。[24]敘利亞教父阿弗哈德 (Aphrattes,約公元345年)也曾引述經文,[25]足證該段已廣為敘利亞基督教徒接受。 最早反對16:9-20原屬馬可福音 的,大概是優西比烏,他說大部分希臘文抄本都缺該段。[26]然而他提此說之背景,是嘗試整合福音書記述,他因此目的而提出理據,其實相當薄弱。[27] 優西比烏較熟悉的文本都缺馬可福音長結尾,其實不難理解,因幾種抄本來源均屬亞歷山大類型,與西奈及梵蒂岡抄本關係密切。有說優西比烏約於公元315年為 國皇君士坦丁預備的50種抄本,都源自西奈及梵蒂岡抄本。[28]他手上未必有帝國別處流行、載有相關段落的其他抄本,而那正是愛任紐及帕皮亞所用的。再 者,優西比烏所反對的馬可福音長結尾,其實也是個選項,不過他為整合四福音而必須二擇其一,只是他認為馬可福音終於16:9比較能調和四卷記述而已。這反 而證明,優西比烏不僅知道有此結尾,也見於諸多抄本,並非如他所說在眾抄本中從缺;不然的話,他不如說該段經文杜撰,索性完全刪掉更簡單。 論 者亦常指耶柔米(約公元395年)是另一反對長結尾論的早期教父。但正如Burgon所說,他不過隨優西比烏之說,算不上獨立判斷。而實際上,耶柔米並不 反對此段經文存在,甚至曾在著作裡引述馬可福音16:14,並在修訂拉丁古本的武加大本中包括此段落。要知道耶柔米修訂拉丁譯本的時候,乃是手持希臘抄 本,若後者不含相關段落,他必不會將經文寫進拉丁譯本裡去。因此,按合理猜測,他手上的希臘抄本載有長結尾,儘管他隨從優西比烏的理論。 不 少早期教父著作大量引述馬可福音長結尾,印證基督教史最初數世紀的基督徒均接納此段是原有經文,與馬可福音其他部分、並整本聖經享同等權威。除上述文獻 外,Burgon另舉長長一列早期教父著作清單及文獻,均曾引述該段經文,包括:三世紀的《彼拉多行傳》(Acta Pilati),並異端賽爾蘇斯(Celsus)的著作;四世紀有敘利亞正典列表(Syriac Table of Canons)、低土馬(Didymus)、敘利亞使徒行傳、李奧提斯(Leontius)、托名的以法蓮(Pseudo-Ephraem)、耶路撒冷的 西里爾(Cyril)、伊彼法尼(Epiphanius)、安波羅修(Ambrose)、奧古斯汀(曾在幾篇論復活的講道中引述該段,足證西方禮儀書廣泛 接受經文),和屈梭多模;五至六世紀有里奧(Leo)、涅斯多流(Nestorius)、亞歷山大的西里爾、帕特里修(Patricius)、梅格道 (Marius Mercator)、希斯修(Hesychius)、格利安提斯(Gregentius)、普羅斯帕(Prosper)、帖撒羅尼迦的約翰,和莫特提斯 (Modestus)。[29] 縱觀雙方證據,論者若夠客觀,即可見希臘文獻、其他古本,並早期教父著作均有充足證據,證明16:9-20原屬馬可福音,當時已廣泛接納為經文部分。儘管如此,文本批評學派總是諸多反駁,圖推翻此說。 內證 除 Westcott與Hort的錯誤假設外,文本批評學派亦訴諸行文風格,指馬可福音16:9-20寫作手法有別於書卷其他部分,從此推論出馬可福音「原 本」的結尾已散佚,於二世紀中才讓後人以目前的「長結尾」取代。但如上所述,同時存在的「短結尾」只見於少數較後期的希臘抄本,未被哪位早期教父、或任何 古本引述過,除了一個拉丁文古本外(但這個文獻與西奈抄本、梵蒂岡抄本一樣,有「最古老未必等於最好」的問題)。當然,論者提這個短結尾,非以此作為馬可 福音「真正的」結尾,僅藉以顯明有文士抄經時擅自補遺,從側面證明長結尾也可能是後添的。 這的確也令人生疑,卻是個循環論據,你要接受文本 批評學派所說,則必先接受長結尾的確於二世紀中由文士添加,不然的話,光提六世紀文士添加短結尾一事,根本不足以證明長結尾也是後添的。你若從一開始就不 認為長結尾是二世紀中期杜撰的,就更難以六世紀時的補遺例子,反證二世紀時就有人添加內容的說法。 另外,有說長結尾是為補馬可福音「原著已 散佚結尾」之漏,這又可能嗎?值得留意的是,「長結尾在二世紀中出現」之說,只是Westcott與Hort一派瞎猜,旨在推翻早期教父曾引述經文之證 據,因相關文獻較「最古老而最佳」的亞歷山大類型文本更早。文本批評學派之理論,主要仰仗梵蒂岡與西奈抄本權威,兩者皆為四世紀中至晚期作品。但早期教父 著作早在兩世紀前已引述馬可福音長結尾之經文,就令他們的說法站不住腳了;這些例子大大削弱了文本批評學派所舉文獻之權威,他們由是抓狂,惟有自圓其說, 指長結尾是二世紀中期後添的,才讓眾教父廣泛徵引。換言之,他們並沒質疑自己的理論基礎是否有漏洞,卻是發明情節以迎合理論。 而這個「杜撰 長結尾」的說法,只是一廂情願的猜想。前面說過,似乎有更早期的教父著作-約在一、二世紀轉折時期-就引述馬可福音16:18,即前述巴撒巴誤服毒卻蒙拯 救之記述。再者,馬可福音16:9-20見於眾多古本,足見其普遍性,在古代基督徒世界廣泛流存,亦有大量希臘抄本證據。與此同時,整個羅馬帝國的教父著 作文獻亦支持長結尾說。杜撰說難以解釋的是,這個「杜撰」的結尾怎麼能在整個古代世界廣傳,且見於各種馬可福音文本,流傳至今;又為何反面證據只見於埃及 一帶,並寥寥幾個屬亞歷山大類型的版本? 面對理據不足的困境,像Metzger等文本批評學者惟有提出行文風格的內證,顯示長結尾有別於馬可福音其他部分,不可能出自同一作者手筆。以下為Metzger所提論據: 「長 結尾雖見於各種文本證據,有的也相當古老,但從內證可見,該段落應是二等文本。舉例說,當中有17個字非馬可慣用,也不像馬可的風格;8至9節之間過渡不 順(8節的主語是婦女,9節的主語卻應是耶穌);還有9節再提及馬利亞,但其實之前(1節)她已經出場了-這都顯明長結尾是後添的,因見馬可福音在8節忽 然完結,於是添補更完整的結尾。」[30] 或者先談談Metzger較慎密的理據-長結尾用詞非馬可慣用語。但仔細查究,這論據其實不太有 說服力。Holland就曾提出有力駁論,[31]他說,雖然馬可福音16:9-20確有若干詞語,並不見於馬可福音別處(但所有「獨特用字」均以其他形 式見於該書卷),但在新約裡,這並非單一現象。馬可福音的長結尾共有183個希臘字,其中53個不見於馬可福音,21個不見於新約。Metzger認為, 在這相對短小的篇幅竟有那麼多獨特用字,足證風格迥異;此論據似乎強,其實不然。Holland舉路加福音1:1-12為例,兩段篇幅相約,卻也有20個 字或字詞形式不見於新約別處。再者,在長結尾以外的馬可福音其他內容,也有不少於102個獨特用字,是這卷書特有的。同樣地,另三卷福音書亦有不少獨特用 字或字詞形式(馬太137個,路加312個,約翰114個),因此馬可福音(或新約其他書卷)任何段落之用字風格獨特,不足以證明16:9-20原不屬該 書卷。Bruce Terry曾對馬可用字與寫作風格作類似、但更深入分析,所得結論是,文本批評學者的說法是言過其實。[32] 至於 Metzger其他論據,都乏善足陳。他說8至9節之間轉折不順,令9至20節似是8節突然終止再後添的。但綜觀該福音書卷,也有其他幾處轉折不順的情 況,當中主語、地點等都在敘述中突然改變。比如馬太與馬可的敘述,可見彼得跟著拘捕耶穌的兵丁等一行人(馬太福音26:58;馬可福音14:54),卻忽 然筆鋒一轉講別的事,然後再回說彼得不認基督(馬太福音26:60-75;馬可福音14:66-72),兩卷書皆在彼得故事中間插進毫不相關的情節。另一 個例子是馬可福音5:22-43,在基督令睚魯女兒死而復生的故事裡,插進祂醫治血漏婦人的情節,中間打斷了故事的流程,也沒嘗試將插段融進死而復活的大 故事裡去。這兩個例子正如馬可福音16:8至9節之間的問題,行文皆非常突兀,卻沒有人因此質疑該段落之可信性。 Metzger又指,9節 重提抹大拉馬利亞這個主位。但正如Holland指出,[33]這是因為1節也提及另一個馬利亞(雅各母親),因此9節時必須注明,救主是向抹大拉馬利亞 顯現,以免混淆。當然,經文也補充說,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但這做法非本段獨有,亦見於路加福音8:2。可見批評的論據未能成立。 總結 實 在難以理解為何文本批評學派亟欲從神話語刪除馬可福音16:9-20。如前所說,希臘文本的外證其實證明本段的確屬於馬可福音,其他古本亦強烈印證之。批 評學者因外證不足,就訴諸內證,但理據亦站不住腳。然而他們依然將16:9-20排除在馬可福音之外,以此為「學者」立場,誰敢反對即判為不學無術之輩。 此等批評學家無論治學態度或方法(其實也不限於這個問題)都與進化論者相似。進化論者聲稱其科學證據「鐵證如山」,但沒有一個證據通過理性與科學測試。基 本上,物種起源之整個偶發進化論基礎都很薄弱,只需學士學位程度的科學知識已足以駁倒。同樣地,文本批評學派愛說「學者所言」、「鐵證如山」,以支持其立 場,但所提論據往往只是「版本愈古老愈好」等三流貨色,且對其他證據(如早期教父著作引文)視而不見,是治學大忌。 無論如何,志切研讀神整全話語的基督徒,不必懼怕馬可福音16:9-20遭刪除掉。儘管文本批評學派不惜以薄弱證據、及循環論證等方法自圓其說,但所言不足信,基督徒不必理會。 注 (1) - 參 http:// www.studytoanswer.net/bibleversions/gnostic.html#oldest。 (2) - B. Terry, A Student's Guide to New Testament Textual Variants, entry for Mark 16: 8, referred throughout. (3) - The Encyclopedia of New Testament Textual Criticism, entry for "Lectionaries". (4) - M. Robinson, cited in The Encyclopedia of New Testament Textual Criticism, entry for Manuscript 304. (5) - J. A. Brooks,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An Exegetical and Theological Exposition of Holy Scripture - Mark, Vol. 23, p. 272. (6) - J. Snapp,電郵訪談。 (7) - "Lectionaries," op. cit. (8) - Cf. H. B. Swet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pp. 105-107. (9) - Jerome, “Preface to the Four Gospels”,耶柔米為武加大本作序,383年從羅馬致函大馬士革。 (10) - H. S. Miller, General Biblical Introduction, p. 236. (11) - R. G. Bratcher and E. A. Nida, A Translator's Handbook on the Gospel of Mark, p. 506. (12) - B. M. Metzger, The Early Versions of the New Testament, p. 234. (13) - See F. C. Conybeare, The Expositor, 5th series, II, pp. 401-421 (14) - E. C. Colwell, "Mark 16: 9-20 in the Armenian Version,"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937, p. 384;明顯提到S. Lyonnet在Les Versions Armenienne et Georgienne du Nouveau Testament所提討論。 (15) - 事實上,Hort也承認這是絕對可能的。B. F. Westcott and F. J. A. Hort, 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 "Notes on Selected Readings," p. 49。 (16) - Eusebius, Church History, Bk. 3, Ch. 39.9. (17) - Justin Martyr, First Apology, page 45. (18) - 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Bk. 3, Ch. 10.6. (19) - D. E. Hiebert, Mark: A Portrait of the Servant, p. 412. (20) - 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 Ch. 2.1. (21) - S. P. Tregelles, An Account of the Printed Text, p. 252. (22) - The Seventh Council of Carthage Under Cyprian, Statement of Vincentus of Thibarus (23) - Apostolic Constitutions, Bk. 6, Sec. 15. (24) - Macarius Magnes, Apocritus, Chapters 16 and 24 respectively. (25) - Aphraates, Demonstration One: Of Faith, Sec. 17. (26) - Eusebius, Questions to Marinum, Page 1. (27) - See J. Morison, A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p. 468-469. (28) - Metzger, op. cit., p. 24 (29) - 引自J. Burgon, The Revision Revised, p. 423. (30) - Metzger, op. cit., p. 227 (31) - T. Holland, Crowned With Glory: The Bible from Ancient Text to Authorized Version, pp. 231-234 (32) - 參Terry網上文章: http://bible.ovc.edu/terry/articles/mkendsty.htm。 (33) - Holland, op. cit., p. 230. 這篇文章翻譯自Timothy W. Dunkin的在線文章「Why Mark 16:9-20 Belongs in the Bible, A Case Study in Westcott-Hortian Silliness」 http://www.studytoanswer.net/bibleversions/markend.html

  • 814, 1,我,一個穆斯林,怎樣才能得到樂園的保證?

    814-1 我,一個穆斯林,怎樣才能得到樂園的保證? 文章 814 1 作者 我,一個穆斯林,怎樣才能得到樂園的保證? 回答:「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 耶穌說:「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馬可福音8:36)人生在世,生命很短暫。無論多麼繁榮,如果生命以與神永遠分離告終,那最終就是悲劇。 耶穌警告說,去往天堂的路是艱難的:「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馬太福音7:13—15) 聖經告訴我們如何進入那窄門,並有樂園(天堂)的保證。 行善或者好行為能讓我在天堂有一席之地嗎? 許多人以為,遵守神的律法,行善就能讓他們進天堂。例如,穆斯林努力持守五善功(五大支柱)。如果做的好事多於壞事,人們就希望神(真主)會接受他們。但是神在聖經中說,沒有人能靠自己贏得去天堂的路。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0,23) 一個人越是試圖遵守聖經中神的律法(最終對所有律法的遵守,都完美體現在愛神和愛鄰舍—馬太福音22:34—40),就越能看到他是一個罪人。神是公義的審判者,祂神聖的忿怒要顯明在罪人身上(羅馬書2:5)。祂要懲罰罪人—無論罪人怎樣做了善行和遵守律法(傳道書12:14;雅各書2:10;啟示錄20:11—15)。既然罪阻止我們進入天堂,誰能幫助我們呢? 耶穌能承受神對罪人的忿怒嗎? 為罪人承擔刑罰的替代者必須是完美無罪的。否則,這個替代者必須受到神對他自己的罪的懲罰。在世上存在過的唯一完美無罪的人是耶穌(彼得前書2:22—24)。 成千上萬的人見證了耶穌的神蹟、教導和預言。他們知道「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他同在。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裡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使徒行傳10:38b—43) 所有真正的先知都作見證說,相信耶穌才是罪人得到赦免的唯一途徑。如果沒有耶穌作你脫離罪的救主,你將面對的是,耶穌審判你顯露的罪。要麼耶穌為你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承受神的忿怒),要麼你為你的罪而死(在地獄中永遠承受神的忿怒)。耶穌說:「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翰福音8:24) 我怎樣才能相信耶穌? 耶穌是誰?你必須相信祂的什麼才能使你不會「死在(你的)罪中」?讀讀聖經中的約翰福音就知道了。「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 你會發現耶穌不僅僅是人,祂也是與神永遠同在的道,這道就是神(約翰福音1:1)。父神藉著祂創造了萬物(約翰福音1:3)。天父神差派祂的愛子耶穌,以人的肉身來到世上,為相信祂的罪人死(約翰福音3:16)。然後,耶穌又復活來顯示祂戰勝了罪和死亡。40天後,祂升天到了天上的父的身邊。祂應許有一天會再來審判世界,永遠統治世界。 甚至連魔鬼也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馬太福音8:29)。要想得救,你不僅必須要相信關於耶穌的真理,你還必須相信耶穌。 只有耶穌能把你從罪中拯救出來。你必須為你的罪悔改—不是試著靠自己去處理罪,而是相信耶穌,祂為你的罪而付上代價,使你從罪中得到自由(釋放)(約翰福音8:31—36)。 那些相信耶穌的人—不僅僅是了解關於祂的事情,而是信靠祂是使人脫離罪的救主,是他們生命的主/主人—將從罪和地獄中被拯救出來。 耶穌向那些信靠祂的人保證有天堂!「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How can I, a Muslim, become assured of paradise?」 https://www.gotquestions.org/assured-paradise.html

  • 45-17關於作者

    關於作者 關於作者 與耶穌同行-一次通過上行之詩的屬靈朝聖 書 關於作者 弗雷德·法洛赫(Fred Farrokh)博士和他的妻子安妮特(Annette)是「全球倡議:接觸穆斯林民族」(Global Initiative: Reaching Muslim Peoples)的國際培訓師。弗雷德是以琳團契所按立的宣教士。在加入全球倡議之前,弗雷德曾擔任紐約大都會地區耶穌愛穆斯林網路(Jesus for Muslims Network)的執行董事,以及塞浦路斯SAT-7的特別項目幹事。作為一名有穆斯林背景的基督徒,他於2014年通過神召會神學院(Assemblies of God Theological Seminary)完成了跨文化研究的博士學位,並發表了一篇關於穆斯林身份的論文。他曾在30多個國家參與事工。 全世界有越來越多的穆斯林摒棄伊斯蘭,開始踏上與主耶穌基督一起的同行之旅。借助詩篇120-134與耶穌踏上同行之旅,目的是鼓勵來自穆斯林背景的基督徒與神的子民一同尋求神的同在。 結束寄語 我們已經到達了旅程的終點。這是一場與耶穌同行的屬靈朝聖之旅!我們與神的子民一起尋得了神的同在,正如我們的屬靈先人們唱著上行之詩時所做的那樣。我禱告這靈修和默想之旅鼓勵了你。 讓我們邀請更多的穆斯林歸向基督,讓他們也可以離開伊斯蘭,與我們同行。這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場偉大運動。神正在我們中間行一件奇妙的事。願榮耀歸給祂! 45 : Go Go Go Go

  • 9-4死亡了一百年的人

    死亡了一百年的人 死亡了一百年的人 伊斯蘭先知的奇異教導 書 Or take the similitude of one who passed by a village in ruins to its roofs. He said, “Oh! How shall Allah restore it to life after its death?” But Allah caused him to die for 100 years. Then he raised him up and said, “How long have you stayed here?” He said, “A day or a part of a day.” He said, “No, you have been here for 100 years! But look at your food and your drink. They show no sign of age. And look at your donkey! We have made you a sign unto the people. Look further at the bones (of your body), how we clothed them with flesh.”難道你沒有看見那個人嗎?他經過一個荒涼的頹廢的城市,他說:「真主怎樣使這個已死的城市復活呢?」故真主使他在死亡的狀態下逗留了一百年,然後使他復活。他說:「你逗留了多久?」他說:「我逗留了一日,或不到一日。」他說:「不然,你已逗留了一百年。你看你的飲食,沒有腐敗。你看你的驢子。我要以你為世人的跡象。你看這些骸骨,我怎樣配合他,怎樣以肉套在它的上面。」當他明白這件事的時候,他說:「我知道真主對於萬事是全能的。」(古蘭經2:259) 這書是翻譯自Dr. Abdullah Aziz的’The Amazing Teachings of Islam’s Prophet – Mohammed’s Believe It or Else!’。 1至5的內容取材自古蘭經。6至21的內容取材自布哈里聖訓實錄全集卷一至卷三(中文譯本由康有璽翻譯,經濟日報出版社出版)。22至35的內容取材自布哈里聖訓實錄全集卷四至卷九(英文譯本由美國南加州大學穆斯林協會翻譯,放在http:// 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 9 : Go Go Go Go

  • 658, 1,阿爾及利亞:10年內教會增長50倍

    658-1 阿爾及利亞:10年內教會增長50倍 文章 658 1 作者 阿爾及利亞:10年內教會增長50倍 阿爾及利亞:10年內教會增長50倍 2019年7月10日 馬克.埃利斯(Mark Ellis) 這是全球最大的阿拉伯國家,曾是腓尼基人、羅馬人、鄂圖曼人和法國人的家鄉,雖然面對重大的迫害,但現在是基督徒數目增長的源頭。 根據敞開的門的全球守望名單(Open Doors’ World Watch List),阿爾及利亞有至少95%穆斯林;信徒面對來自家人和鄰居那無法容忍的壓力,他們對公開表達信仰產生不利影響,而且還有反皈依法和褻瀆神明法。 然而在神的經濟裡,撒但越是壓迫教會,她卻增長得更快。過去十年,這已在阿爾及利亞顯露出來。 美國SAT-7主席雷吉斯.羅傑斯博士(Dr. Rex Rogers)指:「2008年,當地估計有1萬名基督徒…及至2015年,人數增至38萬。我相信現在可能接近50萬。」他認為這成為他們製作和傳送到當地和其他北非國家的基督教衛星節目增長的健康部份。 同樣記錄教會增長的約書亞計劃(Joshua Project)確定阿爾及利亞有至少60萬名基督徒。聖靈推動這重大增幅。 羅傑斯說:「現時阿爾及利亞北部一家快速增長的教會擁有1,000名信徒。許多人歸信基督,每隔數月便舉行洗禮,60-100名初信者宣認他們的新信仰。」他表示這家教會已拓植14家姊妹堂會。 一名柏柏爾族婦女向SAT-7分享以下見證:「我於16歲結婚;我的父親為我選了一名男子作丈夫,我從未見過這名男子。我從他身上受了許多苦;他經常打我,即使沒有緣由。在我們的社會,打罵女人是男子氣概的一部份。 「我懇求丈夫與我離婚,但他拒絕。經過23年的痛苦後,我的丈夫聽聞耶穌基督,並接受祂作其主宰。他的性情已改變了,他不再是粗暴的人。他向我分享盼望的神,我閉上眼睛,接受耶穌─祂改變我丈夫、兩名兒子和女兒的生命。」 SAT-7收到的這見證來自一名曾活在墮落生活中的男子:「我曾偷竊;我曾是一名盜賊。我濫藥逾17年。我摧毀了自己的生命。 「我相信彌賽亞以後,奇蹟便發生。我完全停止濫藥,我將生命降服於主,我覺得自己彷彿一生從未濫藥。神在我受傷的心靈湧出其平安和確據。長久以來我一直擔起的重擔被放下。神全然改變我的生命… 「今天我為神在我生命所作的偉大工作感謝祂。耶穌是我的密友,我不能離開祂!榮耀歸神,讚美主的名。這不是假象。我呼籲那些欲放棄毒品的人,我期望像神在我身上施行的神蹟一樣,祂也在你們生命中施行許多神蹟。」 另一名婦女過著飽受家庭虐待的生活,她分享遇到耶穌的經過─藉著半夜進到其房間的一道神秘光芒: 「我的丈夫酗酒。他暴打我,並時常詛咒我。他曾不斷打我,直至我昏迷為止。」 然後發生了一些不尋常的事。「某個晚上,我在睡覺;約凌晨2時,我看見一道綠光在房內遊走,我看見那道光反照在牆上,(我)高興地叫喊:『歡欣,歡欣,歡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我開始在夢裡慶賀。是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光芒照耀著。那天我親眼看見基督的光芒。」 她的丈夫和女兒被其故事所鼓舞而跟隨耶穌。「從你的昏睡中醒來吧。」她向仍未相信的人說:「基督是道路,基督是真理、賜生命者,基督是賜平安者。兄弟姊妹醒來吧!基督的道路是仁慈的道路,沒有基督就沒有生命。」 若你想與神建立個人關係,請進入 這裡 ( https://godlife.com/en/gospel)。 更多了解SAT-7的工作,請點擊 這裡 ( https://www.sat7usa.org/)。 Mark Ellis http://godreports.com Mark Ellis is the founder of God Reports, a website devoted to promoting Christian missions by sharing stories and testimonies from missionaries and mission organizations 這篇文章翻譯自Mark Ellis的在線文章⸢Algeria: Church grows 50-fold in 10 years⸥ http://godreports.com/2019/07/algeria-church-grows-50-fold-in-10-years/

  • 9-35童養媳阿伊莎

    童養媳阿伊莎 童養媳阿伊莎 伊斯蘭先知的奇異教導 書 Bukhari vol. V. No. 234 Narrated Aisha: The Prophet was engaged to me when I was a girl six years old… I was playing in a swing with some of my girl friends… Unexpectedly, Allah’s Apostle came to me in the afternoon and my mother handed me over to him. At that time, I was a girl of nine years of age. Bukhari vol. V, No. 236 The Prophet… married Aisha when she was a girl of six years of age and consummated that marriage when she was nine years old. 使者娶妻阿伊莎並有性關係時,她九歲。(布哈里聖訓5:58:234,236) 這書是翻譯自Dr. Abdullah Aziz的’The Amazing Teachings of Islam’s Prophet – Mohammed’s Believe It or Else!’。 1至5的內容取材自古蘭經。6至21的內容取材自布哈里聖訓實錄全集卷一至卷三(中文譯本由康有璽翻譯,經濟日報出版社出版)。22至35的內容取材自布哈里聖訓實錄全集卷四至卷九(英文譯本由美國南加州大學穆斯林協會翻譯,放在http:// 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 9 : Go Go G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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